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新聞》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一旦發現一稿兩用,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并在2年內拒絕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
(2)文章標題須簡潔、具體、鮮明,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
(3)引言一般不超過300個字,闡明研究目的、研究或觀察依據、國內外研究現狀等。引言部分可引用少量參考文獻,不應進行詳細討論。
(4)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以角碼標出。
(5)本刊歡迎各類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投稿,省級以上立項的課題(項目),請注明項目名稱與編號。
(6)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7)第一作者信息: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職稱、學位、工作單位(高校等大單位注明院系等二級單位)、通訊地址、郵編、固定和移動電話、電子郵箱(請勿遺漏,以便及時通知審稿結果和其他事項)。
(8)凡用文字不能直觀說明問題的,要配以圖和表。如用圖和表,則文中不需重復其數據,只需強調或摘述其主要發現。
(9)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10)文稿應具有科學性、真實性,重點突出,文字簡練,數據可靠,本刊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修改,不同意改動者請事先說明。
《法制與新聞》雜志是由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法律變革、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專家訪談以及新聞報道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