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小說鑒賞》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建議著錄本刊前期發表的相關成果。文獻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參考文獻一般不得少于8篇。
(2)編輯部對擬用稿件將在收到來稿后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錄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3)來稿需反映重大科技成果以及熱點和難點問題,要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資料準確、說服力強,堅持理論與實踐并重,具有一定的學術交流價值。
(4)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5)中文摘要及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在200字之內,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要素。
(6)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7)表格請排為三線表,標注表序號、表題名(應有自明性)、表項名稱,表項指標值;線圖和照片應科學合理、規范清晰。
(8)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9)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10)稿件包含中文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等內容,并請在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民族、職務、職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信息。
《長江小說鑒賞》雜志是由湖北長江報刊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主辦的旬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茅盾文學獎作品研究、諾獎作家作品研究、名家研究、理論新見、衍生傳播、經典新讀、作品賞析、文體互鑒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