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語言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譯者應保證譯作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機構的任何可能的權力。
(2)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列于文后,以作者、出版年份、書名(或文章名)、出版地點、出版單位(或期刊名)排序。
(3)題名要科學、精練、準確、具體,一般不是一個完整的語句,基本由關鍵詞串聯組成,是具有名詞性特點的一段文字。
(4)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5)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6)摘要應直接給出研究目的,用一句話概述即可。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必須詳細具體,研究結果包括具體數值或趨勢,被確定的關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結論是對結果的分析、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等。
(7)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8)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9)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符合本刊的定位和特點,同時遵守學術規范和相關法律法規。
(10)來稿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前沿問題和熱點問題,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學性和創新性。
《東方語言學》雜志是由上海高校比較語言學E研究院;上海師范大學語言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