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3 23: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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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現有耕地種糧直補面積25.14畝,人均耕地面積為0.34畝;共有林地145畝,人均林地面積2.01畝,有小部分為灌木林。
二、原因分析
1、耕地少的原因。是一個山區鄉鎮,受山區條件限制,農田在我鄉難以開墾,村也是如此。為強化下游村民的農田灌溉和加強防汛安全,提升林場經濟效益,出于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考慮,西山國有林場于1990年開始建了分水坳水庫,并對庫區18.43畝被淹水田和旱土0.95畝,依法予以征收,被淹耕地全部為自然村中的11戶村民所有。1998年西山國有林場在電站完工后,及時與該村村民簽訂了《關于被分水坳水庫被淹水田的補償協議》,并按水田3500元/畝旱地500元/畝的價格進行了補償。2002年,為了提高水庫的蓄水量增強防汛能力,電站承包方在大壩原有高度基礎上增加了1米,對壩體進行了加高加固,致使該村又有2.48畝水田也涵蓋到了水庫容積之內,雖未造成重大損失,但西山林場經多次與該村村民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于2010年按1萬元/畝的價格進行了補償和征收。通過兩次征收后,該村耕地面積從原來40.05畝減少到現在25.14畝。同時,由于該村地處高寒山區,糧食產量較低,村民中的青壯年勞動力常年在外打拼,造成大部分農田無人耕種,目前只有池昌文、池開仁兩戶村民耕種了3.2畝農田。
2、林地較少的原因。西山林場的國有林地,都是在1956年建場時按政策、按村民自愿的原則劃撥上來的,并于1962年對收繳上來林木費全部予以了補償。的林地在以往的多次林改發證當中沒有發生變更,且四至清楚、界線明顯、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
三、幾點建議
到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604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33.97%,流轉土地農戶18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農戶15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31.61%,流轉土地面積5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32.62%;農戶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30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6.20%,流轉土地24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1.35%。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形式主要為為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土地經營權流轉后的用途為農業用地。
二、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特點
1、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已開始起步。從 年至2011年村委會班子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出臺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解放思想,結合村情,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的,抓住機遇,深入到戶宣講土地流轉政策。先后引進現代農業展示園、御景園、脫景園和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等企業實體,落戶村,形成了“三園一社”以土地流轉為為基礎,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5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32.62%。涉及農戶153戶,占全村總農戶484戶的口31.61%。
二、土地執法難度較大。從一定意義上講,執法難是國土資源執法法,卻具有行政監察的一些職責,但又沒有行政監察的職權。追究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責任,只有制止非法建設、拆除房屋、沒收違法設施等,違法主體沒有受到行政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法產生強烈的震懾一力。違法案件調查工作中,當事人往往采取游擊方式逃避,調查,造成現場調查難、取證難、處理難,想要懲處找不到違法主體,難以處理和發揮懲戒的效果。在行動中與群眾抵抗產生的肢體碰撞和遭遇涉黑勢力的威脅,致使執法工作經常受阻,執法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執法監察工作難以有效開展,或達到預期目標。
三、有關政策法規執行不順暢。法律法規規定,國土部門只有權對經查處制止后仍然繼續搶建的違法建筑方可進行;對已經作出拆除處罰的案件必須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然而,多年來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基本上都沒有付諸執行。自2006年以來,本縣國土部門向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拆除案件已達20多宗,因種種原因人民法院沒有執行l起拆除案件,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土地管理法》貫徹執行的權威性,群眾違章建設的投機心理增強,致使拆除違建行動經常引起群眾強烈抵抗,或被的屢拆屢建、屢禁不止。
四、政策因素制約。首先,隨著城鎮建設步伐的加快,城鎮規劃控制區面積不斷擴大,以往的城鄉結合部都納入城市規劃區范圍,而對群眾建房用地實行嚴格規劃控制政策,特別是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不再審批建房用地,客觀上致使一些農村無房戶、危房戶未經審批擅自建房。其次,不適當的拆遷補償也誘發和驅使著部分村民在拆遷地塊和重點工程周邊進行違法建設以獲取經濟利益,實踐中也確實存在著違法建設得到補償的現象。其三,隨著扶持工業和第三產業發展政策的執行,私營、民營企業生產用地需求旺盛,私人占地建廠現象也日益突出。
以上是土地利用不好的第一個原因。
其二,2001年國家實行退耕還林,廣大農村響應了國家的政策,紛紛開展了這項活動,然而有些見利忘本的人,歪曲了這一政策,吧自家大量的更多都拿出來變成林地,其目的就是為了那少量的錢,這樣,又一批良土被占據,本來不多的耕地已經接近了“滅絕”的邊緣。
其三,農村道路的修建,原有公路的硬化,拓寬,甚至,有些人為了新修的公路的美觀,居然毫不吝惜的將大量的農田占據。然而這些土地卻沒有得到再生的可能,使整個農村的田地得到進一步的浪費,試想一下,在農村,新修一條那樣美觀的公路有什么意義,整個村名考的就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在天氣不好的情況下,還有可能遭受挨餓,大面積的土地被占據,對村名有什么樣的好處?
當然,我們不反對農村的基本住房用地,可是,仍然有大部分人不守規則,他們在原有的批地上隨便的擴大自己的建房用地,將原本是80平方的變成120,或者是更大,調查了一戶這樣的村名,他回答得很簡單,為了以后子孫不用再為住房發愁,其實,他們是否想過,自己的子孫以后靠什么生活,土地,外出務工?這個事暫時誰也說不清,可是,如果你的暫時在外工作,你盲目的擴大又有何用,倘若在家,沒有土地他又怎樣生存?
其四,我村地處海拔較高的山谷中,容易發生像泥石流,山體滑坡的事故,每到雨季,大量的土地將面臨著被掩埋的處境,大雨一過,大塊的石頭覆蓋了更耕地,使得可利用土地減少。
存在農村的最嚴重的問題可能是糾紛問題:
其一:鄉鎮沒有起必要的指導作用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工作起著重要的監督和指導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村兩委直選的展開,鄉(鎮)人民政府的監督指導能力弱化,不能及時對村委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心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看出,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土地發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發包是有批準權的,通過批準行為來監督和指導農村發包土地的有序展開。同時,對于農村承包戶依法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都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戶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該證是確定承包戶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但是,通過所審理的土地糾紛案件可以看到,土地向外發包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幾乎占不到三分之一。很多承包戶根本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這種情況下,有可能造成土地權屬模糊,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其二:農民自身的土地法律意識不夠農民盲目的認為自己暫時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己的,并沒有形成土地是國家的這一意識,造成了土地糾紛問題中難以調節的問題,一次,我們在著力促進農民的收入提高的同時,也有必要提高一下農民的法律意識,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教育農民1.強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對村兩委成員的法制宣傳教育。
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旨在提高村兩委成員及村民的守法意識和合同意識,規范村兩委的發包行為。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9條規定,按5個程序簽訂承包合同: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公開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2.加強村民委員會的成員的教育,他們被民選,就得為民用,他們需要在村里宣傳相關的土地法規,加強村民的守法思想,這樣能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問題。
其三祖輩留下的老問題我在村中暗暗的調查了兩家因為土地糾紛而又矛盾的村民,他們各自說得的有理由,一個是這樣說的,:“我們祖輩的地本來是平均分的,可是到了我們這一代,他擁有的地卻比我家多得多,我覺得肯定不公平”,另外一個卻這樣說,:“在我祖輩的時候,我家的人口比他家多,得到的土地自然比他們家多,那是我們家6口人,他家才3口,按人口分配,這樣有什么不對嗎?”他們的話都很精辟,我翻譯成普通話就這么個意思,用我家鄉的方言內涵更深。
當然,問題的產生,我們不能讓它一直
妨礙我們耕地的開墾,我們急需一些解決的辦法,讓現有的耕地不再減少。
1、減少不必要的用地,比如:公路的美觀化造成的大面積的土地浪費的現象,
2、加強對建房用地的督查,對那些隨便擴大建房面積的農戶采取一定的懲罰,
3、加強防范,對一些容易遭天災的耕地實施一定的保護措施,比如提前了解耕種時天氣情況,將損失降到最低
4、解決糾紛問題,這也是一個大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的方面入手加以解決:
a、改變農業補貼方式
目前國家對農業補貼的依據是農地,有地的農民有補貼,沒地的農民沒補貼。這種補貼方式與國家補貼農業的初衷并不相符,也激發了由農地產生的矛盾。因此,可以將基于農地的補貼改為對農業經營者的補貼。
b、增加補償的力度
這樣可加大對懶惰農民的刺激,是他們重新拿起鋤頭,去開墾屬于自己的土地,當然,國家在這個方面做得很好,國家早取消了對土地的交稅,在一定程度上補助農民每畝地15塊左右,對土地的重新利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c、發揮鄉鎮和村委會的作用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11-0041-1
1 項目概述
柳河縣位于吉林省東南部,通化市北部。地處東經125°17′~126°35′,北緯41°54′~42°35′。東北與輝南縣接壤,東與白山市八道江區、江源縣、靖宇縣相連,北與梅河口市毗鄰,南與通化縣相依,西與遼寧省清原縣、新賓縣交界。東西兩極點長107公里,南北兩極點寬76.5公里,幅員面積3 345.8平方公里。
2 依據的技術標準
《日常地籍管理辦法(農村部分)》;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地籍測繪規范》;《地圖符號庫建立的基本規定》;《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要素分類與代碼》;《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圖式》;《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規程》
3 工作任務及完成情況
(1)工作任務。柳河縣11個鎮、3個鄉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區面積16.4平方公里。此次項目的任務是在全區16.4平方公里范圍內建立三、四等控制網,對測區16.4平方公里進行1:500地籍圖測量和權屬調查工作并建立1:500比例尺城鎮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2)完成情況。從2011年3月開始,到2011年12月為止,先后投入15個工作組,累計60余人,全站儀6臺套,RTK四臺套,電腦26臺,車輛2臺。完成埋設三等GPS控制點33個、四等GPS控制點19個,埋石圖根控制點200多個、圖根控制點1800多個、測量宗地12292宗,完成權屬調查12292宗。利用吉林省已知等級GPS控制點3個。通過近一年的工作,基本完成了柳河縣11個鎮、3個鄉控制測量及碎步測量工作、測區16.4平方公里城鎮地籍權屬調查工作、測區16.4平方公里1:500比例尺城鎮地籍測量工作、測區16.4平方公里1:500比例尺城鎮地籍數據庫建設工作、建立了11個鎮、3個鄉共計16.4平方公里1:500比例尺城鎮地籍管理信息系統。權屬調查與地籍測量的各項成果基本符合《項目技術設計》要求。
4 工作過程
(1)組織準備。為切實加強此次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項目的成功實施,成立了柳河城鎮土地調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并抽調一批業務水平高,工作作風嚴謹的同志,具體負責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日常協調、成果匯總和上報工作,及時掌握全縣土地調查工作進度,發現和研究解決問題。
土地調查辦公室下設三個工作組:綜合組、土地調查組和權屬糾紛調處組。
綜合組分工負責辦公網絡建設及維護、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文件和講話的起草、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新聞宣傳、保密和接待等項工作。土地調查小組由柳河縣國土局、各鄉鎮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擬定全縣土地調查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建庫工作,負責技術指導、質量檢查、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負責對調查中政策性、技術性問題的研究及處理,負責編寫調查成果報告、統計匯總、資料歸檔。同時對項目承擔單位的外業調查隊伍在進行權屬調查、地類調查工作時,給予監督和幫助。
權屬糾紛調處組負責指導土地調查中各地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工作,承辦土地調查中重大土地權屬糾紛案件處置。
根據工作的具體要求,考慮到柳河縣國土資源局的技術及人員情況,在對多家單位進行了考察后,確定吉林四維航遙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作為合作單位,負責柳河縣城鎮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具體技術工作。
(2)工作進度。柳河縣11個鎮、3個鄉的地籍管理數據庫從2011年10月20日開始,到2011年12月2日結束,已全面完成地籍數據庫的建設任務。在進行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工作的同時,內業開始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工作。
5 質量檢查
為保證項目成果質量,建立了三級檢查、一級驗收的“三檢一驗”制度。即作業員的自檢、作業隊(組)的互檢、作業單位的專檢和驗收。檢查、驗收過程應有記錄,專檢和驗收結束后應編寫檢查(驗收)報告。
6 主要成果
控制成果。控制點原始平差成果;控制點坐標成果;控制點點之記;控制點分布圖;文字報告。城鎮地籍調查工作報告;鎮地籍調查成果分析報告;統計表格成果。按照鄉鎮、街坊、行政級別統計的地類面積成果表;按照鄉鎮、街坊、行政級別統計的宗地統計表;按照鄉鎮、街坊、行政級別統計的權屬性質、類別統計表等;界址點成果表。界址點成果表;電子數據。城鎮地籍數據庫。
7 工作經驗與體會
權屬調查、地籍測量工作在本項目是緊密銜接的兩個部分,各部分之間的良好銜接是加快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返工出現的關鍵。首先開展權屬調查工作,防止界址點設置缺失的情況出現,界址點認定設置完成后,馬上進行地籍測量工作,防止界址點被破壞的情況出現,在實際工作中,權屬調查小組與地籍測量小組同時進行工作,調查結束后,馬上測量,工作既連續又保證了互相的檢查和準確。
【關鍵詞】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維護與救濟
一、前言
農村土地曾是農民生活保障的最重要來源,對于農村婦女而言,土地對保障她們的家庭地位和生活顯得尤為重要。只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外出務工逐漸取代農村土地帶來的收益。土地資源浪費和低效運用現象逐漸顯露,相關政府、村委會侵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現象也與日俱增,為此,確定本次調研方向。
重慶市渝北區位于重慶市區北部,是1994年12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在撤銷原江北縣建制基礎上設立的新區。①石船鎮、龍興鎮(以下簡稱“‘龍石’鎮”)就是其中兩個十分重要的鄉鎮。“據悉,龍興鎮已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全部基本農田已獲批為建設用地,土地拆遷工作正在加緊進行,而石船鎮的征地工作也即將開始。” ②可見在兩江新區的建設過程中,征地補償問題與農民利益切身相關。
可以看出,“龍石”鎮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問題相當具有研究價值,于是,利用2012年1月至3月這兩個月時間對其作出調研。調研選取了“龍石”鎮兩個農業經濟反差較大的片區,調研的對象是以戶為單位,其中農民占66.67%,女性占77.78%,年齡較為集中在30-40歲,已婚的人的比例為74.07%。調研的地區典型、對象典型、情況真實,能較好地提供研究數據。為使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得到更好地保障,通過運用社會調查法和邏輯分析法,將“龍石”鎮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情況科學地分析出來,以之指導實踐。問卷的具體分析會在下面得到闡述。
二、調研結果與分析建議
(一)調研結果
1、“龍石”鎮在性別問題上對婦女土地權益有無侵害的情況
受調查者中96.30%的人選擇在土地承包過程中婦女有權承包土地,且調查結果顯示選擇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土地權、宅基地權的比例同樣高達90%以上。在“龍石”鎮是否有過婦女只能分到男性1/2責任田的做法的問題上,選擇現在沒有和一直不存在的總共占77.78%。此外,調查顯示“龍石”鎮不存在婦女分配田地的質量比男子稍差些的占77.78%,比存在該問題的比例22.22%高出了5個百分點。所以調研表明“龍石”鎮婦女與男子在土地分配、土地權利和土地質量上基本上是不存在性別歧視問題的。
2、“龍石”鎮對出嫁女的土地權益保護情況
首先是婦女結婚后到男方家,原地是否將所分土地收回,新到男方家土地是否及時給予增加問題,調查顯示“龍石”鎮85.19%的婦女結婚后到男方家時,其土地數量幾乎不存在改變。但對婦女土地權益給予及時調整和保障的僅占22.22%,反映出“龍石”鎮農村婦女土地承包連續性受阻。然后分析由于婦女戶籍遷出問題而產生了土地權益的變化情況,即為農村婦女嫁給城鎮居民后和婦女同現役軍人結婚后土地變化的情況,兩問題調研數據一樣,即選擇原地不將所分土地收回的占74.07%,遠遠高出收回的比例,所以在這方面情況相對較好。
3、“龍石”鎮對離婚或喪偶婦女土地權益保護情況
首先看當男女雙方離婚時,女方能否繼續享有每年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受訪者中選擇能的占85.19%,很明顯,“龍石”鎮的婦女離婚后并沒有被剝奪土地補償費的享有權利。其次,37.04%的受訪者選擇當婦女離婚后未離本地再婚的,其土地權會給予重新調整,但選擇不予調整的卻達到了62.96%,遠遠超出一半。最后反映的是再婚婦女對再婚家庭的土地權是否享有平等的使用權,享有平等使用權的比例高達81.48%,保護還是較為到位。
4、“龍石”鎮在土地流轉方面對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情況
由于“龍石”鎮正處于由小農鄉鎮向工業都市轉變的轉換期,土地征收成為農民們最關切的問題。結合這個新形勢,本次調研著重關注婦女在土地被征收時補償費的分配與男子相比的情況,可以看出,85.19%的婦女在土地補償費上能享受與男子同等的對待,可見,“龍石”鎮的絕大多數婦女在土地補償費上享有與男子同等的權利,對婦女的保護情況較好。
5、“龍石”鎮婦女對相關法律的認識情況
調查顯示,“龍石”鎮村民對《婦女權益保障法》、《土地法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有了解的比例分別為33.33%、18.52%、33.33%,比例之低,讓人深感遺憾。此外,也對“龍石”鎮村民了解上述法律有關規定的途徑問題做了調查,調查顯示,婦女通過“電視、電臺、報紙”和“遇到問題后才知道”這兩種方法了解與婦女土地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占的比例最大,分別為40.74%和51.85%。而這兩種方式都顯得比較被動,可見“龍石”鎮婦女們沒有積極學法積極維權的意識。
6、“龍石”鎮婦女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救濟情況
調查結果還顯示出當“龍石”鎮婦女土地權益受到侵害或村民們有不同看法時,25.93%的人選擇找村委會,37.04%選擇找鄉鎮政府,而14.81%的人選擇到法院,22.22%的人選擇找婦女組織。各個選項比例相當,雖然可以看出婦女們尋求救濟的途徑多樣,但是,這也會在實踐中顯得十分復雜,不確定性太強不利于快捷、有效地解決問題。
(二)存在的優點與不足
1、優點
根據上一部分闡述可知,“龍石”鎮在性別、出嫁女、離婚或喪偶女問題上對婦女的保護情況是頗為樂觀的。實際上,這一塊的調研已經被很多學者重視過,調研結果是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比比皆是,而為何在“龍石”鎮就出現如此之大的反差。究其原因,不難發現如下兩點:
一方面,歷史原因。“龍石”鎮由于地處重慶較為進步的地區,男女平等思想早已深入人心,無論在政策方面還是地方習慣方面土地的分配與使用一直都是男女平等。另一方面,政策原因。“龍石”鎮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落實法律法規。如遵循渝北區關于農村土地確權頒發證政策解讀(一)第十條中“農村婦女離婚后承包地登記是否單獨立戶;婦女結婚未遷戶口,婆家未分承包地,娘家村社收回了承包地,現婦女離婚回到娘家怎樣處理。”問題時作出的“農村婦女離婚后承包地登記是否單獨立戶,尊重當事人的意見。婦女離婚回到娘家的,按照新增人口同等對待。”的要求。
“龍石”鎮在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中易受侵害的幾種類型上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保障情況都較好,這樣就可以保障農村婦女的地位、維護農村家庭和諧、穩定農村基本經濟狀況。
2、不足
根據調研結果可知,“龍石”鎮婦女的土地權益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得到及時調整,給她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形成了間接的侵害。這是由于村規村約不規范,偏離原則所致。此外,還存在農村婦女對法律認識程度不高,遇到問題時尋求救濟的途徑也過于寬泛和復雜的現象。造成法律認識不高現象的原因有兩點, (下轉第99頁)
(上接第97頁) 一方面,農村婦女一般喜歡遇到問題后才考慮解決,這種不主動學法的思想直接導致其維權意識的不高,進而導致基本法律認識的缺乏。另一方面,農村婦女自身文化水平較低,獲得相關法律知識的途徑有限,間接導致其法律認識程度低下。而造成救濟途徑過廣的原因也有兩點,一是法律法規沒有具體的規定,各地都是按照當地的習慣來設定救濟途徑,“龍石”鎮在這方面沒有具體的地方規定,導致婦女不明確具體的維權途徑。二是由于“龍石”鎮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侵害較少,沒能形成一個所謂的“習慣”。
農村婦女維權意識不強、法律認識不足會導致其土地權益易在不知不覺的狀態下受到侵害。而對相關問題表示異議的救濟途徑的過分寬廣和復雜也會使農村婦女們深感困惑,阻礙其權利救濟的實現。
(三)意見與建議
1、建立和完善土地權益法律體系,加大保護
通過本次調研,真實地了解到了“龍石”鎮對婦女土地權益的保障情況,不存在對婦女的歧視,這值得繼續發揚。而在對出嫁女、離婚女和喪偶女的土地權益保護方面,應繼續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合法且符合當地實際的具體政策,平等保護每一位婦女的土地權益。由于村規村約的不規范,導致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連續性受阻問題需要深思,只有通過立法完善土地權益法律體系,才能較好地保證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為婦女所有所用。另外,在“龍石”鎮如今的特殊時期,土地流轉所反應的情況來看,婦女得到了與男性同樣的征地補償款,在以后更加廣闊的征地范圍中,應更加重視對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不能僅限于如今的狀態。
2、加強法律宣傳,促進法律學習
“龍石”鎮的農村婦女維權意識較差、法律認識不足,結合其形成原因分析可知,通過加強法律宣傳來促進農村婦女對相關法律的學習顯得尤為重要。加強法律宣傳首先還應提高領導干部的相關法律意識,宣傳才能走上正軌。同時,宣傳的形式可以多樣,可以開展大型宣傳活動,可以通過地方電臺、廣播等媒體進行宣傳,可以設立專門的法律服務熱線,這樣就是在生活中用法律熏陶農村婦女的維權意識,同時也提供途徑被動宣傳相關法律。
3、明確最佳救濟途徑,保證其實現
現有的救濟途徑為找村委會、找鄉鎮政府、到法院、找婦女組織或找其他調節部門,對此一一評析可知,現實中存在村委會和鄉鎮政府侵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現象較多,如若找他們尋求救濟,那么就是自己審查自己的錯誤,效果必然不好,因此這兩種救濟途徑應該排除。由于婦女組織或找其他調節部門專業性不強,作用并不明顯,所以這兩種救濟途徑也應排除。到法院從應然上講是最好的一種救濟途徑,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但從實然上講,由于農村婦女自身文化水平有限以及其懼訴心理導致其并不愿意走上這條救濟路,所以應在選擇訴訟這條救濟路的原則上再考慮結合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有關的實際問題設立一個特殊的機構為婦女們解決問題,幫助其進行訴訟。
三、結語
縱觀本次調研結果,不難發現“龍石”鎮婦女土地權益保障情況總體較好,但不能忽視細節,必須切實保障每個婦女的土地權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保障依靠的是多方的共同努力,望處于征地補償熱潮中的“龍石”鎮婦女的土地權益能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注釋:
①參見百度百科,“渝北區”,baike.省略/view/140267.htm.
②重慶商報,“龍興石船:傳統農業小鎮托起萬億工業基地”,省略/right/qx/tuijian2/ 201007/ t20100703_4446822.htm. 2010年07月03日
二是改變了計稅依據和稅率,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喪失。我國開征土地增值稅的主要目的是:規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權益。
它設置的主要原則是對轉讓房地產的增值收益征稅,在房地產轉讓環節計征,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無增值的不征。著重于調節轉讓房地產的過高收益,抑制房地產投機、牟取暴利的行為,保護從事正常房地產開發的房地產商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國規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地產轉讓的增值額,稅率是超率累進稅率,以實現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但是,在整個地區“一刀切”地對房地產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都按“銷售收入”乘以“征收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形成了事實上的把計稅依據由增值額變為銷售額,把超率累進稅率變為了固定比例稅率,把不易轉嫁稅負對收益環節征收的調節稅轉變為易于轉嫁稅負的流轉稅,土地增值稅對土地增值收益的特殊調節功能喪失,它不但不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反而會助推房價上漲。
針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筆者建議: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減少核定征收范圍。建議相關部門對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要求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和《條例》第九條及其《細則》第十三條、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和辦法掌握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標準,不得違規擴大核定征收范圍。對確實難以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納稅人,要嚴格審查,并督促這些企業盡快建賬建制,積極引導企業向查賬征收過渡。對已實行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全面檢查,發現其一旦具備查賬征收條件,要及時改為查賬征收。
二是采取科學的核定征收方法,保持土地增值稅的特殊調節功能。對于確實無法查賬征收的納稅人,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稅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核定是建立在一定合理因素基礎上的對應征稅款進行估算的一種方法,這種核定只是相對的合理。因而核定的稅款準確程度只能是相對的,但是核定稅額不是簡單的隨意確定,而應有合理、合法的依據。盡管其核定的應納稅額不能保證與實際完全相符,但也要求盡力減少征稅誤差,保持其相對的合理性。而目前這種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查賬方法難以合理準確地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時,按統一的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稅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
(一)土地執法手段單一、缺少強制措施
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未賦予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強制執法手段,對于違法行為,即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出了處罰決定,當事人如不主動履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只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法院處于復議期間和土地訴訟期間,一般不予強制執行,這個期間大多是幾個月,土地執法行政主管部門面對這種違法行為往往束手無策。
(二)土地執法力量薄弱、執法經費不足,土地執法水平受執法者素質影響
基層土地執法力量薄弱,執法經費嚴重不足,已經成為阻礙基層土地執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在不少基層國土所,雖然有執法的決心和信心,但是卻由于人員編制少,執法經費不足,使執法的效果大打折扣。基層土地執法者的素質以及受其影響的土地執法的水平也是土地執法工作的重要阻礙。土地執法是一項綜合性較強的工作,要處理好土地違法案件,不僅要求執法人員具有較高的法律知識,而且要求執法人員有較高的協調能力,并且熟悉其他相關知識。不少基層執法人員素質較低,他們對法律法規學習不深、掌握不透,而且缺少必要的專業知識。在處理案件時定性不準,適用法律不當,或者處罰程序不合法,越權處罰,嚴重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常有土地土地主管部門被告上法庭并敗訴的事例見諸報端,往往正是由于執法人員素質低下,執法水平低劣所造成的后果。還有的基層土地執法人員目無法紀或經不起時間的考驗,以情易法、辦人情案、貪污受賄、執法違法、執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法律武器謀取私利,吃拿卡要,不僅損害了國土資源部門的形象,也損害了法律的尊嚴。
(三)職責不清,缺乏配合,行政干預仍然存在
土地執法是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管理工程,涉及社會各領域,涉及政府各層次,所以土地執法不但要求與司法機關密切配合,而且要求與行政機關的相互配合和協調,“發展是硬道理”,作為基層政府發展地方經濟、造福地方百姓,本無可厚非。但是一些基層領導片面追求經濟目標的增長,不能正確處理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關系,置法律于不顧,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粗預土地行政執法工作,加之現行管理體制深層次問題的影響,造成土地執法機關調查難、處理難、執行更難。原來一些較為重大的土地違法案件,剛立案時不少領導的電話、條子就紛紛而至,使得具體辦案人員無所適從,一面是法律,一面是地方領導或頂頭上司,考慮自己的今后的工作、生活,不得不以犧牲法律來平衡,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資為名,以犧牲土地為代價招商,大量浪費土地。
二、對策研究
基層土地執法難、土地違法案件執行難早已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要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狀況,進一步推進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必須調動各個方面的力量,提高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積極性,同時還必須做到: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到位
多年來的執法監察工作實踐,我們體會到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職能到位是做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基礎。在這方面,各級政府部門要特別重視,局長要親自抓,上下形成合力,才能強有力地推動工作的開展。一是要建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政府成立創建執法模范領導小組,人大每年開展一次土地執法檢查,兩次聽取執法工作匯報,并不定期的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情況。二是將依法監察、嚴格執法納入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和研究監察整體狀況,及時解決所存在的問題。三是加強機構建設,系統內部進行機構改革,要重新整合執法資源,理順監察管理體制,在機構設置上,將原來的三個股室合并,重新成立執法監察股、執法監察隊和辦公室;在人員配備上,對原有執法人員進行調整,進一步充實力量,并重點加強巡查監察力量;在職能劃分上,進一步區分職能,監察股主負責違法案件的查處與案卷的審核;監察大隊主要負責違法行為的動態巡查與違法苗頭的制止;辦公室主要負責國土資源案件的接待及辦理工作。
其次,執法監察工作應在縣、鄉、村分別設立執法監察的組織,聘請監察員、聯絡員、違法案件舉報員,作為防范和制止各種違法案件的前防線。國土局與各鄉鎮國土所簽訂監察職責責任書,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加大土地普法宣傳力度,提高公民尤其是領導的法律意識
加強土地法律法規的普法教育,可以從源頭上減少土地違法案件,促進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安定。目前,社會上仍然有不少土地管理法盲存在,特別是有部分領導干部,對土地管理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因此,我們基層土地執法監察人員在履行土地執法監察工作的同時,還要加強對土地管理法律的宣傳工作,讓廣大市民了解我國土地國情國策、法律法規的內容,知道什么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提高廣大市民尤其是領導干部遵守法律的自覺性,維護法律的尊嚴。
(三)密切土地執法機關之間的配合、建議聯合執法的機制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僅要密切與公、檢、法的配合,還要加強與其他土地執法機關之間的配合與協調工作,監察部門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一查到底,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土地違法案件的審理、執行工作。基層國土行政執法人員更要通過認真研究法律、法規,尋找其中的契合點,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執法力量,克服單打獨斗的不利局面,與公安、司法部門建立一定形式的聯系制度或土地聯合執法機構,聯合執法,解決一些長期積壓的難題,提高執法效果。
(四)提供必要的人員和物質保障,加強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人、財、物是土地執法中必不可少的,任何一項的欠缺,都會成為影響土地執法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充分保證土地執法的人員編制、經費、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備,架筑合理的人才結構、配置交通工具、執法裝備、調查取證設備等。同時還應該解決基層執法人員的實際困難,充分調動其積極性,使其安心于執法工作。具備強有力的物質保障,還必須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一是加強土地執法監察人員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理論基礎知識教育,樹立執法為民的“公仆”意識。二是加強執法監察人員的政治責任感教育,使每一位執法人員充分認識到依法履行職責在整個土地管理過程中的重要地位,自覺做到政治堅定、勤政廉政。三是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培訓,結合競爭上崗制度,打造一支紀律嚴明、業務過硬、執法公正的基層土地執法隊伍,使之與經濟發展要求相匹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土地主管部門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威望。因次,法律要求國土資源執法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文化素質,具備較高的語言表達和文字能力,能熟練操作電子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處理文件資料和分析圖件。此外,國土執法監察人員還必須精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業務,熟讀掌握土地違法案件的立案、審理、查證、處理、執行、形成司法文書、立卷歸檔等全套工作中的基本程序,并能在實踐中靈活運用。
(五)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人員要熟悉法律、精通業務,嚴格執法,程序規范。
地圖被稱為“地理學的語言”,是初中地理課堂學習中最常用和最重要的工具,在初中地理學習中有著無可取代的地位,由于初一學生在小學學習過程中沒有讀圖的基礎和習慣,因而進入初中學習以后對地理課程中出現的地圖感到無從適從。
從地理新課標來看培養學生“如何識圖和如何使用地圖以及學習地理圖表的技能”是《地理新標》對學生基礎知識與技能的新要求。
一、調查對象和調查方法
1.調查對象:黑河市第四中學初一年級1.2班、1.5班和1.7班。
2.調查方法:問卷調查法。我在大量閱讀了如何提高學生地理識圖能力方法的研究文獻后,根據課題研究的目的和內容設計了對“初一學生地理識圖能力方法的研究調查問卷”。問卷主要由個人資料、學生對學習地理識圖的方法兩部分組成。經篩選分析,整理出五道題目,構成調查問卷。
3.問卷調查:共向黑河市第四中學1.2班、1.5班和1.7班共計3個班發放115張問卷。
4.存在問題:
(1)初一學生沒有良好的識圖習慣,一幅地圖不知道該從何下手“識”起。
(2)在記憶地圖的時候,只能靠死記硬背地圖,缺少好的記憶方法 。
(3)學習的態度不認真,目的不明確,認為識地圖、記地圖就是為了應付考試。
二、解決方法
(一)采用“一讀二記三分析”方法進行識圖綜合訓練
1.“一讀”即讀懂地圖。這是讀地圖綜合訓練的最基本環節。我主要采用“三問讀圖法”來進行讀圖綜合訓練。“三問讀圖法”即每讀一副地圖時都沿著 “圖中有什么”“圖位于哪里”“圖叫什么名稱”這三問來讀圖。剛剛實施這一讀圖訓練時,由我來提出“三問”,學生一一回答,經過我反復強化,“三問”已深入學生的頭腦中,再遇到地圖,學生就已經能夠自己沿著這“三問”來讀圖了。“三問讀圖法”不僅可以讓學生掌握讀圖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而且有利于學生養成良好的讀圖習慣。
2.“二記”即強化學生記憶一幅地圖,明確三問之后就要熟記一些重要的地理事物名稱和位置,初一地理主要以世界地理為主,大多數國家地區,對于初一學生來說是很陌生的,比較難記,因此在講授新課時每講到一個地區、國家時,都以實景圖片或播放短片介紹該地區的主要特征,以此來加深學生對該地區的印象,同時也可以采用順口溜法、諧音法等方法,幫助學生記憶地名,有時把主動權還給學生,讓學生發揮自己的想象,去想辦法記憶,有時學生想出的辦法出乎我的意料,學生想出方法有時更有創新性、更幽默、更有效果。
3.“三分析”即分析地圖內在含義,只記住地理名稱和位置,并不是學好地圖的標志,因此學生讀圖過程中必須要會分析地圖,例如,從《世界的人口分布圖》中只能讀出世界上人口稠密和稀疏的地區,那為什么會這樣?這就需要學生利用學過的相關的地圖來解釋,在這一過程中學生在學到知識的同時,還真正學到了運用地圖,解決地理問題的方式與方法。
(二)記憶地圖位置,根據不同的內容采用不同的識圖技巧與方法
1.記憶地理位置,首先我要求學生熟記《世界地圖》,腦子中有世界地圖的輪廓,再將這一區域還原到世界地圖中去,這樣就容易記憶了。
2.記憶地形與河流時,尤其記憶世界河流的時候,學生記憶非常的困難,記憶效果不是很好。例如在講授新課東南亞地形時,強制學生記憶,記憶效果非常的差,因此我采取嘗試通過培養學生的空間想象能力來記憶。要求學生使用橡皮泥來塑造中南半島的地形,要求學生所使用的橡皮泥顏色要與圖中的顏色保持一致,通過這樣的練習,加深了學生對分層設色地形圖的認識與記憶,再看地形圖時就能將其立體化、全面化,這樣既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識圖能力又有利知識的遷移。
3.國家、交通也是在地理學習過程中很難記憶的,記憶國家與交通,通過組織學生“虛擬”旅游活動,激發學生學習地理的興趣,幫助學生記憶。“虛擬”活動包括設計旅游路線、導游介紹當地景觀等等。例如,在學習歐洲西部的國家時,國家比較多學生很難記憶,這時我讓學生安排設計歐洲7日游路線,形式為小組活動,每組派一名代表當導游向全班展示,去旅游觀賞當地的景觀和自然環境。
4.最后填圖鞏固,落實到筆上,為了鞏固學生的記憶,在每節課上設計了填圖環節,通過填圖幫助學生熟記各種地理事物名稱、位置。
對此,美國市場調研機構BI Intelligence日前就針對商用無人機全球市場展開了一番調研,并了一份長達32頁的研究報告。在這份報告中,BI Intelligence列舉出了商用無人機的未來發展契機、未來重點市場所在、所面臨的挑戰以及可能會在該領域大展宏圖的一系列企業。
以下便是該報告結論部分的一些主要內容:
1. 全球商用無人機市場在不久的未來將在包括農業、能源、基礎設施、礦業、建筑、房地產、新聞媒體和電影拍攝等領域逐漸成形。
3. 電子商務和包裹快遞服務尚不會成為無人機早期發展階段的重點關注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