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藏外佛教文獻》雜志投稿發表的步驟如下:
一、了解投稿要求
在投稿前,需要仔細研究《藏外佛教文獻》雜志的定位、風格、欄目設置等,確保自己的稿件與雜志的定位和需求相匹配。
其主要涵蓋的欄目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二、準備投稿材料
根據投稿要求,準備相應的投稿材料。
(1)來稿須符合學術規范,必須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和學術性,有獨到見解和學術價值,重復率檢測高于15%者恕不錄用;一旦發現有套改、抄襲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2)正文標題:正文標題的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正文一級標題用加粗的宋體4號字,二級以下標題用加粗的宋體小4號字。
(3)凡是引用他人文獻、資料,必須加引證注釋,以頁末腳注形式按頁編排。在正文加注釋處右上角以加圈阿拉伯數字標記,腳注編號位于相應標點之外。
(4)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學位等),并在文末附上詳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信箱。
(5)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三、投稿
《藏外佛教文獻》雜志大多采用網絡投稿系統,投稿時需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以下步驟:
作者注冊、查看投稿須知和版權協議、填寫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上傳稿件和附件。
四、關注審稿進度與反饋
接收投稿成功通知:作者上傳稿件成功后,會接到雜志社發送的投稿成功通知郵件。
稿件審理流程:稿件會按投稿欄目分配給責任編輯初審,初審后提交主任復審,復審通過后提交主編終審。
藏外佛教文獻是一本由《藏外佛教文獻》編委會主辦的季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接收審稿結果:主編終審通過后,會向作者發送錄用通知郵件。如果稿件被退回或需要修改,作者需要根據審稿人的意見認真修改稿件,并考慮再次投稿。
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幫助您成功投稿并發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