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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籌資風險又稱財物風險,是指企業因借入資金而產生的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性和企業利潤(股東收益)的可變性。企業在籌資、投資和生產經營活動中各環節無不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籌資活動是一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起點,企業籌集資金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經濟效益,以此為目的而進行的籌資必然會增加按期還付利息的籌資負擔,由于企業資金利潤率和借款利息率都具有不確定性(可能提高或降低),從而使企業資金利潤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借款利息率。如果企業決策正確,管理有效,就可以實現其經營目標。在市場瞬息萬變的經濟條件下,任何不利于企業的情況發生,都會使籌集資金使用效益降低,從而產生籌資風險。
一、產生籌資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籌資風險的內因分析。所謂內因,即舉債本身因素的作用,主要有:
1.負債規模。負債規模是指企業負債總額的大小或負債在資金總額中所占的比例的高低。企業負債規模大,利息費用支出增加,由于收益降低而導致喪失償付能力或破產的可能性也增大。同時,負債比重越高,企業的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股東收益變化的幅度也隨之增加,所以負債規模越大,財務風險越大。
2.負債的利息率。在同樣負債規模的條件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企業所負擔的利息費用支出就越高,企業破產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同時,利息率對股東收益的變動幅度也有很大影響。因為在息稅前利潤一定的條件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資金利潤率的變動越大。
3.負債的期限結構。如果負債的期限結構安排不合理,例如應籌集長期資金,卻采用了短期借款或者相反,都會增加企業的籌資風險。原因在于:第一,如果企業使用長期負債來籌資,利息費用在相當長的時期將固定不變,但如果企業用短期方式來籌資,則利息費用會有很大幅度的波動。第二,如果企業大量舉借短期資金,將短期資金用于長期資產,則當短期資金到期時,可能會出現難以籌措到足夠的現金來償還短期借款的風險。此時,若債權人由于企業財務狀況差而不愿意將短期借款展期,則企業有可能被迫宣告破產。第三,舉借長期資金的融資速度慢,取得成本較高,而且還會有一定的限制性條款。
(二)籌資風險的外因分析。所謂外因,是指舉債之外因素的影響,主要有:
1.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本身所固有的風險,其直接表現為企業息稅前利潤的不確定性。經營風險不同于籌資風險,但又影響籌資風險。當企業完全用股本籌資時,經營風險即為企業的總風險,完全由股東均攤。當企業采用股本與負債籌資時,由于財務杠桿對股東收益的擴張性作用,股東收益的波動性會更大,所承擔的風險大于經營風險,其差額即為籌資風險。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營業利潤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則不僅股東收益化為泡影,而且要用股本支付利息,嚴重時企業喪失償債能力,被迫宣告破產。
2.預期現金流入量和資產的流動性。負債的本息一般要求以現金償還,因此,即使企業的贏利狀況良好,但其能否按合同、契約的規定按期償還本息,還要看企業預期的現金流入量是否及時、資產的整體流動性如何。現金流入量反映的是現實的償債能力,資產的流動性反映的是潛在償債能力。如果企業投資決策失誤,或信用政策過寬,不能足額或及時地實現預期的現金流入量,以支付到期的借款本息,就會面臨財務危機,此時企業為了防止破產可以變現其資產。當企業資產整體流動性較強,變現能力強的資產較多時,其財務風險就較小;反之,風險就較大。很多企業破產的實例說明,該企業破產并不是沒有資產,而是其資產的變現能力較弱,不能按時償還債務。
3.金融市場。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的場所,企業負債經營要受金融市場的影響。當企業主要采取短期貸款方式融資時,如遇到金融緊縮,銀根抽緊,負債利息率大幅度上升,就會引起利息費用劇增,利潤下降,更有甚者,一些企業由于無法支付高漲的利息費用而破產清算。另外,金融市場利率、匯率的變動,都是企業籌資風險的誘導因素。
二、籌資風險的規避
(一)確定最佳資本結構。所謂最佳資本結構是指在企業可接受的最大籌資風險以內,總資本成本最低的資本結構。一個企業只有股權資本而沒有負債資本,雖然沒有籌資風險,但是資金成本較高,收益也不能最大化。反之,如果沒有股權資本,企業也不可能接收到負債性資本。如果負債資本多,企業的資金成本雖然可以降低,收益可以提高,但風險卻加大了。因此,應確定一個最佳資本結構,在籌資風險和籌資成本之間進行權衡,使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合理安排籌資期限組合方式。籌措長期資本,成本較大、彈性小、風險小,而短期資本則與之相反。因此,企業在安排長、短期籌資方式的比例時,必須在風險與收益之間進行權衡。一般來說,企業對籌資期限結構的安排主要有兩種方式:中庸籌資法和保守籌資法。
1.中庸籌資法。這是經常用到的籌資方法,是指企業根據資產的變現日期,安排相應的籌資期限結構,使資產的償付日期與資產的變現日期相匹配。在采用中庸籌資方法的情況下,企業流動資產的短期性變動部分與季節性變動部分用短期負債籌措資金,長期性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則通過長期負債、股東權益等長期性資金予以解決。企業在采用中庸籌資法時,在當年,除安排長期借款外,就無需在淡季進行短期借款了,短期借款將用多余的現金償還。當企業經營進入旺季需要資金時,可以進行短期借款,這樣企業只有在需要資金的場合才去籌資。采用此種籌資政策,可使企業降低其無法償還即將到期負債的風險。
2.保守籌資法。采用保守籌資法,企業不但以長期資金來滿足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而且還以長期資金來滿足由于季節性或循環性波動而產生的部分或全部暫時性資產的資金需求。這樣,企業在淡季時,由于對資金的需求下降,可以將閑置的資金投到短期有價證券上。通過這種方式,企業不但可以賺到若干報酬,還可以將其部分變現,儲存起來以備旺季時使用。但在旺季時,資金需求增加,因此,這時除了出售企業所儲存的有價證券外,仍然還要使用少量的短期信用才能籌措到足夠的資金,以滿足其臨時性資金的需求。
(三)科學預測利率及匯率的變動。利率變動主要是由貨幣的供求關系變動和物價上漲率以及政策干預引起的。利率的經常變動給企業的籌資帶來很大的風險。這就需要根據利率的走勢,認真研究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作出相應的籌資安排。在利率處于高水平時期,盡量少籌資或只籌急需的短期資金。在利率處于由高向低過渡時期也盡量少籌資,不得不籌的資金,應采用浮動利率的計量方式。在利率處于低水平時,籌資較為有利,在利率由低向高過渡時期,應積極籌措長期資金并盡量采用固定利率的計息方式。
另外,應積極使用金融工具規避利率變動帶來的籌資風險,如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合約,利率期貨和利率期權。
二、我國醫療保險籌資過程中政府責任缺失的表現
1.籌資目標不清,責任不明確。受資金投入限制,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低水平”為起點,只能保證城鎮職工最基本的醫療保障需求,保障層次低。同時,盡管制定了“廣覆蓋”原則,城鎮中的失業人口、外來農民工等人群仍被排斥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外。這些弱勢群體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最弱,但在遭遇疾病時卻得不到醫療保險的保障。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過度市場化的改革使醫療資源向大中城市集中,醫療服務越來越向富裕階層傾斜,難以實現社會公平。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相關的籌資模式和具體制度也應隨之做出調整。但如何調整,如何變革,以“市場主導”還是以“政府主導”,到目前仍然沒有形成一致的意見,以至于出現了“一年深入調研、二年出臺政策、三年宣傳成績、四年暴露問題、五年推倒重來”的現象。由于缺乏明確的籌資目標和完善的籌資制度,相關主體籌資責任不明確,作為籌資主體的政府過分重視經濟增長,忽視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并在醫療機構推行市場化改革,醫療保險缺乏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供求矛盾突出。
2.政府投入不足,城鄉結構不合理。由于政府在醫療保險籌資中的責任不明確,沒有建立有效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地方財政承擔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主要責任,卻缺乏相應的財力,導致政府投入嚴重不足。從衛生總費用結構看,政府預算衛生支出所占比例從1990年的25.0%下降到2002年的15.21%,而居民個人衛生支出所占比例卻從1990年的38.0%上升到2002年的58.34%,增幅超過20個百分點。可以看出,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政府對醫療保險的投入明顯落后于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和國家財政支出增長幅度。在政府投入中,不僅總量偏低,而且城鄉投入結構也不合理,用于農村的投入不足總額的20%,城市人均占有的衛生費用為農村的3倍多。這種資金分配的城市偏向嚴重影響了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績效。即使在農村地區內部,由于主要是以地方財政投入為主,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也決定了各地的經費投入存在較大差異。
3.制度設計不合理,繳費主體積極性不高。現行醫療保險制度是在原有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的基礎上確定覆蓋范圍的,多數地區的醫療保險機構在計費年限、繳費辦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依據正規就業水平設計,不適應非正規就業的情況。由于非正規就業者只有收入,沒有工資,要將其納入到保障體系中存在較大困難。因此,從事非正規就業的人員普遍沒有參加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的覆蓋面過于狹小,一方面影響了醫療保險風險分擔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影響了人們對財務穩定性的信心,對籌資非常不利。現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名義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名義工資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的總量。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名義工資外收入逐漸增加,甚至遠遠超過名義工資,名義工資并不能準確反映個人的真實繳費能力,以名義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籌資公平性受到質疑。同時,由于不同地區、不同性質;不同體制單位繳費額度不一,體現不出公平原則,相當多的企業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隱瞞企業工資總額,效益好的行業和企業不愿意加入,直接造成保費的流失,影響籌資規模和醫療保險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
4.基金管理不規范,老齡化儲備不足。在現行的統賬結合模式下,個人帳戶的資金所有者是繳費職工,統籌基金所有者是國家,但具體管理機關卻是分散的各地政府的醫療保險機構,相關利益者缺乏對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參與和監督,醫療保險基金成了一個黑箱,部分地區基金的收支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基金的收支情況成了一本糊涂賬,貪污、擠占、挪用情況屢禁不止,直接威脅到所籌集資金的安全,也為未來的支付埋下隱患。與此同時,目前醫療保險基金的省級統籌很難實現,統籌層次低,縣市級統籌的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集中程度高,風險分散化程度低,穩定性差。現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設計的目的是激勵個人積累,形成對有限資源的最優利用,還可以作為老齡化的儲備。但支付制度的設計使職工傾向于盡快花完個人賬戶的錢。由于存在歷史欠賬問題,在職人員既要承擔自己的繳費,也要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繳費,現在在職人員未來醫療費用的來源又要依賴下一代,這也給醫療保險制度的連續性埋下隱患。因此,目前醫療保險形式上是統賬結合,實際上仍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制。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現有的基金結余將很快被消化掉,基金也會形成比較大的缺口,資金籌集面臨的壓力會越來越大。
5.宏觀管理未理順,微觀監管缺位。從宏觀層面看,雖然在醫療保險改革中引入了市場化因素,但并來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市場化監管體系,醫療保險宏觀管理涉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條塊分割問題仍然存在。多頭管理不僅使醫療保險改革方向和目標不協調、不統一,還使醫療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受到影響。在微觀層面上,由于已下放了藥品經營權和定價權,醫院、醫生收入與藥品銷售收入間的聯系不斷加強,醫院、醫生與藥商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選擇和使用藥品,藥品價格失控、偽劣藥品泛濫及濫用藥品等問題愈演愈烈。由于主要管理部門與醫療服務提供者間有密切的利益關系,對藥品生產許可、質量標準、適用范圍及價格的管制日益放松,很難站在第三方的公平角度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管,從而使看病難、看病貴、看不起病的問題日益突出,醫患關系緊張。
三、完善醫療保險籌資過程中政府制度供給責任的對策
1.明確籌資目標與責任,提供制度框架。首先,應確定醫療保險制度應提供的保障水平和人群范圍,以明確醫療保險的籌資和籌資強度。其次,應合理界定政府、企業、個人在醫療保險制度中的責任與義務,特別是在籌資中的責任。政府供給的邊界應限于公共衛生和對弱勢群體提供醫療救助。即使在這個范圍內,政府也可通過公共采購的方式,從營利或非營利的私營醫療機構獲取公共衛生服務和普遍服務。其他醫療保險的提供和購買應主要依靠市場來完成,政府可根據公共需要提供政策扶持、財政補貼、業務指導。在此基礎上,應對各方責任予以明確,并提供一個制度框架,以保證醫療保險資金籌集的穩定性,建立良好的籌資秩序,克服目前政策主導型架構下的各級政府在制度設計和政策制定上的前后多變性和上下矛盾性。
2.完善政府投入制度,多方籌集資金。缺乏合理的財政投入體制是政府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為建立穩定的政府投入制度,應明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醫療保險資金籌集中的責任,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調整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分配比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盡可能做到各級財政的財權與事權相統一,解決各地財力差異和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機制問題。在政府資金投入有限的情況下,政府應在稅收、信貸、投融資、土地等方面制訂相應政策,鼓勵和引導民營資本和其它社會資本特別是非政府的投資,包括一部分慈善組織的資金投向醫療衛生行業:一是參與公立醫院的產權改革和經營方式的改革,對原有的存量資產進行重組。二是直接參與醫療衛生事業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伴隨政府職能轉變和企業社會職能分離,大量“單位人”將變為“社區人”。在新增投資中,應充分重視對社區醫療衛生事業的投資。
3.加強費用控制,引入醫保一體化改革。為減少對社會醫療保險資金的浪費,實現以收定支的財務穩定性,還應對醫療保險的費用支付進行控制。對于需方,可采用傳統的起付線與費用共付的方法,但由于存在供方主導需求的問題,單方面的需方控制顯然不能抑制醫療費用的上漲,還應對供方進行控制。供方控制的策略包括控制醫用材料與供應品價格、總量控制或總額預算、促進醫療技術合理利用及引入更有效的醫療模式,如門診服務和初級保健替代昂貴的住院服務等。為有效遏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支出,可試行醫保一體化的改革。一是通過市場競爭來改善醫療服務機構的行為,建立一種鼓勵醫生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積極控制醫療費用的機制。二是借鑒商業保險公司的做法,對住院病人建立醫療費用償付標準體系。
1財務管理的目標
在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管理的目標應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追求企業價值的提升和戰略上的競爭地位。因此,企業應通過樹立自身形象實現穩定持續地發展。企業不能因為追求利潤而放棄或推遲固定資產投資、研究開發活動等資本性支出,因為這是未來發展的再投入,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在企業價值提升過程中,企業的相關利益者,如股東、債權人、政府的利益也會得到增加。同時還應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把優秀員工看作是企業的相關利益者,保護員工的利益。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資本不再是最稀缺的資源,知識、智慧、創意、技術、管理能力成了最稀缺的資本。因而對人力資本的重視不能再局限于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才,企業員工的智慧及其這部分人力資本也應得到同等重視,是他們構成了企業這個自我生命的有機體。在目前的新形勢下,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不再是籌集資金,而是招募、留住和配置優秀的員工。
2企業籌資管理
企業的興衰取決于經營者如何獲得和支配其財力,因此資本來源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筆者認為,企業從總體上應采取偏向保守的籌資方式,即較多地采用增加自有資金方式而非負債方式擴大資金來源。因為當一個企業具有一定物資基礎后,冒險的代價將會較大。另外,銀行借款往往有限制條件,可能會規定資金的去向,限制資金運作,并且還會形成企業固定的財務負擔——到期還本付息。如果采用發行普通股方式募集資金,資金的使用將具有靈活性和獨立性,并且沒有固定的財務負擔,這會使企業能夠把握任何有利的機會。并且,以后企業還可以繼續采取自我積累和配股方式積蓄財力,以此保持靈活性和安全性,達到較高的發展速度。當然,由于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還不夠發達和規范,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貸款,要求企業完全依靠利潤積累獲得發展資金,難度較大。但企業可在保證生存的前提下,以向銀行借款方式籌集資金,從而獲得財務杠桿收益,但要保持適度的負債水平。
3企業投資管理
隨著產業構造的變化,不論是什么行業,達到極盛后必然要走向衰敗。這時企業只有積極尋求轉變,才能保持企業的活力,而這時企業往往面臨新的產業投資機會。在投資管理上,企業應實行一業為主,同時也在相關產業中尋求發展的策略。但這個一業為主,并非只開發一個產品,而是采用系列產品、多型號產品、復合產品的多元開發戰略,以求得銷售、儲備、研制多品種、多層次產品,增強其生產經營的穩定性。企業在相關產業中尋求發展,是為了尋求產業間的支持,增強自身的競爭力。企業在投資新項目時,一般采用收購兼并形式最佳。因為低成本、高質量的擴張是資本擴張的最一般要求。企業應盡量選擇不需新建廠房、不用大量購置設備、不必新增更多勞動力、交易成本較低、技術含量較高、附加值較高的投資方式。
收購兼并正好滿足這一要求。兼并,作為一種戰略行為,對企業影響較大,因此兼并前要詳盡地分析企業兼并的戰略方向,被兼并企業的規模、類型及兼并機會、市場需求等諸多因素,既確保有利可圖,又要保持企業的財務安全。
4利潤分配管理
由于經營者并非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目標經營企業,而是期望企業能健康良好地發展,并使股民在同舟共濟中有更多的收獲,因此,企業按期分配股利是必要的。由于投資者所得的一個重要來源是股利收入,所以如果長期不分配股利會引起股民的不滿,這是經營者應特別注意的問題。另外,企業除了有針對一般員工的職工持股計劃外,還可采用股票期權方式對經理人員實施激勵,這也是利潤分配的一種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不能把所有的利潤都用于分配,而應不斷地增加積累,把一部分利潤用于再投資。
5現金流量管理
許多企業財務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不是沒有盈利,而是企業到期無法償還債務。盡管利潤指標是衡量企業是否健康發展的重要標志,但決定企業生存的卻是現金流量。現金流量信息可用來衡量企業的收益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有的企業為了擴大銷售,不惜無限放寬賒銷條件,最后導致現金周轉困難的事例不勝枚舉。企業應隨時關注資本運營中產生現金的能力,并將其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企業一方面應保持足夠的現金防止一時的現金短缺,另一方面不要把過多的資金用于低收益投資,而是要確定一個恰當的現金水平,使企業能夠把握任何有利的機會超越競爭對手。所有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都會進行有效的現金流量管理。超級秘書網
稅收籌劃一般是指企業在法律的許可范圍內,合理優化以及選擇企業的納稅方式和方案,以便使企業在不違背法律的框架內享受一定的稅收優勢,從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過程。稅收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時間相對較短,以至于一部分人把稅收籌劃等同于偷稅漏稅。另外還有些人則認為,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避稅是不可能的,結果導致許多企業忽視稅收籌劃工作。
(二)稅收籌劃的意義
納稅籌劃通過對稅收方案的多重比較,選擇納稅較輕的方案,最大程度減少納稅人的現金流出或者盡可能減少本期現金的流出,從而增加可支配資金數量,從財務方面有利于納稅人的生產和經營。例如,某公司多年來一直以廢煤渣為原料生產建筑材料。按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使用“三廢”作為原材料進行生產的可以免繳所得稅5年,但該企業多年來卻一直在申報繳稅。該企業如果進行納稅籌劃,對稅法進行深入研究,至少可以不繳這種“冤枉稅”。
二、負債籌資稅收籌劃分析
負債籌資中產生的利息是債務資金的主要成本,這部分成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因而具有很強的抵稅作用,或者說,負債籌資可以帶來節稅效益,一定程度提高權益資金的收益水平。
三、稅收籌劃的注意事項
(一)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一是稅收籌劃必須限定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二是稅收籌劃必須隨時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稅收籌劃都是在特定背景下制定的,一旦有關的法律法規發生變更,財務人員必須盡快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修正和完善,否則,將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二)必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無論多么好的籌劃方案,它在給納稅人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會因籌劃和實施該方案本身付出額外的成本。同時,還存在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不得不放棄其他方案而失去相應的機會收益。只有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獲得利益的籌劃方案才是合理可行的。此外,稅收籌劃還必須要考慮企業的整體利益,只有給企業整體帶來最多利益的籌劃方案才是可取的最優的方案。
擴大教育規模,通過多種形式積極發展高等教育是我國的重大方針政策之一。但是目前我國高等教育發展也面臨困境,資金匱乏是制約高校跨越式發展的關鍵因素。由于高等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導致教學建筑、學生宿舍、師資建設、儀器設備、圖書等增長速度緩慢,進而影響招生規模的擴大。資金匱乏嚴重制約我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進程,也制約“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直接影響全面小康的實現。傳統觀念與僵化思維模式妨礙高校籌資,進而制約高校的跨越式發展。高校財務人員應該不斷更新財務管理觀念,借鑒企業的成熟經驗,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高校負債狀況,通過合理負債方式為高校籌集資金。
一、高校負債觀念的更新
負債是企業六大會計要素之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定義:負債是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負債,尤其是銀行貸款已經成為企業籌資的重要方式,它在企業的經濟活動中長期占據一定比例,是企業資產的重要來源之一,對企業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企業負債種類繁多,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用于補償貿易、融資租賃)、專項應付款(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可以說現代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離開負債簡直就難以運轉。
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高校資金由國家全額撥付,高校市場意識淡薄。盡管高校改革已經開始,但高校財務管理觀念仍然滯后,沿用傳統習慣,對負債缺乏正確認識,在籌資活動中很少想到負債方式。即使部分高校在基建過程中有銀行貸款,也是想方設法盡快還清,不能把負債作為高校經濟活動中一項長期的有機組成。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財務會計中一直以“資金來源”、“資金占用”、“資金結存”為會計要素進行核算,負債與收入同為資金來源,在核算過程中往往被混為一談。1998年我國財政部頒布《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它依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的規定,首次將“負債”作為單獨的會計要素引入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制度,從制度上為高校的負債籌資提供了依據。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定義: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清償的債務。它是高等學校資產中屬于債權人的那部分權益或利益。我國高等學校的負債,主要包括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及暫存款、應繳財政專戶、代管款項、應繳稅金等。從內容上看主要是在資金結算過程中形成的,債務沒有明確的償付期,一般來說,流動性較強。
目前我國居民存款已達11萬億元,銀行資金相對寬松。如果高校能夠及時更新財務管理觀念,把負債籌資,尤其是銀行貸款作為一項長期的籌資方式,將為高校籌集到可觀的資金,在無需國家增加財政投資的情況下,能夠快速改善高校的辦學條件,促使高校跨越式發展。
二、借鑒企業經驗建立高校負債評價指標體系
從企業負債和高校負債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除行為主體外,高校負債與企業負債是完全相同的。由于高校負債籌資目前處于嘗試階段,操作方法很不完善,如何評價更是無所適從。而企業已經有一套成熟的負債評價指標,我們可以借鑒企業評價指標,建立高校負債評價指標體系,從量化角度來評估高校財務狀況,進而指導高校籌資活動。
企業涉及負債的評價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利息保障倍數等。我們下面對其逐一進行分析。
①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根據企業評價經驗,流動比率應為2:1,表明企業財務狀況較好。流動負債有1:1的相應資產保證,同時還有相當于流動負債1倍的可變資產保證日常經營。
②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
根據企業評價經驗,通常以1:1為良好,即速動資產與流動資產相等為好。
③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全部資產總額
資產負債率低,經營風險低,同時獲利水平可能也低,說明企業經營保守,發展受到限制。因為當資產利潤率高于銀行利率時,較高的資產負債率可以使企業獲得超額利潤。資產負債率高,經營風險高,其獲利水平能夠提高,使得企業可以較快發展。
④利息保障倍數=(稅后利潤+利息費用)/利息費用。
是指企業實現利潤對利息支出的保障程度,這一指標一般越高越好,說明企業對負債的償付能力強。
三、實例分析
例:表1是B高校的資產負債表,該校2002年末事業結余為4268萬元。我們借鑒企業負債評價指標,來考察該高校的負債狀況。
表1資產負債表
單位:B大學2002年12月31日單位:萬元
項目金額項目金額
一、資產類二、負債類
現金3借入款項
銀行存款19,768應付票據
應收票據應付及暫存款904
應收及暫付款1,419應繳財政專戶735
借出款251應繳稅金26;
材料362代管款項1,711
對校辦產業投資389負債合計3,376
其它對外投資968三、凈資產類
固定資產56,817事業基金8,438
無形資產固定基金56,817
資產合計79,977專用基金5,184
未完項目差額6,162
凈資產合計76,601
總計79,977總計79,977
下面我們做具體分析:在高校財務制度中,沒有流動資產、速動資產、流動負債等分類。但我們借鑒企業的分類經驗,可以看出,流動資產應為資產負債表“現金”到“材料”項,共計21803萬元。速動資產在流動資產的基礎上減去不易變現的材料,應收及暫付款在高等學校會計中屬于支出未報數,變現的數量很小,也應視同為不易變現,整體扣減,所以速動資產應為20022萬元。
由于沒有借入款項,因此該校沒有長期負債。其3376萬元負債主要是在資金結算過程中形成的債務,應屬于流動負債。
根據以上分析可得: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1803/3376=646%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
=20022/3376=593%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全部資產總額
=3376/79977=4.2%
由于該校沒有銀行貸款,也未發生利息費用,因此利息保障倍數無法計算。
通過以上計算,我們已經得出負債評價指標的值,它對我們的負債籌資行為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具體而言:
①借入款項為零,說明該校未能利用銀行貸款形式籌資,其財務經營觀念保守,不利于高校跨越式發展。
②流動比率646%、速動比率593%,均遠遠高于正常值,說明負債水平過低,該校利用負債籌資能力嚴重不足,觀念保守。
設可增加負債籌資為x,當流動比率達到比較合理的2:1時,
2:1=流動資產/(現有流動負債+x)
x=流動資產/2-現有流動負債
=21803/2-3376=7525.5
說明該校可以通過負債籌集7525.5萬元。
同樣可以計算出,當速動比率達到1:1時,該校可以通過負債籌資16646萬元。
③資產負債率太低,僅為4.2%,假如將資產負債率提高到30%,即:
(x+3376)/79977=30%
x=20617.1
該校可以通過負債籌資20617.1萬元。
④目前對于利息保障倍數如何評價,沒有確切數據。假如達到5倍時,目前銀行貸款利率約5%,即:
利息保障倍數=(稅后利潤+利息費用)/利息費用=[4268+(x×5%)]÷(x×5%)=5
解得x=21340
也就是說,該高校通過銀行貸款籌資21340萬元時,高校盈余對利息保障倍數為5倍。從企業經驗來看也是屬于較大的,對支付有保障。
綜上所述,該校通過負債籌資應控制在7,500—21,300萬元之間。按四種方法的算術平均值(7525+16646+20617+21340)÷4=16,532萬元,應為該校最適宜的負債籌資額度。
四、對高校負債籌資成本的評價
高校在籌資過程中,籌資成本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下面我們就負債籌資與其他形式籌資作籌資成本比較。
例:某高校欲建學生公寓一棟,造價1000萬元,建成可供2500名學生住宿,生均住宿費預計800元/年。現有兩方案可供選擇,A方案,從銀行貸款,利率為5%;B方案,與甲公司合作,交由該公司建設,并以10年住宿費償付工程款。試問選用哪個方案比較經濟?
從表面上看,B方案很優惠,學校不需付一分錢,就可以解決2500名學生的住宿問題,并且10年后可以收回樓房,等于“白揀”了一棟樓。那么到底事實是否如此,我們采用管理會計的方法來具體分析一下。
①用凈現值法分析:
A方案:凈現值=1000萬
B方案:由于付給甲公司的費用每年相等(2500×800=200萬),可以通過求年金現值的方法來求凈現值。查表得,10年期5%的年金現值系數為7.721,所以可得:
凈現值=200萬×7.721=1544.2萬
通過分析可知,A方案支付成本現值為1000萬元,B方案支付成本現值為1544.2萬元,要多付544.2萬元,A方案從銀行貸款要優于B方案。
②用內含報酬率法分析:
年金現值系數=原投資額/各年現金凈流量=1000/200=5
查表得,10年期14%的年金現值系數為5.216,10年期16%的年金現值系數為4.833,這就是說年金現值系數為5的內含報酬率應在14%到16%之間,采用插值法得內含報酬率R:
R=14%+(5.216-5)/(5.216-4.833)×(16%-14%)
=14%+1.1%=15.1%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看出,A方案實際支出利率為5%,而B方案實際支出利率高達15.1%,因而A方案要優于B方案。如果采用B方案的話,高校是大大地吃虧了而不是白揀了一棟樓。
由于資金持有者總是追求回報的,根據企業經驗,資金的回報率一般要求高于銀行貸款利率。因此我們通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采用銀行貸款等形式的負債籌資,其籌資成本要低于其他籌資方式,適合高校目前發展的需要。
五、高校負債籌資評價對高校籌資實踐的啟示>通過對負債評價指標和負債籌資成本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①我國高校目前負債水平普遍較低,說明高校沒有或較少采用負債方式籌資,有較大負債籌資空間。
②在目前我國銀行貸款利率僅為5%-6%的情況下,通過銀行貸款的負債形式籌資成本較低,對高校發展非常有利。
銀行借款籌資風險是指經營者利用銀行借款方式籌集資金時,由于利率、匯率及有關籌資條件發生變化而使企業盈利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是一種較為主要的籌資風險。具體來說,銀行借款有固定的到期日,并定期支付利息,有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如果企業由于一些不確定的因素,財務狀況緊張,到期不能償還本息,則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困難,甚至可能會導致企業破產,由此便產生了銀行借款籌資風險。
1銀行借款籌資風險的特點
(1)可估計性,即風險可以根據觀測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走向等估計利率匯率等變動趨勢。
(2)一定的可控性,如資金來源結構中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的比例可以主觀控制。
(3)有些風險有短期性,如利率調整。
(4)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如利率的調整取決于國家的意志。
2銀行借款籌資風險種類
(1)利率風險。在籌措資金時,由于有許多種類型的銀行(中央銀行和各種商業銀行),而且,各銀行也有各種不同類型的貸款可供選擇,其利率不盡相同,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條件進行選擇。
(2)匯率風險。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帶來的價值變化的可能性有兩種:一是匯率波動使以外幣計量貸款價值增加;另一種是匯率波動使以外幣計量的貸款價值減少。無論是那一種可能性,對于企業或個人來說,都是一種不確定的因素,因而是一種風險。這種風險可能給企業或個人帶來意外損失,也可能給企業或個人帶來額外收益。作為企業,首先應考慮的是匯率變化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3)資本結構不合理即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比例不當造成的風險。企業資金總額中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如銀行借款)比例不恰當時,企業收益產生負面影響形成的籌資風險。現在我國大多數企業生產經營資金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借入資金比例越大,財務杠桿利益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
(4)企業自有資金經濟效益不穩定的風險反映在資金利潤率與借款利率的關系。只有當全部資金利潤率大于借款利率時,企業的經營活動才真正有經濟效益,企業所選擇的籌資方案才能達到預期目標。如果全部資金利潤率小于借款利率,這種負債經營將導致企業財務狀況惡化;如果全部資金利潤率等于借款利率,企業的經營活動沒有經濟效益,就整個社會來講,這是以有限的資源做無增值和無貢獻的浪費。就銀行借款這種籌資方式來講,企業的借款利息隨著銀行借款的增加而增加,從而導致費用總水平的上升。在企業息稅前資金利潤率下降或息稅前資金利潤率小于借款利率時,企業的自有資金利潤率就會以更快的速度降低,甚至發生虧損,這是一種由于借款而可能使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風險。
3銀行借款籌資風險防范
(1)對利率風險的防范。在簽訂信貸協議時,一般選擇貸款利率種類的準則是:當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處于下降趨勢時,應力爭以浮動利率成交;當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處于上升趨勢時,應力爭以固定利率成交;當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變動無常,沒有規律可循時,應采用以浮動利率成交。采用浮動利率時,在貸款合同中應向貸方聲明,在整個借貸期間保留依次調整為固定利率的機會,以避免利率再次上揚而遭受利息損失。
(2)對匯率風險的防范。應首先在企業的融資決策中進行防范。例如,國內企業需要從國外銀行或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取得一筆外幣資金,那么,在融資決策中,確定借入貨幣時,不僅要考慮利率等信貸條件,還要考慮該種貨幣幣值變化的可能性,使風險降到最低。
①對匯率進行預測。
當企業向國外銀行或金融機構貸款時,它們可能有好幾種貨幣可供選擇。它們借入的貨幣最理想的情況應該是:首先,利率低;其次,融資期間,幣值趨軟。例如,一家國內企業借入一筆美元貸款,而美元在融資期間對人民幣升值,那么,該企業到期就必須用較多的人民幣償還貸款。所以,這一融資決策就要受到對有關貨幣匯率預測的影響。
②匯率風險的主要防范對策。
首先,妥善選擇貸款的貨幣。為避免和防范外匯風險,在協議中應寫明貸款的貨幣及還款的貨幣,重要的還是還款的貨幣。借入資金時應盡量選擇趨于升值的貨幣即硬貨幣外匯;還款時,應盡量爭取趨于貶值的貨幣即軟貨幣外匯。
軟硬貨幣搭配使用。如果借貸雙方對貨幣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考慮軟硬貨幣搭配使用。
其次,使用外匯保值條款。即把簽訂合同之日的外匯匯率固定下來,將來實際付款時,仍用此匯率,以避免外匯風險。(3)確定合理的借款額度和還款期限銀行借款的資金成本低,是企業的主要的籌資來源之一,但必須有一個合理的期限。資金過剩,也會影響使用效果。籌資要以投資需求為依據,根據企業最低必要資金需求進行。同時,要考慮不同的籌資組合給企業的報酬和風險帶來的不同影響。在資金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短期資金如現金、商業票據增加,比較多地使用了成本較低的資金,企業的利潤也會增加。但此時如果流動資產的水準保持不變,則流動負債的增加會使流動比率下降,增加企業的籌資風險。推而廣之,籌資期限結構可以分為三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選擇:
首先,積極型期限結構。它以短期籌資方式所籌集的資金不僅用來滿足臨時性流動資產占用,而且還用來滿足永久性流動資產占用,只有固定資產才用長期籌資來解決。這種期限結構的資金成本較低,但籌資風險較大。
其次,中庸型期限結構。它是臨時性流動資產占用通過短期籌資解決,而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資金占用以長期籌資方式解決。
最后,穩健型期限結構。在這種結構下,不僅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占用,而且臨時性流動資產的占用,都以長期籌資方式解決,而只把余下的一小部分臨時性流動資產的占用以短期籌資方式來籌集資金。這種期限結構的籌資風險較小,但成本較高,會使企業的利潤減少。
無論企業如何選擇其籌資期限結構,都必須確保現代企業的最終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
例如:某企業的資產組合與籌資組合如下:
息稅前利潤為20000元,流動負債(短期資金)的成本為4%,長期資金的成本為15%。
從表中可以看出,由于采用了比較冒險的籌資策略,即用了比較多的成本較低的流動負債,企業的凈利從7200元增加到10500元,投資報酬率也由7.2%上升到10.5%,但是流動負債占總資金的比重從20%上升到了50%,流動比率也由2下降到0.8。這表明。企業的籌資風險相應的增大了。因此,企業在籌資時必須在風險和報酬之間進行認真的權衡,選取最優的籌資組合,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4案例分析
1989年,某集團發生嚴重虧損,資不抵債,總資產不足500萬元,職工300余人,瀕臨破產境地。1999年,該集團奇跡般發展成為擁有總資產19億元,凈資產9億元,年銷售額22個億,擁有40余家分子公司,5000余名員工,列入國務院公布的520戶國家重點企業之一的綜合性集團公司。該集團能實現這樣的轉變,與企業正確的籌資策略分不開的。
一是在產品經營期間,采用積極型籌資策略。該集團在股份制改造初期,通過實施品牌經營,使企業資產凈利潤率高達28%。在此期間,企業的財務策劃增加財務杠桿利益為出發點,提高負債比率,同時加強管理,降低資金成本,減少籌資風險,從而提高了權益資本收益率,獲取了較大的財務杠桿利益,為企業快速完成資本原始積累發揮了積極的貢獻。1992年底,企業總資本3920萬元,其中長期負債1080萬元,占28%,凈利潤720萬元,資本凈利潤率18.4%,權益資本收益率25.4%。至1995年底,企業總資本擴展36720萬元,其中長期負債13800萬元,占37.6%,凈利潤6790萬元,資本凈利潤率18.5%,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為29.6%。由此可見,在資本凈利潤率保持同一水平的基礎上,權益資本收益率增加了4.2個百分點,獲得了較大的財務杠桿利益。
二是在企業高成長期間,保持適度負債,采用適度負債的中庸型籌資策略。隨著該集團股份的上市流通,資本快速擴張,1996年底總資本達到46700萬元,從而導致1996年~1998年資產凈利潤率下降至22%的水平。而在此期間,國家大幅度下調信貸利率,使企業的債務成本趨低。這個集團企業財務策劃經廣泛而深入的研討,選取綜合資金成本最低的方案作為最優資本結構方案。這樣,既獲取了較大的財務杠桿利益,又不影響所有者對企業的控制權。至1998年12月末,企業總資本77080萬元,其中長期負債11760萬元,占15.3%,比1995年末的37.6%下降了22個百分點,而權益資本收益率達28.8%,與1995年末的29.5%保持較近水平。使企業既獲取了財務杠桿利益,企業財務信譽大大提高,為穩定發展創造了良好的財務環境。
5結束語
銀行業的健康平穩發展,是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因此,加強風險防范,防止產生不良資產已成為銀行業的一項重要任務和挑戰。我們要結合中國經濟的自身特點,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有效防范和化解銀行風險,保障我國銀行業的平穩、健康發展。
供給政府適當出資參與風險投資有其合理性:一方面,高科技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投資所產生的效益往往超過企業和投資者自身所獲得的效益,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即“溢出效益”,理應得到政府的資金支持和引導。另一方面,在風險投資發展早期,由于風險投資的高風險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往往使社會資金不敢進入,政府出資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高科技產業的資金需求,又會對社會資本參與風險投資起到示范和引導的作用。出資設立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母基金)是政府適當參與風險投資的一種重要形式。在風險投資的籌資機制市場化導向創新中,政府應扮演制度供給者的角色。如制定風險投資活動參與者的稅收優惠和補貼政策,提供信用擔保、政府采購、種子資金、市場準入等政策,建立完善包括風險投資、知識產權、公司法、金融法等在內的法律法規體系,營造風險投資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
(二)適時放開和引導銀行、保險、養老金等機構投資者適度參與風險投資
從目前情況來看,因為風險太大,國家明令禁止銀行、保險、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風險投資。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機構投資者積累的基金規模越來越大,在保值增值的壓力下,尋找新的增長點成為必然。而在美國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這些機構投資者早已成為風險投資的主體。因此,借鑒國外風險投資發展的成功經驗,政府在遵循審慎和保值增值的原則下,可以在適當時候考慮放開和引導銀行、保險、養老金等機構投資者適度參與風險投資。例如可以考慮先對這些機構投資者參與風險投資設定一個最高限額(如不超過5%或1%),允許從其自由資金中劃撥少部分參與風險投資活動,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放開。
(三)進一步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企業集團參與風險投資
我國許多業績良好的上市公司和企業集團面臨著進一步發展和二次創業的問題,風險投資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種新的資本運作模式,是產業資本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拓寬經營領域,提高本企業研發和自主創新能力,向高科技產業發展的有效途徑。而且它們參與風險投資也有一定的優勢:第一,這些企業的資金實力雄厚且具有較強承受投資風險的能力。第二,在很多情況下,從事風險投資的企業本身就是高科技產品的主要用戶,這可以大大降低創新產品的試銷成本和市場風險,提高風險投資的成功率。第三,這些企業本身一般具備一定的研究開發能力,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投資,有利于降低風險項目篩選和評估的難度。第四,現行政策支持企業集團進行試點,一旦高科技產品開發成功形成優質資產,企業集團就可以方便地將優質資產轉入上市公司(許多企業集團都擁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兌現投資收益。因此,我國政府應適當調整和完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規政策,制定和出臺有關鼓勵性的措施,進一步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企業集團參與風險投資。
(四)鼓勵富裕家庭或個人進行天使投資
天使資本是風險資本的一種重要形式,在美、日等發達國家均有很好的發展。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一部分家庭和個人富裕了,這些高收入者的“住房、汽車”等消費升級已經實現,且風險承受能力較強,這部分個人和家庭儲蓄存款轉化為投資的可能性較大。他們可以選擇股票、債券、期貨、證券投資基金等相對傳統的金融投資工具,但也可以選擇天使投資這一具有高潛在收益同時伴有高風險的新型金融工具。
(五)積極大膽地引進國際風險資
本國際風險投資是知識經濟時代對外投資的一種新形式。近年來,國外風險資本已經看到了中國高科技產業的巨大市場潛力,開始試探性地介入中國風險投資市場。引進國外風險資本,不僅可以增加我國風險資本的供給,而且可以帶來國外風險投資的管理經驗,能夠迅速培養和造就一批優秀的風險投資管理人才和創業人才。
二、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退出,是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退出實現價值增值的過程,是風險投資能否進入下一輪循環健康運行最重要的環節。風險資本退出的方式有主板或創業板IPO公開上市、股權或技術產權轉讓、企業收購、回購、清算等,其中創業板IPO公開上市方式使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風險投資的退出,就是風險投資的資本市場退出。目前我國資本市場還不完善,創業板遲遲未推出和場外交易市場發育不良,主板和中小企業板上市門檻較高,嚴重阻礙了我國風險資本的退出。我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創新,就是要積極推出創業板,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構建以風險資本市場為主體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運行機制。這與前面論述的我國高科技產業融資模式創新的相關內容是一致的。可喜的是,2008年十一大政府工作報告將推出創業板提上了日程;場外交易市場的建設也在積極開展,如中關村非上市公司股份代辦轉讓系統的構建和推進,天津濱海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立三板市場的定位等。
三、我國風險投資的組織運行機制
風險投資的組織運行機制是風險投資主體的治理結構和風險投資活動的管理運作機制,由此將信息、技術、管理、資金和人才有機結合起來。具有代表性的風險投資的組織運行機制是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基金制,其中有限合伙制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與風險投資活動是最為匹配的,效率最高的。有限合伙制也是我國風險投資組織運行機制創新的目標。有限合伙制的合伙人分為兩大類: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通常是養老基金、人壽基金、共同基金、大企業以及外國投資者等,負責提供投資資金的主要部分約99%,不從事具體經營管理,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一般是由風險投資公司的經理人(風險投資家)來擔當,僅投入約占總額1%的基本資金,而主要以科技知識、管理經驗、金融特長等作為投入,承擔無限責任,并負責具體經營。至于報酬、存續期以及其他有關權限的分配問題則由雙方協商簽訂的合伙協議確定。對于投資收益,普通合伙人一般分配20%,有限合伙人分配80%,普通合伙人每年可從有限合伙人處得到相當于投資本金2%左右的管理費。此外,普通合伙人不能在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投資本金之前得到分紅份額。有限合伙制的存續期限為一個投資契約年(一般在十年以下)。有限合伙制之所以運作效率最高,其根本原因在于有限合伙制及其相關配套法律制度(主要是有限合伙法和稅法)在運營成本、成本和激勵機制上做出了獨特的安排,使委托———制度較其他組織形式而言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投資運作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并給予委托雙方以足夠的激勵,從而有效地解決了風險投資中的委托———問題,使有限合伙制在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上的優勢更加突出。當然,風險投資的組織運行機制創新要與我國國情相適應,所以,在建立有限合伙制的過程中,可以采取一些過渡形式(如信托基金制等),但最終還是要以有限合伙制作為目標。
四、我國風險投資的扶持保障機制
(一)通過“間接扶持政策”
實現風險投資扶持機制由“政府直接出資參與風險投資”向“政府間接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風險投資”轉變與前面風險投資籌資機制創新中論述的相似,政府在扶持機制的定位上也是通過各種方式和政策進行“間接”的“引導”:一是充分發揮稅收鼓勵政策對風險投資者和風險投資機構的雙重激勵作用;二是借鑒國際通行的引導基金模式,為商業性風險投資企業的設立提供參股支持;三是通過政府信用支持和擔保,提高風險投資企業獲得信貸和債券的杠桿融資能力,進而提高其投資能力;四是政府可考慮設立風險投資損失補償基金,對風險投資企業的投資損失給予適當比例的風險補償,但主要投資損失仍需風險投資企業自己承擔。有了以上政策上的“間接扶持”,再加上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和行業自律作為保障,政府無需再以直接出資方設立國有獨資或控股風險投資企業參與風險投資,可以實現向“間接”和“引導”扶持機制的轉換。
非營利組織的籌資是根據非營利組織的特點和對資源的需求,通過可能渠道依法籌措非營利組織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資金,從而使非營利組織完成某一社會使命的行為。而營利組織的籌資是根據營利組織的特點和對資源的需求,通過可能渠道依法籌措營利組織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資金,從而使營利組織實現營利目的。盡管許多非營利組織正在逐漸擴大收費產品和服務的范圍,但是它們的主要收入來源還是來自多方面的籌資(包括政府撥款)。因此,如何有效的籌資是非營利組織的重要任務,也是非營利組織面臨的一大難題。
一、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籌資的區別
(一)籌資目的不同
營利組織(如企業)籌資目標具有單一化,籌資的目的就是營利。企業籌資是通過滿足四個方面達到營利的目的:一是實現企業資金流量的增加;二是實現企業擴張;三是調整資本結構;四是保持營利的控制權。無論怎樣,營利組織的籌資都是要滿足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營利。而非營利組織籌資追求的是多種目標,謀求組織自身和組織的利益,增加收入,使組織發展壯大,滿足群體利益,最終目標與任務在于造福整個社會。其籌資第一個目的是保證組織的基本運作是非營利組織籌資的最低額度。非營利組織的設立、生存需要資金額度是非營利組織籌資需達到的第一個目標,也是實現籌資第二個目標的基礎。籌資第二個目的是實現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任務。社會使命的完成與否是非營利組織籌資的出發點和歸宿點。這兩個籌資目的歸結點是實現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使命。
(二)籌資手段不同
營利組織的籌資渠道和方式主要有:向政府引入投資或股權籌資,向其他組織和個人除引入投資或股權籌資外、還進行負債性籌資,包括:借款、發行債券、租賃、商業信用籌資等。營利組織向政府、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籌資具有有償性,需用未來的現金或勞務進行償還,并給付一定資金成本。而非營利組織的籌資渠道和方式主要有:向政府申請財政撥款和補貼,申請項目支持和政策支持。向其他組織和個人收取會費,吸收捐贈,或個別進行負債籌資,挖掘自身潛力,利用組織資源進行合法運營,進行收益性籌資。非營利組織除負債性籌資外,向政府、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籌資具有非償還性的特點。通過對資金等財產物資的使用達到資金提供者的除資金以外的某種目的。
(三)籌資績效考核指標不同
營利組織籌資目的就是營利,對其籌資績效考核指標可以通過利潤指標進行考核,利潤指標對營利組織籌資的及時性、足額性提供量化分析依據,也便于不同組織之間進行比較。而非營利組織籌資的目的是實現其社會使命,社會使命最終要達到什么程度,在實現目標的各個階段需要多少資金,什么時候籌集資金成本最低,籌集到的資金進入組織后能產生多大的效益,能在多在程度上幫助組織實現自己的目標等沒有一個具體衡量標準,使籌資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難于考核評價,因而籌資各部門責、權、利無法十分明確。因此,沒有完善籌資績效考核指標是非營利組織籌資困難的原因之一。
(四)籌資對政府依賴程度不同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而政企分開后,營利組織(如企業)對政府的依賴程度越來越低,在籌資方面很難再得到政府的資助和補貼,在向金融機構融入資金時也難得到政府的擔保,營利組織需要獲得資金,只能走入市場,通過借貸有償使用資金等方式或通過銷售產品、提供服務從而取得收入。如果產品不適銷,不能滿足市場需要,那么營利組織會出現入不敷出,嚴重的只能以破產而告終。而非營利組織籌資的主要依賴政府。特別是由政府機構演變產生的組織或在社會上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非營利組織,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從政府手中獲得各種撥款、補貼、項目支持、特許權。非營利組織籌資依賴政府的原因是因為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有共同使命,都是服務大眾,為大眾提供公共物品。
二、非營利組織籌資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要明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公益使命并在活動中貫徹執行
非營利組織和其他許多組織一樣,都是為了完成某一具體的社會使命而存在,而不是為了自身的生存而存在,但與其他一些組織不同的是,非營利組織提供的產品有著自身的特性和本質,這一特質就是公益。這是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根本區別的標志。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彼得·杜拉克精辟地指出,非營利產品“是改善人類生活和生命品質的一種無形的東西——使人獲得新知,使空虛無主的人獲得充實與自在,使天真無邪的兒童長成有自尊、有自信的青年,使有傷痛的患者獲得痊愈……因此,經營非營利事業應以‘使命’為重,不能像商界那樣以追求利潤為目的,只在乎商品的‘賣與買’的交易,而是要全身心地投入創造出價位、視野、觀念、設想和服務來點化人類,改善環境與社會。它的精神是仁愛的、利他的、為公眾利益著想的,作法應是兼具系統化、持續性和前瞻性的”。
任何一個非營利組織,如果無法實現其具體的社會使命,那么該組織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更不用說發展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社會使命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的命脈。因此,非營利組織只有在其具體社會使命為社會所認同時才能籌集到實現使命所需的資金。而為社會所認同的社會使命必須是解決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的、緊迫的現實問題。也就是說,該組織要解決直接影響社會整體利益的某個特定群體的需要,就必須體現出真正的社會公益性,為社會公益服務。但同時,公益使命還應當基于實踐,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夠在實踐中長期堅持下去。因此,非營利組織的使命應當從該組織自身的基本性質即非營利性和公益性出發,結合組織工作的基本特點去設計。正如希望工程發起人徐永光所說:“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永遠是中國青基會機構文化的靈魂,并體現在中國青基會的各項機構行動之中”。
(二)要靈活運用多種籌資方法,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籌資渠道
非營利組織要靈活運用多種籌資方法,如利用義賣、義演、廣告勸募、傳媒報道勸募、電視勸募、上街勸募、開會勸募、寫信勸募、還有專業籌資、分成籌資、舉辦營利事業但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籌資,利用市場籌資以及提供服務收取合理費用等,這些都為人們所熟知。此外,還可以進行聯合籌資和協同籌資。協同籌資是以非營利組織為主體,選擇社區亟需資助的項目,協同當地政府、企業、媒體和公眾,集中資金、物資和人力資源共同推動這一項目。同時,非營利組織的籌資目標和方式方法應隨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有所變化,因為經濟社會在發展,人們思想和意識也在變化,如何適應并推陳出新地創造和借鑒新的籌資模式,使人們不產生厭倦情緒,取得新的籌資效果,是擺在非營利組織面前的重要課題。
非營利組織應當積極探索多樣化的資金來源渠道,而不應當僅被動地依靠來自政府的補助和社會自發志愿捐贈。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時代,非營利組織也要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這就要求其拓展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利用一切方法來籌集資金。以上海慈善基金會為例,上海慈善基金會這幾年陸續推出了“娛樂慈善”、“快樂慈善”、“消費慈善”、“體育慈善”、“文化慈善”、“科普慈善”等概念,讓人們看一場,聽一場音樂會,看一場體育比賽,參加一次舞會,都是一種參與慈善活動的形式。只有適應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創新組織的籌資渠道,才能保證組織在不斷變化和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健康發展。
(三)要加強非營利組織成本效益和績效管理的研究與運用
第一,在成本管理方面,非營利組織主要通過預測、決策、計劃、控制和分析來降低成本或者耗用水平。首先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發揮預算在機構運行計劃、控制和評價中的獨特作用,而且要加強對財務預算的跟蹤分析,這樣才能看到預算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改進,通過提出調整方案、改變資源分配的決策方式和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使財務管理更加規范、有效,使組織在不降低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因此,我國非營利組織要嚴格控制機構開支,壓縮行政管理費用。同時要動員志愿者參與非營利組織活動,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公益問題、降低組織成本。第二,在效益管理方面,效率在營利組織中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但對非營利組織而言,公平原則顯得更為重要。非營利組織在制定戰略時,往往會首先考慮公平地對待每一個委托人而寧愿犧牲效率。非營利組織如果對資源的管理與運用效率太差,將導致社會資源配置不當,降低整體福利水平。第三,在績效管理方面,非營利組織要想更好地發展必須進行績效管理,尤其是成本、支出、耗費的控制。由于非營利組織財務特征之一是不存在利潤指標,這也就導致它的評價方法不同于典型的營利性企業,不能根據工作量評價,也算不出個人創造的價值。
(四)要注意處理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和營利組織的關系
1、要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系。在我國,如何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系是至關重要的。非營利組織在宗旨上與政府的目標是相似或相近的,因此,它在爭取政府支持方面具有優勢。我國的《公益事業捐贈法》也明文規定國家鼓勵公益事業的發展,對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給予扶持和優待。但作為非營利組織必須保持自身的獨立性,既要取得政府的支持但又不能依賴于政府。因此,如何確定與政府的合作關系,做政府的“伙伴”,而不是做政府的“對立者”或“人”,是非營利組織發展中的一個長期的重要問題。
2、要注意處理好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關系。營利組織是非營利組織最大的潛在投資者和捐助者。營利組織除向非營利組織注入資金、承購債券外,還有產品、勞務、設施、技術等。處理好營利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關系,首先要分析營利組織參與非營利組織的目的,針對各種目的,結合組織自身情況進行創新,提供服務。其次分清主次,重點突破,要分析容易獲得籌資的營利組織,重點處理好與這些組織的關系。對想利用非營利組織網絡,獲得長遠回報的營利組織,可利用非營利組織的政府背景、自身品牌在與營利組織合作中各取所需,為籌資墊定基礎。對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樹立企業形象的營利組織,可采用出讓“冠名權”等方式籌資。非營利組織在組織各項公益活動時,也可冠以營利組織單位名稱或商品名稱,吸引營利組織進行籌資。也可針對各個非營利組織自身的特色,開展一些影響較大的活動,以吸引營利組織對冠名贊助的積極性。對需要改善周邊與內部環境的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可與之結成“伙伴關系”。非營利組織幫助營利組織管好治安、管好周邊環境、做好職工培訓、職工就業安置等工作,讓營利組織主動撥款,形成非營利組織固定的資金來源,從而達到雙贏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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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高職院校籌資現狀
高等職業院校籌資機制是高職院校為籌集辦學資金而構造的籌資系統及其相互聯系、作用和推進其運行的具體方式。國外發達國家在擴展高職教育籌資方面有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并取得了相當的成效。多數發達國家的高職教育籌資渠道成多元化勢態發展,教育經費主要由政府投入、學雜費、助學金及合同款項、捐贈收入、銷售與服務收入、其他收入等幾個部分組成。其中來自政府投入、學雜費、銷售與服務三個渠道的收入占總經費的絕大部分。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勞動力資源豐富,中高級職業技術人才十分緊張,高職教育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但發展需要相應的資金支持,而我國高職院校資金來源渠道又比較單一,僅能維持學校基本日常開支,用于教學設備與設施的建設資金嚴重短缺,這已成為制約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瓶頸。因此,如何突破傳統的籌資模式,拓展籌資渠道并提供制度保障是本文研究的問題。
二、高職院校籌資體系的構建
(一)高職院校籌資渠道的拓展
近年,我國高職教育的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呈增長趨勢,傳統的財政撥款、學費收入已滿足不了職業教育發展的需求。因此,高職院校應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籌資經驗拓展資金來源。
1.銀行貸款。高校財政撥款和學費收入只能滿足日常教學活動各項開支,很難有大規模的節余資金投向基本建設。高校由于具備政府的有力支持,具有較穩定的財政撥款和學生學費收入,行業的發展比較平穩,與企業相比面臨的經營風險相對較小,因此教育投資日益受到金融行業的重視,逐漸成為金融行業新的投資熱點和經濟增長點。在這種形勢下,高校普遍大規模地向銀行貸款。
2.社會集資支教。社會集資主要是指由一些有實力的企業為高校建設墊付資金。例如,我國當前大學新校區的學生公寓大多是學校與企業共同出資建造的。學校和企業簽訂關于資金投入和返還的協議。大學新校區建成后,學校將資金返還給企業的途徑主要是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此外還包括新舊校區土地資產的置換收益、配套服務的經營收入,以及后勤部門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入等。
3.科研、產業公司的運作為高職院校提供資金保障。高職院校可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研發優勢、崗位培訓優勢加強與企業的密切合作,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通過市場需求結合專業優勢創建校辦企業,加強企業運作管理水平,為高校的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保障。
4.爭取社會對高職院校的捐贈。目前,我國高職院校接受捐贈辦學經費的效果并不理想。據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顯示,我國2003年捐贈收入在高校經費來源中的比例只有1.5%,社會捐贈的數量非常有限,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國外為了鼓勵社會捐資助學,采取了稅收稅減免、設立專門的籌資機構、強化對捐資的規范化操作,確保教育捐贈資金得到合理使用,并對獎學金和建筑物等冠以捐贈方的名稱以提升捐贈方的社會聲譽和地位等措施,這些經驗都值得我們借鑒。
5.發行教育彩票。國家可以吸取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成功發行的經驗試發行教育彩票,將所籌款項用于增加國家對教育的經費投入。同時也可以將教育彩票的獎項設置與教育掛鉤,如獲得受教育機會或學習基金等。發行教育彩票是高等學校利用自身聲譽來籌集資金的方式,這種方式在我國還不多見。發行教育彩票募集到的資金可以用于高校資金周轉、償還債務或高校某些項目的建設。
6.試行股份制學校。可以借鑒現代股份制企業的運作方法,以股份制的形式辦高校。股份制高校的股東可以包括國家,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股份制高校可以增加社會及個人投資辦教育的熱情。同時,將教育成果同自身經濟利益掛鉤也可以有效地監督辦學成果、提高辦學質量。
(二)高職院校籌資渠道的制度保障
本文通過借鑒世界各國的經驗,結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構建了一套高職院校籌資制度保障體系。內容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外部保障機制;二是內部運行機制。
1.外部保障機制
(1)政府教育經費的劃撥制度。高校籌資機制首先需要解決的是制度保障問題。政府對高校的撥款是高校籌資的主要來源渠道之一。目前我國高校經費撥款實行的是“綜合定額+專項補助”的分配方式。其中少數高校由地區或縣級財政劃撥。這種教育財權和事權的分離和政府教育投資的條塊分割、部門分割的高校經費分配制度實質上是一種資源約束型的制度,它最大的問題就是綜合定額的不科學和不能夠較大程度地把撥給學校的資金同學校的資金使用效益和按社會需要辦學掛鉤,難以發揮政府通過財政撥款調節教育供求關系的作用,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上更難以有所作為。因此,當前一方面要改革政府對高等學校的財政撥款制度,遵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建立一種“高校按需辦學、政府按產辦學”的需求約束撥款制度;同時還要逐步設立和實行教育基金制,使政府對高職院校撥款、科研項目合同撥款和學生資助撥款逐步結合起來。
(2)教育捐贈免稅制度。社會捐贈是高等教育經費來源的另一種渠道,在美國和日本等一些發達國家,社會捐贈在高校費用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美國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贈與捐贈基金投資收入,已有相當規模。而我國捐贈收入在高校經費來源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除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和人們思想觀念有關外,還與我國捐贈制度不完善大有關系。如我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規定,國家鼓勵自然法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公益事業進行捐贈,但在有關捐贈免稅制度中,只有對農村義務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和紅十字會的捐贈才準予全額扣除個人所得稅,而對高等教育事業的捐贈則沒有相關規定。因此,政府應盡快制定企業、個人或社會團體捐贈教育資金免稅制度,拓展社會對職業院校的捐贈資金來源。
(3)高等教育收費制度。學費作為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的主要來源,收費標準的確定應依據高等教育成本和學生及其家庭的現實支付能力。但學費標準的確定以此為依據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與學費相關的各方,包括政府、學校、學生家庭在利益上存在一定矛盾,政府更多關注的是教育發展和教育公平以及財政支付能力,學校關注更多的是教育成本,學生及家庭關注的是其對學費的支付能力。為了完善我國高等教育收費制度,還應采取以下措施:采取差別學費政策,不同類別的學校,不同專業,同一類別的不同教育質量的學校,學費標準應有區別。同時制定配套的學生資助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生資助政策環境。
(4)社會信用機制。我國高校籌資活動是建立在現代資本金融市場上的高度信用活動,建立適當的高職院校信任評價機制,使其保證高校資金營運過程中的誠信交易,避免產生人際關系網帶來的負面影響,營造一個良好的高職院校社會信用環境對高職院校籌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內部運行機制
(1)籌資風險預警與防范。近幾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高校的法人主體地位也基本確立。它賦予高校愈來愈多的獨立和自我管理權利,高校在辦學資金籌集、教育經費的使用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自。目前,隨著高校招生規模和基建規模的迅速擴大,資金不足問題已成為制約高校發展的主要瓶頸。由于高校籌資渠道的拓展,一些高校開始出現負債運營,高等院校也成為新興的債務人。高校通過負債籌資進行基本建設,在較短時間內高校的辦學規模得到了擴大,學科建設、師資隊伍、科研能力、教學質量得到提高;高校負債籌資拉動了社會經濟的增長,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但是與此同時,負債運營又是一把“雙刃劍”。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的《2006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顯示,2005年以前,我國公辦高校向銀行貸款總額達1500億元到2000億元。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邵鴻認為,“高校債務實際上遠遠不止這個數目。”邵鴻說,除去銀行貸款,許多債務是通過工程建設方墊資和一些單位的投資,保守估計高校債務4000億元。大學的巨額債務使銀行增加了財務風險,有可能最終成為國有銀行新的不良債務,潛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高校的高負債率已對高校的遠期發展埋下了很深的隱患。因此,認真研究、防范和化解高校財務風險,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及防范機制,可以促進高校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2)建立高職院校籌資績效評價指標。通過建立高校籌資財務評價系統,可以對高校籌資工作的績效進行全面、統的評估。由于考核高校的經濟效益與考核企業等物質生產部門的經濟效益相比,有較大的區別,與企業的成本費用概念相比高校運用資金的主要部分都是消耗性的,具有不可補償性,因此,高校的產出成果形式比較復雜,具體表現為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等多目標形式,財務指標具有綜合性強的特點。高校籌資財務績效評價指標是按層次分析法的思想,以動態管理的要求為出發點,以績效和風險評價為核心,從財務角度全面、系統地評價高校的最終實績和運行效率,可以突出有限的評價目標,促進高職院校全面健康發展。
(3)類企業經營財務管理制度。類企業行為分析是運用經濟學和管理學提供的工具,對大學的管理行為進行分析,型構大學管理規劃和組織文化的方法。在市場和全球化改革浪潮的沖擊下,高校的企業性和技術創新職能日益突出,高校也不再是單純的非贏利組織。從形態上看高等學校與企業具有組織的共型性。厲以寧曾指出,“任何一個教育單位,不管他提供的是公共產品還是私人產品,都要計算收入與支出,都要實行經濟核算,設法增加收入減少支出。經營得當,教育單位不是不能帶來利潤。”高校組織和企業的相似性,決定了現代企業制度在高校管理中的運用。高職院校籌資活動,應引進現代企業靈活多變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以促使我國高校籌資工作良好運轉,創造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構建高職院校的籌資體系既要有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外部保障體制,也要靠學院自身建立一套內部運行機制,才能使高職院校籌集資金到位并能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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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籌資;風險防范
在實際工作中,許多會計人員由于對稅收籌劃的方法與途徑方面知識欠缺,導致在辦理納稅申報的過程中,企業多繳或少繳稅款,最終加大企業稅收成本或被稅務機關處罰,因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大力提倡納稅籌劃對搞活我國企業經濟,扶持其多種經營具有促進作用。籌資活動作為現代企業財務活動的一部分,影響著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在企業籌資決策中,由于稅法對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的規定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在稅后列支會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進而影響企業資本成本和最佳資本結構。因此,在籌資決策中,預測資金需要量和選擇籌資方式,確定資本成本和最佳籌資結構時,必須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籌資活動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選擇最佳的籌資方案和做出財務決策。
對一個企業來講,籌資是其進行一系列生產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的籌資方式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但無論是哪種籌資方式,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籌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企業的資本結構是由籌資方式決定的,不同的籌資方式,形成不同的稅前、稅后資金成本。現代企業的籌資方式主要有:向銀行借款、向非金融機構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集資、企業自我積累、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企業的籌資渠道也是多種多樣,如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由于我國稅法對不同籌資方式取得的資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這便為企業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1企業籌資過程中稅收籌劃的主要方式
(1)資本結構是由籌資方式決定的,不同的籌資方式,形成不同的稅前,稅后資金成本.企業的籌資活動,總是以提高經濟利益為出發點的。籌集資金是企業運動的起點,是決定資金運動規模和生產經營發展程度的重要環節。經營管理者趨于回避風險,初始投入的資金多由自我積累的方式提供的。這樣,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融資成本會降低。但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看,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間拆借資金方式效果最佳,向金融機構借款次之,自我積累最差。從稅收籌劃角度來看可以選擇內部集資和企業間拆借資金籌集。這是因為采用企業之間的相互融資及結算中形成這種籌資方式的企業,一般相互間是有一定關聯的,因而各方必然要從各自利益的角度出發,來分攤投資而帶來的利潤,使稅收負擔達到最少。從而為企業尋求降低融資成本和實現納稅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動作空間。向金融機構貸款的效果雖不及前兩種方式,但企業仍可利用良好的銀企關系尋求一定規模的稅負減輕。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支出,不高于按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以內的部分,準予先扣除。因此企業償還利息后,應納稅所得將有所降低,而且在企業的投資生產后,出資機構實際上也需要承擔一定稅收,從而使企業實際稅負降低。
(2)借款費用的納稅籌劃。按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借款費用如果是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應當根據其發生額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然后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該借款費用屬于在生產經營期間、為生產經營而發生的,應當根據其發生額全部費用化,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之前,應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價值。眾所周知,財務費用可以直接沖抵當期損益,而長期待攤費用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則需分期攤銷,逐步沖減當期損益。因此,為了實現納稅籌劃,企業應盡可能加大借款費用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3)發行債券,可選擇折價,溢價的攤銷方法進行納稅籌劃。發行債券也是企業常用的籌資方式。在債券各期的攤銷的計算中,常用直線法和實際利率法。實際利率法與直線法的主要區別在于,直線法下,每期利息費用固定不變,債券的賬面價值,在折價攤銷時逐期增加,在溢價攤銷時逐漸減少;而在實際利率法下,每期利息費用和債券賬面價值都在不斷變化,在折價時會逐期增加,在溢價時會逐期減少。正是這種差異,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性。在折價發行的前提下采用實際利率法,在溢價發行的前提下,采用直線法進行核算。雖然說最后的攤銷總額一定,但籌劃之后卻可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延期納稅有利于資金周轉,節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影響,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市值減少,從而降低實際納稅額。”
案例:發行票面利率為10%,5年期的總面額為800,000萬元的公司公司債券,債券利息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發行時市場利率為8%。
①債券的發行價格:
800000×DF0.04,10+(800000/5)×ADF0.01,10=540448+324436=864884元;
②采用直線法攤銷債券溢價:
每半年溢價攤銷額=(864884-800000)/10=6488元;
③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債券溢價;
④在溢價發行時,采用實際利率攤銷法可以遞延稅款幾千萬元,如果把它折算成現值,則這兩者間有更大的差異。
2企業籌資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及其防范
(1)財務風險。企業為了更好地發展,會擴大籌資規模,而且從稅收籌劃收益角度來看。企業籌集的債務資本額越大,則稅收籌劃的空間越大,可能獲取的籌劃收益也就越多,但由此帶來的財務風險也相應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