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信息》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原稿必須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發表的論文。本刊嚴禁一稿多投、重復內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種重復投稿。編輯部自收到稿件起1個月內向作者反饋審錄結果。
(2)題名應簡明、具體,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3)正文應層次清楚,方便閱讀,行文符合規范。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1”、“1.1”、“1.1.1”等。
(4)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列編號,置于文后。參照國標《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15)著錄。
(5)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部級以上的課題,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中、英文雙語著錄,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法,去掉廢話、套話、空話,慎用結論性、定義性的字詞和語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
(7)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訊地址、電話。
(8)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使用。計量單位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
(9)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10)文稿務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本刊對稿件有刪改加工權,作者如果不預先特別聲明,則視同默認(刪改加工只會在必要時進行)。
《工會信息》雜志是由工人日報社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黨史人物、黨史記憶、新中國記憶、工運史話、文史·隨筆、文史·人物、文史·往事、文史·建筑、文史·藝壇、文化資訊、作品賞析、百姓故事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