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鄉村振興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2)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3)引言: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闡述本文的目的,簡述立題調研、文獻分析,以及查閱方法、結論等。
(4)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對象和范圍,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結果和重要的結論,關鍵詞一般3~5個。
(5)文中圖、表要用中文清晰明了,表格內容不與文字,插圖重復,均采用三線表。表中參數應標明量和單位和符號,需注釋處。
(6)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7)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8)文后須列出參考文獻條目(序號和文中出現的順序相對應)。主要責任者如超過3人,可在第三個責任者后加“,等”,否則需列出全部著、譯者。
(9)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10)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譯者應保證譯作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機構的任何可能的權力。
《安徽鄉村振興研究》雜志是由安徽行政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理論闡釋、政策研究、實踐創新、學術研討、安徽實踐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