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電力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實用性和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煉,圖表簡明,統計學處理方法正確、規范。
(2)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3)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4)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5)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6)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過400字為宜。應以第3人稱的語氣書寫。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們”等作為陳述的主語。
(7)作者簡介請寫明作者姓名、職稱、研究方向、工作單位、職稱和詳細聯系信息,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
(8)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9)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
(10)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長沙電力學院學報》雜志是由長沙理工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科學研究、技術應用、綜述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