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文博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選題新穎,內容充實,觀點明確,論證嚴謹。本刊要求作者有嚴謹的學風和樸實的文風,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凡采用他人學說,必須加注說明。
(2)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3)引言應簡單介紹論文的背景和目的,相關領域前人所做工作,存在的問題,引出本研究的主題及特色,注意:引言部分不能有公式、圖表。
(4)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引用、參考的文獻目錄。參考文獻應按正文引用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后,序號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1]、[2])。各類參考文獻格式參見《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5)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來稿需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職務、專業等信息,寫明電子郵箱及電話以便聯系。凡學生來稿請務必注明學校、專業和年級。
(8)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9)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參考文獻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10)本刊不退稿,請自留底稿。請作者注明詳細聯系方式(電話、地址等),以便及時取得聯系。采用匿名審稿制度,稿件的最終審定由本刊編委會作出。
《常州文博論叢》雜志是由常州博物館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考古與文物、史海鉤沉、博物館論壇、文化遺產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