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凡涉及國內外版權問題,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和有關國際法規執行。本刊刊登的所有文章,未經授權,一律不得轉載和翻譯,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2)引用全部以參考文獻形式呈現,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須符合《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要求。無須提供注釋(包括文中注釋與腳注)、電子資源類型參考文獻。
(3)一級標題用“……”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來標識,三級標題用“”來標識,四級標題用“、”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4)注釋序號用[1]、[2]、[3]……標識。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5)投稿時請同步提供:文章所有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系方式(手機號碼、辦公電話、郵箱、通訊地址及郵編等)、個人簡介以及照片。
(6)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7)研究主題:稿件應關注公共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趨勢、管理、服務、技術、文化等方面的問題,以及公共圖書館服務的創新與實踐。
(8)學術性要求:稿件應具備較高的學術性,觀點鮮明,論證充分,邏輯清晰,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
(9)圖表要求:圖表應清晰明了,不得使用模糊或不清楚的圖片;圖表應標明圖題和圖注,圖注應簡明扼要。
(10)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公共圖書館》雜志是由深圳圖書館;深圳圖書情報學會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圖書館史、文獻研究、卷首語、創新與探索、圖書館管理、閱讀推廣、世界之窗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