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藏語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2)題名應易于認讀,避免使用非共知共用的縮略詞、其他語言、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等。
(3)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注碼用“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方式。注釋碼置于句 號、逗號、引號之后,不出現在頓號后,句中不出注。
(4)所有論文都應提供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歷(位)及所從事的研究工作及聯系電話、E-mail等。
(5)摘要最好用敘述性語言闡明全文的觀點、論據和結論,既要精煉又要言之有物,盡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內容;忌用第一人稱;字數為150-200字。關鍵詞3-8個。
(6)學術導向:《漢藏語學報》雜志重視學術導向,要求來稿必須符合學術規范,具備學術價值,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7)研究領域廣泛:該雜志不僅關注漢藏語學領域的基礎研究,還注重跨學科、跨領域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歷史語言學、社會語言學、認知語言學、計算機語言學等領域。
(8)論文質量:來稿應具有創新性、前瞻性和深度,能夠解決漢藏語學領域的重大問題,或者提出新的理論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實踐應用價值。
(9)原創性與版權:所投稿件必須是作者原創,未在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過,且版權未轉讓。如果文章中含有他人的版權內容,必須明確標注并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
(10)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漢藏語學報》雜志是由中央民族大學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