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所有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lián)系方式。
(2)作品思想健康向上,弘揚時代主旋律。
(3)中文題名須簡明確切,并能反映主題,不宜過長,以25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要副題。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或符號等。
(4)文獻引證方式采用注釋體例。注釋用尾注,置于文末。
(5)摘要的內容均應在正文中出現,不能出現摘要中提到的內容正文中沒有論述的情況。
古籍研究雜志發(fā)文分析
古籍研究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安徽大學 | 279 | 文學;詩歌;古籍;唐詩;小說 |
復旦大學 | 186 | 文學;生平;文選;點校;著述 |
南京大學 | 94 | 文學;清史;清史稿;小說;標點本 |
安慶師范學院 | 67 | 詩歌;釋例;文學;詞人;戴名世 |
安徽師范大學 | 48 | 道士;詩歌;宋詞;點校;文學 |
山東大學 | 47 | 訓詁;文學;杜甫;趙執(zhí)信;釋詞 |
南京師范大學 | 45 | 生卒;說文;點校;點校本;清人 |
浙江大學 | 43 | 漢語;詩歌;詩文;典籍;清人 |
淮北煤炭師范學院 | 35 | 經籍;經籍志;舊唐書;《舊唐書·經籍志》;儒家 |
淮北師范大學 | 25 | 編纂;通志;童謠;著述;毛詩 |
《古籍研究》雜志是由安徽大學文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史專論、目録與版本、校勘與注釋、文獻輯考、古文字研究、古籍書訊、年譜與傳記、皖籍文獻專題、學術叢劄、文獻學評論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