《江西石油化工》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我們歡迎與石油化工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科研報告、技術應用與創新、工程實踐等內容的投稿。文章主題可以涵蓋石油勘探與開發、煉油與化工、石油裝備與安全、環境與能源、石油化工材料、石油化工過程優化等方面。
(2)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3)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4)引用的參考文獻應為最近5年內發表的,且一般要求5篇以上;另外,參考文獻著錄采用順序編碼制,即按在正文中被引用的先后順序排列。
(5)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6)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7)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8)圖、表應隨文給出,先見文字后見圖、表,圖要用計算機繪制,坐標軸和曲線粗細要合適,曲線要比坐標軸稍粗,坐標圖標目中的量和單位符號應齊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
(9)注釋:用于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做出解釋和補充說明,排在當頁地腳處,每頁重新編號,文中用數字加圈上角標注(如①②……)
(10)主要摘登一些來稿中的精華內容。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江西石油化工》雜志是由江西省石油學會;中國石化集團九江石油化工總廠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石油勘探與采收、煉油技術與工程、化工過程與工藝、石油化工催化與分子篩、石油化工儲運與安全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