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應符合欄目要求,要求原創,并體現求實、創新、嚴謹、規范的學風和文風,力求觀點鮮明,論據可靠,數據精準,文字練達,具有前瞻性、實用性。
(2)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一級標題用1……,二級標題用 1. 1……,余類推。通常不超過四級。
(3)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4)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基于委托課題形成的論文,需征得課題委托方同意公開發表。杜絕為規避重復率檢查采取變相抄襲行為。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作者姓名及單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以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
(8)圖、表和照片應盡量精簡,附圖須用計算機繪制,或掃描插入文稿中。試驗點必須準確,線條應均勻、可辨、分清虛實,應盡量避免圖內有圖注。
(9)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10)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及圖像處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方言雜志發文分析
方言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239 | 方言;漢語;官話;漢語方言;同音 |
暨南大學 | 61 | 方言;語音;漢語;漢語方言;粵語 |
中山大學 | 51 | 方言;聲母;聲調;閩語;客家方言 |
北京大學 | 43 | 方言;漢語;官話;漢語方言;變調 |
北京語言大學 | 40 | 方言;音系;漢語;漢語方言;方言音系 |
陜西師范大學 | 36 | 方言;晉語;官話;中原官話;語音 |
復旦大學 | 35 | 方言;官話;音變;代詞;語音 |
華中師范大學 | 33 | 方言;漢語;現代漢語;方言詞;訂補 |
山東大學 | 30 | 方言;語音;官話;山東方言;方言詞 |
湖南師范大學 | 29 | 方言;湘語;漢語;語音;聲母 |
《方言》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信息三則、“一帶一路”方言調查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