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漢語史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國際中文教育標準的研制與應用、專論、基于教學的漢語研究、世界漢語教學學會線上中文教學等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國際漢語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須遵守學術規范,嚴守學術道德,保證論文不違背國家憲法,不涉及國家機密,無抄襲、剽竊、偽造數據等學術不端行為。
(2)稿件中文主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副題名前須有破折號并且不超過25個漢字。題名要簡明、確切,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3)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4)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年主要公開文獻為限,勿引內部資料,盡量少引教科書。
(5)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6)對文章的研究內容做提綱挈領的概括,客觀、簡要地陳述文中涉及的研究對象、方法、結論等要素。避免使用過于主觀或脫離實際內容的闡釋方式。
(7)來稿須包括:篇名、作者姓名、工作或學習單位、單位所在城市、郵政編碼、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英文篇名、英文摘要及關鍵詞等。
(8)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9)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10)文責自負,不存在抄襲、剽竊、侵權等不良行為,未在任何正式出版物刊載,不允許一稿多投,不接受任何語種的翻譯稿。
《國際漢語史研究》雜志是由廈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主管和廈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23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國際漢語史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