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2)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3)本刊刊登具有創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義的研究學術論文以及反映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近期發展狀況的文獻綜述。來稿應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4)文獻說明放在文末,整篇文章順序編碼;同一文獻多次引用需并置,原著名稱只出現一次。外文參考文獻按照國際通告的著錄格式標注。
(5)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6)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7)學術性:本刊歡迎具有原創性、創新性的學術論文,要求論文必須是在公法領域內的深入、系統的研究,同時具備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
(8)針對性:本刊要求論文必須針對公法領域中的具體問題展開研究,論文的研究對象和論點應與公法相關,同時應盡量涵蓋比較法和國際法的視角。
(9)思想性:本刊歡迎具有思想性的論文,鼓勵作者提出新的理論、觀點和學說,同時要求論文必須具備嚴密的邏輯和深入的分析。
(10)規范性:本刊要求論文必須符合學術論文的規范格式,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等部分。同時要求論文必須遵守學術誠信原則,嚴禁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
《公法研究》雜志是由浙江大學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域外公法、專題論文、判例評析、名作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