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古代文學作品、歷史記錄、藝術品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出土文獻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本刊只接受中文稿件,但需包括中英文題目、摘要、關鍵詞,來稿應能反映國內外管理學領域的近期研究動態和研究結果。題文相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簡明規范。
(2)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3)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4)根據論文情況可自行決定是否列舉閱讀型參考文獻;閱讀型參考文獻用文后尾注形式,以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字([1][2][3]……)順序編號排列。閱讀型參考文獻可不標注具體頁碼。
(5)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6)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7)作者姓名用楷體小四號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題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數字“1”“2”……標注,單一作者不用標注。
(8)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9)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10)本刊實行文責自負的原則,對擬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見的情況下,有權對文章的語言文字、內容層次和編輯規范進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請聲明。
《出土文獻研究》雜志是由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主管和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5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出土文獻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