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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見的環境污染和公害問題
2.1空氣污染隨著現代化進程的不斷發展,空氣污染也越來越嚴重,工廠排放的廢氣粉塵、汽車尾氣、火力發電、化工廠廢氣排放、鋼鐵冶煉、城市垃圾焚燒等都是導致空氣污染嚴重的重要源頭。污染氣體的排放在空氣中會形成酸雨落下來,對于建筑物、農作物、樹木等都有嚴重的腐蝕性,同時也會造成水資源的污染。汽車尾氣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合物,經過長時間的光照容易形成光化學煙霧,對人的呼吸道和肺功能有很強的刺激性,長時間的吸入人體中,會對人的身體帶來很大的傷害。工業化的高速發展,使得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化工燃料的被廣泛使用,生產過程中燃燒排放的廢氣粉塵會讓大氣的能見度降低,粉塵顆粒漂浮在空氣中導致經常出現霧霾天氣,嚴重影響到城市的交通、人們的生活等。
2.2水污染現代工業化水平的不斷發展,促進了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也在生產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環境保護意識,任意排放了大量的工業廢水,而且濃度普遍較高、污染性強、擴散性大,這些工業廢水大多未經處理就任意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體中,使得本來干凈的水源受到嚴重的污染。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快速發展,家庭排水量在廢水排放量中所占的比例也越來越高,并且由于城市污水處理技術與設備的不完善,這些日常的家庭排放通常也是直接排放到地下管道,再流向河流。鄉村郊區農業生產發達,但是由于過量的使用農藥、廢料以及大量養殖場的排泄物,隨著雨水的沖刷或者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中,帶來嚴重的水體污染。
2.3噪聲污染由于工業的高速發展和城市人口數量的日益增多,噪聲污染也變的越來越嚴重,涉及到各個領域。目前噪聲污染已經成為四大污染之一,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噪聲污染的來源主要包括工業噪聲、交通噪聲、建筑噪聲、社會噪聲。由于社會的發展,機動車輛、飛機等大量運輸工具的使用,使得交通噪聲的污染變的日益嚴重,也成為噪聲污染的主要來源。而社會生活噪聲波及的范圍廣、來源復雜,雖然這些噪聲的噪聲級不高,但是因為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聯系,人們對此類噪聲十分敏感,甚至會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
3.防治環境污染和公害的措施
3.1對于空氣污染的防治工業生產作為空氣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應當加強在工業生產方面污染排放達標的監督,并且對在節能環保、回收處理廢氣污水排放做出貢獻的企業進行獎勵措施。對于常年污染性大、效益差的企業進行整頓,鼓勵企業不斷調整能源使用結構,從空氣污染的來源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對于尾氣排放量大的機動車輛應當令其改裝,從而降低廢氣的排放量,并且應當加快汽車燃料和汽車新能源開發利用的研究進程,可以長期有效的改善汽車尾氣排放量大的問題。加強城市的植被綠化也是降低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手段,應當在城市中多空氣污染的地段投入資種植易吸收污染的植物,做好城市的綠化工程建設。
3.2對于水污染的防治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水污染防治的一條有效途徑。應當不斷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備和提高污水處理技術,對于人們日常家庭生活排放的廢水進行統一處理排放,大大的減輕了水體自凈的壓力。在工業廢水排放方面,應當加強工業生產中無污染生產、清潔生產技術,以及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等措施,力求在工業生產的每個環節做到污染的最小化。對于污染型鄉鎮企業的應當大力推廣污染處理技術和設施,并且農業生產中呼吁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轉而使用有機肥料、天然肥料等。
3.3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包括噪聲污染的來源、噪聲傳播的途徑、噪聲的接受者。對于噪聲污染來源的控制是防治噪聲污染的根本途徑,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工藝和操作方式的改進、生產設備設計的改善,降低機動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噪聲等都可以在源頭上控制噪聲污染的產生。在傳播途徑上對噪聲污染進行防治也是十分有效的,可以科學規劃工業區、居住區的分布等,將噪聲級別大的工業生產設備遠離密集人口的地方,并且在噪聲傳播的途徑中采用隔聲、消聲、吸聲等有效防治技術。在噪聲污染接受者方面也應當做好自我防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用隔音耳機以及在裝潢中使用隔音建筑材料等。
二加強我國環境科技的創新,促進節能減排技術發展的措施
1企業要從自身做起
提升技術創新,減輕對環境的壓力企業在現階段,要從自身的發展方向做出改變,減少對污染行業的投資,轉型發展,積極布局新產業,加大技術研發和投資力度。在節能降耗方面,要舍得投資,企業的發展,不能只顧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環境的效益和價值。在生產加工制作過程中,要落實環境保護的理念,從基層員工到企業領導,都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環境保護政策。
2提高對環??萍蓟A能力的建設
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在基礎性技術研究方面,國家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相關的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起基礎性的環境保護科技支撐體系。從基礎性的環境保護入手,減緩目前階段環境污染的進程,為未來環境治理工作贏得時間。
3建設環境技術管理體系
對于環境技術管理,國家在這方面,加強管理體系的建設,從中央層面到地方各級政府,要建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優化環境技術管理的程序。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需要各級政府的支持,而良好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于幫助企業更好的落實相關政策,鼓勵企業進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4推廣清潔生產清潔
生產標準能實現循環經濟的運行,對生態工業園區的建立和對企業清潔生產能力的審核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還能推進我國的節能減排的工作。在這方面,政府要加大支持和引導力度,積極鼓勵企業加工生產的轉型。
5加強對綠色科技的研究和扶持
引進并消化國外先進的環保管理理念、經驗和技術,例如可再生能源技術、能源替換技術、再利用和再循環技術、廢物無害化處理技術等先進技術,再將其運用到中國這個巨大的節能市場,相信能為我國的環保技術的創新和節能減排做出巨大的貢獻。
根據近10年來的全國的環境統計年報、農業部環境監測中心農業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庫資料及有關普查,可以將農村現代化進程中的污染問題總結為以下三類:
首先是現代化農業生產造成的各類污染
我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施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加之化肥、農藥使用量大的蔬菜生產發展迅猛,使得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使用化肥、農藥數量最大的國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萬噸,按播種面積計算,化肥使用量達40噸/平方公里,遠遠超過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土壤和水體造成危害而設置的22.5噸/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還存在各種肥之間結構不合理等現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僅導致農田土壤污染,還通過農田徑流造成了對水體的有機污染、富營養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氣污染。目前,東部已有許多地區面源污染占污染負荷比例超過工業污染,對太湖、杭州灣富營養化的成因分析表明,造成水體富營養化的污染源主要來自生活污水和農田的氮、磷流失。其中太湖面源污染物對TN的貢獻率已超過1/3,對TP的貢獻率接近1/3。農藥年使用量約130萬噸,只有約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進入了水體、土壤及農產品中,使全國9.3萬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脅到人群健康。2002年對16個省會城市蔬菜批發市場的監測表明,農藥總檢出率為20%~60%,總超標率為20%~45%,遠遠超出發達國家的相應檢出率。這兩類污染在很多地區還直接破壞農業伴隨型生態系統,對魚類、兩棲類、水禽、獸類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脅?;屎娃r藥已經使我國東部地區的水環境污染從常規的點源污染物轉向面源與點源結合的復合污染。
因為大棚農業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劇。近20年來,我國的地膜用量和覆蓋面積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過60萬噸,在發達地區尤甚。據浙江省環保局的調查,被調查區地膜平均殘留量為3.78噸/平方公里,造成減產損失達到產值的1/5左右。隨著中西部農業現代化的進展,這類污染也在中西部糧食主產區普遍出現。
其次是由于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滯后產生的生活污染
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規模迅速擴大。但在“新鎮、新村、新房”建設中,規劃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鎮只重視編制城鎮總體建設規劃,忽視了與土地、環境、產業發展等規劃的有機聯系,規劃之間缺位或不協調,農村聚居點則缺少規劃,使城鎮和農村聚居點或者沿公路發展,形成馬路和帶狀集鎮,或者與工業區混雜。小城鎮和農村聚居點的生活污染物則因為基礎設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邊環境中,造成嚴重的“臟亂差”現象。例如,每年產生量約為1.2億噸的農村生活垃圾幾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產生量超過2500萬噸的農村生活污水幾乎全部直排,使農村聚居點周圍的環境質量嚴重惡化。浙江省環保局2002年進行的調查表明,農村聚居點的環境質量除了大氣污染指標外,其余已經顯著劣于城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農村現代化進程較快的地區,這種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落后于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水平的現象并沒有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對人群健康的威脅在與日俱增。
第三是鄉鎮企業布局不當、治理不夠產生的工業污染
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20年間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在縣域經濟發達的浙江、江蘇等東部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受鄉村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這種工業化實際上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的粗放經營為特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反積聚效應的工業化,村村點火、戶戶冒煙,不僅造成污染治理困難,還導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國鄉鎮企業廢水COD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且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污染物處理率也顯著低于工業污染物平均處理率。
與鄉鎮企業存在類似污染問題的是近些年來在人口密集地區尤其發達地區蓬勃發展起來的集約化畜禽養殖。居民消費能力強和農牧業的發展空間受到限制而必須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的產出率,使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快速發展。如對環境影響比較大的大中型集約化畜禽養殖場有80%分布在人口比較集中、水系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和諸多大城市周圍,而整個西部地區僅占總量的1%左右,據國家環保總局2002年對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的規?;笄蒺B殖業污染情況調查。因為這些地區可資利用的環境容量小(沒有足夠的耕地消納畜禽糞便,生產地點離人的聚居點近或者處于同一個水資源循環體系中),加之其規模和布局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沒有注意避開人口聚居區和生態功能區,造成畜禽糞便還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時,在污染排放強度上并不低于工業企業的集約化養殖場,其污染危害更加嚴重:不僅會帶來地表水的有機污染和富營養化污染以及大氣的惡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糞便中所含病原體也對人群健康造成了極大威脅。另外,農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體廢棄物,大量承受了工業污染的轉移,導致了土壤的重金屬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
由于我國農村污染治理體系尚未建立,環境污染不僅將迅速“小污”變“大污”,而且已經“小污”成“大害”,給作為弱勢產業的農業和弱勢群體的農民帶來了顯著的負面影響:中國農村有3億多人喝不上干凈的水,其中超過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導致的飲用水源水質不達標;中國農村人口中與環境污染密切相關的惡性腫瘤死亡率逐步上升,從1988年的0.0952‰上升到2000年的0.1126%。對于基本排除在醫療保障制度之外的農民,這是極大的威脅。
總之,在農村現代化進程加快的今天,對農村環境污染,如果沒有及時采取相應對策,將嚴重阻礙農村的社會發展和農民的福利改善。
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本質和成因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農村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問題是中國社會長期存在的二元社會結構的產物。所謂“二元社會結構”,是指在整個社會結構體系里,明顯并存著比較現代化的和相對非現代化的兩種社會形態,這是發展中國家現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國,由于長期存在的分割城鄉的戶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經濟發展戰略,二元社會結構的表現更為突出。在二元社會結構下,農村的環境保護長期受到忽視,環保政策、環保機構、環保人員以及環保基礎設施均供給不足?,F代化進程中污染問題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發展方式不當:過于注重經濟目標,因此在農業集約化生產、鄉鎮企業發展之初基本不考慮環境約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經濟與社會未能協調發展:社會發展落后于經濟增長,而農村包括基礎設施、管理體系等在內的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供給制度缺失,導致農村極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體來說,可以將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成因總結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視程度不夠,加之農村現代化的特點以及農村環境污染的特點,導致目前的環境管理體系及農技推廣體系難以應對污染問題。
我國的農村現代化進程有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工業優先增長和依托工業的現代化農業快速發展,二是居民在空間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業優先增長和依托工業的現代化農業快速發展,使農村的產業結構從自然和諧型轉變成自然危害型,農村原有的具有強大環境自凈能力的自然循環被破壞;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納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環境自凈能力成害。
不僅如此,農村的各類環境污染也呈現出與城市污染迥異的特點。以農業生產導致的面源污染為例,其具有三個明顯的特點:一是排放主體的分散性和隱蔽性。與點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隨流域內土地利用狀況、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氣候、天氣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間異質性和時間上的不均勻性。二是隨機性和不確定性。例如,農作物的生產會受到自然的影響(天氣等),因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溫度、濕度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化學制品(農藥、化肥等)對水體的污染情況。三是不易監測性。這是指對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過高,只能對受害地監測,很難監控排污源等情況。
我國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點源污染防治上的,對農村污染及其特點重視不夠,加之農村環境治理體系的發展滯后于農村現代化進程,導致其在解決農村環境問題上不僅力量薄弱而且適用性不強。目前,我國的農村環境管理體系呈現以下特點:環境立法缺位、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體系。我國目前的諸多環境法規,如《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體困難考慮不夠。例如,目前對污染物排放實行的總量控制制度只對點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對解決面源污染問題的意義不大;對諸多小型企業的污染監控,也由于成本過高而難以實現。而未建立農業和農村自然資源核算制度。資源家底不清,對自然這樣的利用動態缺乏真實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國生態環境趨于惡化的一個基本原因。
另外,農業技術的選擇缺乏環境政策制約機制,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幾乎失效: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農業技術服務體系改革是以減少農技推廣經費和鼓勵自我創收為特點的。由于得不到足夠的財政撥款,農技推廣系統不得不從事與業務無關的經營活動以獲取收入,包括賣化肥和農藥等。由于激勵不相容,導致一些推廣人員對指導農民提高農藥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積極性,以致化肥、農藥不合理施用情況一直在加劇。
財政渠道的資金來源不夠,導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須注意到,城鄉分治戰略使城市和農村間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現象。具體到環保領域,主要指城鄉地區在獲取資源、利益與承擔環保責任上嚴重不協調。長期以來,中國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城市環境污染向農村擴散,而農村從財政渠道卻幾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資金,也難以申請到用于專項治理的排污費。由于農村土地等資源產權關系不明晰,致使農村的環境資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造成幾乎沒有有效的經濟手段,對農業生產中社會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給予一定補償,對社會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費用,實際上鼓勵了農村居民采用掠奪式生產方式。2003年后執行的新的排污費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沒有考慮農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環境保護尤其農村環境保護本身是一項公共事業,屬于責任主體難以判別或責任主體太多、公益性很強、沒有投資回報或投資回報率較小的領域,對社會資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須發揮主導投資作用。盡管國際上各種市場化的實踐很活躍,但沒有哪個國家的政府不發揮主導投資責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導致在農村聚居點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上存在一種悖論:根據亞當·斯密的“市場大小決定分工”理論,可以推出“市場大小決定具有公共物品屬性的基礎設施市場化建設和運營的最小規?!?。農村聚居點和小城鎮由于單體市場規模小,其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難以進行市場化運作,因而必須依賴財政資金。而鄉鎮和村一級行政組織普遍財源不夠,連應付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都不夠,更難以估計污染治理基礎設施。這種悖論造成了農村聚居點污染日趨嚴重并將繼續嚴重。
扶持措施不力,導致農村污染治理的市場化機制難以建立。
我國的室內污染情況多種多樣其構成不是一概而論的,基本上有化學原因構成的污染還有生物污染及放射性元素的污染。其中化學污染包括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家用化學品和空氣清新劑、香煙煙霧以及燃燒產物、室內家具等,主要污染物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甲醛、二氧化碳和揮發性有毒氣體等。生物污染主要來源包括真菌、細菌、病菌、螨塵和花粉等。主要來自生活垃圾、家用電器、現代化辦公設備、室內花卉、寵物、室內裝飾與擺設;放射性污染物主要有建筑陶瓷等天然理石材料及電視廣播電腦等無線設備。并且室內環境由于范圍狹小而且居住密集,人與人之間的呼吸傳播等問題,都會影響室內環境。隨著建筑環境的不斷改變,室內環境檢測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需要檢測的物質也越來越多樣化。
1.2室內污染危害世界衛生組織
曾經將室內污染列為影響人類健康的五大環境因素之一,部分化學污染物對人類健康有著極大的危害,如呼吸道疾病、癌癥、精神系統紊亂等病癥,更有甚者出現機體受損等癥狀。并且伴隨者家裝市場的逐漸擴大還有各種新型材料在市場上魚目混珠,各種化合物的危害還沒有及時的顯現出來,有些環境污染物對人體的傷害具有長時間的潛伏期,一旦發現較晚就已經可能對人體造成難以估量的傷害。我國目前每年由室內環境污染引起的超過預計死亡人數達到了10萬以上。超過預計的門診數可達22萬人次、超過預計的急診人數可達430萬人次。嚴重的室內污染不僅僅是對人體造成傷害,還有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我國由于室內環境污染而造成的經濟方面的損失也達到了難以估量的數額。室內環境的危害已經給我們留下了許多血的教訓,增加我國居民的環境檢測意識已經刻不容緩。
2.我國室內環境檢測近況
室內環境檢測的主要內容主要就是,依據室內檢驗的各種標準,針對室內環境進行相應評價,如果發現問題要及時的處理,防止環境惡化以及蔓延。如果是檢測合格或是污染源被排除,還要進行后期的跟蹤處理,防止污染源反復的污染。根據我國現階段法律要求、民用建筑在交工之前都需要進行必要的室內環境檢測,檢測環境主要有五種污染物:甲醛,氨、氡、苯、TVOC。室內的有害物質要由比較專業的人員進行檢測。通過對室內環境進行取樣,經過特定的檢測方法檢驗有害物質的化學物理性質,并得出專業的評定報告。盡管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開始對室內環境的問題給予了極大的關注,但是在我國很多地區尤其是偏遠城鎮地區,室內環境檢驗的機制并不完善,我國專業對口進行環境檢驗的人也相對短缺,人們往往只有在身體受到傷害時才考慮到要檢測生活環境,但是亡羊補牢為時不晚,相信隨著人們對于生活質量要求的不斷增加,人們對于環境檢測也會越來越重視。
2.1室內環境污染檢測手段
人們對于室內檢測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檢測出的物質也是越來越多樣化。室內環境污染已經從簡單的化合物污染、煙塵污染等轉為化學物理污染。對人們的危害的越來越隱形化。應用準確的采樣體例,切確的采樣尺度。準確的記錄室內現場的溫度、濕度、大氣壓等環境并進行分析,才能得出科學全面的室內環境狀況。同樣對于不同用處的房屋建筑還要采用不同的抽檢標準和布點方式。氡的檢測使用RCM-2氡連續檢測儀進行檢測,要求新建房標準是小于100BQ/立方米,已建房標準是小于200BQ/立方米。甲醛的檢測體例是依托分光光度計舉行檢測。甲醛主要來源于人造木板,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可疑致癌物質,主要對呼吸系統造成影響。居室內空氣中甲醛最高容許濃度為0.08毫克/立方米。衛生部和建設部擬定的居室內標準仍然為0.08毫克/立方米。但是,公用建筑和其他建筑物的標準為0.12毫克/立方。苯和二甲苯系物的檢測就是通過氣相色譜法;苯、甲苯和二甲苯存在于油漆、膠粘劑和各類內墻的涂料中。苯已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致癌物質,容易對人體的造血機能造成傷害。衛生部和建設部制定標準規定室內空氣中苯的標準是每立方米小于0.09毫克。氨的檢測過程是依靠靛酚藍分光光度法檢測的。室內氨氣首要來源于混凝土防凍劑。氨對人體的風險主如果對呼吸道、眼黏膜及皮膚的刺激和侵害。室內空氣中氨濃度為每立方米低于零點二毫克。對于放射性的檢測一般采用智能化石材放射性檢測儀檢測。TVOC在室內空氣中作為異類污染物。T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一般的情況來講,室內任何液體或固體在常溫常壓下自然揮發出來的有機化合物都屬于TVOC,而且情況是極其復雜的,而且新的種類不斷被合成出來。TVOC中除醛類以外,常見的還有苯、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萘、二異氰酸酯等,主要都來源于各種涂料、粘合劑及各種人造材料等。根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中對于室內空氣中TVOC濃度限值要求I類民用建筑工程為五百毫升每立方米,I類民用建筑工程為六百毫升每立方米。
2.2現階段室內環境檢測的誤區
雖然有些人已經具備了環境監測的意識,但是對于環境監測實質上還是存在一些誤區的。環保材料的無污染。很多現在的廠家捉住消費者的心里,逐步推出了環保材料,但是這只能說明有些家裝材料只是在一定的界限之內,但是用于室內時就很難保障其安全性。另外,同樣的材料用于不同地點,也有可能會有不同的檢測結果,面積有差異時,檢測布點等都會有所不同,對于檢測的時間上來說,7至14天是檢測的最穩定器,檢測之前應盡量的將監測區域進行封閉處理。還有些人認為沒有異味的區域就是沒有環境污染,很多時候的環境污染都越發的趨于隱形化,很多的有害物質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室內沒有異味并不能說明其安全性,只有科學有效符合標準的檢驗方式才是室內環境合理的衡量標準。對于有些室內環境來說,由于空氣的流動性,單純檢測某一區域的環境狀況也是不甚合理的。比如相鄰的房間會影響空氣質量,建筑的共用部位也會影響整體環境。所以在檢測時注意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種意見認為,煤灰落到王某家中是事實,對王某的生活確實也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因此,對王某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訴訟請求依法應予支持。至于王某提出的賠償問題,當時不簽協議就會有影響浴室的營業這也是客觀事實,因此可以認定朱某是在違背自已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定的,而且煤灰并未造成王某的實際損失,故對王某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無事實和法律和事實依據,故依法應駁回原告要求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
2.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各鄉鎮政府把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實行產業結構調整發展第三產業,招商引資等作為增加當地財政收入的良策。而在發展鄉鎮企業的同時,往往是靠山吃山,有煤挖煤、有石采石,興辦小高爐等,這些企業往往技術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不惜以犧牲環境代價獲取經濟利益。更有甚者個別鄉鎮領導不經考察,盲目引進一些淘汰落伍、能耗高、污染重的項目,甚至對一些企業實行重點保護。這些措施雖然在短期內見到了經濟效益,但由此帶來的污染也不容忽視,甚至釀成重大事故。2008年8月河南民權縣磷肥廠利用高砷硫鐵礦制酸嚴重污染大沙河水的特大污染事故就是一個例子。不僅污染沿河土地,對下游居民飲用水也是一個威脅。
3.農民盲目濫用農藥、化肥等生產物資造成環境二次污染。農民為提高農作物產量而過度使用化肥、農藥等,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給農民帶來經濟損失,而且導致環境污染。據最新統計,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使用化肥、農藥數量最大的國家。化肥年使用量達40tkm2,遠遠超過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土壤和水體造成危害而設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而且,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農藥年使用量約130萬噸,只有約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進入了水體、土壤及農產品中,使全國9.3萬km2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脅到人群健康。
二、農村環境污染成因分析
1.環保意識淡薄農民環保意識淡薄是環境污染不斷加劇的思想根源。長期的傳統農業耕作方式,環保知識的缺乏,造成廣大農民環境保護意識比較差,認為環境污染與己無關。只顧眼前效益,不顧長遠利益,更不考慮生態環境,無節制地使用農藥、化肥等,重而加劇了農村環境污染惡化。
2.農村環境缺乏科學規劃和管理
在農村加快經濟發展和城市工業化向農村轉移的過程中,一些鄉鎮政府一味講發展,缺乏長遠的科學規劃。企業布局分散、生產和排污混亂無序,即使采取了治理措施,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效果。甚至有相當一部分化工、電鍍等污染企業分散在鄉鎮、村莊、居民集中區,盡管近年來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三廢”污染有所減緩,但由于沒有合理的規劃和有效的治理,污染問題仍很嚴重。加之農村生活廢水無序排放,各種垃圾隨意丟棄等都形成較大的環境安全隱患。
3.農村環保法律缺失
目前,國家有關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仍不健全,河南省尚沒有一部關于農村環境保護的地方法規或規章,關于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其他多部法律文件之中。其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屬于原則性規定,概括性強,實踐中難以操作。如針對有關畜禽養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等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由于現行法律中的一些規定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給農村環保執法和環境問題的解決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三、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措施
1.加強環保法制宣傳,提高農民環保意識
環境保護重在全民參與,而在農村仍有相當一部分人對環境保護法知之甚少。各級政府要通過組織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科普宣傳和活動,廣泛宣傳環保法律知識,讓農民掌握基本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鄉鎮干部、鄉鎮企業負責人的環保教育,使鄉鎮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使鄉鎮企業負責人正確處理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明確責任,自覺減少、控制污染。
2.要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科學管理
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考慮農村當地的生產和生活,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嚴格按照生態功能區或環境要素,劃分生產和生活區,對不同區域實行相應的環境標準并嚴格監管。合理布局工業企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工業園區進行集中生產、集中治理。統籌建設工業廢水、生活廢水集中處理系統和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保護農村飲用水質衛生安全和農村環境衛生。
3.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農村環境污染點多面廣,情況復雜,單純依靠環保專項行動解決不了問題。只有加強法律制度建設,將農村污染治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才能在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各地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建立農村環境保護防治法的基礎上,制定農村污染防治的實施細則和辦法,使農村環境管理走向法制化、標準化、長效化。同時,還要注重與現有法律文件的整合與完善,解決相互間的矛盾和沖突,提高法律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參考文獻:
[1]王燦發.環境法學教程[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2稻草秸稈對重金屬的去除研究
譚婷等采用氯化和胺化兩步反應對稻草秸稈進行改性,胺化反應采用多種胺基試劑,制成多種改性胺基改性稻草。通過對電鍍廢水中Fe3+、Ni2+、Cu2+、Zn2+的吸附性能,優化得到乙二胺改性后的稻草秸稈性能最優,當吸附時間為20min,乙二胺基改性稻草秸稈對電鍍廢液中Fe3+、Ni2+、Cu2+、Zn2+的吸附趨于飽和,4種金屬離子的去除率可達70%~99%。李勇等采用ZnCl2作為活化劑,制得改性稻草秸稈,考察了對Cu2+的吸附性能。結果表明,當改性稻草秸稈投加量為2g/L,pH為6時,改性稻草秸稈對Cu2+的吸附能力可達47.143mg/g,吸附達到平衡的時間為8h。改性稻草秸稈對Cu的吸附過程符合準二級動力學方程。熱力學分析表明,G<0,該吸附反應屬于自發反應。楊劍梅等研究了稻草秸稈對鉻的吸附。稻草秸稈改性前對鉻離子最大吸附量為3.883mg/g;通過酒石酸化學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鉻吸附能力有了顯著提升,可達到5.266mg/g。吸附性能提升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酒石酸的改性顯著增加了稻草秸稈表面的羧基(-COOH),而-COOH是吸附Cr6+及Cr3+的主要基團之一;另一方面,水溶液中酒石酸對稻草秸稈的改性因為溶脹狀態出現暫時存在的微孔,增加了改性稻草的比表面積,因而提高了改性稻草秸稈對鉻的吸附。劉婷等采用高錳酸鉀預氧化及乙二胺胺化改性后,獲得改性稻草吸附劑,研究了該吸附劑對鮞狀赤鐵礦選礦廢水混凝處理后的廢水中Pb2+的吸附去除效果。試驗結果表明,該改性稻草秸稈對廢水中Pb2+具有顯著的吸附去除,pH5.0~5.5,改性稻草用量為2g/L時,經90min的吸附,Pb2+的去除率可達98.7%,吸附容量可達156.9mg/g。吸附過程符合二級動力學吸附過程,亦可用Freundlich公式較好地擬合。Gao等研究了稻草秸稈對Cr(VI)的吸附去除。結果表明,稻草秸稈對Cr(VI)的去除是由于還原和吸附作用。通過酒石酸對稻草秸稈的改性發現,羧基對Cr(VI)的去除起主要作用,稻草秸稈對Cr(VI)的吸附容量為3.15mg/g。Rocha等研究了稻草秸稈對幾種重金屬Cu2+、Zn2+、Cd2+、Hg2+的吸附情況。結果表明,在最佳吸附pH(pH5.0)時,稻草對Cu2+、Zn2+、Cd2+、Hg2+的最大吸附容量為0.128、0.132、0.133、0.110mmol/g。Ding等對稻草秸稈對Cd2+的吸附去除進行了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在pH2.0~6.0下,5min即可達到吸附平衡,吸附容量可達13.9mg/g。Cd2+的吸附去除是由于陽離子交換取代稻草秸稈中的K+、Na+、Mg2+和Ca2+,與C=C、C=O、O-H和羧基等官能團結合。Cui等研究了土壤中稻草秸稈添加對重金屬Cu2+、Cd2+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稻草秸稈的添加,使游離的Cu2+從217nmol/L減少到124nmol/L,Cd2+從16nmol/L減少到12nmol/L,游離態的Cu2+、Cd2+減少是由于稻草秸稈的添加使土壤的pH升高導致。Sharma等對NaOH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在固定床反應器中對Ni2+的吸附特性進行研究。結果表明,在固定床深為2cm時,75mg/LNi2+溶液進樣時,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Ni(II)的吸附容量為43mg/L。在采用多種吸附動力學模型進行擬合后,發現托馬斯模型最符合其吸附行為。
3稻草秸稈對廢水中有機物的去除研究
將稻草在高溫條件下熱解制備的稻草基活性炭比表面積較大,具有良好的吸附性能。袁敏等研究了200~800℃條件下高溫制備的稻草炭的吸附性能。結果表明,800℃的高溫改性后的稻草吸附容量提升最大,對環丙氨嗪的最大吸附量可達167084mg/kg,接近于商品活性炭的最大吸附量(177305mg/kg),是等量稻草秸稈的20.1倍。改性后的稻草對環丙氨嗪的吸附過程符合一級動力學方程。韓彬等對稻草秸稈進行改性,選擇(NH4)2HPO4為活化劑,優化了活化溫度。結果表明,預氧化處理不僅改變稻草秸稈表面含氧基團的含量,而且影響了其比表面積。700℃下活化制得的改性稻草性能最優,最大吸附容量可達636mg/g。磷酸氫二銨的浸泡不僅可以增加稻草秸稈的熱穩定性。還可以明顯地增加改性稻草的比表面積,因而提高了改性后稻草基活性炭的吸附性能。改性后的樣品具有良好的再生性能,經過4次再生后,對苯酚吸附效率仍能達到85.4%。韓彬等還研究了該改性稻草秸稈基活性炭對苯酚和亞甲基藍的吸附性能。將活性炭應用于水中的亞甲基藍和苯酚吸附,活性炭吸附苯酚和亞甲基藍符合擬二級動力學方程。對苯酚最大的吸附量為187.7mg/g,對亞甲基藍的最大吸附量為166.35mg/g。研究還表明改性稻草基活性炭對亞甲基藍的吸附性能受到其比表面積與含氧基團的影響,而且含氧基團量的增多對其吸附亞甲基藍不利。Gong等采用檸檬酸對稻草秸稈進行高溫酯化改性獲得新型陽離子吸附劑,研究表明檸檬酸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亞甲基藍的吸附能力大幅上升,由改性前的80.0mg/g提高到270.3mg/g,當改性吸附劑的用量為2.0g/L時,對50~450mg/L的亞甲基藍去除率均可達98%以上。Gong等采用磷酸對稻草秸稈進行改性后并鈉鹽化獲得新型陽離子型吸附劑,考察了此吸附劑對兩種堿性染料(堿性藍和堿性紅)的吸附能力。結果表明,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吸附劑具有優良的吸附性能,當改性吸附劑的用量為2.0g/L時,對50~350mg/L的兩種堿性染料去除率均可達96%以上。劉婷等考察了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選礦廢水中COD的吸附去除。采用KMnO4氧化及乙二胺胺化對稻草秸稈改性,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選礦廢水中COD具有明顯的吸附去除作用。在pH為6~8,改性稻草用量為4g/L,吸附60min后,對COD吸附去除率可達到98%以上。
4稻草秸稈對其他離子的吸附研究
Cao等研究了季銨鹽化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硫酸根的吸附動力學。結果表明,其吸附動力學符合擬二級動力學方程。在20min內可達到吸附平衡,吸附活化能為19.3kJ/mol。李俊等研究了以3-氯-2-羥丙基-三甲基氯化銨(CHPTMA)改性后的稻草秸稈對硫代鉬酸根離子的吸附去除研究。結果表明,在最佳吸附條件下(固液比為33g/L,吸附時間為30min,吸附溫度為20℃),除鉬率可達48%,且稻草秸稈對硫代鉬酸根離子的吸附量隨料液濃度的上升而增加。
如我國工業主要污染排放指標(工業廢水、工業廢氣以及工業二氧化硫)從1992年至今基本上呈現逐漸惡化的趨勢。其中,工業廢氣持續增長,在1992—2010年間增長高達479%;工業二氧化硫排放在1992—2006年間快速提高,增幅達到69%,隨后出現緩慢下降,相對于1992年依然增長41%。工業廢水在有效控制之后,排放基本保持不變,這凸顯了政策選擇對污染排放的有效性和重要性。沿海地區是中國加工貿易的重鎮,伴隨經濟的高速發展,其環境也日趨惡化。2002年國家環??偩值摹兜湫蛥^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探查研究》報告顯示,珠江三角洲地區近40%的農田菜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超標,其中10%屬于“嚴重”超標。全國范圍內,遭受工業固體廢物危害與生活垃圾危害的耕地已經達到1000萬公頃,每年損失的糧食已經達到120億公斤。全國13億畝草原嚴重退化和沙化。全國七大水系均遭受污染,全國90%以上城市水域嚴重污染,有50%城市缺水。2014年4月17日,國土資源部和環保部聯合《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結果表明,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達16.1%,其中污染點位輕微為11.2%、輕度為2.3%、中度為1.5%、重度為1.1%。從土地利用類型看,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林地為10.0%、草地為10.4%。從污染類型看,無機型污染占比大,有機型相對次之,復合型污染占比較小。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標的主要原因是工礦業生產活動和農業生產等活動。近年來,跨國公司在華污染事件頻發,給中國經濟造成巨大損失。根據《2012跨國公司中國報告》:2006年6月33家在華知名跨國公司因環保違規違法而被國家環??偩制毓猓饕谐瑯藴逝欧艔U水的上海松下電池公司、超標排放污染廢水的長春百事可樂公司、主體設施未驗收私自投產的上海雀巢公司,還有3M上海公司、德國諾爾起重機設備等公司。上述案例僅是在華跨國公司涉及環境污染問題的冰山一角??鐕具M入中國以來,大部分高耗能和高污染產品基本由中國企業來生產,然后跨國公司進行內部貿易或者出口,而將污染留在中國,造成了我國部分地區的環境污染。
二、跨國公司在華投資造成環境污染的原因
1.外商投資過度進入制造業是環境污染的一個主要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利用FDI與引進制造業投資同步進行,外商對制造業的投資從1999年開始就不斷增加,在2004年和2005年時,制造業占比已經達到70%以上;之后,制造業利用外資占比處于下降狀態,到2012年降到43.7%。從FDI在華的產業分布看,引進外資中大約有60%進入制造業,給外商帶來的88%的FDI工業增加值來源于污染密集型的產業,其中30%屬于高度污染密集型的產業。從“三廢”排放量來看,制造業帶來的污染物排放量最大,其廢水排放量已經占到工業排放量的79%;廢氣排放量占到63.7%;廢棄固體物排放量占42.1%。從國際競爭態勢看,由于中國的制造業產品在國際上具有比較優勢,因此制造業生產擴張不可避免地造成污染的轉移。這也說明外商投資的技術外溢效應并沒有整體上改善環境污染,或者技術外溢不足或者是技術吸收不足。當然,制造業利用外資占全國利用外資總量的比重自2006年不斷下降,到2012年比重已經降到43.7%。這也反映出中國產業結構在不斷調整與升級,第三產業處于上升態勢,對環境污染程度的降低會產生積極的作用和效果。
2.環境標準的國際差異性導致發達國家污染產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
目前,國際上有《多邊環境協議》、《卡塔赫納生物議定書》和《蒙特利爾公約》等國際性的相關環境保護條約。然而,這些條約或者是單邊條約,或者是與WTO的有關規定相悖。在WTO的框架內,有關環境保護的協定尚不完善,更沒有如國際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那樣的協定對相關方面的明確限定與約束限定。制造業的輸出國基本都是發達的西方國家,而這些國家對環保標準的制定有嚴格甚至苛刻的限制,在具體的經濟活動中對于能耗高、污染嚴重等行業的懲罰相當嚴厲,開出的罰單動輒上億元。但中國對相關污染的外資企業開出的罰單僅為幾萬元或幾十萬元,外資企業通過污染生產獲得的收益遠大于遵守環境規制所付出的相關成本,根本起不到應有的懲罰作用。另外,發達國家主要依據本國的產業發展概況,以及國內的基本條件而制定制造業標準,他們不會過多考慮或者照顧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利益。同時,中國正處在工業化的中期推進階段,這就導致發達國家在其國內發展高污染制造業的成本不斷上升,迫使其只好向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轉移制造業。當然,也有相當的外商投資企業利用中國與其母國的環境標準“壓力差”將污染轉嫁到中國。
3.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觀,造成了地方政府間的惡性引資競爭,導致了環境污染的加重。
1994年中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地方政府必須獲得相當的財政收益,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和行政費用支出的需求。同時為了政治上的晉升極力追求經濟增長率。而要在“為增長而展開的競爭”中取得優勢,選擇“資本推動型”發展模式是一種最有效的方式,這就要求地方政府不斷地創造或者改善軟硬環境,以為招商引資創造條件。相對于完善的市場經濟國家來說,中國對資本的自由流動有嚴格的限制,地方政府為了加快經濟發展,就會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經濟權力,通過“放權讓利”的方式以盡最大可能獲得外資的審批權。這種基于對經濟資源最大化的不斷追求,刺激了地方政府追逐外資的利用規模和數量,造成了全國范圍內對外資引進的瘋狂追求。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傾斜式的經濟發展戰略形成了外資進入基本上從東南沿海地區向中部地區、西部地區逐步梯度推進的格局,然而FDI在華地域分布的失衡,又進一步加劇了中國內部區域經濟發展的失衡,東部地區面臨的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劇。從經濟發展的實踐來看,地方政府基于提高經濟發展速度和取得顯著的“表面”政績之目的,往往不惜以犧牲環境保護為代價,突破環境底線,引進了一批技術水平低、污染高、能耗高的外資企業,結果使得本已脆弱的本地生態環境更趨惡化。特別是外資偏向于投資制造業的引資結構更是加大了中國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壓力。
4.大量“洋垃圾”進口到中國,造成國內環境污染。
由于發達國家對環境污染的嚴格限制和巨大的懲罰成本,發達國家進行跨國垃圾轉移就成為他們處理污染的一種途徑和方式。其具體做法就是將產生于發達國家內部的大量工業與生活垃圾,特別是產生的有害廢棄物,通過各種方式轉向環境標準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這必然給進口垃圾的國家帶來巨大的環境問題。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也不斷遭受到洋垃圾進口的影響。洋垃圾進入中國的途徑主要有貿易、走私、捐贈等形式,對中國的環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其主要涉及工業垃圾與危險廢物垃圾等。來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數據,2000年至2011年,美國向中國出口的垃圾廢品交易額由最初的7.4億美元增加到115.4億美元,2011美國出口給中國的垃圾交易額占中國從美國進口貿易總額的11.1%,其總量僅次于從美國進口的農作物、電腦和電子產品及化學品和運輸設備等。更觸目驚心的是,全球每年產生5億噸各種電子垃圾,其中70%以各種方式流入中國。某種程度上,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已經發展成為全球電子垃圾的聚集地。
5.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性產品出口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
高污染產品在中國主要是指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業、造紙及紙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壓延業、非金屬礦物制造業與化工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目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產、消費和出口國,出口占全球貿易量的一半以上。然而中國的焦炭生產技術與工藝整體上落后于世界水平,技術落后的土焦占有較大比重,我們生產一噸焦炭就要平均排放大約一噸的廢水、廢氣和廢渣。隨著中國出口焦炭數量的增加,環境污染指數也在不斷上升。
三、提升環境質量的應對策略
1.提升我國治污技術創新能力,加大先進治污技術引進力度。
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是決定一個國家經濟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對一個國家和地區環境污染的根本治理要依靠技術創新的突破。技術創新能力對環境的改善作用體現在:一是能夠有效提升企業的生產效率,企業能用更少的資源消耗取得更大的產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緩環境壓力;二是治污技術的發展與突破可以大大降低治污成本,從而獲得有效的收益,有利于調動企業生產者的治污積極性;三是從環境監管視角看,檢測技術的進步能大大降低政府的監管成本。所以,從長遠和根本上看,環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主要依賴于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發達國家具有成熟和先進的治污技術和產品,我們要促進我國環保產業的整體水平提升,就必須引進國際上已有的先進環保技術和設備。要用高新技術來改造環保產業,以提高環保產業的技術含量,解決我國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鍵技術,增強環保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推動中國環保產業發展。要鼓勵引進國外先進的環保和清潔生產技術與科學的管理方法,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環境污染問題。要完善政策引導,大力促進國內清潔生產與循環生產技術的不斷創新。
2.調整引進外商投資的戰略定位,注重提升引進外資質量。
在引進外資過程中必須遵循環保優先的原則,設立產業發展環保標準門檻,嚴把環境保護關,把能否節約資源和提高環境效應作為引資的標準,大力引進節能減排型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對外商投資企業利用外資的政策導向,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全程環保監管,要對具體的外資項目進行環保評估,并實行嚴格的生產審查制度和程序,嚴格限制水平低、能耗高、污染高的外資項目的進入。
3.調整外商直接投資的產業領域,優化我國產業結構。
針對外資過度進入制造業的現狀,我們必須改變外商直接投資的產業領域,應當限制其投入那些技術含量低的加工制造業,鼓勵其投向高技術含量領域和能夠帶動大量相關產業發展和就業增加的基礎產業。我國目前使用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不同的行業劃分為鼓勵、許可、限制及禁止類,在未來的產業調整中要更多側重于環保因素,在限制和禁止類中添加調整部分污染嚴重的行業,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物的產生。在發達國家更加強化對高污染和高排放行業限制的背景下,基于環保理念,有選擇地引進外資并加大對高污染企業的監管和控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國的必然選擇,這將有助于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使中國經濟朝著“綠色發展”方向邁進。
4.加快完善吸引外資和環境保護相協調的法規和政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和環境保護方面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立法,這造成了利用外資過程中的監管漏洞。我國有關控制外國污染轉移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關于加強外商投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通知》等。涉及環境風險評估預警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一部法律,即《環境影響評價法》;兩部國務院規范性文件,即《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5個部級文件,即《關于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若干意見》、《環境風險評估預警技術指南———氯堿企業環境風險等級劃分方法》等。由于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時的時代背景局限,上述法律法規面對現實環境存在各種漏洞,如技術性不強、檢驗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使得監管效率不高。發達國家針對環境污染和保護方面的立法比較超前,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如美國在環境污染規制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大氣污染規制、水污染規制、噪聲污染的規制和固體廢棄物污染規制等。美國針對大氣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有《能源供應與環境協調法》等;水污染規制法律法規有《聯邦水污染控制法》等;針對噪聲污染制定的法律法規有《噪聲控制法》等;固體廢棄物的規制方面有《固體廢物處置法》等。英國首都倫敦曾經被稱為“霧都”,這是英國長期工業化發展而沒有重視和有效解決環境污染造成的后果,基于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英國于1956年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潔空氣法》,并逐漸實行了能源結構轉換,經過半個世紀的努力,倫敦的空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環境質量達到較為令人滿意的結果。倫敦環境保護的成功經驗在于有效的法律手段和科學的規劃與管理。我們要科學借鑒發達國家成熟完善的法律法規,充分結合中國的發展實際,制定統一規范有效的外商投資環境管理的相關法規。
5.加大環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推動環保產業快速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對環保的投入占同期GDP比例始終不到2%。根據實踐和預測,如果要真正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一個國家和地區對環保的投入需要達到GDP的2%~3%。面對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國家已經或即將啟動大氣、水、土壤等領域的污染防治計劃。當然,這些計劃的實施需要大量的環保投入,其中僅大氣污染防治計劃的總投入預計5年就要達到1.7萬億元,年均3400億元,中央財政總投資2700億元。但實際上,2013和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投資只有150億元。未來幾年,投資壓力和缺口依然非常大。我國長期以來對環境污染治理投入的嚴重匱乏,造成環境污染治理的極大困境。加大環境污染治理投入,一方面依靠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另一方面更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調節和有效的資金配置。在環境污染治理投入上,跨國公司具有雄厚的資金優勢和實力,應該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成立外資企業環保基金,并將這個基金投資的收益用于外資企業環境污染的治理。我們要借鑒發達國家治理污染的成功經驗,建立主要以經濟手段調節、行政和法律手段輔助調節的綠色環保產業的發展機制。當然,政府要為企業的生產提供信貸和融資便利,并給予相當的稅收優惠等;要加大綠色消費理念的宣傳,引導消費者在消費中選購綠色產品,科學引導企業發展綠色經濟,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將資本投向無污染行業和綠色等技術薄弱的產業。
6.完善我國的環境稅制建設。
從全球經濟發展和環境污染治理的實踐看,發達國家的環境稅主要包括環境污染稅和生態破壞稅。環境污染稅分為廢氣和大氣污染稅、廢水和水污染稅、廢物垃圾稅。生態破壞稅包括伐木稅和地下水稅。發達國家通過完善的稅制建設及嚴格征稅,對發達國家有效控制環境污染起到了積極作用。當前,對我國來說,應基于環境保護之目的,借鑒發達國家通過稅制建設遏制環境污染的有效做法,完善我國的環境污染稅制建設。由于征收環境稅之目的在于保護環境,作為一種稅,其框架應該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稅收優惠等基本要素。從納稅人來看,主要是指開發、使用環境資源和污染環境的單位和個人。從征收范圍來看,主要是指向那些不可再生資源或者資源存量較少或稀缺的資源,同時向生產中的污染行為征稅。從稅收優惠來看,主要是對有效控制污染、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等實行稅收優惠。
1.2對農藥化肥等所帶來的污染的防控措施農藥化肥等中的化學物質對土壤的危害性極大,為了使農藥和化肥對環境的污染減小到最低,在使用中一定按照科學的方法使用,建議在農村使用生物農藥和有機化肥,這樣既減小了對土地的損害,又生產了“綠色食品”,做到環保,健康。
2.妥善處理農村廢棄物,做好污水排放問題
農村廢棄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家禽牲畜類的糞便等,這些垃圾是病菌傳染的主要載體,對人的健康存在威脅,對家禽和牲畜的瘟疫傳播有潛在的危險性。在農村地區,廢棄物已成為污染的主要來源,環保方面對于農村廢棄物處理問題已經提上日程,從現實情況看來,發展沼氣工程與無公害農業實現整體化,采用循環再生,實現協調發展是解決農村廢棄物污染的主要途徑。建議將農村廢棄物資源化處理與我縣農村城鎮化發展總體規劃相結合,制定政策,加大對農村的資金和技術支持,是的農村廢棄物污染及早得到解決。家禽牲畜類糞便也是一種寶貴的飼料和肥料資源。畜禽糞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營養物質,通過加工處理成優質飼料或有機復合肥料,開發利用畜禽糞便不僅能變廢為寶,不僅可以解決農村糞便類污染問題,還可以減少生產成本,解決農村用能問題,極大地改善污染狀況,切斷病菌的傳染,具有很好的社會現實意義和一定的經濟效益,對于促進我國農村資源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治理好農村周邊鄉鎮企業的各種污染問題,減少對農村環境的破壞
3.1鄉鎮企業的主要污染現狀及原因我縣是山區農業縣,我縣一直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在不懈努力。而縣內的一些中小型企業的污染問題一直未得以徹底解決。隨著農村城鎮化的趨勢的發展,鄉鎮企業在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在污染方面帶來了很多的問題。比如企業水污染,粉塵污染,噪聲污染等等。我縣鄉鎮工業行業大都存在人才匱乏,技術水平低和設備簡陋等方面的問題。我縣鄉鎮地區企業多數是小規模企業,設備購進的大都是廉價設備,這本身就對環境污染存在潛在的隱患。我縣缺少對鄉鎮地區企業污染及其特點的追蹤,加之鄉鎮工業污染防治體系的發展滯后于農村現代化進程,導致我縣的鄉鎮企業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這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目前我縣絕大部分鄉鎮沒有建立專門的環保機構和隊伍,環境一級檢測部門不到位,存在環境問題無人問,環境事故無人管的現狀。
3.2對與鄉鎮企業污染情況的處理措施針對我國在法律法規制定中有關農村環境保護針對性不強的現狀,加速對鄉鎮工業污染防治的環境法律法規建設,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健全適應鄉鎮特點和環保工作實際需要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鄉鎮工業污染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我縣應該促進有關政府部門加強這方面工作,為基層職能部門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據,加強鄉鎮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和基礎體系建設。無論是在鄉鎮政府,還是在鄉鎮企業,都要把鄉鎮環境污染防治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要組成部分,實行領導責任制,建立綜合環境防治體系,在鄉鎮政府,或者村級部門,成立專門的環保小組,對環境污染防治重視起來,使農村環境極大得到改善,使我們的城鎮化速度不斷加快,讓我們的家園越來月美麗,身體越來越健康。對與小規模的鄉鎮企業來說,要加大引進高科技人才,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在政府的幫持下,購進新的設備,擴大生產規模,減小因設備和技術的問題對環境帶來的污染。
3.法律體系不完整首先是處罰力度過輕,在各類海洋污染犯罪中,無論罪行大小,所造成后果嚴重程度,均用行政法或者民法來調整,但是以罰金為主顯然力度不夠?,F行刑法中,雖然實行雙罰制,但是法定刑最高也不過7年,這樣的處罰配置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很難起到震懾作用。其次,刑罰種類太過單一,僅依照《環境保護法》第91調第三款,以及刑法338、339條對污染后果進行量刑法律依據太過單薄,既使確定污染后果適用刑罰,也只能靠自由刑和財產刑來調整,這樣的法律體系面對越來越多的海洋環境污染行為日漸乏力,缺乏像俄羅斯、英國、日本、新加坡等海洋大國刑法種類多樣的特點。
二、國外海洋污染刑法建設分析
設立污染海洋罪。作為海洋大國,俄羅斯向來注重海洋環境的保護,從前蘇聯時期就對海洋污染行為作出了較為有針對性的規定。后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其對海洋污染的相關立法愈加嚴厲,例如1974年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了關于“以有害人們健康和有害于海洋動物資源的物質污染海水要加重責任的”的通令,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從重處罰。而后時代變遷,《俄羅斯民法典》第252條對海洋環境污染的方式、處罰方式都有詳細的規定。同時設立污染海洋罪,刑罰種類多樣且有針對性。設立專門資格刑?!抖砹_斯民法典》中將污染海洋單獨定罪,在多種多樣的處罰方式中,包括剝奪行為人擔任一定職務或者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這在全世界刑法中是少有的,這一刑罰能更深一層的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進行處罰,起到了良好的二次預防作用,將刑法的特殊功能展現出來。英美法系以新加坡為例立法有針對性。之所以用新加坡作為案例,是因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地理位置迫使新加坡加重對海洋污染犯罪的處罰力度。其中,新加坡的《防止海洋污染法令》特別詳細地列舉了可能造成海洋污染的污染物種類,對不同的污染行為根據具體情況追究不同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并存。對污染海洋的犯罪行為規定為行為犯。在1971年《防止海洋污染法令》等新加坡相關立法的具體法條來看,新加坡對污染海洋的犯罪行為規定為行為犯,只要是實施了法律禁止行為,對海洋環境安全造成威脅即構成犯罪,且處罰力度連年加重,特別是排污方面的量刑。
三、從刑法視角看我國海洋污染法制體系完善
1.突破傳統刑法立法觀念反觀從前,人們對犯罪的普遍觀念是造成他人或社會的人身、財產損失,并且這些損失有明確性和即時性,大多數為已經發生的行為。而環境污染特別是海洋環境的污染具有特殊性,單純的污染行為可能對整個海洋生態環境系統的危害是巨大且有隱蔽性的,其危害在現階段所適用處罰也僅僅限制在已造成的破壞。但是,污染行為對海洋環境生態系統后續造成的損害難以量化,因此,海洋污染犯罪是一種特殊的犯罪行為。人們在處理海洋污染犯罪時,不能僅考慮明確即時的損害后果,應認識到對人類共同利益帶來的后續損害,所以,應擺脫傳統的刑法立法觀念,對后續損害后果有一個科學的預測,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施行持續性的懲罰措施,直至災害完全消除,從源頭上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進行防范。
2.調整刑罰結構從刑罰結構這一角度來看,西方國家刑罰結構的變遷生動地體現了海洋刑法的不斷進步和完善,對我國有很高的借鑒價值。從以前的只有自由刑,到自由刑與財產刑并重,再到以財產刑為中心,資格刑等多種其他刑罰措施相互配合。立足現實,很好地適應了時代的發展,對海洋環境的保護提供了法律支撐。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仍然以自由刑為主,財產刑并沒有得到重視,資格刑等其他刑罰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在海洋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這樣落后的法制建設使我國海洋發展處于極為不利的狀態。因此,調整我國海洋環境的刑罰結構,是完善我國海洋立法的重要一步。首先,以自由刑為主,雖然海洋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較大,但筆者認為仍不適用死刑,因為死刑會使從事海洋經濟活動的風險成倍擴大,不利于海洋經濟的發展。其次,將財產刑大規模引入海洋污染犯罪的刑罰中,提高懲罰力度,擴大財產刑的使用范圍,特別是對主觀過失的量刑。最后,建立多種刑罰相互配合的刑罰體系,學習西方國家立法經驗,立足我國實際情況,辨證的將資格刑等刑罰引入我國海洋環境刑罰體系。
3.對海洋污染犯罪適用嚴格責任原則雖然說嚴格責任原則是一項規則原則,只存在于大陸法系中的民法與行政法領域,刑法一般不承認嚴格責任原則的存在,而英美法系的刑法中嚴格責任原則的存在卻有現實意義。嚴格責任原則概念?!恫既R克法律辭典》解釋為:“因違反維護某種案例的絕對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這種責任并不以傷害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為條件,通常應用于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或產品責任的案件中,又可以稱為絕對責任(ab-soluteliability)或無過錯責任(liabilitywithouttfault)”;《牛津法律指南》解釋為:“實際上是一種高于通常的合理注意的責任標準,責任產生于應該避免的傷害事件發生之外,不論當事人采取了怎樣的注意和謹慎,只要發生損害就承擔責任,但它不是由某些制定法設定標準的絕對責任,即使承擔嚴格責任,當事人仍然可以進行某些有限的責任抗辯,不過己經盡到合理注意不在其列”。
4.適用嚴格責任原則的背景。在危害海洋環境的犯罪行為中,大多數所造成的后果對公眾有很大影響。但是如果要證明責任人是否處于故意是很困難的,因此,如果以犯罪意圖做為犯罪的構成要件,則不能使責任人受到應得的法律懲罰,許多虛假的辯護也會因此成立。目前,我國關于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以及刑事立法中并沒有對環境犯罪適用嚴格責任原則。而在實踐中,要證明責任人對行為后果有過失的確有很大困難,我國追究刑事責任有適用的過錯原則,法律實際產生效果達不到立法期待效果,導致很多污染行為逃脫法律制裁。適用嚴格責任原則的理由。我國法學界對于嚴格責任原則的爭議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側重行為人的主觀心理,另一種則是側重行為后果。筆者更傾向于后者,因為無論行為人主觀心理是否處于故意,其后果已經造成,刑法側重的是結果的危害性,所以,行為人主觀心理是過失還是故意,都不影響海洋已遭受污染事實的形成。在我國刑事立法中考慮引入嚴格責任原則,借鑒了西方國家的立法模式,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出于目的論,符合刑法目的,可以對海洋環境安全起到保護和預防作用。二是符合刑法中罪刑相適應原則,如果說難以確定行為人主觀方面就不追究刑事責任,那就違背了刑法的基本原則,使公眾利益難以保障。三是有助于司法機關解決實際問題,嚴格責任原則的引用,使處理污染犯罪行為人難以確定的因素方面有了處理依據。四是有利于提高涉海企業或個人的責任心,使其從保護自身、避免刑罰出發減少海洋污染行為的實施。
四、增設海洋污染罪
1.增設海洋污染罪的意義。首先,法律存在空白性,特別是我國海洋立法在各個環節都有待完善,增設海洋污染罪有利于填補此方面的空白,為后續法律的完善提供前提條件。其次,國際上對于海洋的權利與義務已有相關規定,增設海洋污染罪有利于保障我國的合法的海洋權益。最后,增設海洋污染罪有利于從根本上保護海洋環境,合理的利用海洋資源,對海洋污染犯罪行為實行準確的刑法懲罰。海洋污染罪主體。我國對于污染海洋環境的處罰,造成的后果與承擔的責任嚴重不符,因此污染犯罪行為屢禁不止。我國很多學者對于海洋污染罪的定義特別是污染主體的限定極為狹隘,該罪犯罪主體只限于涉海企業或團體,而并沒有具體到個人。換句話說,如果法律只針對團體或涉海企業,那么其他企業或個人的行為造成的污染后果則會逃脫法律處罰,這種大網捉小魚的形式對保護海洋環境極為不利。因此,為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也為更好地保護我國海洋環境,定義海洋污染罪的犯罪主體應突破局限性,將違反海洋環境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其活動直接或間接的危害海洋環境,可能或已經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行為,應承擔與其犯罪行為相對應的法律后果,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
2.污染海洋罪的刑罰。目前我國學者對海洋污染罪的處罰有著不同的看法,有的學者認為該罪應該根據海洋環境污染的程度和責任人的主觀心態分別量刑,還有的學者認為應該根據環境污染事故來量刑。但是,我國現行法律中的法定刑與實際造成的危害不符,雖然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深入,法院會根據綜合情況實施處罰,但是處罰結果也僅限于法律框架之內,因為對于該罪的法定刑罰較低,即使法院認定是重罪,那么在此框架中,也很難作出與之行為后果相適應的處罰。按照刑罰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應在處理該問題時設立必要且科學的刑罰幅度,同時加重罰金,對海洋污染罪的刑罰力度應大幅度提高:對違反《海洋保護法》以及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向海洋中排放污染物,直接或間接的引起海洋污染,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于污染后積極采取行動挽回損失的,并且處理結果經有關部門認定,未造成后續污染的,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3.設置資格刑資格刑就是對犯罪人從事某項活動的權利進行剝奪,也就是從未來的角度對其進行約束,對未來的犯罪行為有很好的防范和杜絕作用,筆者認為對于海洋污染犯罪行為,資格刑也有較大的適用空間。將資格刑引入刑法,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對自然人適用的資格刑,另一種是對企業、單位適用的資格刑。前者主要是剝奪其擔任一定職務或從事某個專業領域的活動的資格,同時應包括負有監察責任的公務人員等擔任該職務的資格。后者主要是針對企業和單位,首先對其污染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后果的不同,酌情適用,可分為一段時間內剝奪該項經營活動的權利和永久性剝奪該項經營活動的權利。設立資格刑,一方面可以強化刑法功能,彌補現行刑法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還可以從現實角度對海洋環境進行持續的保護,達到最佳的預防、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