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對本書發表文章的任何轉載,收錄須經本書編委會同意;在其他刊物上發表的文章不得重復發表,由此造成的法律糾紛由作者本人負責。
(2)文稿題目及各級標題要求簡短醒目,各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即按照1;1.1;1.1.1……統一編號。
(3)正文中的數據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4)網上下載的電子文獻信息為[J/OL]、[EB/OL]、[M/OL]等,后面需注明下載日期。中文文獻以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為序,外文文獻以作者姓氏的字母為序,同一作者的不同篇目以出版年份為序。
(5)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6)稿件摘要一般為200~300字,用第3人稱對全文內容進行準確概括,主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成果、結論等。
(7)請另附紙提供作者的通信地址、電話、E-mail地址等,并提供3-5位可能的審稿人姓名及通信地址、電話,供編輯部參考。
(8)文中的圖、表應具有自明性,并須附相應的英文名。凡涉及國界線的圖件,必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9)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10)作者應在收到“修改后復審”意見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內容和格式修訂,本刊編輯部保留對來稿進行文字性和技術性修改的權利。
《晨刊》雜志是由上海報業集團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專題、文化、聚焦、治理、博古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