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01 00:14:42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保障計劃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進一步推進就業和再就業
1、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強化目標管理。全面完成市里下達的目標任務,并將目標層層分解到社區中心、街道,強化責任體系和監督機制。
2、全面落實再就業新一輪政策。認真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等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繼續做好持證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申報和跟蹤服務。
3、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大力開發社會公益性崗位;以非正規就業組織、組織起來就業實體為抓手,推進組織起來就業。
4、建立村級勞動保障工作站,全區達到50%以上,配備工作人員,更好的做好失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5、進一步加強再就業培訓。以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再就業培訓,全年計劃培訓下崗失業人員400人。
6、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采取目標與過程創建相結合的辦法,建立創建充分就業社區的綜合指標體系和動態管理系統,2008年底要使20%以上社區達到"充分就業社區"的標準。
7、促進城鄉統籌就業。搞好勞務輸出示范區建設,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擴大勞務輸出規模,提升勞務輸出質量。
8、完善藍天菜場再就業園區建設,爭取創建市級創業園標準。
9、以解決"零就業"家庭就業為重點,繼續加大困難群體再就業援助工作的力度,實施"消除零就業家庭行動計劃"、"再就業百日幫扶""充分就業社區創建"等活動,建立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的長效機制。
二、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0、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將各類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覆蓋范圍。
11、規范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全年完成接受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服務率達95%。
12、完善"銀發幫扶"和"零就業家庭就業幫扶"對接工作。以移交社區的鰥寡孤獨、病殘特困退休老人為重點,根據其需求,提供生活家政、健康護理等服務,并以此開發更多的社區"銀發幫扶"助老員崗位,托底提供給"零就業家庭:成員,建立"零就業家庭"成員穩定就業的長效機制。
13、落實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確保足額按時發放到位。
14、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以綜合考核為基礎,以公平競爭為重點的市場規則體系和管理制度,實現職業介紹服務的規范化和勞動力市場運行的有序化。
15、針對失地農民開展技能培訓,加快提高失地農民的文化素質、技能水平,使他們能夠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力市場需求形勢,全年培訓農民工540人,發證人數達到244人。
16、全面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不因征地而下降,長期生活有保障。
三、進一步推進和強化勞動保障監察
17、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加大監察力度,配合勞動監察部門規范區內企業用工,特別是建筑企業用工,堅決杜絕使用童工的現象和妥善處理各種勞動糾紛。減少或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出現。
18、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增強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重點開展專業法規,尤其是《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以及促進就業與再就業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從而提高勞動者維權意識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保障計劃一般是由多個保險產品組成的,類似于捆綁銷售,賣點在于保障全面。例如,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健康保障要求全面且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消費群體,推出集護理保障、護理金返還、身故保障于一身的“金生無憂”健康保障計劃,包括“金生無憂個人護理保險”和“附加金生無憂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主險和附險須同時投保。
在此之前,人保健康亦曾針對兒童及青少年人群的易發疾病推出過兩款純保障型的少兒疾病保險計劃――“守護天使”少兒重大疾病保障計劃和“守護天使”少兒特定疾病保障計劃。
廣電日生人壽也推出了“健康無憂”綜合保險計劃,涵蓋普通身故/高殘。意外身故,高殘、滿期保險金領取、30種重大疾病保險、住院津貼醫療、住院費用報銷諸多保險利益,還可獲得紅利配給。這是廣電日生推出的首款保障計劃,是根據投保人的需求量身定制的,投保人可以從廣電日生的主險和附加險中任選兩款或兩款以上產品作為計劃的組成部分。
跟著扎堆的還有中航三星人壽,日前推出了“健康星”關愛計劃,涵蓋了意外醫療、疾病住院、手術等多方面保障責任。據了解,中航三星“健康星”計劃又可細分為“黃金計劃”、“鉑金計劃”和“鉆石計劃”,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情況進行個性化選擇。
除了這些典型的保障型保障計劃之外,也有保險公司在投資型保險的基礎上組合保障計劃。例如,陽光人壽近日推出萬能險組合――“財富雙賬戶少兒綜合保障計劃”,針對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需求特點,在保險責任的設置上對未成年客戶,提供了涵蓋生存、健康和身故等多方面的保障。該保障計劃在個人賬戶下設立穩健型和進取型兩個子賬戶,客戶可根據自己的投資偏好自主選擇。
友邦保險為了滿足客戶保障兼理財的需求,推出了
“智尊寶”D款萬能險保險計劃系列,在兼顧投資利益的前提下,更多地關注了產品的保障功能,同時可以就客戶的需求靈活地進行產品組合。主險及附加險可涵蓋壽險、重大疾病、意外傷害、豁免保費多種保障。
保險公司為什么打破了腦袋,出盡各種花招扎堆推出保障計劃呢?據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一位張姓負責人介紹,人保健康的產品都是保障類保險產品。之前推出的多為單個的保險產品,而近期則將重點轉移到了保障計劃上。“之所以近期重點推出保障計劃類產品,這是由保障計劃自身特點決定的,主險和附加險在一起,可以為客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也可以增加我們的保費收入。”
2、組織農村和外來勞動力就業前指導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1000人。
3、社會保險擴面。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各凈增1800人。
4、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和享受待遇率保持在98%以上。
5、企業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及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覆蓋率均達到90%以上。
二、工作重點
1、統籌城鄉就業,實現城鎮失業人員、失地農民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充分就業。城鄉勞動力實行“四個統一”:統一提供職業培訓,統一享受免費公共就業服務,統一進行就業登記備案,統一實行失業保險制度。
2、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實現社會各類群體充分保障。一是鞏固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按照“全員化、廣覆蓋、多層次”的原則,逐步擴大社會保險參保覆蓋范圍。二是扎實推進農村社會保障。探求農村社會保險多元化發展,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當提高老年農民養老待遇;建立和完善對獨立的適應失地農民特點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障制度,通過政策扶持,鼓勵失地農民創業,實現就業再就業,注重社會特殊群體的充分保障。
3、進一步協調勞動關系,實現勞動關系充分和諧。一要依法建立和規范勞動關系;二要強化勞動保障執法監察;三要強化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三、工作舉措
(一)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
1、推動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一是根據國家、省、市、區就業再就業文件和會議精神,按照責任制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目標,加快工作進度,加快工作節奏,確保全面完成年黨工委街道辦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就業再就業的各項目標任務。二是要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新一輪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繼續做好《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工作;繼續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工作。
2、認真做好農村勞動力培訓和促進就業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市區職業培訓及補貼辦法〉的通知》的精神,配合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繼續加大對農村勞動力培訓工作的宣傳力度,落實農民培訓的優惠扶持政策,落實做好全失地農民、“4048”農村富余勞動力和雙失業家庭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做到雙失業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業的目標。
3、建立完善公共就業職介服務。免費為勞動者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基本服務,同時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協管員作用,將就業促進工作向基層延伸。
(二)加大力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進一步鞏固城鎮社會保險。為了切實維護好職工群眾社會保障權益,按照下達的目標任務,繼續大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進程,重點加大對企業的擴面覆蓋力度,企業中本地戶口職工必須全部參加城鎮企業社會保險。繼續做好城鎮老居民醫保和少兒醫保工作。
2、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區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已經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已得到了基本解決,今后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抓:一是鞏固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參保率達98%以上,享受待遇率保持在98%以上。二是要做好農保基金的解繳工作。三是加強農村養老保險長效管理,實行分類指導,加強檢查督促,力爭年內基本實現村村達標。
3、建立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全面實施府[]73號文件精神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農保轉城保的政策,加快推進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二、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發放孤兒供養福利補貼。建立全區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兒供養福利制度。區兒童福利院的孤兒為每人每月1000元,社會散居孤兒、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價上漲指數建立自然增長機制。民政部門要根據孤兒生活變動情況,實行孤兒保障動態管理,嚴格按照程序及時辦理審批、增發、停發手續。凡依法被收養的自收養之日起停止孤兒供養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撫養義務時停止孤兒供養福利;孤兒成年后,具有勞動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如在校學生則繼續給予孤兒供養福利,非在校學生則一次性發放給個人6個月孤兒供養福利補貼,不再屬于政府孤兒供養福利保障范圍;孤兒成年后,不具備勞動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城鎮按“三無”對象、農村按“五保”對象供養政策規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兒保障體系。
申女士和先生同在廣州的外貿行業工作,雖然就職的公司不同,收入方面倒也相當,每人月收入都在5000元左右,年終獎金各有2萬元。
在支出方面,兩人每月的房租開銷需要2300元,生活基本花費需要2800元,而購物、娛樂花費需要1200元。
申小姐和先生會將每月結余下來的3700元中的2000元做基金定投,結婚2年來,有了近5萬元的積累。
在參與基金投資的同時,他們還會跟著朋友炒炒股票,雖然投入本金只有5萬元,但投資1年多的時間,就實現了近30%的盈利。現在,賬面資產已達到62000元。“我和先生在投資方面還是挺積極的,不過沒什么技術分析能力,就是跟著朋友聽消息跟進。賺不賺錢完全看這個消息準不準啦。”看來,申女士過去的運氣還是不錯的。
金融資產逐步累積
因為有了基金和股票方面的投資,申女士和先生的資產也就有了逐步的累積。除了基金市值近5萬元、股票市值62000元外,他們還有33000元的活期存款,一共13.5萬元的資產總數。
“買房對我們來說還太困難,急不得。”申女士說,現在租住的房屋挺符合他們的要求,而且房東也希望他們可以長期租住,為此在租金方面還比較便宜。
“現在房價調控力度挺大的,我們感覺房價應該會跌,即便是要我們等上三五年再買,也不是問題。”因為租房生活沒有太多波折,申女士倒不認為只有買了房才能穩定生活。
保險保障如何健全
現在,唯一讓申女士和先生煩心就是保險保障。
“我們兩個現在只有廣州基本社保,在商業保險方面從來沒有購買過。以前我們總覺得無所謂,可現在孩子要出生了,我們希望他將來的生活可以有個保障。”
太多的例子,太多的遺憾,太多的悲傷。一個個家庭因病致貧,一朵朵“鮮花”因為缺少醫藥費而過早地凋零。盡管現在的醫學技術還不能保證只要有錢就能治好所有的病,但是我們真的不能為減少這樣的事再次發生做點什么?
只是因為很少有人知道:一個零歲的小孩,在一份教育儲蓄的保單上附加一個30萬元保額的少兒重大疾病保險,每年只需要513元錢。
由此可見,少兒險在中國的現狀可以概括為:大多數人沒買,買了的人又有很大一部分沒買對。
保險業流行這樣一個觀點:
除非你的孩子是秀蘭?鄧波兒這樣的天才童星,否則不必要給孩子買人壽保險,至少不應該把壽險作為少兒投保的主要險種。因為99.9%的孩子,都不可能是家庭經濟收入的來源者,所以就保障需求而言,幾乎沒有投保人壽保險的必要。
但在一個完善的家庭風險保障計劃中,少兒險又是萬萬不能少的,由于道德風險和目前國內保險市場深度開發的種種限制,我國的少兒險市場更為初級――不是被忽略不計,就是家長愛子心切從而過度投保。
如何正確為少兒投保呢?其實只有三步:
第一步:懷孕期――母嬰險
第二步:撫育期――意外、健康險
第三步:成長期――教育險
少兒險和成人險最大的區別
少兒保險,簡單地說就是以未成年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與成人保險最大的區別在于:從保障的意義上說,成人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未來創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兒童尚不具備創造收入的能力。所以,為避免人壽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很多國家都對少兒保險的壽險保額規定上限,中國法律的規定是5萬元(京滬穗等少數經濟發達城市是10萬元)。但含壽險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保額不受此限制。
少兒險保單的輕重緩急順序
多數父母給子女買保險的時候首選教育險,在國內1996-1998年度,少兒教育金儲蓄型保險和少兒養老保險一度占到投資型保險市場份額的80%,父母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迫切心情由此可見一斑。
其實,從少兒保險需求的角度來說,卻是有些偏離保險的意義與功用。因為在一個家庭保險的保障體系中,孩子是最次要的、最無足輕重的。即便輪到給孩子買保險,從輕重緩急的順序上排列,也應該是――意外險、疾病險排在前面,最后才是教育險。至于給孩子買養老險,這在國外是一種有錢人轉移資產的手段,而以中國目前的國情來看,只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了!
母嬰市場本來就是一個有著巨大空間的市場,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母嬰健康的關注,近年來母嬰市場更加火熱,相關產品也五花八門,越來越多。與此不相一致的是,針對母嬰的保險產品卻相對滯后,孕婦及新生兒的保險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
“準媽媽”投保一定要提前
文/多多 專業撰稿/邵丹(長城保險)
Marry還有5個月就要做媽媽了,欣喜之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這個時候最應該好好保護自己和腹中的胎兒,應該趕緊買一份保險。但讓Marry郁悶的是,她和丈夫一起詢問了多家保險公司后,竟然沒有特別合適的、針對孕婦的險種,而普通的壽險產品則幾乎都對Marry“說不”。
孕歸不能買普通保險
目前國內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孕婦不能投保,但因為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很多,所以,各家保險公司對于孕婦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國內保險公司通常對于孕婦投保都遵循這樣一個慣例――懷孕28周以后一般的保險原則上都不接受承保,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說;而對于懷孕7個月以下的客戶來說,原則上不受理醫療險、重大疾病險和意外傷害險,只接受養老險和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而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正因為如此,對于像Marry這樣準備生孩子的“準媽媽”來說,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保險的需求,最好在懷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險,以便保障期可涵蓋妊娠期,而不要等到懷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詢、購買。懷孕以后再購買保險,一方面產品選擇的余地相對較窄,而且保費也會比較貴。
一張保單保兩人
那么,像Marry這樣的案例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事實上,近期國內市場上已經有了新產品――專門為孕婦和即將出生的嬰兒設計的母嬰健康類保險。例如,有一款名為“愛相依”的母嬰產品,就是專門為孕婦群體設計的,而且以主險形式銷售。也就是說,對孕婦來說,不需要購買其他形式的主險,就可以單獨購買,避免了不必要的額外保險消費。
由于母嬰保險產品的消費群范圍過窄,而且對保險公司的利潤貢獻并不大,因此,過去保險公司并不熱衷開發和銷售此類產品。但據專家估計,母嬰市場大約潛藏著800億元市場容量,近年來6+1(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孩子)的養育模式更導致母嬰市場消費能力劇增,有相當多的需求亟待滿足,甚至有待開發。
與一般保單不同的是,類似“愛相依”這類母嬰險保單,不但能為孕婦提供保障,還能為即將出生的小寶寶提供保障,即一張保單可保兩人。以“愛相依”產品為例:保障的第一保險人,即孕婦,需滿足以下條件:18-45周歲、已懷孕且懷孕未滿28周。對于孕婦的保障期間,自保單生效日開始,保險期間為1年;對于第二保險人,即新生兒,保障期間則自出生日起至保險單生效第六個周年日止。
少兒險投保誤區
購買少兒險最容易陷入的投保誤區是――過分關注回報率。
教育競爭日趨激烈,教育費用日漸增加是每一位家長都不得不面對的現實,于是他們努力工作、拼命賺錢,買基金、炒股票、置房產……而這一切都需要時間。根據目前教育費用的平均水平,一個孩子的初中階段每年至少需要1萬元,高中是每年2萬元,大學是每年3萬元,加起來是21萬元。這是每一位家長養孩子之前就要做的預算,是撫養一個孩子所必須支付的成本,是我們對孩子需要作出的“愛的承諾”。
既然是承諾,就是一定要兌現的,從理論上講,我們應該在孩子出生之前就為他準備好。因為很容易計算,如果從孩子0歲開始每年為他(她)儲蓄2萬元錢,大約10年才可以完成這份“愛的承諾”。可是作為孩子的父母,尤其是很多主要經濟來源依賴父母中一方的家庭,萬一家里的“經濟支柱”遇到風險,這份“愛的承諾”如何保證兌現?
其實,我們只要善加利用人壽保險公司現有的金融工具,做好對沖風險和套期保值的規劃,就可以在有風險發生的時候,把我們生命中必須支付的成本轉嫁給保險公司,盡早地完成我們對子女的承諾。
孩子的第一張保單
專業撰稿/榮偉(太平洋人壽資深壽險理財規劃師)
必要的提示
為您的孩子投保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項:
1、在給孩子投保前,您自身有了充分的保險保障嗎?在家庭整體風險規劃中,應首先規劃家庭經濟支柱的風險保障。
2、家庭保險支出以家庭年收入的20%以內為宜(投資型險種支出除外)。
3、保監會規定,少兒因意外、疾病而身故產生的保險賠付金額不能超過10萬元。
4、為孩子投保主要考慮健康保障以及教育金類型的險種。
通常,最需要給孩子投保的險種,應該是重大疾病、醫療類和意外傷害類的保險。這樣主要是為了應對小朋友在成長過程中容易發生的意外傷害、惡性腫瘤、肺炎等風險。專業上一再強調沒有太大必要給孩子買壽險,但為了應付孩子們在成長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各種人身風險,專業人士往往建議家長最好能先為孩子規劃好這些保障險種。而且,這些險種大多保費相對便宜,保障功能又很強。
另外,為孩子做好常見的意外傷害保障,以應付孩子因為意外傷害和輕微疾病引起的醫療費支出,以及彌補照顧孩子而發生的個人收入損失,尤其對于單親媽媽而言,尤其是應該優先考慮的。
實例說明1:少兒重大疾病保險
零歲寶寶(男孩),投保了如今市場上銷售的“小康之家,如意安康”少兒保險。
年繳保費:1980元;繳費方式:20年期繳;保險期間:0-70歲。
保險利益主要包括:
1、寶寶一旦患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將獲賠2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如在繳費期內發生重大疾病,將被豁免以后的保費。
2、若寶寶70歲合同期滿時未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將返還歷年所繳保費及5%利息作為祝壽金。
3、寶寶若在保險期間內身故,保險公司將返還所有已交納的保費。
實例說明2:少兒保險全規劃
這是一個標準中產、三口家庭的真實例子:31歲的王先生,計劃將來送兒子家俊出國讀大學,想趁現在自己收入穩定豐富,為孩子積累好留學費用;同時,也讓孩子有一些健康方面的保障。我們為家俊(半歲)設計了如下保障方案,可保障至他25歲:
家俊18歲前,王先生每年交納13803元(平均每月1150元);家俊1824歲期間,每年只需交納513元。王先生總共交納約25.20萬元。
家俊在此期間得到的保障是:15種少兒重大疾病保障30萬元;每次住院最高報銷1萬元,不限報銷次數,還享有最高60元/天的營養補貼;壽險保障(身故/高殘)隨年齡變動,最高可獲賠229631元。留學費用自18―21歲,每年領取5萬元,累計領取20萬元;25歲可領取5萬元滿期保險金加12680元累積紅利(假設中等分紅水平),共可領回約26.27萬元。
家俊25歲前,萬一王先生在交費期內不幸身故或高殘,王太太以后只需每年交納最多1349元,家俊的保障利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綜上所述,一份完整的少兒險保單應該包涵三大內容:足額的教育保障、附加充分的重大疾病保障,同時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條款。
少兒險保單最不容忽視的細節
少兒險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投保人豁免保費條款。任何金融工具都有它的不可替代性:儲蓄有靈活性,債券有穩定性,股票有高收益性……而人壽保險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寫下想存的金額,不論分多少次存,萬一投保人在存錢過程中發生風險,只要存了一次,就能拿到所有的錢,并且所有欠款一筆勾銷――后續的保費不用再交了。
需要注意的是,少兒保險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這樣的保險責任通常是主合同不能包括的,需要單獨購買投保人豁免保費附加險。并且特別需要注意,不是所有保險公司的少兒類產品都可以附加這樣的條款,而不能附加這個條款的少兒保險,其實是失去了購買這份保險的最重要的意義。
保險公司顯然意識到了教育年金保險增值能力不強的問題,已有公司率先開發出在其保險產品中加入投連險,投保人可在規定范圍內隨時增加保費,搭乘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專業運作的大船,提高理財收益。
投連險助力教育金保單
文/荊洋
低風險決定了教育年金保險的低收益,目前看來,教育年金保險的年收益率一般在2.5%左右,有的收益甚至比不上儲蓄。如果單看增值收益,教育年金保險并不是最佳選擇,隨著國內進入升息周期后,教育儲蓄收益反而更高。教育儲蓄與普通儲蓄最大的區別在于:雖是零存整取儲蓄,但執行的是整存整取的優惠利率,而且在存期內一律免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通常有1年期、3年期和6年期(執行5年期)三種類型。
保險公司顯然也意識到教育年金保險增值能力不強的問題,已經有公司開發出在其保險產品中加入投連險,投保人可在規定范圍內隨時增加保費,搭乘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專業運作的大船,提高理財收益。
11月21日,國內市場上第一支專為滿足少兒成長及教育保障需求而設計的期繳投連險產品,同時在北京、廣州和深圳三地同時推出。這款名為“少兒成長先鋒保障計劃”的投連險產品,除了為出生30天至17周歲的兒童及少年人群提供長期保障外,還專門設有投資賬戶。
據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顧問分析,目前國內一線城市中家庭平均教育支出一項,已經超過家庭總支出的1/3。此產品推出的最大意義在于:針對傳統教育金保單投資回報能力不足的現狀,可以讓保戶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享受投資收益的同時能夠不斷充實子女成長和教育所需的資金儲備。
另有專家分析認為,少兒教育金類型的投連險產品,不同于市場上常見的投連險產品最大的地方在于:基本上都為期繳型產品,和定期定投買基金的方法有異曲同工之妙,尤其在股市震蕩期間,可以最大限度的平均攤薄投資成本。
實例說明:
王先生,35周歲,有一個5歲的兒子。王先生為兒子投保了這款少兒投連險產品,每年繳納保費5萬元(股票型基金投資賬戶50%、混合偏股型基金投資賬戶50%),作為兒子的教育儲蓄金。王先生計劃繳費10年,然后從兒子年滿18周歲開始,每年從賬戶中領取一筆金額,共計領取4年(假定每年領取的金額相同),以支付兒子的大學教育金和生活費用。每年領取的個人賬戶價值如下:(計價單位:人民幣元)
表1
投保人年齡 累計已繳保險費 累計部分領取 保單年度末個人賬戶價值 保單年度末身故保險金
18歲
500,000
159,142
464,942
464,942
19歲
500,000
318,284
314,084
314,084
20歲
500,000
477,426
159,142
159,142
21歲
500,000
636,567
其中,上表所演示的“累計部分領取”額度,是根據中檔收益率結果計算出來的,我們可以知道:交給保險公司一共50萬元保費,將最終可以領回超過63萬元保險金。如果按低檔和高檔收益率計算的話,同樣是50萬元保費,將最終領回的保險金為將近55萬元和超過73萬元。
另外,兩個投資賬戶的預計三檔年投資回報率如下表:
表2
混合偏股型基金投資賬戶 股票型基金投資賬戶
低
3%
3%
中
4%
5%
高
5%
7%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縣委九屆三次全會精神,落實省市人事和勞動保障工作會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圍繞構建和諧**,大力促進充分就業再就業,進一步拓寬社會保險覆蓋面,認真做好勞動關系調整工作;圍繞建設服務型機關,完善公共服務,創新管理機制,狠抓自身建設,統籌協調各項工作,為實現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快速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事人才工作
1、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一是構筑人才智力進入**的綠色通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創新人才柔性引進機制。鼓勵支持縣內企事業單位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對接、聯姻,通過聘請國內外專家等多種引智形式深化區域人才合作。建立**籍在外人才資源庫,吸引“智力返鄉”。組織舉辦縣人才市場洽談會、民營企業人才專場招聘、工業園區人才招聘會,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網站服務平臺,打造引進人才綠色通道。二是扎實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繼續做好安置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工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和到基層就業。繼續組織實施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三是做好農村實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選拔工作。建立長效激勵機制,調動農村實用人才為基層經濟建設服務的積極性。四是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和工勤人員的管理,深入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正常晉升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
2、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一是認真學習貫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及配套法規,完善機關事業單位考核獎勵機制,健全公務員監督約束機制,加大對新錄用公務員和已登記公務員公共管理。認真做好在公務員崗位工作未登記人員考錄掃尾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參照管理相關政策和人員管理辦法,嚴格標準條件,從嚴掌握范圍,6月底前完成擬參照單位和個人公務員登記的審查申報工作。二是認真貫徹《“十一五”河北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進一步深化公務員四類培訓,做好公務員公共管理(MPA)培訓考核、新招錄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三是創新股級干部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股級干部任免獎懲、培訓考核、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等管理辦法,優化股級干部隊伍,提高整體素質。五是做好人民滿意公務員和人民滿意公務員集體的評選工作。
3、加強專業技術人才能力建設。一是認真落實《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十一五”規劃》,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推進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培訓。積極開展“三三三人才工程”、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和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工作。二是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評審程序,繼續向經濟發展急需、主導產業、工農業生產一線傾斜。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審和中高級職稱審核推薦工作,提高評審質量。認真組織好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報名考試,嚴把審查關口,加強職稱聘任管理。三是研究制定我縣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和動態管理的實施意見。爭取完成已評定職稱資格但未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聘任工作。
4、加快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核準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制定崗位設置方案,科學進行崗位設置。年內完成崗位設置任務,基本完成人員聘任工作。二是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研究制定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爭取年內在全額、差額的事業單位完成試點工作。加大對事業單位進人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
(二)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積極促進就業再就業
5、全面完成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全年城鎮新增就業2200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00人,其中困難對象再就業8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6萬人次,新增勞務輸出1.2萬人次,新增中高級技能人才200人。
6、實施積極就業政策,落實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及省相關配套法規,研究制定我縣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實施意見。加大對失業人員的創業培訓工作力度,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積極落實各項就業培訓補貼及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重點落實好4050人員和符合補貼條件的非4050人員的社會保險各項補貼。
7、加強就業管理和服務。以公益性職業介紹為重點,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進一步規范縣鄉職介市場,提高職介功能,努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加強勞動保障事務工作,組建勞動事務服務大廳,拓寬業務,完善服務功能。健全就業援助制度,開展“關愛零就業家庭”活動,對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援助一戶,穩定一戶”,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解決就業困難,有針對性地開發就業崗位,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加大城鄉技能就業扶助力度,幫助就業困難人員進入技校學習技能。鼓勵企業用人本地化,就業服務局要與工業園區、、重點企業、用工需求最大企業實現對接,重點引導本縣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促進縣內勞動力就地轉移,推進城鄉統籌就業。
8、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積極做好農民工工作。繼續開展春風行動,提高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組織化程度,為農民工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信息、就業指導等服務,積極鼓勵外出務工農民回鄉創業。大力開展陽光工程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機制,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通過入廠、入校、入社區、進村入戶等培訓形式,加大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農村勞動力整體素質。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積極引導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
(三)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能力。
9、養老保險。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研究制定省基金調劑與養老保險費擴面征繳掛鉤的辦法,積極開展縣級百強企業進社保活動,進一步加大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待省市意見出臺后,認真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加強社保基礎工作,完善業務流程,為養老保險跨省市轉移、接續打好基礎。做好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在有條件的單位推行企業年金試點工作。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定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財政開支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并抓好落實。做好縣直自收自支事業人員擴面工作。
農村養老保險。積極做好失地農民的參險工作,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制定相關措施。嚴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關,規范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業務和基金管理,切實做到即征即保。
10、醫療保險。全面啟動鄉鎮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醫療保險,積極推進國有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擴面。研究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加強對關閉企業未參加醫保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積極探索醫保醫師服務協議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醫療費的報銷管理,并做好離休人員門診送藥上門服務,確實管好參保人的“保命錢”。調整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藥費報銷比例,讓參保人員享受更多實惠。積極探索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11、工傷、生育保險。全面啟動縣鄉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工作。企業工傷保險以建筑高危行業為重點抓好農民工和個體私營企業職工參險工作。完善工傷調查認定程序,提高工傷認定質量,加強工傷保險的抗風險能力。規范工傷醫療服務,積極推行工傷醫療協議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完善我縣的實施意見,不斷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
12、失業保險。重點是抓好較大規模企業依法申報工作,強化申報登記工作力度。做好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工作。完善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防失業三位一體功能,推動失業預警制度建設,加強失業預防和失業調控。
13、增強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對社會保險各項業務,各個環節實行動態監控、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基金安全運行。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增強社會保障政策執行力度。要進一步整合經辦資源,盡量節約經辦成本,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各險種統一征繳的目標。積極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在適當時機組織開展老年人娛樂活動。
(四)認真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4、深入開展勞動法規宣傳,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一是加強對《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即將出臺的《社會保險法》的宣傳,引導企業廠長、經理知法、懂法,按法律辦事。二是繼續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積極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年底各類企業普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三是加強勞動備案制度建設,進一步摸清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建立勞動用工數據庫,實現對勞動合同簽訂、履行等情況的動態監管。四是做好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及有關問題處理工作,注重解決企業改制中涉及勞動保障的遺留問題。五是大力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制度,實施集體合同全覆蓋計劃。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及企業方面代表三方機制的協調作用,努力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
15、實施積極的工資政策,促進職工工資正常增長。一是繼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做好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晉級工作,完成津貼補貼調整工作。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實名數據庫,健全完善事業單位關于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工資制度。二是深入貫徹實施《工資條例》和《河北省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在建立工會的企業普遍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增長。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最低工資規定》,加強企業工資宏觀管理。繼續推進工資指導線、人工成本、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等工資指導制度,研究制定非國有企業工資收入管理辦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進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爭取使我縣企業職工收入在較短的時間內達到不低于全國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四是全力推進金保工程,積極爭取列入省社會保障信息化試點縣。
16、認真抓好以查處非法職介、非法使用童工、不簽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惡意拖欠職工工資為重點的專項監察工作。嚴查小作坊、磚瓦場以及建筑、服務行業,嚴厲打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深入開展企業用工年審工作,年審率達到95%以上。繼續加大勞動力市場監管力度,堅決取締非法職介和職介欺詐行為。
有一名來自浙江的患者,因右側短期內腫大變硬就診。診斷結果為腫瘤,需立即手術治療,而且術后還要接受化放療,殘存的對側也可能因此永久性喪失生育功能。這名男青年剛剛結婚半年,原本沒有立即生育的打算,遇此“飛來橫禍”,一籌莫展。咨詢醫生后,小伙子決定采取“生殖保險”的手段,最終接受了以下安排:先手術行患側切除,然后將冷凍在上海市人類庫,即后無后顧之憂地接受化放療。后來,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生殖中心,借助試管嬰兒技術,以及凍存的,夫婦倆生下一個健康的男嬰。
生殖保險是怎么回事
這位男性患者通過接受生殖保險,解決了手術和治療中可能喪失生育能力的問題。生殖保險是指男性或女性從未來生育計劃考慮,將自身或卵子冷凍于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中,以防未來生育風險。卵子冷凍技術難度較大,目前還有許多技術屏障有待突破;而冷凍技術已較成熟,所以目前所說的生殖保險一般指男性生殖保險,即實行冷凍。
哪些人適合
凍存是規避男性未來生育風險的一種保障措施,是目前保存男性生育力的安全有效且成熟可靠的方法,意義重大。對某些特定人群(如一些腫瘤患者)而言,這是他們生育后代的唯一方式;對于其他人群,可提供一種保險或安慰,緩解患者的焦慮情緒,并為將來生育提供可靠保障。
除了腫瘤患者外,生殖保險也適用于以下情況:①接受輔助生殖治療者,在女方排卵或取卵當日男方取精困難者,或者夫妻分居期間有生育計劃的。②不癥患者,可接受非侵入性的電刺激取精結合冷凍,而非直接采用或附睪穿刺取精術。③梗阻性無癥患者,在診斷性穿刺同時可同期凍存附睪液,避免反復侵入性操作。④一些少弱癥患者,特別是數量、質量呈進行性下降趨勢者;以避免將來出現無癥風險。⑤一些夫婦準備采用輸精管結扎避孕的,可在結扎手術前冷凍,以增加未來生育的機會。⑥有些可能影響生育的職業的從業者。
成功率和復雜性
隨著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單卵泡漿內注射技術的出現,生殖醫學發生了革命性的進步。無論是新鮮,還是冷凍,僅需極少量即可受孕,大大提高了成功率,因此,生殖保險的成功是比較高的。目前,上海市人類庫已為百余名男性提供了此項醫療服務。
如何進行生殖保險
有生育要求的患者盡量爭取在手術和化放療前來庫。首先進行傳染病篩查等檢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淋病、支原體、衣原體、肝功能和血型檢測。如一切結果無明顯異常,可進行第二個程序,即凍蘇實驗。每個男性對冷凍的耐受性有所不同,更何況腫瘤患者的生精功能可能已遭到腫瘤的破壞,冷凍復蘇后的存活率無法估計。因此,凍蘇實驗十分必要,可幫助醫生預測以后生育方式的選擇。
以上兩關順利通過后,開始正式留取冷凍,供日后輔助生殖用。因此,有生育要求的腫瘤患者一定要把生殖保險納入整個治療計劃中。生殖保險的冷凍需要專業人員的維護,收取一定費用,大約2000元/年。
有資質的“生殖保險”機構
上海市人類庫
山東省人類庫
山西省人類庫
河南省人類庫
河北省人類庫
江蘇省人類庫
北京市人類庫
浙江省人類庫
廣東省人類庫
湖南省中信湘雅人類庫
遼寧省人類庫
調查數據
上海市人類庫對85位接受生殖保險的男性進行了調查研究。結果表明:
12例系腫瘤患者,以腫瘤居多。
近期,投資型保險新品銳減,保險公司多打起了健康保障牌。陽光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近日推出了“新聞工作者特別保障計劃”,有人說它打出的是一張爭寵牌。
“新聞工作者特別保障計劃”綜合了航空意外險和人身意外險等保障內容,還針對新聞工作者工作時間不固定的特點,專門提供了非工作時間的意外傷害保障。涵蓋了意外傷害、意外醫療、重大疾病等保障,是為滿足新聞團體的不同保障需求而制定的。
陽光保險費心設計的這款產品,能否吸引新聞工作者的眼球?
“新聞工作者特別保障計劃”提供“乘坐飛機雙倍給付”的保障,即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乘坐飛機,因飛機墜落、起火、爆炸或與其他物體碰撞,導致身故的保險金額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倍。
然而,該計劃中提供的航空意外傷害保障,在此前就上市的航空意外險中也同樣提供,那里規定投保航意險,最低只需10元保費,即可獲得高達幾十萬元的保障。
對于偶爾乘坐飛機出行的新聞人來說,購買單次、短期的航意險更為劃算。單次航意險產品,保險期間為乘坐當日飛機的有效期間,保費一般只要10元,主要針對航空意外進行保障,保障額度在60萬元以上;保障期限延長到7天的航意險產品,投保人在乘坐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交通工具時,都可以獲得相當保額的保障。對于經常乘飛機出行的新聞人來說,選擇1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險更劃算,一般保費在20元左右,保額在45萬元左右。
相比而言,航意險或交通工具意外險更加專業,性價比也很高,而新聞工作者特別保障計劃中提供的航空意外傷害保障則稍顯遜色。
該計劃的另外一個特殊保障,是“非工作時間執行公務雙倍給付”,即被保險人因執行公務或公職行為而在非工作期間遭受故意侵害導致身故、殘疾的保險金額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倍。
生育權作為一項自然權利,它成為一個令人關注的人權問題卻還是非常晚近的事。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后,面對人口過快增長的壓力,許多國家,尤其是人口稠密的發展中國家紛紛采取了計劃生育政策,從這個時候起,才出現了國家大范圍干涉人的生育行為的現象,從此以后,這個在歷史上曾經一直安享太平的權利就開始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人口政策可能會將最隱私的個人行為置于政府的直接干預之下,從而使個人的自由與政府進行干預的權利相抗衡"。[02]許多國家為了限制個人生育而不惜采取諸如強制人工流產、強制絕育和強制放置宮內避孕器等強制性手段,這些對生育權限制措施的出現就使得生育權的保障問題也成為一個現實的人權問題。1968年的世界人權會議通過的《德黑蘭宣言》首次開始關注生育權問題,它首次規定了"父母享有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及其出生時距的基本人權";1974年聯合國國際人口和發展大會通過的第XVI號決議也確認人口政策應該尊重"父母繁衍后代和自主、負責地決定其子女的人數和生育間隔的權利"。雖然我國直至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二十多年后,才于2002年9月1日生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首次確認了公民的生育權,但是在這之前法律實際上也并沒有否認生育權,只不過只是承認受到嚴格限制的生育權罷了,這種對生育權的限制就表現為:子女的人數和生育間隔完全由法律作出規定,父母并沒有自主的權利。
生育權既然是一項人權,那么它是一項個人的權利還是合法夫妻雙方共享的權利呢?《德黑蘭宣言》認為生育權是父母的基本人權,1974年國際人口和發展大會通過的聯合國第XVI號決議也只是確認父母的生育權,但是在同一次會議中通過的《世界人口行動計劃》卻規定,"所有夫妻和個人都有自由而負責地決定其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以及獲得做出這種決定所需要的信息、教育和方法的基本權利",這個規定似乎又確認個人的生育權利,并且值得指出的是這些聯合國文件都沒有明確說明夫妻、父母和個人必須是合法婚姻中的父母雙方和個人。不過這對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和那些寬容非婚生子的國家無關緊要,但是對于像中國這樣嚴厲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觀念又相對比較保守的國家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根據中國的《婚姻法》,"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生育權只能是合法婚姻夫妻雙方的權利,那么很顯然非法婚姻狀態中的個人顯然不具備生育的權利。二十多年來我國各個省份制定的計劃生育條例正是根據這個思想制定的,幾乎所有的生育權利和義務的主體都是"夫妻雙方"而不是公民個人。在實踐中,未登記結婚的個人或男女雙方是不可能獲得政府部門的生育許可的[03],即使個人或雙方生育的是第一胎子女。[04]這就是說,非婚生育在法律上完全是非法的,無論是同居的男女雙方還是不同居的個人都不享有所謂的生育權[05]。但是2002年生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于生育權性質的認識上似乎發生了一些改變,該法第17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從這種一般性的表述中,我們似乎可以推論出生育權是每個"公民"個人都具有的權利了。盡管立法者不一定有這樣的立法意圖,[06]但是《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的獨身女子生育權就是根據這種理解制定的。
該條例第30條第2款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身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這條法律破天荒的法律意義就在于,它首次在法律上確認了沒有結婚的個人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享有生育權。但是它對現行計劃生育法律體系的挑戰也在于此。如果將生育權定位為是一個不依賴于婚姻狀態為條件的獨立的個人權利,那么就會出現一系列的權利推論:既然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身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憑借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那么有什么理由不允許這類婦女與男人(不管同居與否、有沒有感情)生育一個子女呢?既然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身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生育一個子女,那么為什么具有同樣情況的男人不能擁有相同的生育權呢?既然生育權是個人的權利,那么為什么那些達到法定婚齡、沒有子女的未婚男女不能在一定條件下享有生育權呢?
盡管《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獨身女子生育權的規定以及上述的一系列推論都會與原來的計劃生育法律體系產生矛盾,但是《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確認個人生育權的角度來貫徹實施計劃生育政策還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因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經常只是一味強調公民生育行為義務的一面,而對公民的生育權的保障考慮得還不夠充分。盡管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在實施上也已經越來越顯示出一些人權的價值取向,例如,在生育權的保障方面,計劃生育政策在區別對待農村與城市公民、漢族和少數民族公民的同時,對于一些特殊的人群給予額外的生育配額照顧,但是對于未婚公民的生育權卻始終缺少應有的關注,而《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于獨身女子生育權的規定無疑在這方面向前邁進了一步。雖然吉林省規定的"決定終身不再結婚"的條件顯然不切實際,因為生育權的行使并不能限制結婚權的行使,但是它至少向人們表明法律對于一定條件下的未婚公民的生育權也應給予保障。
對于確認未婚公民生育權所引發的社會和倫理問題,人們提出了很多疑問和擔心是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卻并不足以構成法律否認這種生育權的理由。有一種意見認為法律如此明確規定獨身女子的生育權就好像法律在鼓勵"非婚生育",因此是在冒道德風險。但是我們必須對法律上保障的公民合法權益與公民行為的道德性評價有所區別。就像我國《婚姻法》宣布"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并不等于鼓勵公民"非婚生子",我國在娛樂場所推廣使用安全套并不等于鼓勵一樣,法律保障獨身女子的生育權,并不在于鼓勵"非婚生育",而在于一部分人的個人權利不至于因為有些公共政策的實行而受到不當損害。法律不能從道德的理想出發來設計法律的規范,而只能從實際存在的現實入手來實現對公民切身利益的關懷。從社會發展的趨勢來看,單身男女的比例會越來越高,未婚同居,或者只同居不結婚的人越來越多,這是一個不以某些道德理想者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實,難道法律要為了傳統道德的威嚴永遠宣稱這些人的生育行為為非法嗎?為什么法律不可以對符合特定條件,例如達到晚婚年齡、沒有子女的人的生育行為給予一定程度的寬容呢?有人擔心如果允許法律作如此規定會導致單親家庭的大量出現,從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這種擔心或許不是多余的,但是我要說的是,如果這種情況出現,那么對這種現象的防止也絕對不是法律的禁止所能奏效的,就像法律宣布未婚同居為"非法"并不能阻止未婚同居現象的日益普遍一樣,這是一個現代經濟、社會和觀念變遷的結果,對這種趨勢法律應該做的不是一味抵制而是予以積極回應。再說,法律允許符合特定條件未婚公民的生育行為并不等于說就會造成未婚生子現象的大量出現,因為畢竟對于生育這樣的一個重大行為,除了法律外,人們不可能會無視經濟、社會、倫理各個方面的巨大影響而草率行事,畢竟對于這些法律無能為力的社會壓力,必須由當事人自己去承受。法律可以對公民許多不合習俗的行為表示寬容,但是生活卻還要公民自己去繼續。
法律對公民個人生育權保障的規定對于我國未來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都很有啟示和指導意義:這說明計劃生育政策并不僅僅只是一味地要求公民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而且也應該充分保障公民的權利;在計劃生育政策嚴厲的面孔下,它也應該日益顯示出對公民生育權這種切身利益的人性化關懷。在中國的語境中,似乎只要一談計劃生育政策就只能談公民對國家和社會的義務,而要求伸張權利就有反對計劃生育之嫌。但是事實上,生育權本來就是公民固有的權利和自由,只有在生育權的行使有可能危害社會的整體利益時,國家才對生育權進行了必要的限制,但是無論如何,這絕對不是要否定公民的生育權。有人認為,生育權雖然是公民的自然權利,卻仍不宜用法律明確規定獨身女子的生育權。但問題是,在中國目前的情境下,如果不明確規定這一條,獨身女子要么根本不可能獲得生育指標,要么會因為所生的孩子屬于"非婚生育"或"計劃外生育"而受到處罰。因此吉林省地方立法對獨身女子生育權的確認表面上好像只是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中關于"公民有生育的權利"這一條的具體化,但是實際上就實現對生育權的法律保障而言,它卻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否則獨身女子生育權的行使將遇到不可克服的行政障礙。
生育權問題也說明實施嚴厲計劃生育政策的同時也必須保障公民的各種人權。我國在實施計劃生育政策的很長一段時間,許多地方政府為了達到人口控制的目標簡直不擇手段,除了強制人工流產、強制絕育,還廣泛采取扣留、沒收、甚至惡意破壞公民財產,非法拘禁,亂罰款,對親戚朋友大搞株連政策等手段,[07]并且計劃生育政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了法律的盲區,政府為了實施這個政策可以為所欲為,而不服從計劃生育政策的公民卻幾乎不能獲得任何法律救濟。這些極端的措施和狀況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而且還嚴重損害了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在國際上的形象。雖然在中國巨大的人口壓力和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背景下,政府在控制人口方面的困難是可想而知的,但是這并不表示政府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方面的行為就不應受法律控制,恰恰相反,正因為這樣,在實施計劃生育政策方面實行法治、保障人權才尤為迫切。
我國在計劃生育政策的法治化方面雖然發展緩慢,但是已經顯示出一些進展。2001年12月29日,我國制定了首部《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該法最大的亮點在于首次確認了公民的生育權,明確了對未計劃生育的行為征收"社會撫養費",并且規定了公民的行政復議和權。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這部法律規范性非常差,它不僅使用了大量的政策性語言,而且對于計劃生育政策實施過程中一些關鍵的內容仍然采取了鴕鳥政策:對于非婚公民的生育權問題未作規范,對于強制人工流產、強制絕育措施未予以禁止或作出規范;對于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也不作規定;對于現實生活中大量的株連政策也不予表態。如果嚴格按照法治中公權力"法不允許即禁止"的原則,那么像強制人工流產、強制絕育措施這種嚴重影響人身權利和生育權利的行為自然是非法的,但是在中國特殊的現實背景下,法律對這種措施的逃避態度只能為地方政府的各種任意行為提供法律漏洞。因此,從總體看,在使計劃生育政策的法治化方面,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注釋:
[01] 在納粹德國時期,為了推行優生學政策曾經采用過強制絕育等實際上侵犯生育權的手段。
[02] [丹麥]卡塔琳娜·托馬斯夫斯基:《人口政策中的人權問題》,畢小青譯,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版,第1頁。
[03] 《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18條規定,第十八條:"生育子女應當先取得生育指標;符合晚育條件的應當給予生育指標。"1999年這一條又修改為:"育齡夫妻生育子女,實行《生育服務證》管理。"
[04] 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第33條和第37條的規定,對于非婚生育的,也要征收超計劃生育社會撫育費并可以給予其他的經濟限制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