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語言論叢》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港澳臺漢語方言研究、海外方言綜論、東南亞漢語方言研究、國內漢語方言研究、中亞漢語方言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北方語言論叢》雜志投稿要求
(1)正文前應有200字左右的文章摘要,簡述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項內容。摘要下另起一行標注3~8個關鍵詞。
(2)文獻引用:請在文章中正確引用相關文獻,便于讀者進一步查證和了解。建議使用國際通用的引用格式,如MLA、APA等。
(3)原創性要求:我們鼓勵投稿作品為原創內容,未在其他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如有引用他人作品,請注明出處和作者,并確保符合學術道德規范。
(4)內容豐富:請以系統性、深度的方式展示您的研究成果。您可以從理論框架、研究方法、數據分析、實證研究等角度進行研究論述,并合理地解釋和闡釋您的觀點和結論。
(5)研究范圍:我們歡迎各類關于北方語言的學術研究論文,包括但不限于語音學、語法學、語義學、語用學、方言研究等。您可以探討北方語言的特點、語言變體、語言地理等相關主題。
(6)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地腳。順序列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職務,職稱,學位,學術簡歷及研究方向。
(7)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8)圖表隨正文列出,每幅圖表應冠有圖題和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表格統一使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
(9)引言:簡明扼要地說明立題的目的、理論依據和歷史背景,研究的設想、方法和意義,一般不超過250字。
(10)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北方語言論叢》雜志是由黃河出版傳媒集團陽光出版社主管和黃河出版傳媒集團陽光出版社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1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北方語言論叢》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