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志季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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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組織)。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長江志季刊》雜志是由長江水利委員會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水污染控制、生態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水資源管理、區域環境治理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