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結構:建議包括標題、摘要、引言、主體和結尾。標題應簡明扼要地概括文章主題,摘要部分要能引起讀者的興趣,引言部分可以闡述研究背景和目的,主體部分圍繞具體問題進行準確、全面的敘述,結尾部分可以進行總結和展望。
(2)語言要求:規范、準確。請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或英語撰寫文章,并避免使用方言、俚語或網絡語言。
(3)文字風格:簡明扼要、專業規范。請使用簡練的語言敘述問題或觀點,避免冗長的描述和過多的修辭。使用準確的法律術語和條理清晰的語言,確保文章易于理解。
(4)主題范圍:公司法律與企業治理。您的投稿應與公司法、企業管理、法律風險管理等相關。可以涉及公司法律制度、股東權益保護、企業合規、公司治理等內容。請確保文章內容準確、客觀,并具有學術或實踐價值。
(5)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表和二次文獻。
(6)來稿不退,請作者自留備稿。來稿一經發表,文章的復制權、發行權、匯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將獨家授予《傳播與版權》期刊編輯部。
(7)文中的表格采用三線表形式,插圖在相應文章中出現,線條務求準確光潔,圖內文字盡量簡明,照片務必黑白清晰,層次分明。
(8)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9)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10)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公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破產法制、年度法制報告、公司法制、證券法制、域外法制、理論綜述、案件聚焦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