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法治》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要案紀實、法治講堂、普法畫廊、短訊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法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公民與法治》雜志投稿要求
(1)主題范圍:注重涵蓋公民權利、法治原則、法律體系、法律教育、司法改革、人權保障、法律倫理等領域的研究和探討。歡迎與法治和公民權利相關的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案例分析、評論文章等。
(2)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3)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4)參考文獻:著錄作者直接參閱過的公開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公開出版的圖書和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的文獻,按文獻出現的先后,在正文中的相應位置以阿拉伯數字標注。
(5)來稿所涉及的項目如果為國家或地方基金課題,請在來稿中注明課題項目、編號、來源,本刊將優先錄用。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稱、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若有變更請及時通知)、電子郵箱、電話和傳真號碼,以便聯絡。
(8)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GB3100-93),采用國際單位制(SI單位)。文中的外文字符應大小寫與上下角標清楚,黑體字符(張量、矢量符號)明晰。
(9)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10)文責自負。概不接受抄襲稿件。本刊概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發表的所有文章都不代表編輯部的意見,均由作者文責自負。
《公民與法治》雜志是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主管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8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672-8955,國內刊號CN為13-1345/D,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