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海工》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范圍:雜志主要關注海洋工程、海洋技術和海洋科學領域的研究。征稿文章應涉及丹東市及周邊海域的海洋工程和海洋科學方面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工程設計與施工、海洋遙感與測量、海洋能源利用等內容。
(2)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3)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據,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4)在正文中用上角標標注參考文獻批示序號,與文末的參考文獻序號(方括號[1],[2],…)相對應。
(5)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6)中文摘要為150-300字。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實驗結果和結論;綜述性、評論性文章可寫指示性摘要。摘要中不應出現“本文、我們、作者”之類的詞語。
(7)作者署名項:高校等大單位注明院系等二級單位,第一作者與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單位的,分別標注。后列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或直轄城市的,還須標出省份)和郵編。
(8)插圖盡量簡潔,反映論文所必需的內容,避免相互重復或與正文重復。一般不超過6~8幅,具體視篇幅和內容而定。
(9)注釋:頁下注,采用Word腳注功能注加在頁面底端。腳注編號:①、②、③……基本格式:[國籍]作者:《書名》,出版社和出版年,頁碼。(中國國籍不用加注);電子文獻:[序號]主要責任者.電子文獻題名[EB/OL].電子文獻的出處或可獲得地址,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10)文責自負,編輯部有權對稿件做技術性、文字性修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進行實質內容的修改。來稿要求為原創和首發成果,請勿一稿多投。
《丹東海工》雜志是由《丹東海工》編輯部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海洋工程設計、海底管道技術、海洋能源開發、深海勘探與開發、海洋環境保護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