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劃師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標題為二號小標宋、作者和單位為四號仿宋、正文為三號仿宋。本刊對來稿有增刪或修改權,不同意增刪或修改者請注明。
(2)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shù)字分級編號,如一級標題用1……,二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不超過四級。
(3)引文超過150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格,以下各行縮進2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行換行另起,規(guī)則同上。
(4)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5)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chuàng)新點。
(6)摘要不少于200字,內容要能含蓋論文的主要信息。應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且具有獨立性,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用引文。
(7)作者是對文章全部或部分內容做出主要貢獻,并能對內容負責的署名人。投稿前確定作者排名順序,名字之間用逗號隔開。
(8)插圖力求簡明清晰,用計算機清繪,線條要勻,線寬0.2mm,圖中文字、符號、縱橫坐標必須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層次分明,標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線表的形式,圖表名應附相應的英文名。
(9)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tǒng)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tǒng)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10)來稿論文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fā)表的文獻、圖版和數(shù)據(jù)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規(guī)劃師論叢》雜志是由《規(guī)劃師》雜志社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城市規(guī)劃理論、城市設計與建筑、土地利用規(guī)劃、交通規(guī)劃、環(huán)境保護與可持續(xù)發(fā)展、歷史遺產保護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