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論文應包含中文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來稿正文五號宋體,注釋采用頁下注,標序使用①②③等依次排列,每頁重新編號,頁下注文字為小五號宋體,具體要求見后附《注釋格式》。
(2)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或引用的文獻,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對應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序號]”(上標形式)。
(3)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4)注釋統一采用尾注,并請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動生成;序號采用“[]”方括號標注;外國作者國籍采用“〔〕”六角括號標注。
(5)隨稿請附作者簡歷,包括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職務及職稱、當前研究課題及主攻方向等關鍵信息;論文并請說明創新或發明的要點所在。
(6)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即無主語句。不要出現“本文”、“筆者”、“我們”等字樣,應一律寫成“對××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現狀”,“進行了××調查”等。
(7) 內容摘要篇幅為100~300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應明確指出文章的創新點,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詞。關鍵詞數目3 -8個。
(8)語言表達:文章的語言應準確、清晰、簡潔、規范,避免使用生僻詞匯和不必要的復雜句式。
(9)圖片和圖表:如文章中包含圖片、圖表等非文字內容,需確保其清晰、準確,并配有必要的說明文字。圖片版權需無爭議,作者需承擔相應的版權責任。
(10)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古文字研究》雜志是由中國古文字研究會;吉林大學中國古文字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字與文化、文字考古學、文字起源與演變、文字結構與解讀、文字與現代應用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