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4 0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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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外廣播電視業受金融危機影響概況
我國廣播電視業總的來說還是以“官辦”為主導,開放性較弱,從而導致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相對滯后,但金融危機沖擊全球廣播電視業的內在邏輯卻有其一致性,考察其他國家的廣播電視業在金融風暴中的表現,對我們尋找行業共同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美國
美國作為世界經濟文化第一強國,處于金融風暴的核心位置,美國廣播電視行業在風暴中的表現尤其值得關注。
在收視率方面,2008年第三季度數據顯示,CBS下降3%,其他競爭電視臺均下降近15%,各大電視臺收視率普遍走低,但受益于金融危機爆發后人們對財經信息關注度的大幅提升,9月以來,各國電視臺新聞頻道的收視率呈現出普遍上升的趨勢,CNN的收視率增長了27%,CNBC創下了自“9•11”以來的最高收視記錄。廣告方面,由于地區性的大企業比如銀行和汽車銷售商都在金融危機中受到極大影響,主要倚靠當地公司廣告投資的CBS被迫做出了減記140億美元的決定。信用卡公司AmericanExpress的《開放小企業經濟觀察》(OpenSmallBusinessMonitor)報告同時顯示,接近半數受調查的小企業主已計劃削減或是推遲營銷支出??缑襟w合作方面,由于金融危機在給廣播電視行業帶來負面影響的同時引發了電視收視潮,跨媒體合作迎來了新的契機。10月2日,美國彭博電視臺與時代華納旗下在線業務部門AOL達成協議,AOL的財經頻道每天將獲得彭博電視臺提供的二十個要點新聞視頻,供網民在線點播觀看;9月25日,Discovery傳播公司和視頻網站YouTube聯合宣布,正式開播9個YouTube頻道,專門展映來自Discovery旗下世界級電視網品牌的精彩視頻集錦,從而吸引新的觀眾收看該公司的電視網;美國四大電視臺ABC(美國廣播公司)、FOX(福克斯廣播公司)、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和NBC(全國廣播公司)也先后進行了Facebook網頁改版,希望通過擴大在網絡人群中的影響力吸引更多的用戶購買。
2、歐洲
歐洲各國廣播電視行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震蕩。
金融危機導致大量企業被迫縮減廣告開支,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英國廣告市場整體支出同比下降0.7%,除互聯網外的主要廣告媒體如電視、報刊和廣播廣告都出現了大幅下降。收益下滑導致英國廣播電視業爆發裁員浪潮,英國廣播公司(BBC)擬裁員3000人,獨立電視臺(ITV)裁員1000人,第4頻道裁員150人。在職員工福利也遭到擠壓,以BBC為例,之前針對圣誕節派對的開支預算25萬英鎊被減少一半,辦公室免費供應的咖啡、茶點以及聚餐時的香檳都被全部取消。據俄新社消息,10月13日,俄羅斯記者聯盟發言人表示此次經濟危機最受打擊的是俄羅斯媒體行業,廣告投放量正在急劇縮減。影視制作業也受到較大沖擊,據普洛菲特公司總經理伊格爾•托爾斯圖諾夫稱,俄羅斯拍攝電視連續劇的利潤率已經從2003年的50-100%降到2008年的10-15%。受廣告收益影響,各電視臺紛紛壓低電視劇的購買價格,為提高利潤,影視制造商協會成員計劃將降低演員和電視劇攝制組人員的工資,以期共同渡過難關。金融危機同時促使部分國家將目光投向了潛力巨大的廣播電視數字化領域,法國負責數字經濟發展事務的國務秘書埃里克•貝松20日公布了一項名為“2012數字法國”的計劃?!?012數字法國”計劃共包括154項措施,在數字電視方面,法國將從2009年起逐漸普及地面數字電視(即地面無線傳輸數字電視),到2011年底全面停止模擬電視節目的播出,進入數字電視時代。貝松說,“這一計劃是應對當前危機的解決辦法之一,它將成為法國經濟增長的助推器”。[1]
3、亞洲
自2008年12月1日起,日本公共廣播電視臺NHK(日本放送協會)開始在網上推出收費電視“NHKonDemand”(NOD),而日本民營電視臺之一的富士電視臺也早在11月1日就開始了網絡節目放映服務。NHK電視臺該項目負責人對外表示,希望通過對網絡的開發尋找到新的利潤點。韓國三大電視臺受金融危機影響正面臨窘境。據有關資料顯示,KBS、MBC、SBS三大電視臺2008年10月的廣告收入較上年同期減少了24.6%,為減少投資,三大電視臺近期紛紛減播連續劇,并將連續劇單集長度由原來的80分鐘縮短至72分鐘以控制制作成本。KBS電視臺取消了2TV的每日劇,并計劃在《大王世宗》落幕后,每年只推出一部大型歷史劇。MBC電視臺決定在部分時段重播經典節目,并取消周末劇播出計劃,同時與工會商討減薪問題,并積極鼓勵員工內退。SBS電視臺取消了高收入、低回報的節目,禁止海外取景,削減演員薪酬,令員工返還10%的薪水,會議費、接待費減至70%。在廣告方面,尼爾森公司對亞洲廣告客戶的一項最新調查發現,大多數企業預計他們的廣告預算明年將會下降,其中四分之一預計將比今年下降20%以上。PublicisGroupe旗下的媒體空間購買力公司實力傳播(ZenithOptimedia)預計包括日本在內的亞洲市場明年的廣告支出增幅僅有5.2%,在廣告開支受到限制的低迷時期,人們會將資金轉向更直接、也更為可測的領域,縮減下來的支出將流可能流向數字廣告、直銷和店內促銷等廣告領域,對作為傳統廣告媒體的廣播、電視極為不利。
二、本次金融危機給中國廣播電視行業帶來的現實或潛在影響
就目前而言,金融危機對我國廣電行業的負面影響似乎并未充分顯現,廣播電視產業鏈各相關環節的表現還算穩定,但金融危機作為當前經濟大環境給廣電行業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金融危機對我國廣電行業究竟是福是禍仍然有待考量。
1、節目制作
首先,在新聞資訊方面,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部分電臺、電視臺對欄目設置和節目內容做了及時調整,紛紛推出金融危機特別節目或者加大相關訊息在新聞報道中所占比重。以中央電視臺為例,自9月20日起,經濟頻道陸續推出了針對金融危機的特別節目《直擊華爾街風暴》、《華爾街風云》、《華爾街這些事》,加上每日滾動播出的海量資訊,多角度、多視點地為受眾解讀金融危機,引導社會輿論,以新穎的創意和獨特的視角為中國廣播電視行業贏得了話語權。其次,電視劇是我國電視臺爭奪收視率的重要工具,也是各大電視臺播放的主要內容之一。國家廣電總局公布的《廣電總局關于2008年10月全國拍攝制作電視劇備案公示的通知》顯示,2008年10月,全國電視劇拍攝制作備案申報公示的劇目共77部、2706集,比2007年同期增長57%,與2008年9月份相比也呈增長趨勢,由此可見,電視劇市場總體情況較為樂觀。但事實上各制作機構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金融危機的沖擊并出臺了相應舉措予以應對。一方面,電視臺鑒于金融危機導致好劇數量減少、價格升高,表現出越來越多地參與電視劇的投資拍攝的新趨勢。2009年,SMG影視劇中心主控主投了十幾部電視劇。湖南衛視除啟動《丑女無敵》第三季的拍攝外,還將拍攝三部自制大戲。另一方面,民營節目制作機構的表現因規模和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華誼兄弟等大公司對影視劇的投資有增無減,中小型企業則普遍表示目前已開始節流,劇組演員和工作人員的薪酬都將相應減少。香港地區受金融危機影響更為嚴重,繼香港亞視裁員之后,TVB(香港無線電視臺)也終于爆發了裁員風暴,一次性裁員212人。另外,網絡與電視聯姻成為了發展方向之一。2008年11月11日,國內最大的視頻網站優酷網“合計劃2.0”,以電視劇合作及營銷作為業務重點,繼續開通主流電視臺、影視機構、頂尖娛樂及音樂集團、當紅明星、公益組織等268家視頻官網,并簽署了1000多家電視劇制作合作單位作為聯盟成員,獲得40000部集的熱播及經典電視劇版權及50000小時的影視劇時長,占據了市場80%的流動版權份額。11月19日,國內最大的門戶網站搜狐與最優秀的影視劇播出平臺安徽電視臺在京舉行了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宣布今后雙方將以友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在品牌推廣、內容服務、技術開發、廣告經營以及人才交流等方面開展全面深入的合作。
就節目制作本身而言,金融危機作為影響全球經濟的一件大事,必然成為所有媒體的興奮點,可能使我國電臺、電視臺處理重大新聞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強,引導輿論的水平得到提高。金融危機還可能拓展創作者思維空間,加大藝人之間的競爭,促進制作班底采用優良設備,進而使影視劇的整體質量得到提升。就節目交易環節而言,由于金融危機對內地沖擊相對較小,節目播出機構的廣告收入暫未受到大的影響,因而無需變更節目購買計劃,節目供應市場因此得以安生。但我們應當認識到,由于影視企業對未來預期的判斷可能受到宏觀經濟形勢的不確定性影響,利用自有資本投資將會更加謹慎;IDG和紅杉為代表的風險投資基金紛紛撤離;銀行方面也可能不再愿意投資影視傳媒業,因此,節目交易市場的繁榮能持續到幾時仍然有待觀望。值得注意的是,網絡與電視合作模式的進一步推廣,則可能逐步改變整個中國電視劇產業以往的運行方式。
2、廣告招標
盡管在2008年11月舉行的中央電視臺2009年黃金資源廣告招標會上,央視取得了92.56億的好成績,創造了15年來的新記錄,但由于央視本身的特殊性和新媒體對廣告市場的分割,各大電臺、電視臺不應當盲目樂觀。CTR市場研究整合營銷中心總經理姚林認為,央視招標并不表明廣告業走出了低谷,相反“今年央視招標的大幅度增長恰恰反映了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規律”。這意味著,廣告商在預算緊張的情況下會將廣告集中投放到諸如央視、SMG等被認為是最有效媒體的平臺,弱勢媒體將面臨更加困難的境地。12月10日,調研機構尼爾森的針對公交移動電視收視率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主要城市公交移動電視總體收視到達率等關鍵數據堪比甚至超過傳統電視。從廣告投放的成本來看,公交移動電視成本也相對較低。業內人士認為,在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廣告主將更傾向于維持央視和重點全國衛視、媒體的投放,壓縮部分地方媒體的投放,同時增加網絡和交通類媒體的投放,這對地方電臺、電視臺極為不利。出于對金融危機的擔憂,在新一輪的廣告招標會上,許多電視臺已經開始減少廣告商的中間介入環節來降低成本。據CTR市場研究最新的廣告監測報告顯示,2008年前三季度中國內地廣告市場投放總額達到2604億人民幣,較去年同期增長13%,但明顯低于08年首季度17%的增幅,呈放緩趨勢。在各媒體投放方面,今年前9個月電視媒體情況還算穩定,總投放達2063億人民幣,占市場總額的79%,較去年同期增長14%;電臺媒體則表現欠佳,廣告投放僅增長3%。考慮到金融危機可能對現有形勢造成進一步沖擊,CTR預測2008年全年的廣告增長僅為11%-12%,對于2009年,則需持審慎樂觀態度。
對于以廣告收入為主要盈利來源的中國廣播電視業來說,企業廣告投放對節目播出機構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方面,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逐級擴散,實體經濟業受到沖擊,廣告主將更加看重現金的作用,廣告支出成為他們首要的削減對象,加之奧運會期間廣告的爆炸式增長和三聚氰胺事件給乳制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將導致媒體獲得的廣告投放相應減少,勢必影響到電臺、電視臺的發展計劃;但另一方面,金融危機導致國人對地產的消費力度下降,這種消費不旺可能反過來刺激開發商加大宣傳投入,大力助推待售樓盤,加快資金回籠,規避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這對于房地產廣告集中投放的廣播媒體而言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各大電視臺也可借此機會發展與地產相關的節目,從中受益。另外,就廣告形式而言,植入廣告的優勢將會越來越明顯,也會引起更多的廣告主的重視,所占的市場份額應該會越來越大。
3、數字化技術和新媒體
金融危機似乎并不能影響中國推進數字化整轉、發展新媒體的決心,甚至激發了我國加快發展數字新媒體業務的步伐。國家管理層方面,2008年11月7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科技司司長王效杰在“第四屆數字新媒體高峰論壇”(CDMS2008)上透露,國家廣電總局將逐步推開地面數字電視廣播,國家財政將投入25億的資金,計劃用3-5年時間建設覆蓋全國的地面數字電視系統。移動多媒體廣播CMMB第二階段試商用也已正式啟動。此階段任務包括在已經完成的37座城市的基礎上,將網絡覆蓋范圍擴展到一百個地級市。12月4日,科技部和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簽署了《國家高性能寬帶信息網暨中國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自主創新合作協議書》。根據協議,我國將以有線電視數字化和移動多媒體廣播的成果為基礎,以自主創新的“高性能寬帶信息網”核心技術為支撐,開發適合國情的中國下一代廣播電視網技術體系,拉動萬億元產值的國內市場需求,促進相關產業的結構性升級改造,跨越式的提升我國在這一重要領域的核心競爭力。網絡提供商方面,為打破資費過高的發展瓶頸,上海移動的手機電視業務GPRS流量資費將大幅下調,推出每M(兆)流量一分錢的試用標準,12月底將結束試用期。內容提供商方面,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下屬東方龍新媒體公司(下稱“東方龍”)為配合中國移動,也將上海地區的手機電視業務資費由原先的10元/月調整為5元/月,而且5元的費用次月還可以作為話費全額返還。
受金融危機影響,在國內,人們對即時訊息和大量高質節目的需求大幅提升,為以手機電視為代表的伴隨性強新媒體創造了市場;在國外,嚴峻的形勢迫使消費者們縮減額外開支,他們每月為移動視頻支付的10-25美元勢必首當其沖,受眾規模的縮小可能致使國外對新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進入停滯階段。身處金融風暴邊緣的中國如能抓住機會,加快推進數字化整轉,加大對新媒體的投入,極有可能促成我國在新技術領域的長足進步,為廣播電視業尋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4、涉及廣電業務的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
受累于金融危機,2008年第三季度上市公司業績整體下降,從陸續公布的第三季度財報來看,有線網絡整體則呈自然增長態勢。歌華有線前三季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9.41億元,同比增長20.6%,凈利潤2.6億元。公司三季度收入3.09億元,同比增長8.5%,單季盈利8100萬元,同比下滑18.8%。廣電網絡前三季度則實現營業收入6.11億元,同比增長192.69%。電廣傳媒第三季度業績增長放緩,相對上半年業績波動較大,前9個月實現營業總收入24.6億元,同比增長25.89%。以上數據顯示,廣電網絡、電廣傳媒等公司三季度保持了增長態勢,但這些公司的業績預告也顯示,全年利潤增速仍將下降。此外,受后奧運效應影響,電視廣告收入將出現下滑,電廣傳媒四季度業績將面臨一定壓力。業內人士稱,“事實上,有線電視數字化整合以后,有線電視收的仍只是基本費用,屬于剛性收入。且由于受內容產業的不成熟、內容監管限制了數字電視增值業務的發展、資本開支和折舊壓力迅速上升等因素導致短期盈利增長面臨巨大壓力,有線網絡并無太大增長?!盵2]
虛擬資本市場風云變幻的現狀令各上市公司吉兇難料,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受制于產業化不充分等因素,廣電行業在資本市場上的作為可能相對有限,但金融危機也許給廣電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受金融危機影響,資金的流動性和回報率降低,為滿足資本對收益的預期,行業內部可能興起一股并購風潮,資產重組和業務結構調整很可能給上市公司帶來新的機會;同時,文化體制改革和廣播電視數字化背景下的主題投資機會則將使上市公司長期受益。
三、我國廣電行業應對金融危機的初步構想
把問題考慮得周全一些有助于我們防范金融危機可能帶來的行業風險,針對這些現實的和潛在的影響,筆者將從國家宏觀管理和廣播電視經營實體兩個環節分別提出應對措施的初步構想,希望能夠幫助廣播電視業度過這個經濟的“寒冬”。
(一)國家宏觀管理
1、加強對廣播電視新聞業務的管理,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金融危機導致國民收入減少,就業壓力增大,進而可能激發人們對政府和社會的不滿情緒,影響安定團結。廣電總局應督促各電臺、電視臺做好特殊時期的新聞工作,及時將金融危機相關訊息及政府應對措施傳達給廣大人民,對未來發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找準新聞報道的切入點,有效疏導負面情緒,制造和諧的輿論氛圍。
2、加大農業節目比重,構建農村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
受金融危機影響,沿海從事出口加工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紛紛倒閉,大量進城務工人員返鄉,農民對廣播電視節目的需求量增大。廣電總局可適時引導電臺、電視臺加大農業節目比重,加快由工程建設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轉變;組織各播出機構積極探索開發農村地區歷史文化資源,推介農村休閑娛樂方式,幫助農村地區吸引社會投資的新形式,開發農村市場,拉動我國內部消費。
4、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統籌事業產業協調發展
國外投資環境受金融危機影響迅速惡化,國際資本的涌入可能使我國廣播電視業從中受益。在繼續加強對新聞宣傳業務的監管的背景下,可適當降低外資和民營資本準入門檻,擴展融資平臺;“加快投融資體制的配套措施建設,加強我國廣播電視資本運作的規范化管理,降低廣電產業投資風險”[4];推進管辦分離,進一步確立電視臺市場主體的地位;出臺針對傳媒產業的資產評估標準和內容生產保護政策,為廣播電視集團上市融資鋪平道路。
5、加快發展數字化技術和新媒體,突破單純依靠廣告收入的傳統盈利模式
金融危機導致人們對即時訊息和節目內容的需求擴大,廣電總局應當抓住機遇,加快數字化轉換進程,大力發展新媒體。首先,全面推進數字化轉換,提供功能更為強大的數字化新服務;通過政府補貼,降低高清電視的收看成本。其次,對加大對新媒體的投入,在資源配置上,向主流媒體傾斜,使電臺、電視臺成為發展新媒體的主力軍;推廣相關技術標準,解決終端設備商的后顧之憂;協調各方利益關系,積極推動“三網融合”,促使先進技術早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6、加大對廣播電視文化產品對外貿易的重視,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就1997亞洲金融危機對韓國的影響來看,金融危機可能給文化“走出去”帶來機遇。廣播電視業要自覺以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為發展目標,推進廣播電視節目的海外落地;由國家廣電總局牽頭,舉辦多國共同參與“廣播電視節目交換會”;加強與學界的聯系,研究世界廣播電視市場的當前狀況,分析各國對廣播電視節目的需求;將廣播電視文化產品納入到出口退稅商品范疇,通過稅收優惠鼓勵節目出口。
7、為中小型節目制作機構提供資金保障,激發廣播電視節目市場活力
進一步落實對中小型節目制作機構的優惠政策,保證市場的多元化,激發市場活力。首先,可以通過設立專項基金鼓勵中小型企業打造富有原創性的廣播電視精品節目;其次,各級政府可以加強與各大銀行的聯系,為中小型企業和銀行搭建溝通的橋梁,幫助中小型企業獲得貸款,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嘗試政府貼息,銀行提供免息貸款等合作方式。
(二)廣播電視經營實體
1、追蹤金融危機,爭取話語權
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人們對于財經信息和商業新聞的關注隨之高漲,眾多外國傳媒受累金融危機自顧不暇,這為我國媒體贏得話語權創造了機會。電臺、電視臺應當迅速反應,推出金融危機專題節目,采集第一手資料,對當前形勢進行合理的分析;與政府部門建立固定的信息通道,及時公布各級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新舉措;以此為契機發展節目聯播網,形成統一的供稿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增強行業的整體實力,擴大我國廣播電視業在國際范圍內的影響力。
2、提升節目制作水平,繁榮電視劇創作
金融危機下,浪漫的愛情故事與現實差距太大,難以引起共鳴。以韓劇為例,在韓國,愛情題材的電視劇正日漸式微,而宣揚積極進取,扭轉逆境的勵志型電視劇正在風靡市場,如正在熱播的《貝多芬病毒》、《風之畫員》。因而,各節目制作機構應當重視現實題材的電視??;在影視劇中注入中國傳統文化符號,擺脫長期模仿外來文化的尷尬局面,重塑我國影視劇的核心競爭力;提出明確的行業標準,規范制作班底對電視技術的利用;加強對演藝人員的管理,通過競爭促使藝人演技得以提升,打造品牌國產劇。
3、警惕惡性競爭,穩定廣告收益
金融危機可能導致媒體在廣告市場的混戰。中央電視臺及上星電視臺應發揮覆蓋面廣、到達率高的優勢,吸引急于改善企業形象或計劃進軍欠發達地區的商家,實現廣告收益的穩步提升;省市級地面電視要把握好本地市場,為廣告主提供詳細的節目收視情況,協助商家在本地的推廣宣傳活動,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各廣播電臺則應當充分利用欄目設置靈活的特點,抓住地產、汽車、奢侈品行業急于回籠資金的心理,推出相關欄目,吸引廣告主;滿足消費者縮減開支,追求實惠的愿望,提供有關低層次休閑娛樂方式、場所的訊息,提高收聽率,為二次銷售積蓄力量。
4、拓展節目融資渠道,應對資金問題
將目光轉向實業資本,以優秀的項目方案和良好的行業前景重塑投資者信心;通過行業協會等相關組織與銀行業進行溝通,行業協會可為銀行提供客觀的項目評估報告,為優秀的項目爭取貸款;大膽嘗試與播出平合拍攝的節目制作方式,降低項目成本;積極推進跨媒體合作,出售網絡版權,進行正版分成合作。
5、重視人才引進工作,增強行業活力
受金融危機影響,部分國家已經出現了進一步的經濟衰退,國外大量優秀人才可能流向我國。各電臺、電視臺應當建立高效的用人機制,為外來人才提供優厚的薪金待遇和廣闊的發展空間,激發人才的歸屬感;出臺相關的人才引進辦法,解決外來人才的后顧之憂,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加強對新理念、新技術的吸收、利用,增強我國廣播電視業的活力。
結語
與歷次金融危機相比,本次金融危機波及的范圍可能更廣,影響的幅度可能也更大,作為當前經濟大環境,必然給我國的廣播電視業帶來一定的沖擊,但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認清當前形勢,興利除弊,挑戰也可能轉化為機遇。就目前而言,如何以金融危機為契機,提高輿論引導的水平、推進廣播電視產業化進程、開發利用數字化技術和新媒體,實現廣播電視業的跨越式發展,是廣播電視業界和學界值得深思的問題。筆者希望通過此文拋磚引玉,引起同仁的討論,共同助推中國廣播電視業的發展。
[注釋]
[1]《法擬發展數字技術應對金融危機》,廣播電視信息網,2008-11-19
[2]《第三季度總體平穩增長傳媒板塊成熊市“避風港”》,文化發展論壇,2008-11-22
[3]《中國廣電傳媒體制創新》,南方日報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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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在《文心雕龍》里有“跡堅求通,鉤深取極”的表述,意即在分析問題的時候,緊緊圍繞重點、難點進行深入探求是十分必要的,這也是探求萬事萬物規律性的一個基本方法。那么我國的直播衛星在未來發展中“跡堅”之處何在,又如何“求通”呢?
一、確定盈利模式
“中星9號”的升空恰逢我國廣電、電信領域的數字化浪潮,在有線數字電視、移動多媒體廣播、IPTV等的重重包圍下,為直播衛星的社會角色和業務范圍作出定位,是使其能夠“盈利”——既收獲應有的社會效益,也獲取較好的經濟效益——的基本前提。
國外直播衛星電視大多為付費的商業頻道,我國則不同,目前被定位為公益平臺。衛星采購、發射及維護成本全部由國家財政支出,一期48套標清數字節目、48套立體聲數字廣播和數據廣播業務全部免收上星費,購置了終端接收設備的用戶可免費接收。換句話說,作為完全出資人,國家對直播星一期建設的要求很明確,即擴大農村地區覆蓋,解決全國已通電但廣播電視不通達的20戶以上自然村收聽、收看的問題。
國家“十五”規劃要求解決50戶以上自然村的廣電覆蓋,“十一五”規劃則把這一要求提高到20戶以上自然村。多年來,政府依靠地面推進“村村通”,這一做法初期取得了一定得效果,但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地形復雜,最后5%左右的人口覆蓋遲遲得不到有效解決。利用直播星傳輸節目是提高我國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改進信號傳輸質量、避免與境外節目共星的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這也是為什么政府首先把直播衛星定位為公益平臺,計劃調撥13億專項資金支持直播星“村村通”的原因。
但細思量,這一定位還有許多值得推敲之處:首先,實現偏遠地區人口覆蓋意義固然重大,但放棄城市人口顯然沒能使先進的技術手段和巨大的經濟投入產生的社會效益最大化;第二,“中星9號”一期運營只使用了22個轉發器中的4個,剩下的18個轉發器長期閑置,不僅將面臨資金壓力,也讓人對沒能充分利用直播星產生社會和經濟效益感到惋惜;第三,僅完成政府要求的“規定動作”并沒能充分發揮直播星在大容量、交互、移動等方面的性能,而缺乏真正的直播星業務的廣播電視業是不完整的;第四,從帶動經濟發展、解決就業的角度看,發展直播星及相關產業潛力巨大,如按全國20戶以上的71.6萬個自然村,每個村以20戶、每臺接收設備以300元計算,僅“村村通”帶來的終端硬件銷售額就近43億元,此外還有衛星制造、發射、維護,節目生產、銷售,直播星增值服務等等產業鏈上巨大的“作為”空間。因此,直播衛星電視顯然不能只是作為有線電視覆蓋上的補充、解決偏遠地區的“村村通”,也應該進入城市,參與數字電視市場的競爭;不能只是作為公益性的平臺,而應定位于“公益平臺+商業運營”,只有這樣才能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上皆有所獲,從而擺脫依靠“輸血”的狀態,形成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
直播衛星的管理、運營通常分為空間段和地面段兩部分。空間段相對簡單,主要負責衛星發射及運行測控;地面段負責的內容比較龐雜,包括接收終端、節目內容、用戶體系、各類服務等等??臻g段和地面段的運營關系構成了直播衛星不同的管理運營模式:合一運營,即衛星的正常運營、用戶管理、售后服務各環節都是運營商獨立運作,以美國為代表;分段運營,以歐洲為代表,歐洲各國有關衛星的法規不甚相同,因此一般都是各國衛星公司租用國際衛星組織的轉發器,然后自行運營地面段。
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直播衛星的空間段和地面段將分開運營。根據國家規劃,空間段實施公司體制的市場化運營,2007年12月成立的中國直播衛星有限公司是直播星空間段運營的惟一主體(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和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各占50%股份);地面段則由廣電系統負責。借鑒推行付費電視的經驗,有關部門必須盡快明確地面段的運營主體和開辦條件,并在開辦主體、合作主體方面有所突破,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地面段運營競爭,這樣才能有效推動直播衛星電視步入健康發展軌道。
從“公益平臺+商業運營”的定位出發,地面段也可以分為公益運營和商業運營兩類。
目前公益部分采用“專營、專控”的方式運行,還沒有涉及內容生產。問題在于,直播衛星電視應該不會永遠只是地面頻道和節目的上星,有朝一日直播衛星開辦新的公益性頻道靠什么運行?政府投入?還是廣告?法國總統薩科齊今年初提出一項針對廣播電視領域的動議,意欲打造可與BBC國際頻道和CNN比肩的法語新聞頻道。為了提升公共頻道品質,禁止其播放廣告,由此造成的每年6億美元廣告收入的流失,將通過對法國私營電視臺廣告收入、手機通信費或互聯網接入服務費收稅來彌補。公共電視臺員工擔心廣告取消后收入將難以跟上,舉行了大規模的罷工。為此,薩科齊已成立了一個專門的委員會,研究法國公共廣播電視取消廣告后的資金來源問題。法國公共電視面臨的問題中國也遲早要面臨。公共廣播電視中廣告的口子一開,公眾利益便難免受到商業的侵蝕,那么拒絕廣告如又何生存?我國直播星作為公益平臺如何運營的確需要認真研究。
商業運營部分則應按市場規律、行業提點和觀眾需求出發,實現通過“訂制費+增值服務費”發展自身、服務公眾。在節目銷售方面,衛星直播電視要比有線電視更靈活。前者既可以將若干頻道組合在一起打包(Package)付費、也可以選擇頻道個別簽約(Premium)或者按次付費(PPV),價格亦可以依據頻道和節目的質量分級;而后者則是捆綁銷售,每年必須繳納固定的收視費,為自己不喜歡的節目掏錢容易導致用戶流失。
實現直播衛星電視商營部分“訂制費+增值服務費”的盈利模式,更重大的意義在于其對整個電視產業盈利模式的影響。電視的傳輸模式分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三種,不同的傳輸模式有不同的盈利模式:無線主要靠廣告,有線主要靠收視費,直播星主要靠訂制費。我國已有的無線和有線電視基本上屬于免費收看(有線電視的收視費只是一種象征性收費),近30年來,媒體依賴壟斷性資源在相對封閉的經營環境中靠廣告收入維持運行。這種單一結構的盈利模式存在明顯的局限性:一是廣告市場總量有限,一旦廣告市場告別高速發展或有更多的競爭者進入,電視媒體的收入將不可避免地出現滑坡;二是媒體經營開拓的重點一旦集中于廣告,難免會忽略對內容的挖掘和新技術的探求,我國電視業節目市場遲遲培育不起來和數字技術推進的不盡如人意,不能不說與單一的贏利模式沒有關系。國際上成熟的直播衛星產業多數由用戶付費支撐,大容量、多樣化的內容和互動性的服務使付費電視的現實產出已經遠遠超過了傳統的電視廣告。面對不進則退,甚至是進得慢則退的國際媒體競爭態勢,中國廣電業迫切需要增強自身實力迎接挑戰,而尋找新的收入來源是一個有效途徑。對于已經習慣于免費或低收費的無線和有線電視來說,改變既有的盈利模式絕非易事,而直播衛星電視作為一個新的領域,如果能在最初定位時恰當地把握好盈利模式,將有可能帶來整個產業鏈條的深刻變革,促成電視業結構更為合理的“廣告收入+收視/訂制費+增值服務收入”多元盈利模式。
二、處理競合關系
直播衛星電視必然帶來收視市場的重新分割,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有線電視受到的沖擊最大。的確,直播衛星電視與有線電視存在不可回避的競爭關系,兩者的市場交集明顯。長期以來,以一地一網模式發展的有線電視一直沒有競爭對手,雖然國家目前把直播星作為有線的延伸和補充,但有線已感受到了競爭的壓力。按照目前的態勢看,廣電部門有意借直播星的技術準備和運營磨合,為有線再保留一段發展時間。如果說這是因為有線電視正處于數字化的關鍵階段,還可以理解,但若意欲長期通過行政指令規定二者的競爭空間和業務領域,最終會錯失產業發展的契機。畢竟,競爭并不僅僅來自廣電業內部。
當前,全球有三個較為普及的信息入戶終端:電視機、計算機和手機。廣電、電信、互聯網等行業拓展業務、掌握終端、爭奪用戶、占領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電信積極調整發展戰略,正在由通信運營商向“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轉型。為了能在未來的“三網融合”中取得優勢地位,電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利用“村村通”工程的契機,積極推進和完善農村地區的光纖網絡建設,開展IPTV實驗等等。一旦政策放開,若廣電地面網絡和衛星只能傳輸廣播電視基本業務,不具有綜合數據業務能力,電信網絡便能夠以“裝電信寬帶,能打電話、上網、看電視,還能享受綜合服務”的優勢,將廣電用戶轉化為自己的用戶?;ヂ摼W企業則躍躍欲試,不僅把計算機作為自己的終端,還力圖憑借自身內容豐富、數字化程度高的優勢把電視機、手機作為自己的終端。
然而,這些依舊不是競爭態勢的全部。
英國的經歷頗值得借鑒。長期以來,公營的BBC與商營的ITV(英國獨立電視臺)競爭激烈,并逐漸形成了BBC1臺對ITV、BBC2臺對第4頻道的雙頭壟斷體系。隨著有線電視和直播衛星電視的發展,情況發生了變化。1990年天空衛視與BSB合并為BSkyB,默多克成為BSkyB的最大股東,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改變花較少的錢收看公共電視臺節目的習慣,愿意花訂制費收看BSkyB的節目。BBC和ITV終于意識到他們真正的競爭對手并不是對方,而是那些想盡辦法去贏得觀眾的國際商業媒體,而此時BSkyB已經從他們手中搶走了大量的用戶。
英國的經歷提醒我們,切不可缺乏戰略眼光,人為地壓縮自身的發展空間,為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使整個行業陷入內耗局面。有線網絡整合就是一個教訓,盡管已經進行了多年且耗資巨大,但目前仍是一張沒有互連互通的散網,毫無整體優勢;“三網融合”也值得反思,不少國家在天上也初步實現了三網合一,而我們還在因為不同部門的利益難以調和而裹足不前。我國廣電業應該一開始就將事業的發展置于國際競爭的大環境中加以考量,既要積極競爭,也應善于合作,要在競爭與合作中增強行業的總體實力。有關部門也考慮到了這一點,試圖將衛星與地面的優勢結合起來,走聯合發展戰略。但這也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技術上如何將機頂盒做成“地面+衛星”雙模產品,或者通過電視一體機實現雙模接收?直播星與有線的成本相差甚大,利益如何分配?兩者聯合,會不會因缺乏競爭喪失活力并傷害公眾利益?等等。
直播衛星的發展還需要許多“合作”。節目制作及提供商、節目集成及播出機構之間需要合作,設備與軟件的制造商以及網絡建造和運營商之間需要合作,廣電、電信、互聯網也需要合作……,這樣才能使產業鏈條順暢,為用戶提供優質的服務,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三、實現政策法規匹配
直播衛星電視發展十余年來,美國、歐洲、日本、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亞、、韓國、印度等數十個國家都開展了DTH(Direct-to-Home)業務。各國政府也都適時修改相關法規或出臺政策,規范市場行為,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在我國,有線電視在政策法規上得到了很多支持:《廣播電視有線數字頻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更多體現出支持和鼓勵的態度,三部委(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為鼓勵有線數字化的積極性,在稅收、財政上給予了一定的照顧……而直播衛星電視的發展卻首先面臨著是否合法的問題。
1993年國務院頒布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129號令)及其《實施細則》,明確指出:未經許可從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均屬違法行為,利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傳送電視節目,必須取得接收許可證;禁止利用各種傳輸載體向居民住宅傳送境外及港澳臺地區的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從該規定出臺的背景看,其監管的核心重點主要在“境外頻道”,因為當時我國沒有上星節目,衛星地面接收設備接收到的都是境外節目。但“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客觀上限制了直播星的發展,致使十幾年來我國在該領域的發展幾近于零。因此,有關部門已著手進行129號令的修訂,這是直播星正常運營的基本前提。值得特別指出的是,此次修訂有必要為直播星的商業運營預留下發展空間,否則政策滯后將使已經落后一大截的我國直播星事業越落越遠。
商業運營部分首先面臨著憑借什么吸引用戶掏“訂制費”的問題。對于包括直播星在內的整個數字電視產業來說,內容是盈利之本。直播衛星電視對節目數量和質量的要求都很高,沒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內容,付費收視就無法實現。這在有線電視數字化的過程中已經得到了驗證:有關部門靠付費電視推動有線數字化的設想并沒能達到預期效果,其原因說白了就是用戶對現有的付費頻道的內容不買賬,這才有了“青島模式”、“佛山模式”帶有政府色彩的整體置換。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英美等國家直播衛星電視恰恰就是依靠的內容贏得一席之地的。比如BSkyB將市場細分,對200多個頻道實施專業化定位,其中,定位于原創節目和劇集的天空1頻道、側重關注重大國際時事的天空新聞的、長于提供賽事直播的天空體育以及天空電影類頻道最受用戶歡迎。BSkyB豐富而細分的內容獲得了回報,上一財年(截至2007年6月)訂戶接近860萬戶,成長率約5%,本財年(2007/2008)僅第一季度公司總收入就達11.85億美元,同比增長11%。
可見,必須大力解決廣電業內容市場發育不良,內容生產和發行機制殘缺不全,內容管制手段相對僵化,內容經營在經營活動中所占比重不足等問題,否則直播星靠訂制費運營的設想就無法實現。其實,有關部門早已意識到了內容的重要性并出臺了一系列規定,特別是2004年的《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允許外資媒體公司入股中國的廣電節目制作經營企業,開展節目制作發行業務。但是幾年過去了,效果并不是很明顯。分析原因,與節目平臺、傳輸平臺開放程度不配套相關??梢?,單純鼓勵內容生產、交易還不夠,政策出臺還要講究配套。另外,在制度供給上還應改變以往“鼓勵”、“提倡”等偏“虛”特點,通過一些具體的規定加大可執行性。比如英國政府早在1987年出臺了一項規定,要求國內兩大廣電壟斷媒體組織BBC和ITV播出的節目中必須有25%來自獨立制作公司。幾十年來該節目配額政策有效地保證了電視節目在形態、內容、風格等方面的多樣化,并有助于BBC和ITV在競爭中保持活力,值得我們在為直播星發展供給制度時借鑒。總之,要盡快出臺一系列政策和法規,在保證公益平臺不受侵害的基礎上,打破媒介資源壟斷,改變我國電視業傳統的“前店后廠”的生產方式和“自產自銷”的播出方式,推動社會力量介入直播星的節目制作,打造公開、公平和暢通方便的市場環境,完善節目市場和流通渠道。
直播衛星產業的另一個盈利點是增值服務。在這方面,特別需要通過政策、法規推動技術創新及其應用。因為新技術及其應用直接影響著增值服務的種類與水平,更為重要的是,積極有效的開發利用可以使其轉換成巨大的現實效益。2007年美國兩大直播星公司DirecTV和EchoStar就通過開展高清電視業務贏得了訂戶數的迅速增長。目前美國直播星用戶已占到電視家庭的1/3,在與有線電視的競爭中已經牢牢地站穩了腳跟。
“公關”是公共關系的簡稱,譯自英語的“public relation”。在公關學中,公共關系是指組織在經營管理中運用信息傳播溝通媒介,促進組織與相關公眾之間的相互了解、信任與合作,從而為組織機構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在現代社會,搞好公共關系很重要。有西方學者總結,判斷一個國家發達與否有三大標志,其中以公關能力為代表的經營管理效能就是其中之一。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公關已經不僅僅是一種組織和公眾之間的關系,它已經成為一種衡量國家發展程度的標志。
一、公關的起源與發展
早期公關的雛形,要追溯到古代。就我國而言,從商周時期開始,統治者就十分重視調整、鞏固各種重要的關系。同樣,在古代的西方國家,先民們也十分重視建立各種關系,探索鞏固和改善各種關系的方式,如伯利克里時代的雅典,公民要定期參加“公民大會”,討論、解決城邦的重大事件。
伴隨著16世紀以來出現的科學革命、政治革命、工業革命和現代化進程,社會發展的速度大大加快。人們的社會角色和關系也經歷了由“身份到契約”根本改變,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系顯得更為重要。在1690年,哈里斯創辦了《國內外公共事件》,這標志著北美殖民地報刊業的興起,公關關系開始在美國萌芽。
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現代公關誕生于美國。這一時期,美國大的壟斷企業胡作非為,遭到工人階級和社會公眾的抵制,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意到公眾利益的存在以及企業與公眾搞好關系的重要性,現代公共關系事業由此而迅速興起。享有“公關之父”之稱的艾維·李是這一時期頗具代表性的人物。
二、公關與新聞傳播的交叉互動——新聞傳播策劃
公關事業同時帶動了另外一種事業的發展,這就是新聞傳播事業。從理論上講,新聞、公關屬于不同性質的傳播形態,具有各自規定性,但在實踐中卻又聯系緊密。
從傳播行為角度來看,公關與新聞傳播等不同的傳播行為交叉產生了某些新的傳播行為,董天策先生稱之為“傳播交叉”。這一行為主要包括“炒作”和“策劃”,說的再具體一點就是“制造新聞”和“媒體策劃”。近年來,“炒作”這個詞越來越多的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當中。其實,炒作就是一種夸大新聞事件的手段,通過反復宣傳給公眾傳遞信息。說到底,也就是一種新聞制造。那么,新聞真的可以被“制造”出來嗎?對于新聞界來說,這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可是公關做到了。
越來越多的公關人員開始將“制造新聞”作為一種“出奇制勝的奇招”。當然,這里說的“制造新聞”其實也就是“新聞策劃”。我們先來看一下公共關系學教材上是怎么對新聞策劃定義的:新聞策劃,也叫“制造新聞”,是指組織為吸引新聞媒介報道并擴散自身所希望傳播開去的信息而專門策劃的活動。
那么,新聞是如何通過公關策劃而達到好的效果呢?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有一天,在聯合碳化鈣公司剛剛竣工大樓的一間房子里,發現了大批無家可歸的鴿子。公關人員發現這一情況后,靈機一動。他們關好窗戶,不讓鴿子飛出去,然后通知了動物保護協會。隨著動物保護協會人員趕來,大批新聞界人士也被驚動了。于是他們對此進行了大量報道,引起許多美國人民的關注。公司首腦也借機頻頻亮相,紐約聯合碳化鈣公司也因“鴿子事件”成為全美關注的焦點。
這本是一件小事,可是通過相應的公關活動,并利用新聞媒介的傳播與擴散功能,成功的將新聞“放大”,制造了轟動效應。這是一起成功的新聞策劃事件,用威爾伯·施拉姆的話講,它“主要是制造來供媒介作報道的事件”。
三、公關新聞的興起與個性化
“公關新聞”是我國公關界在上世紀90年代提出來的概念,它不是新聞。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卻直接將“公關新聞”等同于新聞,這是不對的。需要強調的是,“公關新聞”作為一種新聞而存在,是有前提和條件的,即真實合理和具備新聞價值。所謂真實就是事件必須是真真正正存在的。所謂合理必須是符合自身組織發展和社會利益的。再來談一下新聞價值,就是說這個新聞事件必須是具有一定的新聞價值的,而不能僅僅是沒有價值可言的單純事件。既要符合客觀真實性又要具備一定的新聞價值,這就是公關新聞。
公關新聞作為一種特殊的新聞,具有一定的特征。首先,它具有強烈的功利性。公關是為一定的組織或企業做宣傳的,相應的就具備了一定的功利性質。第二,它具備巧妙地傳播策略。像我們上面有提到,公關是有策劃的,講求策略。第三,它具有客觀的信息形式,即在形式上是完全真實客觀的。
現代公關仍處于發展之中,相信隨著社會的進步,公關事業將對新聞傳播事業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參考文獻】
[1] 張克非. 公共關系學[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記者 韓勝寶
“宋代兵書的數量遠遠超過以往任何一個朝代”、 “宋朝兵書著者身份呈現多樣性”、“宋代兵書的種類繁多”……這是邱逸在香港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宋代的孫子兵法研究》中的論點。此文使他破格升為博士研究,成為港大首位沒有碩士學位的博士生,也是香港為數不多的兵學論文獲博士學位的學者。
邱逸考證,“杯酒釋兵權”的宋太祖趙匡胤曾采取一系列“崇文抑武”政策。到了仁宗趙禎在位時,著述兵書的情形有了翻天覆地的轉變,不僅“士大夫人人言兵”,仁宗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親撰兵書的皇帝,其《攻守圖術》三卷、《神武秘略》十卷、《行軍環珠》及《四路獸守約束》一卷等四部兵書雖已佚失,但他下令編修大型軍事類書《武經總要》作為將帥的教授書,這更是前朝所無之舉。
此外,始立于仁宗天圣七年的武舉常選制度,在英宗趙曙朝終成定制,武舉考試形式仿照文試的明經科,英宗更開創先河,在武試題中引入古兵書的內容,以古兵書作為考試的范疇,其時宋廷對兵書的重視已非宋初時可比。神宗皇帝趙頊對兵學的態度更為進取,把古代七部兵書置于“經”的位置,稱作《武經七書》,并設立武學作為研習兵書的場所。這種對兵書的重視態度,都是宋代以前所無的。
宋朝“兵學興盛”有三個具體標志。邱逸在他的博士論文中論述道,首先,宋朝兵書的數量為歷朝歷代之最?!稘h書?藝文志》所著錄的兵書有53部790卷,圖43卷;《隋書?經籍志》著錄的兵書有135部512卷;而《宋史?藝文志》著錄的兵書竟多達347部1956卷之多。但是,根據近人許保林的整理,宋人著述兵書的實際數字遠較《宋史?藝文志》所載為多,達559部。
其次,宋朝兵書著者上至天子,下及在野文人,他們有研究古代兵書的學者,有著名文人,有朝中樞臣和邊疆大吏,更包括了不同階層的官員。就以北宋兵學著述最興盛的的仁宗到神宗朝為例,撰寫兵書而官至宰輔者包括了曾公亮、丁度、韓縝、薛向、王存、王韶、張商英及呂惠卿等8人,其它職銜的官員更是不勝枚舉。宋代兵書著者職級之高,涉及官員之多,也是前代所沒有的。
“如果說在做專業以后,寫文章、出書,文字上還算過關,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這十年的記者、編輯生涯?!?/p>
記者(以下簡稱“記”):吳教授您好,能先請您談一下起初是什么促使您報考法律系的呢?
吳振興(以下簡稱“吳”):我從小就對法律感興趣,可能是受到小說和電影的影響,覺得法官、檢察官、律師在法庭上侃侃而談讓人非常羨慕,想得很單純。我報考大學的時候要填五個志愿,我的前四個志愿都是政法院系,第一志愿就是吉林大學法律系。
記:當時的法律系開過哪些課呢?
吳: 入學以后到以前,大約九個月吧,我學過兩門專業課,上學期的專業課叫“國家與法的理論”,當時國家與法是合在一起的,相當于現在的政治學與法理學。“國家與法的理論”課程結束后,我就確定了畢業論文的題目,――“法律的工具性問題”,而且我還搜集了不少資料。當時,我對法律的工具性有些疑問,覺得法律的確有工具性,是政治統治的工具,但法律不完全是政治統治的工具,因此這個問題是可以探討的。除了專業課以外,上學期還開設了外語和政治兩門課。下學期的專業課叫“法律制度史”,同時繼續學外語。在“法律制度史”和外語課還沒結束的時候,開始了。開始后,我利用業余時間,看了一些哲學和經濟學方面的書,積累了一些基礎知識。1969年下半年,我開始實習。那個時候的公檢法工作基本停滯,我就到市公安局的政法大隊去實習。在政法大隊,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聯合辦案。研究案件主要憑經驗,不談什么構成要件,當然法律根據之類更是無從談起。后來我又到長春市汽車廠派出所和桂林路派出所實習過。前前后后實習了一年時間。
記:當時學習的外語是俄語嗎?
吳:是日語,當時我們班學習日語的同學并不多,有二十人左右。
記:1980年,您回到吉林大學讀研究生,當時您已經在吉林人民廣播電臺待了十年,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回去讀研究生的?
吳:就個人來講,我還是有點名利思想的,認為在廣播電臺是為他人作嫁衣裳。不過,實事求是地講,在省電臺的十年中,我不僅在政治理論上有提高,而且通過組織法律講座、編輯法律講座稿件,在法學基礎理論上也得到了一定的彌補。特別值得一提的事,這十年中我自采自編的稿件較多,凡有采訪任務,我從來不用下面的通訊員,從調查、提綱到寫作,均自力而為,從而使我的文字功夫受到很大的鍛煉。如果說我搞專業以后,寫文章、出書,文字上還算過關,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這十年的記者、編輯生涯。
“那時候,我幾乎每天都看到、寫到半夜12點,無論冬夏,光讀書筆記就做了幾大本。這段碩士生期間的學習,對于我夯實自己的基礎理論起了重要作用。”
記:您是吉林大學第一屆刑法學碩士研究生嗎?
吳:是的,吉林大學從1980年開始招收刑法學的碩士研究生,我是何鵬老師的開門弟子。當時之所以選擇刑法學專業,主要是出于幾方面的原因:其中一個是我的外語不太好,所以就沒有考國際法專業。除了國際法以外,憲法學也開始招碩士研究生,但我對憲法學沒興趣,覺得憲法沒有什么好研究的,但現在看來,這種看法還是很膚淺。但刑法作為實體法,與現實生活和法律事務聯系比較緊密,這也是確實的。這也是我當時選擇刑法學專業的粗淺想法。
記:當時您研究生畢業后就留校了嗎?
吳:其實畢業的時候我很想到實務部門鍛煉一下,但法學院堅決不同意,于是我只好留校任教。
研究生入學以后,我主要是跟何鵬老師學習外國刑法,吉林大學的刑法學是靠研究外國刑法起家的,準確地說,是靠研究大陸法系刑法起家的。何鵬老師外語好, 1981年(或1982年),吉林大學第一次組團去日本訪問,隨行的翻譯人員的翻譯水平還趕不上何老師,有時候還需要何老師充當翻譯。由于何老師的日語好,看日本刑法方面的書就像看中文書一樣,給我們講起外國刑法來就非常方便。
那時候,我還幫助何老師整理過《外國刑法簡論》,這是國內關于外國刑法的第一本書。上課除了我以外,還有一個老師叫賴宇,就我們兩個人聽課。聽完課以后進一步加以整理,就形成了《外國刑法簡論》。此外,我還幫助何老師整理過《外國刑事法選論》。再有,在何老師和甘雨沛老師合作撰寫的《外國刑法學》中,我還協助何老師撰寫了分則部分;還以副主編的身份參與編寫了《現代日本刑法專題研究》。
記:能不能談一談你碩士生期間的學習情況?
吳:1980年入學后,當時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都是百廢待舉、百業待興。從客觀上看,當時刑法方面的著述(包括譯作)還不多。好在1979年刑法典頒布,我們有了高銘暄、馬克昌等前輩一起編輯的刑法學教材,還有一些老一輩學者和少數年輕學者撰寫的文章,他們為我國刑法學的繁榮拉開了序幕。雖然我是法律系畢業的本科生,但實際上在校期間并未系統地學過刑法理論。于是我開始不折不扣地勤奮刻苦學習,如饑似渴。我是住在校外――省電臺分配的住宅,只一間房,不到20平方米。當時孩子小,我又抽煙,都是自己卷的煙,因為工資低,買不起煙卷??磿鴮懽鲿r煙抽得多,孩子挨嗆,得了急性氣管炎。為了孩子的健康,我只好弄了一張三條腿的桌子放在室外走廊上,然后再拉一條線,在室外支個燈(這種三條腿的桌子現在已經很少見了,就是有一條腿是活動的,拉出來可以將桌面支起來,放回去桌面也收回那種)。幾乎每天都看到、寫到半夜12點,無論冬夏,光讀書筆記就做了幾大本。這段碩士生期間的學習,對于我夯實自己的基礎理論起了重要作用。
記:您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是關于哪方面的?
吳:我的畢業論文題目叫《教唆犯的概念與特征研究》,這篇論文是從我的關于教唆犯的書稿中抽出來的,這本書稿在我提交畢業論文時就已經完成了,有十四五萬字之多,并且在1986年正式出版?,F在看,這本書在有些方面研究得還不夠深入,但當時確屬為數不多的刑法專著。
記:您的博士論文是關于哪方面的?
吳:我的博士論文題目叫《罪數形態論》,現在看來,書中的一些內容還需要補充,我也想在武漢大學期間進一步完善這本書。但當時對這本書的評價還是相當不錯。我的博士論文答辯時的評委是高銘喧、王作富、曹子丹、何鵬、高格五位老師。在這次答辯會上,評委們的提問讓我汗流浹背,而我在重要場合下一般不會流汗。這些評委都非常認真,問了我33個問題,使得答辯足足花了半天時間。同時,這次答辯對我博士論文的修改幫助很大。評委們對我這篇論文的評價還是很高的,至少有這么一句話:“為建立我國的罪數理論體系做出了貢獻。”我這篇論文也被評為優秀博士論文。
“法律實踐為我們的理論研究提供了很多課題。要研究這樣的課題,不僅要有法律功底,沒有法律功底就無法進行研究,而且還要有研究能力?!?/p>
記:能不能請您談一下法學重建過程中您的主要貢獻呢?
吳:我的貢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個是1997年《刑法》修訂過程中,我曾參與過發表修改意見,另一個是《論教唆犯》中的一些觀點直到現在也能夠站得住腳。比如在教唆犯的種類中,我提出了蓋然性教唆和半蓋然性教唆,國內學界基本上認同這種觀點。在最近由我組織的“四方談”(全稱為“刑事疑案四方談”,包括法院、檢察院、律師、學界)中,我又將半蓋然性教唆劃分為單向半蓋然性教唆和雙向半蓋然性教唆,將單向半蓋然性教唆分為性質單向半蓋然性教唆和對象半蓋然性教唆,將半蓋然性教唆予以細分。我覺得,將半蓋然性教唆予以細分就便于把有些問題厘清。此外,我還提出了重合性過限和非重合性過限,這也得到了國內學界的認可。李光燦老師在《論共犯》一書中提到共犯過限問題,前蘇聯的刑法理論中也提到共犯過限問題,但都只是簡單地提到而已。在這一基礎上,我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認為共犯過限存在重合性過限和非重合性過限的問題。關于重合性過限,我還提出所謂的正重合性過限和逆重合性過限,國內學界對此并無反對意見,但也沒有更多的贊同意見。
再一個就是關于罪數形態的理論。國內的一些教材對罪數類型的觀點并不一致,當時大體上維持了高銘喧老師和羅平老師提出的“一行為在法律上為一罪,數行為在法律上為一罪,數行為在處理上為一罪”的分類方法。但是我提出了“三三分類法”,根據“三三分類法”,一罪的類型應該分為本來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處斷的一罪。我的“三三分類法”是第一步為基礎步驟,即把典型的一罪、純粹的一罪與典型的數罪、純粹的數罪分開,將純粹的數罪放在一邊,并不去研究它。第二步叫中間步驟,即把一罪類型中屬于一行為的類型和數行為的類型分開,將一行為的類型統稱為本來的一罪。第三步叫完成步驟,即把本來的數罪劃分為法定的一罪與處斷的一罪。這樣一來,根據“三三分類法”,我就把罪數形態的類型分為了本來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處斷的一罪三類。在很多的罪數個體形態上,我也提出一些自己的主張。比如說牽連犯和吸收犯的界定問題,這是很多年以來一直爭論不休的問題,我提出了同質吸收,我認為在牽連犯和吸收犯之間有很多地方都是重合的。比如說入室盜竊,我們可以說它是吸收犯,我們也可以說它是牽連犯。因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一種手段行為,盜竊是一種目的行為,發生了目的行為和手段行為,二者互相牽連的手段牽連類型的牽連犯。在這種情況下,既符合吸收犯的特點,也符合牽連犯的特點。我認為,如果數行為屬于異質性罪名,一律按照牽連犯處理。比方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1810年《法國刑法典》在入室盜竊上就規定了單獨的罪名,我國刑法將入室搶劫作為搶劫罪的加重犯處理。換句話說,入室與非入室相比要重一些,因此按照我的觀點,異質性犯罪應該作為牽連犯處理。
在牽連犯和想象競合犯的處理上,我還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即從一重重處斷,就是按照一個重罪然后再從重處罰。為什么要按照一個重罪來從重處罰呢?因為按照我的想法,想象競合犯至少是一個半罪,如果從一重處斷,就等于按照一個重罪處罰,還有半個罪沒有考慮,這是沒有道理的,至少不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所以我認為應按照一個重罪然后再從重處罰。
此外,我的一個貢獻是在國內引發了關于犯罪形態研究的熱風,我正在組織編寫“犯罪形態研究叢書”,該叢書由檢察出版社出版。現在已經出版了八本書,但要實現出版五十本書的目標,恐怕很難。為組織編寫該叢書,我們還專門在北京開了一個會,張明楷和陳興良也都參加了,他們也是這個系列的副主編。
記:您到武漢大學后,在學術發展上有什么打算?
吳:我到武漢大學后,首先是協助馬克昌老師組織撰寫與其主編的《犯罪通論》、《刑罰通論》配套的《罪刑各論――百罪通論》。之所以叫做“百罪通論”,是考慮我國刑法規定的罪名400多個,而且已有多部系列性的分則著述。這部“百罪通論”只限于常見罪、多發罪和個別的新罪,共計108個,計劃搞150萬字。這樣可以將這本書寫得深入一點。
另外,就是參與了馬克昌老師主編的《大陸法系刑法總論》的編撰,承擔了違法性論一章的寫作任務。自以為寫得還不錯。
旅游與文化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旅游業的表面看,其發展歷程帶有很強的經濟因素,但從需求上講,旅游業主要源于旅游者精神享受和發展的需要,任何旅游如果沒有深刻的文化形式和內涵。就無法激發人們的旅游動機,就不可能產生旅游活動。
旅游既然是一種文化活動。因此,在旅游市場的開發過程中,文化傳播就顯得至關重要,旅游市場開拓的過程實質是旅游文化的傳播的過程,旅游市場的開拓離不開文化的傳播。旅游市場的開發,正是通過傳媒廣泛的傳播旅游景區、景點的文化信息,促進受眾了解這些景區或景點,選擇這些景區或景點作為旅游目的地。
旅游市場開拓過程中的文化傳播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傳播,它有其特殊性。這主要是由兩個方面決定的:一是旅游的時間性,旅游是旅游者在異地的短期生活行為。二是文化的差異性,旅游是旅游者在感受和體驗另一種文化和生活。
正是由于文化的差異性,才促成旅游的發生。這種差異是由人類聚居的地域差異導致的,也就是說,人類聚居空間上的差異造成了文化空間上的差異,這種區域文化差異構成的恰恰是區域問旅游行為產生的巨大動力。為了更有效的分析文化傳播在旅游市場開發中的作用,我們用拉斯韋爾(Harold.D.Lasswel1)文化傳播“5W”模型來作為工具。
1948年,美國政治學家拉斯韋爾在其論文《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中,提出了人類的傳播活動是由:誰(who)——說了什么(savwhat)——通過什么渠道(inwichchan—ne1)——對誰說(towhom)——產生什么效果(withwhichef-fect)——五要素組成。這即是著名的“拉斯韋爾5W模型”。
“拉斯韋爾5W模型”總結了人類基本的傳播現象,說明了傳播學的基本框架,基本上概括了傳播過程中傳播者、信息、媒介、受傳者、傳播效果的幾個環節。進一步,演繹出“拉斯韋爾分析模型”。(圖1)
根據“五w模型”,我們從控制、內容、媒體、對象、效果五個方面的具體分析,來指導旅游市場開發中的文化傳播,以增強其傳播效果,促進旅游市場的良性發展。
一、通過控制分析。解決文化傳播由誰組織的問題
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是由開發商為組織者還是以政府為組織者來進行,這是一個應該首先弄清楚的問題。在我國各地的旅游市場開發過程中,由于政府資金的不足,大都采用了多種形式的開發模式,引進了民間資金進入。但是,從實際情況看,民營開發商在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中,帶有濃厚的商業,氣息,主要是基于經濟利益的商業炒作,在開發商的宣傳過程中帶來了很多的負責效應。因此,在旅游開發的文化傳播中,政府應起組織者的作用。從資源角度講,旅游資源是一種公共資源,旅游資源是特定國家、民族或者人群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積淀而成,反映了特定國家、民族或者人群的歷史與現實的社會狀況,是特定國家、民族或者人群的特性的文化積累,政府在其開發和利用中應該起到主導作用。當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導作用更應該體現在宏觀層面。在旅游市場的開發和利用過程中。不是包辦一切,指揮一切,而是側重于制度層面和政策層面的引導。具體地講,政府的主導作用主要表現在這幾方面:
第一,政府是實際工作的組織者。
旅游市場的開發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沒有政府力量的參與,任何保護、開發、利用都是一句空話。應該說,這幾年,中國旅游市場開發、旅游產業的興起,出現這么速度的效果,沒有政府的積極組織和倡導,是不可能出現的。所以,在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過程中,政府還應該進一步加強組織和領導,對其進行控制和規范。
第二,政府是實際工作的指導者。
在具體旅客市場開發過程中,政府對其文化傳播在規劃、政策、法律等方面給予著具體的指導。政府承擔著文化傳播“守門人”的作用,必須要考慮開發什么?保護什么?用什么樣的戰略和速度進行開發?用什么樣的路徑和方法使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取得一致?等等。這些都是政府必須要進行正面引導和指導的。不能完全由市場機制來調節文化,這樣勢必使文化淪為單純賺錢的工具,失去了文化價值,許多旅游景區或景點也就毫無價值。
第三,政府是各方利益的協調者。
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從大的方面講是一種公共資源和公共產品,但從其產生和使用的具體過程來看,是有其區域性、個體性的特征。也就是說,在旅游市場的開發過程中,各利益主體是不一樣的,旅游景區或景點有自己的利益、開發企業有自己的地方政府有自己的利益。政府在這種利益沖突中,應該充當調解人的角色。在文化傳播中要了解各方面的訴求,平衡各方面的關系,協調各方面的利益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各方在旅游市場開發中,既使各方的利益得到照顧,又使旅游景區或景點在開發過程中得到應有的保護,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二、通過內容分析,解決文化傳播訊息內容的問題
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不可能是對旅游景區或景點的鏡像似的全面反映,而是經過了一定選擇的結果。這也是傳播的重要作用的體現?!爱斠粋€信息被‘放大’時,就意味著它引起了共鳴,即無意識的認同,它因此產生了~種新的意義:成為大眾心理歸宿的符號?!扁蚴恰B糜问袌龅奈幕瘋鞑サ倪x擇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引起高度重視,才能使文化傳播達到應有的效果。
1.要注意內容選擇的真實性
內容的真實性是傳播學的最基本原則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也不例外。旅游市場的發展,對文化傳播帶來了機會也帶來了挑戰。機會是帶來對旅游文化的重視,危機是為了追求商業價值,可能為了迎合游客的口味,不惜扭曲和改革原有的文化面貌,使其向某個方面或方向極端發展。如許多旅游景區或景點與歷史遺跡、神話傳說、宗教寺廟等聯系在一起的。如果不注意引導,就可能成了宣傳和擴散封建迷信內容。一些地方為迎合旅游者的需要,不惜歪曲歷史或虛構歷史,大量制造“文化贗品”。一些地方以保持和恢復傳統文化的本原面目的名義,不顧當地社會文明進化的事實現實發達的狀態,硬是保留甚至制造一些原始部落來,還煞有介事地標上正宗傳統文化的標簽,冠以“人類學的活博物館”的美名供人觀賞。
2.要注意內容選擇的層次性
旅游市場的傳播不能僅僅停留在“新”、“奇”、“怪”等表面層次,必須要注意深層次的文化傳播。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質的提高,文化遺產旅游將成為一個熱點,文化內涵深厚的旅游項目和產品將受到青睞。高層的旅游活動應該“是一種主要以獲得心理上的為目的的審美過程和自娛過程?!眱H僅只限于直接的感觀刺激,帶給旅游者的是低層次的淺薄的審美體驗,只有通過文化因素的加入,才能不斷提高旅游者的審美情趣和審美意識,才能使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真正達到賞心悅目的審美境界。所以,對于旅游市場深層次的文化傳播一定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要加大對旅游景區或景點中的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伊斯蘭文化、儒家文化、建筑文化、茶文化、酒文化、性文化、民俗文化等等的宣傳和傳播,以提高旅游的檔次和水平。打造出叫得響的旅游品牌,增強其旅游業的競爭力。
3.要注意內容選擇的認同性。
從內容上講.旅游文化具有極強的地域性,其接受面往往會受到區域文化、民族傳統的限制,在甲地非常受歡迎的文化可能在乙地無人問津。這種文化上的差異性,一方面可能對旅游者產生強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導致使旅游者在感知和經歷這種差異時感到無所更從。難以接受。因此,我們應該通過有效的文化傳播去尋求傳播者與受信者之間的含義認同,即傳播者與受信者對含義的共同感受。
“旅游也是一種文化認同的過程。沒有文化認同,旅游就失去了意義。旅游文化是文化求異和文化認同之間的平衡,是不同文化的沖突交流所以發展旅游既不能不求民族和地域特色.又不能片面強調民族、地域特色,而是要慎重考慮古今中外文化所包含的文化要素之間相容與不相容的關系。只有這樣,旅游業才能得到健康、快速地發展?!?/p>
三、通過媒介分析,解決文化傳播實施渠道的問題
文化傳播是需要一定的物質載體的,這個載體就是我們常說的媒介。從現有的媒介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既有紙質媒介(報紙、期刊、書籍等),又有電子媒介(廣播、電視、電影等),還有新型媒介(互聯網、手機短信等),這些媒介在文化傳播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樣的,效果也是不一樣的。因此,在旅游市場開發的文化傳播中,要根據媒介的特點來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媒介的優勢,選擇正確的媒介形式,來促進旅游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文化傳播。
1.要根據不同的受眾選擇媒介
受眾作為受信者是為了達到某種滿足和需求而使用媒介的,而受信者的這種選擇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個人需求和興趣來決定的。受信者受其民族習慣、文化水平、職業、經濟水平等因素的影響,使他們對不同媒介的形式喜愛程度不同,對不同媒介內容的理解也不同,因此不同媒介在進行文化傳播中其訊息所能送達的顧客類型必然是不同的。電視、廣播、報紙及其各節目時段或欄目通常都有其相對固定的一部分觀眾、聽眾和讀者。因此,旅游文化傳播要針對不同需求和興趣的受信者,有針對性地選擇媒介。使文化傳播達到應有的效果。試想:如果用互聯網去傳播旅游文化,有幾個農民能夠知曉。在中國農村,電視具有巨大的影響力.人們更多的是通過電視來獲得訊息的,因而,在農村通過電視加強對旅游的文化傳播應該是更有效。更能獲得這些居住區的人大多數人的接受、承認和信賴。
2.要根據不同的特性選擇媒介
各類媒介的特性是很明顯的,都有其優點和不足。而任何景區或景點的文化內容和樣式也是不盡相同的。所以,在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中,應該把某景區或景點的文化特和媒介特性結合起來,有目的地選擇媒介。需要展示其文化樣式的形狀或動態,就盡量不采用普通黑白報紙和廣播來作為傳播媒介,而是盡量使用電視或網絡媒介乃至電影。電影《少林寺》生動形象去展示了少林豐富多彩的武術文化,讓人們知道了“十八羅漢”、“梅花樁”、“易筋經”、“雙節棍”等少林武術文化的精化,促進了中岳嵩山的旅游業的興旺和發展。需要展示其深刻的文化理念,在使用電子媒介的基礎上,還應加上一些紙質媒介,更能增加其效果。如對中醫文化的宣傳,在其電子媒介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通過紙質媒介(特別是醫學報紙、期刊)更能增加受眾的理性認識。
3.要根據技術的發展選擇媒介
互聯網的興起,使傳播媒介有了革命性的變化?;ヂ摼W對于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同樣具有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旅游景區或景點的文化傳播其內容是非常豐富的.互聯網的超大容量,使旅游文化的傳播有了廣闊的空間:另一方面,互聯網在傳播過程中構建起的立體的互動性強的感知環境,營造出的融合性強的文化氛圍,可以使旅游文化的傳播取得更好的傳播效果。
四、通過對象分析,解決文化傳播向誰傳播的問題
確定了傳播組織者,弄清了傳播的內容,選擇了傳播的渠道,就是要進一步明確向誰傳播的問題。也就是要明確旅游文化的傳播面臨的對象是誰?這里可以確定的回答.就是旅游者。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與一般的文化傳播是有區別的,它在進行普通人群傳播文化的同時,更側重于對特定受眾一旅游者的傳播。從這個角度講,在旅游市場文化傳播對象的選擇過程中,選擇哪些人比簡單地選擇人數多少更為重要,也即使是說,選擇哪些人最終可能成為旅游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才是最重要。
第一,以提高旅游者素質為目的,確定對象。
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對象就是旅游者,通過加大旅游文化的傳播,提高旅游者的素質,提升對旅游景區或景點的文化內涵的認識,不僅可以提高旅游參與的人數,而且有利于旅游品質的提高。文化內涵深厚的、文化特色越突出、鮮明的旅游項目和產品將受到青睞。
第二,以細分客源市場為目標,確定對象
旅游文化的傳播要針對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化經歷下的旅游細分市場,確定對象,傳播不同特色的旅游文化。從地域角度出發可以把旅游的客源市場分為國內市場和海外市場。海外客源又可細分為以日本、臺灣、港澳、東南亞、韓國等東方文化圈客源市場和美國、歐洲等西方文化圈客源市場。因此,在進行旅游市場文化傳播時,對于東方文化圈市場的游客可以進行一些具有深厚的東方文化內涵的文化內容和樣式的宣傳和傳播,而對于西方文化圈市場的游客就以介紹一些簡單的東方文化內容和樣式的宣傳和傳播。就國內市場而言可以以年齡把文化傳播的對象分為處于不斷成長的青年人市場、數量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市場、活躍在經濟社會舞臺的中年人市場,文化傳播要根據這三個市場客源的不同文化經歷,分析他們的旅游消費心理,分別針對層次、不同年齡乃至不同國籍的人、因時、因地。靈活的的需要,傳播不同特色的旅游文化,推出不同的旅游產品和服務。
第三,以客源組成形式為目標,確定對象。
從游客在旅游活動中的組織形式來看,我們一般把它分為團體市場和散客市場。對于團隊市場,旅游文化傳播的對象重點是它的組織者一旅行商。旅游文化的傳播要通過各種傳播渠道影響旅游商,由他們去對游客進行再傳播。對于散客市場,旅游文化傳播的復點就是有可能接受某種旅游產品或服務的潛在游客受眾。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交通基本設施的改善,自備交通工具的普及.旅游市場越來越向個性化發展,旅游者開始由團隊組織方式向自助組織方式轉化,自助方式已成為一種時尚。所以在旅游文化的傳播過程中,應該更加重點觀注散客市場,針對散客市場,組織和開展有效的旅游文化傳播,開發散客旅游市場。
五、通過效果分析,解決文化傳播完成好壞的問題
拉斯韋爾模型主要注重對傳播過程的描述和控制。拉斯韋爾認為傳播是一種目的行為。因此,拉斯韋爾模型對其傳播效果非常重視。對于旅游市場的文化傳播而言.“成功的旅游市場的意識傳播,就是對傳播進行有效的控制、對文化進行全方位的傳播、利用各種媒體優勢、針對不同興趣的受信者、以統一鮮明的形象、積極主動的文化旅游文化傳播,達到長期的效果,促進旅游業良性發展?!彼〉玫男Ч饕匆韵聨追矫妫?/p>
第一,旅游市場文化傳播的組織者是否明確。
第二,旅游市場文化傳播的內容是否在真實的情況下吸引受眾。
第三,旅游市場文化傳播的傳播媒介是否充分利用了各種媒介的優勢。
第四,旅游市場文化傳播的傳播對象是否明確和具有針對性。
中圖分類號:S759 文獻標識碼:A
2012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披露了兩則關于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的消息,一是銀行員工泄露出售客戶個人信息,二是羅維鄧白氏低價販賣1.5億個人信息,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熱議。我國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情況令人堪憂,而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卻存在失控狀態, 2005年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初稿已制定完成,但至今未進入正式立法程序。2012年初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件測評中心聯合30多家單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報批國家標準,但即使得到批準,它仍然只是“技術指導文件”,并非國家強制性標準?!缎谭ㄐ拚福ㄆ撸冯m增加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但也只限于“情節嚴重”,對日益泛濫的并未達到刑法保護高度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并不適用。目前我國亟待建立一套切實有效個人信息保護體系。
一、個人信息的概念
個人信息是指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證號碼、教育及工作經歷、醫療記錄、照片等任何單獨或與其他信息對照可以識別特定個人的客觀信息。
二、關于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若干建議
(一)關于立法理念。
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在立法理念上要兼顧個人信息的靜態保護與合理流通。在靜態保護上應將個人信息權利確認為具體人格權并設計適當的權利實現途徑,在動態流通上要處理好個人信息處理中的權利義務分配問題以及個人信息交易過程中的交換程序問題。
(二)關于信息主體的權利。
信息主體應當享有信息控制權、信息獲取權、信息更正權、信息刪除權、信息封鎖權、信息收益權及獲得救濟權。
(三)關于立法原則。
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原則應當包括:(1)直接收集原則。信息控制者應當在信息主體知情或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向本人收集信息。(2)信息質量原則。個人信息應當能夠滿足信息使用的目的,同時做到精確、完整并及時更新。(3)目的特定原則。信息收集應有特定、明確的目的且應在收集之前列明。(4)安全保障原則。在對個人信息收集、處理時必須采取充分的安全保護措施。(5)公開原則。對個人信息的收集、處理、利用及提供等程序性信息應當進行公開。(6)個人參與原則。信息主體有權向信息控制者確認是否持有關自己的信息。(7)利益平衡原則。法律在保護個人信息的同時,不得妨礙他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
(四)關于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一方面,對于涉嫌侵犯個人信息的個人和非公共機構,應當引入政府監管,在法律明確行政責任的基礎上,采取吊銷執照、行政罰款等措施進行監管。另一方面,政府機關自身要依法行政,在處理個人信息時要形成一個完整的信息處理體系,明確管理負責人及管理目標,侵犯行政相對人個人信息權時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刑事責任。
目前我國刑法已經為追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提供了最嚴格的法律懲罰依據,但有兩點需進一步明確:一是關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列舉為“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其他單位則取決于對“等”字的解釋,而就現實公民個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況看,應將合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均作為本罪的犯罪主體。二是關于“情節嚴重”問題,何為“情節嚴重”有權機關應及時作出相關的司法解釋,以利于司法實踐中的準確認定。
3、民事責任。
首先在訴訟中應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由被訴信息控制者舉證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其次采取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可選擇適用,若作為受害人的信息主體與作為加害人的信息控制者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信息主體可選擇適用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第三,在賠償數額問題上,加害人不僅要對受害人的物質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還應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精神損害賠償應確定一個法定賠償數額,以減少很難確定的人為因素的影響并提高司法效率。另外對于普通人來說,個人信息被侵犯的情況或許每天都在發生,若每個人都獨自維權,則維權成本勢必過高,因此可以考慮完善集團訴訟,如成立一個個人信息維權機構接受個人的投訴,將每個個體按照一定的標準分類再形成集團訴訟,在訴訟程序結束后再根據個人情況分配應得補償,由此可以更有效的利用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使每個人的權利得到維護。
(作者:呂霄翔,臨汾鐵路運輸法院科員,學歷:法學碩士,專業:經濟法;湯晶,四川省電力公司阿壩公司法律顧問,法學碩士,專業:經濟法)
參考文獻:
關于犯罪構成究竟包括幾個要件,除了犯罪構成四要件說外,還有以下幾種觀點:否定說、二要件說、三要件說、五要件說。
所謂否定說,認為只存在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而不存在一般的犯罪構成要件。
所謂二要件說,即認為犯罪構成要件只包括犯罪的客觀要件和犯罪的主觀要件兩大要件。如陳興良教授認為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罪體和罪責。 曲新久教授認為“犯罪由一系列法定要件所組成,是一系列法定構成要件的整體,組成這一整體的各種各樣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可以抽象為兩個基本方面-客觀事實要件和主觀心理要件,這是所有犯罪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
所謂三要件說,又包括兩種具體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犯罪的主觀方面和犯罪的客觀方面本來是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如果拋開危害行為中包含著行為人的主觀罪過這一特殊性,就無法正確解決刑法因果關系問題,因此主張將二者合并為一個要件,即“危害社會行為”。
另一種觀點為張明楷教授所力倡。張教授認為,所謂犯罪客體,即法益,根本不應成為犯罪構成要件。張明楷教授最早在其碩士論文《論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構成》和著作《犯罪論原理》中論證了犯罪客體不應成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理由。后來,在《刑法學(上)》及《法益初論》兩部著作中對自己的觀點再次做了進一步的論證和解說。張明楷教授認為,犯罪客體是指為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法益。犯罪客體的意義已經被包含在犯罪的一般概念中。我國刑法的有關條文,正是在犯罪概念中說明犯罪客體的。行為符合犯罪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不僅表明行為侵犯了一定的法益,而且表明行為侵犯了什么樣的法益。將法益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實際上否定了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客觀要件、主體要件與主觀要件的實質內容,似乎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只是由犯罪客體決定的。主張犯罪客體不是構成要件,并不會給犯罪的認定帶來困難。一個犯罪行為侵犯了什么法益,是由犯罪客觀要件、主體要件、與主觀要件以及符合這些要件的事實綜合決定的;區分此罪與彼罪,關鍵在于分析犯罪主客觀方面的特征。如果離開主客觀方面的特征,僅僅憑借犯罪客體認定犯罪的性質,是會碰壁的。
所謂五要件說,即認為犯罪構成包括犯罪行為、犯罪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五個要件。這種觀點實際上是認為犯罪行為應單獨成為構成要件之一,犯罪客觀方面只包括犯罪結果及其與犯罪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
二、關于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概念
1、關于犯罪客體
通說認為,“所謂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被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對此,有以下幾種觀點對其提出了質疑。應當說,在傳統犯罪構成四要件中,受到批評和挑戰最多的當屬犯罪客體。
有的學者主張“社會關系說”,認為刑法不僅要保護社會主義社會關系,而且也要保護有利于生產力發展的非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因此,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或者威脅的社會關系 .有的學者認為,犯罪客體是一種社會利益?!盀榱丝朔鹘y犯罪客體概念存在的嚴重缺陷,把犯罪客體歸結為犯罪侵害的‘社會主義社會利益’是比較科學的” ,并因此提出“在我國,犯罪客體是指犯罪活動侵害的、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利益” .“在我國,把犯罪客體表述為社會主義社會利益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恰當的” .張明楷教授則將犯罪客體界定為法益,“法益是指根據憲法的基本原則,由法所保護的、客觀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脅的人的生活利益。這是一般性的法益概念,其中,由刑法所保護的人的生活利益,則是刑法上的法益”
有的觀點則認為,犯罪客體即犯罪對象。如張文先生認為犯罪客體應當“解釋為犯罪對象”,即是指“犯罪行為所具體作用的人和物” .劉生榮博士認為前蘇聯及我國刑法理論通說中存在對于犯罪客體的曲解,并作了系統的分析和論證,提出“犯罪客體是法律權利和利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具有人格特征的自然人、單位以及國家和社會,也稱刑事被害人” . 2、關于犯罪主體
通說認為,“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主體,是指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犯罪行為并且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 .應當說,除了在犯罪主體理論中增加了單位犯罪主體以外,在犯罪主體的概念上,并未有太大的質疑。趙秉志教授在其博士論文《犯罪主體論》中將刑法理論上對犯罪專題概念的表述概括為四種:(1)認為犯罪主體是指在刑法上有犯罪資格者;(2)在犯罪主體概念中包含了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危害行為(或犯罪行為)的內容;(3)在犯罪主體概念中,包含實施危害行為(或犯罪行為),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內容,然后進一步論述自然人、責任年齡和責任能力是成為犯罪主體的條件;(4)在犯罪主體概念中沒有包含實施危害行為(或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的內容,認為犯罪主體就是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劉生榮博士對犯罪主體做了進一步的探討,認為“犯罪主體是實施了犯罪行為,具有法律上人格特征和法定的意識能力和行為能力(犯罪能力),能夠對自己行為負責并承擔法律后果(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 . 3、關于犯罪客觀方面和犯罪主觀方面
通說認為,“犯罪客觀方面,是指依照刑法規定,說明侵害某種客體的危害社會行為、危害結果、以及實施危害行為的客觀條件等客觀事實特征的總和” .“犯罪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他所實施的危害社會行為及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 .犯罪客觀方面和犯罪主觀方面是構成犯罪的兩大實質性要件。對此,在概念上并無太大分歧。特別是犯罪主觀方面,在傳統犯罪構成理論中,應當說是爭議最小的。故不再贅述。
三、關于犯罪構成要件之間的關系
犯罪構成要件之間的關系如何,是犯罪構成理論的重要內容之一。傳統犯罪構成認為,“所謂犯罪構成,是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須的一切客觀和主觀要件的總和” ,。并且認為,“應當指出,此處所謂犯罪構成是一系列主客觀要件的”總和“,并不是指各個要件之間互不相干,只是機械地相加在一起,而是指犯罪構成的各個要件彼此聯系,相互依存,形成了犯罪構成的有機的統一體。任何要件脫離了這一整體都將不再成為犯罪構成的要件。同樣,缺少了其中任何一個要件,其他要件也將喪失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意義,因而犯罪構成的整體也就不復存在” .在此基礎上,傳統犯罪構成理論將犯罪構成的四大要件之間的順序排列為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
后來,有學者改變了這種排列順序。如有的學者提出,“犯罪構成共同要件應當按照如下順序排列: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犯罪客體” .并且認為,“犯罪構成其他三方面要件都是以犯罪主體要件為基礎的,犯罪主體要件是犯罪構成諸要件中的第一要件,它是犯罪構成其他要件乃至犯罪構成整體存在的前提條件,也是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原則的基礎” .“就犯罪構成要件的有機統一是為了說明犯罪構成整體并為進一步認定犯罪提供規格和標準這一點來講,其邏輯排列當依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犯罪客體的順序更為合理和科學” .何秉松教授則從系統論的新方法和視角出發,采用了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的排列順序,并且認為,“在現實生活中,任何犯罪都是主體對法律所保護的客體的侵犯,而主體只有通過一定的中介才能作用于客體。這樣就形成了一切犯罪構成的基本結構,即犯罪主體-中介-犯罪客體。在這里犯罪主體和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這個有機整體的兩極,連接這兩極的中介是犯罪主體進行的犯罪活動。由于任何犯罪活動都是人的有意識的活動,都是人的內部主觀意識與其客觀的外部犯罪活動過程的統一。它又可以分為犯罪活動的主觀方面(簡稱犯罪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簡稱犯罪客觀方面)” .就以上三種排列順序來看,可以認為傳統犯罪構成理論的排列順序是從客觀到主觀的排列順序,后兩種則是從主觀到客觀。應當說,不同的排列順序反映了構成要件之間不同的內在邏輯聯系。對從主觀到客觀的排列順序,張明楷教授進行了新的批判。張教授認為,從客觀到主觀的認定犯罪順序不能改變,犯罪構成要件的排列順序必須從客觀到主觀,而不可輕易改變為從主觀到客觀 .“從主觀到客觀的排列順序存在以下不足:首先,有導致侵犯人權的危險;其次,將主體置于犯罪構成的核心地位,與法益侵害說存在沖突;最后,從主體到客體的觀點混淆了法定的犯罪構成與現實的構成事實” .儲懷植先生認為,我國刑法犯罪構成結構的缺陷是,犯罪構成內部層次關系不清楚 .還有學者從刑法機制的視角對此做了進一步的分析,認為我國刑法犯罪構成結構層次不清的主要表現在于:第一,控方代表國家承擔過重的證明責任,由于實踐中證明的困難,造成指控不力,打擊犯罪乏力;第二,被告人辯護的渠道不暢,權利保障不夠。
a 丟失槍支不報罪 (第129條)
b 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 (第168條)
c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第169條)
d 違法發放貸款罪 (第186條第2款)
e 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第188條)
f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第284條)
g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第304條)
h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 (第332條)
i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第339條第2款)
j 濫用職權罪 (第197條)
下面不妨對一些代表性觀點予以列舉:
1.張文學主編:《刑法條文案例釋解》(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ai為過失犯罪;bcfghj為故意犯罪;d罪的主觀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2.吳大華等著:《新刑法罪名通論》(中國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ae為過失犯罪;cfghij為故意犯罪;d罪的主觀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3.趙秉志主編:《新刑法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的主觀方面為過失。這里所說的過失,是針對行為人對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所持的心態而言的,其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則是故意的。……ai為過失犯罪……hj為故意犯罪。該書對de等罪均未明確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而是分兩個部分予以說明,即實施的行為是故意,對于發生構成要件的結果則持過失心理態度。
4.劉家琛主編《新刑法修改對照適用圖解》(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adhi為過失犯罪;cfghj為故意犯罪;b罪則為間接故意或過失犯罪。
5.劉家琛主編:《刑法新罪名解釋》(群眾出版社,1998年版)認為,hi為過失犯罪;bcfgj為故意犯罪,其中j罪只能為間接故意。
6.張穹主編:《修訂刑法條文實用解說》(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a為過失犯罪,dej既可以是間接故意,也可以是過失犯罪。
7.周振想主編:《中國新刑法釋論與罪案》(中國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ei為過失犯罪;bcfghj為故意犯罪,其中d罪只能是間接故意犯罪。
8.魏克家、歐陽濤和吳雪松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適用指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認為,adei為過失犯罪;bcfghj為故意犯罪。
9.陳廣君、劉海濤主編:《新刑法釋論》(中國書籍出版社,1997年版)dl為過失罪;bci為故意犯罪;a罪主觀方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故意。
10.馬登民、王東主編:《新刑法精解與適用》(南開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認為,a罪為過失犯罪;bcfgj為故意犯罪;dehi罪的主觀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以上爭議的緣由何在呢?
我們知道,世界各國刑事立法有一個共同原則,即刑罰以處罰故意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為例外。因為它們對于犯罪事實、違法性以及危害結果的認識截然不同??梢哉f故意犯罪是行為無價值,而過失犯罪是結果無價值。故意犯罪者是在犯意支配下實施犯罪;而過失犯罪則是在否定危害發生的心理狀態下實施了犯罪。二者的罪責明顯不同。因此,故意犯罪是必罰犯罪,對過失行為的處罰一般以法律有特別規定為限。日本《刑法》第38條規定:“非故意之行為不罰。但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钡聡⒁獯罄?、瑞士、巴西等國以及我國和我國的臺灣地區的刑法都有類似的規定?;谶@一原則,多數國家的刑事立法已形成一種立法習慣,那就是,故意犯罪在法條中不需標明“故意”,而過失犯罪在刑法條文中應當標明“過失”。如日本刑法第129條對交通肇事罪(過失危害交通罪)規定:“(一)由于過失致使火車、電車或船艦交通發生危險,或使火車、電車顛覆或破壞,或使船顛覆或破壞的,處500元以下罰金。(二)從事其業務的人員,犯前項之罪時,處三年以下監禁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比绱艘幎?,其優點是使刑法分則與總則保持一致,易于區分罪過的性質,而且在立法技術上也顯得嚴謹和科學。
我國刑法在總則中規定了對過失犯罪的處罰以法律有明文規定為原則。但刑法分則未對所有的過失犯罪標明“過失”或“事故”等表明過失的限定詞,這就不可避免會導致人們在理解一些條文規定的犯罪罪過是故意還是過失時發生爭議。特別是對于那些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作為構成要件的結果的犯罪(如上面十個罪)而言,爭議更明顯。根據刑法第14、15條規定,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的區分關鍵在于行為人對“危害社會的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但是以上犯罪的構成要件的結果是不是這里的“危害社會的結果”?以上犯罪的罪狀都由“犯罪行為+犯罪結果”構成,那么犯罪的故意是對行為的故意,還是對結果的故意呢?對此,一些學者闡述了自己的見解。例如,何秉松教授主編的《刑法教科書》(注:中國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647頁。)認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態是故意還是過失,不是看行為本身,而是看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結果持何心理態度,持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態度,則是故意,持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的心理態度,則屬過失。行為人雖然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故犯,但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則是過失?!庇谑巧鲜鯽j二罪為過失罪,fi二罪為故意犯罪。這種觀點是最常見的觀點,它雖然沒有離開法律條文對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規定,但過于抽象和原則,沒有解決問題。又如張明楷教授著的《刑法學》(下)認為,丟失槍支不報罪主觀方面……就丟失槍支而言,通常為過失,也包括意外情況。就不及時報告而言,顯然是故意。就嚴重后果而言,一般為過失,但不排除間接故意的可能性;但對嚴重后果無過失時,也排斥本罪的成立,故可認為,“造成嚴重后果”是一種處罰條件,因而不需要對之有故意與過失,不及時報告是本罪的核心行為,故該罪為故意犯罪。(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81頁。)這種觀點對理解犯罪的故意與過失提出了獨到的見解,但它把“造成嚴重后果”作為一種處罰條件,似乎沒有充足的理由。侯國云、白岫云著的《新刑法疑難問題解析與適用》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較深刻的探討。他們認為,認定一個條文的罪過性質,首先要分析該條文規定的犯罪是行為犯、危險犯還是結果犯。當某個條文規定的結果犯時,可分析這個結果與行為人的主觀愿望是否矛盾,如果矛盾就為過失,如果一致就是故意。(注: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頁到第305頁。)根據作者的觀點,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主觀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筆者認為,該觀點以確定某罪是行為犯、危險犯還是結果犯為前提條件來分析該罪的罪過性質,也有較大困難,因為在刑法學界關于行為犯、危險犯和結果犯的劃分本身就存在很大爭議(注:多數學者是從犯罪即遂形態的角度來理解行為犯、危險犯和結果犯的。參見武漢大學博士論文-鮮鐵可:《危險犯研究》、《新刑法中的危險犯》,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年版;史衛忠:《行為犯研究》。)。但是這種觀點注意到把行為人的主觀愿望與法定的犯罪結果進行比較,這對于區分以上犯罪的罪過性質是有啟發意義的。
二
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边@一定義表明,犯罪的故意包括兩個因素:一是意識因素,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二是意志因素,即行為人希望或者放任自己行為的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正確理解這二者無疑是區分某罪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的根本標準。有關的爭議也正是圍繞此標準展開的。
首先,關于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即這里的“明知”的內容和程度是什么?通常認為,“明知”是指行為人對現有事實的認識或者對未來事實的預見,也就是認識或預見表明該種犯罪構成的客觀特征的事實情況。主要包括說明危害行為特征的事實(如行為性質、方式等),危害行為所指向的客體或對象的事實,危害行為對其指向的客體或對象造成的損害即危害社會的結果事實,以及行為與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事實。一般說來,故意犯罪的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和行為所指向的客體和對象的明知是顯而易見的,學者們的理解也頗為一致。但對于危害行為作用于其指向的客體或對象引起的“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理解則存在較大的爭議。通說的觀點認為,故意所認識的內容應以某罪構成要件規定的事實為限,其核心內容為行為的危害社會的結果,即犯罪結果。犯罪故意所認識的結果又不是廣義的行為結果,而是犯罪構成所要求特定的危害結果,這個結果既是具體的,又是抽象的。該種觀點為了說明行為犯的故意也包括行為人對行為結果有認識,進而提出應該注意認識結果與實際結果的區別。認為“犯罪故意揭示的是行為人的一種心理態度,行為人對行為結果的認識是其主觀心理活動。某些犯罪的結果雖然是無形的,或者是無須證實的,例如侮辱、誹謗行為等,但并不意味著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結果沒有認識。……認識結果是主觀的表現形態,是先于實際結果產生的,實際結果是客觀的外化形態,是后于認識結果產生的,不能將二者等同,”(注:高銘暄主編《刑法學原理》(第二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8頁到第24頁。)還有觀點認為,對危害結果的明確認識是犯罪故意最根本的明知內容,但這并不排斥行為人對其行為的性質、犯罪客體等客觀事實情況的認識,這是由犯罪構成要件是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所決定的。這里的危害結果是廣義上的危害結果,包括具體或抽象的危害結果、有形或無形的危害結果以及已經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任何犯罪都有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以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構成的要件。如果把明知的內容理解為作為某種犯罪構成要件的結果,勢必有許多犯罪不能確定“明知”的內容,導致無法認定罪過形式。(注:馬克昌主編《犯罪通論》,武漢大學出版,1995年修訂版,第306頁到308頁。)對以上觀點提出異議者認為,將認識的內容局限于“危害社會的結果”,從而排除了行為犯成立犯罪故意的可能性;或者要求行為人具備并要求司法者查明行為人對于抽象的危害社會結果的認識和態度;或者要求行為人具備并要求司法者查明行為人對構成要件以外的某種具體危害結果的認識和態度,這是違背罪刑法定原則的精神的。因而這種觀點主張以“構成要件的事實”取代“危害社會的結果”(注:賈宇著《犯罪故意研究》,武漢大學1995年博士論文,第27頁。)
筆者認為,我國刑法規定犯罪故意是對“危害社會的結果”的認識是符合我國的立法實際的。但這里的“危害社會的結果”不是僅限于構成要件的結果。構成要件是立法者設定的成立犯罪的標準與模式,作為構成要件的結果也是如此。要求行為人在實施犯罪時認識到立法者的這種規定既不現實,也沒有必要。而且,從犯罪構成來看,有些犯罪構成還無須結果要件。這里的“危害社會的結果”應當作廣義的理解,不僅包括構成要件的結果,還包括非構成要件的結果。這與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會的行為的犯罪的本質特征相一致。依筆者之見,“危害社會的結果”既可以是與行為人追求的目的一致的危害結果(如直接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與行為人的目的不一致的危害結果(如間接故意犯罪);既可以是與成立犯罪既遂的結果一致的危害結果(如殺人罪),也可以是與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的結果一致的危害結果(如挪用特定款物罪);既可以是與日常生活中的危害社會的道德觀念一致的危害結果(如虐待罪),還可以是與法律特別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規定一致的危害結果(如逃避商檢罪)。另外,應當注意,這里的危害結果具有概然性,如行為人認識到的危害結果可能是不具體的,但只要這種認識與犯罪構成的結果或實際發生的結果不矛盾也就具備了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這樣理解并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因為行為人認識危害社會的結果是故意犯罪主觀方面的內容,查明這項內容是確定某種犯罪是否是故意犯罪的必要環節,這不僅不違背罪刑法定原則,而且是罪刑法定的必然要求。
同時,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是否包括對行為違法的認識?通說觀點認為,“行為人已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將會產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或者說,行為人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及其結果的社會危害性,這是任何故意犯罪所必須具備的認識因素,也是犯罪故意區別于心理學上一般故意的根本標志?!保ㄗⅲ厚R克昌、楊春洗等主編《刑法學全書》,上??茖W技術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95頁。)我國刑法關于犯罪故意的定義已明確肯定了社會危害意識是故意的認識核心。如同犯罪構成的事實特征不可能脫離其社會危害性的本質一樣,行為人對結果事實的認識不可避免地要評價結果的性質,這恰恰也是犯罪故意成立的關鍵。實際上,行為人對結果事實的認識同時也是對結果性質的評價。至于違法性意識則是社會危害性意識的法律表現形式。只要行為人具有社會危害意識,即使其沒有違法意識,也成立犯罪故意。但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即對于某些行政犯(法定犯)來說,違法意識又可以決定并證明社會危害意識的有無。這時,違法意識也只是認定社會危害性的一種方式,是對社會危害意識的具體說明。(注:高銘暄主編《刑法學原理》(第二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33頁到第38頁。)“認定犯罪故意,應該從社會危害意識出發,不應從違法意識出發,違法意識是社會危害意識的表現形式,不能把二者分割為兩個因素。”(注:馮軍著:《刑事責任論》,法律出版社。)而對此持有異議的觀點認為,要求犯罪故意包括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認識,混淆了立法者所揭示的犯罪本質特征與行為人對其行為認識的界限;而且社會危害性的判斷缺乏明確的規范性標準導致認定上的困難,這也使犯罪故意混同于一般的危害故意,從而影響故意犯罪的主觀基礎。因此,犯罪故意中的認識,沒有必要確定為社會危害性認識,只能是違法性認識(注:賈宇著《犯罪故意研究》,武漢大學1995年博士論文,第20頁到第27頁。)。對此,我們基本贊同通說,但應當注意到,雖然多數故意犯罪的違法性派生于社會危害性,然而越來越多的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要通過違法性來體現,非常明顯的是1997年刑法大量增加了這類犯罪。違反有關法律的規定成為判斷這類犯罪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的重要內容。反對者認為社會危害性的判斷缺乏規范性標準,甚至使犯罪故意混同于一般的危害故意。筆者認為這種擔心是多余的,因為犯罪故意不是孤立于犯罪構成而存在的,行為人認識到什么樣的社會危害結果與行為的手段、方法、對象以及行為人的認識能力等密切相關。有些行為的實施足以說明行為人具備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行為犯便是如此。有些危害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與其職責密切相關,他們在實施危害行為時,都會認識到危害社會的結果。
至于“明知”的程度,一般并無多大的爭議。即它是在肯定判斷-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基礎上,表現為一定會發生與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兩種情形。而且,故意的認識程度與客觀實際的發展過程可能不一致。故意的認識程度應以行為人的主觀認識為準,不受客觀實際的影響,更不能把主觀認識與客觀實際混為一談。
其次,關于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問題。關于這一因素人們的爭論不大。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也就是行為人決定犯罪行為的方向、方式,控制犯罪行為的心理過程。所謂希望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是指行為人自覺選擇導致危害結果發生的行為,它具有目的性、積極性和堅決性的特點。所謂放任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是指,危害社會的結果不是行為人所追求的目的,而是行為人為了追求其他目的,如果采取防止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便難于達到自身的目的,因此對危害社會的結果持聽之任之或者豁出去的心理態度。行為人所放任的結果是與行為人追求的結果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如果行為人不實施放任行為,就不會達到他所追求的目的。犯罪故意的認識因素是構成犯罪故意的前提條件,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則是構成犯罪故意的核心,它在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根據意志因素的內容不同,犯罪故意可以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兩種,前者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后者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有意放任,以至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可見,直接故意不要求危害結果的實際發生,而間接故意則必須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這也是由它們主觀惡性的不同所決定的。對直接故意而言,行為人追求的目的與危害社會的結果基本一致;但對于間接故意來說,行為人追求的目的不僅不同于危害社會的結果,而且其追求的目的還可以是正當合法的,只是刑法注重的是行為人放任的危害社會的結果。可見,間接故意的構成內容中,只有放任的意志態度,缺乏自覺實施犯罪行為的意志努力,對于間接故意而言,即使行為人認識并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但危害結果沒有發生時,則并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預備和犯罪未遂形態。這正是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所決定的。
三
根據以上犯罪故意基本含義,對個罪的罪過性質的確定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以罪狀的規定為基準。有的罪狀對危害行為的描述已經表明該罪的罪過性質。比如用“故事”、“過失”之類的詞就表明該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有的罪狀對危害行為的特征的描述十分詳細,通過分析危害行為的特征,能夠判斷行為人是否認識到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行為人是不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從而斷定該罪的罪過性質。也有些罪狀的表述較為簡略,從罪狀本身難以認定罪過性質,這時應分析立法精神并結合其它方法加以確定。
(2)從罪與非罪或此罪與他罪的角度進行比較。對于那些在表面上看,既可以是故意又可以是過失地造成危害結果的犯罪,可就兩種罪過進行假設和比較。如果假設為故意之后,發現該罪又構成另一更嚴重的犯罪,則該罪不能有故意構成。如果認為該罪只能是過失犯罪,在假設為故意之后,若發現已構成犯罪,則表明該罪還可能由故意構成。
(3)關于過失犯罪是否應標明“過失”的問題。筆者認為,我國刑法沒有對一些看似過失的犯罪用“過失”、“事故”加以限制,這不是立法的疏漏,反而是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的需要。那些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出特定的構成要件的結果的犯罪中就有一些這樣的犯罪。這是立法者有意擴大犯罪主觀方面,強調對這類犯罪的預防和打擊的體現??梢哉f,這些犯罪的構成關鍵在于犯罪結果的發生。至于行為人對犯罪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一般不是直接故意(否則構成其它的犯罪),但具備間接故意或過失的心理有時是可以的。
下面對上述十種個罪的罪過性質予以體分析:
第一,hi二罪的主觀罪過為過失,因為:
(1)刑法第332條規定的特定的構成要件的結果是“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如果是明知這種危害結果,而故意引起的,就屬于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其行為符合第115條第1款或者第114條規定的以其它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比h罪重)。故該罪的主觀罪過只能表現為過失。
(2)刑法第339條第2款規定有“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構成要件,“事故”二字表明本罪只能是過失犯罪。如果行為人明知會造成這種危害結果而為之,則構成該條第1款規定的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
第二,bcg三罪的主觀罪過為故意,因為:
(1)刑法169條規定的危害行為是“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行為人對這種行為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損失的結果是顯然明知的,這一結果與“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特定犯罪構成的結果并不矛盾,該罪罪狀的表述足以認定該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為人是出于避免國有資產遭受更大損失的愿望,實施低價折股或低價出售行為而造成國家利益的損失的,雖然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但此行為不屬于“徇私舞弊”,不構成本罪。與此類似,b罪也要求行為人明知其徇私舞弊行為會造成國家利益遭到損失的危害結果,否則,如果行為人是過失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的破產或嚴重虧損,則應以玩忽職守論處,而不構成本罪,我們認為,刑法條文中規定的“徇私舞弊”行為具有特定的法律含義,實施此行為總包含著故意的心理狀態,而不存在過失徇私舞弊。
(2)刑法第304條規定的犯罪主體是“郵政工作人員”,危害行為是“故意延誤投遞郵件”。作為郵政工作人員,對于延誤郵件投遞會造成他人利益的損失的結果是明知的,這一結果與該條規定的犯罪結果也是一致的。而且,該條中的“故意”一詞已明確地把犯罪過失排除在外。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一、 國家刑事管轄權概述
(一)國家刑事管轄權
管轄權是國家的基本權利之一,一般認為國際法中的國家管轄權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對人或事物實行控制的權力。①《美國對外關系法重述》將國家管轄權分為三種:立法管轄權、司法管轄權和執法管轄權。刑事管轄權是國家管轄權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法院有權審理犯罪案件的法律根據。國家通過國內的刑事立法確定自己的刑事管轄權,只要不違反公認的國際法規則,國家所確立的刑事管轄權就能在本國所及的范圍內有效實施,不受任何其他國家的干涉。與此同時國家刑事管轄權的行使不僅對于國內刑事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對于懲治國際犯罪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二)國家行使刑事管轄權的原則
1. 屬地原則
屬地原則又叫做領土原則,針對一國的刑事管轄權而言是指國家對在本國范圍內實施的一切犯罪都有權行使管轄,無論犯罪者是否具有本國國籍,或者犯罪行為是否損害了本國國家或公民的利益。國家依照屬地原則行使刑事管轄權的依據是國家領土。屬地原則是國家行使立法管轄權的最一般基礎,最為直接有效,因此無論大陸法系還是普通法系的國家,無不把屬地原則作為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最基本原則。
在犯罪過程涉及不同國家的前提下,屬地原則分為主觀屬地原則和客觀屬地原則。依據前者,國家可以對開始于本國領土,但完成于外國領土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依據后者,國家可以對開始于外國領土,但完成于本國領土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2. 屬人原則
屬人原則亦稱國籍原則,就國家的刑事管轄權而言是指國家對一切具有本國國籍的人實施的犯罪都有權行使管轄,無論該犯罪行為發生在本國領土范圍以內,還是領土范圍以外。屬人原則主要解決的是國家對本國人在外國所犯罪行的管轄問題。國家依照屬人原則行使刑事管轄權的依據是犯罪行為人的國籍,因此也稱主動屬人原則或被告人國籍原則。與主觀屬人原則對應,被動屬人原則是指一國可以對在該國領土以外的個人實施的已經或者將要對本國國民造成損害影響的犯罪行為主張管轄。②
3. 保護原則
保護原則,是指根據國際法國家對非本國國民在本國領土以外實施的,并被發達的法律制度承認為犯罪的、破壞國家安全或危害政府職能完整性的有限犯罪行為行使管轄權。國家按照保護原則對發生在本國領土范圍以外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轄權的依據是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進行保護。
4. 普遍原則
普遍原則是國際法規定的一項專門適用于對國際犯罪行使管轄權的重要原則。這一原則是指根據國際法規定,對于某些特定的國際罪行,由于普遍的危害國際和平與安全以及全人類的利益,所以不論犯罪行為發生于何地或者罪犯的國籍如何,各國均有權對其行使管轄。
二、 國家域外管轄權的行使
(一)概述
根據被動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在某些情況下國家可以對外國人在外國實施的犯罪行使管轄權,即本國刑法可以適用于外國人在本國領域外的犯罪。但是其適用需要具備一個基本的前提,即實施犯罪行為的外國人進入本國管轄范圍之內,通常是本國領土范圍以內。一般來說外國人進入本國領土范圍以內有以下幾種情形:①犯罪人自愿進入本國;②國家要求犯罪行為人所在地國將其引渡給本國;③國家在犯罪行為人所在地國合法地將其逮捕并押解回本國。
對于第一種情形,由于犯罪人知道自己進入某一國后要受到審判和處罰,因此犯罪人自然會避免在該國領土出現。第二種情況下,國家固然可以向犯罪人所在地國提出引渡要求,但是首先,如果該人所在地國為其國籍國,依照“本國國民不引渡原則”,該國不會將其引渡給別國;其次,如果該人所在地國為犯罪地國,該國會根據屬地原則直接對犯罪行為人實施刑事管轄也不會將其引渡;最后,如果該人所在地國既不是其國籍國也不是犯罪地國,該國很可能將其引渡給國籍國或犯罪地國,而不是引渡給根據被動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而擁有管轄權的國家。第三種情形,國家在犯罪行為人所在地國合法地將其逮捕并押解回本國審判,一般只可能發生在戰勝國處置戰敗國戰爭罪犯的場合。
根據上述對各種情形的分析可以看出,雖然國際法允許各國依據保護原則、被動屬人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對外國人在外國或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地區實施的犯罪行使管轄權,但是事實上要使犯罪行為人在希望對其進行管轄的國家領土內出現并將其交由法院審判和處罰都是十分困難的,這樣各國刑法關于保護原則、被動屬人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的規定就失去了實際意義。為了改變這種情況,有些國家采取了另一種做法,即在犯罪行為人所在地國或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地區將犯罪行為人強行逮捕,并交付本國法院審判。
(二)相關案例
1. 尤尼斯案
本案是美國根據被動屬人原則對外國人行使刑事管轄權的著名案例。黎巴嫩公民尤尼斯和另外四個人于1985年6月11日在黎巴嫩貝魯特機場劫持了一架約旦民航客機。經過一系列周折之后,他們釋放了飛機上的人質,炸掉后飛機逃之夭夭。事后, 首先展開調查工作的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其初步認定整個事件的指揮者是尤尼斯。1987年9月,FBI在地中海的國際水域逮捕尤尼斯,并將尤尼斯送至美國。隨后美國政府在地方法院對尤尼斯提出,指控他六項罪行。最后,陪審團裁定尤尼斯前三項罪名成立。在訴訟過程中,尤尼斯對參與劫持飛機的行動供認不諱,但是他認為美國法院并沒有刑事管轄權,因為他不是美國人,劫機事實也不是在美國發生,并且依據相關國際法規定, 一國行使普遍管轄權的對象并不包括劫機行為。除此之外,他在國際水域被捕并送到美國這一行為本身合法性就有質疑。美國法院在其判決中針對尤尼斯的抗辯指出,國際法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習慣法也沒有將劫機適用普遍管轄原則排除在外,國際法上的被動屬人主義和普遍主義,可以構成美國對尤尼斯行使管轄權的依據,進而對其進行司法審判。③
2.艾希曼案
阿道夫·艾希曼是二戰期間希特勒政府的頭目。19世紀60年代,以色列相關情報機構在得知艾希曼藏于阿根廷之后,便秘密將艾希曼在阿根廷綁架,并且空運到以色列。事后雖然在聯合國安理會大會上阿根廷對以色列的行為予以譴責,但是其并沒有想自己處理此事,而是將艾希曼留給以色列。以色列總檢察長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艾希曼,指控他犯有十五項罪行包括反猶太罪、戰爭罪等。1961年 4 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本案。在審判中艾希曼對以色列法院的管轄權提出了質疑,其認為以色列沒有權利對一個非本國人在外國所作的行為尤其是在以色列國成立之前的行為進行司法審判,以色列頒布的所謂《懲治納粹法》是超越以色列法律的管轄權并違反國際法的。而以色列將其綁架從阿根廷運回以色列進行司法裁決,也是違法的。以色列法院無論從其國內法還是國際法來看,對本案都沒有刑事管轄權。對于艾希曼的抗辯以色列法院認為從國際法的角度看其頒布的國內法與國際法懲治犯罪的精神一脈相承。而實行普遍管轄的國際犯罪中也包含艾希曼所犯的反人道罪,按照先前紐倫堡軍事法庭的司法原則,任何國家都有權對其進行管轄,這也當然包括以色列。同時以色列法院還認為一個因違反一國法律而受審判的人,不能以逮捕方式不合法或把他送來審訊的方式不合適為理由反對對他的審判。逮捕被告的目的即屬正當,手續雖有瑕疵,也不能因此取消法院對該案的管轄權。法院還認為,如果一國的逮捕行動違反國際法,那也應當由相關國家在國際法層面上解決這個問題。法院最終將艾希曼判處死刑,其不服判決進行上訴,但以色列最高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④
(三)美國科爾-弗萊斯比原則
國際法是否允許一個國家為了根據保護原則、被動屬人原則或者普遍原則對發生在外國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轄權而進入行為人所在地國或國籍國對該行為人實施綁架或者逮捕。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因為國際法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就是國家平等原則。1927年常設國際法院在“荷花號案”的判決中確認:“國際法對國家所施加的首要和最重要的限制就是,在沒有一項相反規則的情況下,一國不能以任何形式在另一國領土上行使其權利?!辈灰匀魏畏绞角址竸e國領土和互相尊重國家是國家原則的基本要求。雖然國家在未經外國政府同意的情況下派遣人員到外國領土上拘捕犯罪行為人不符合國際法,但是許多法學家和一些國家的司法實踐卻肯定了法院對以非法方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行使管轄權的權利,認為這并不構成該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障礙。
美國法院經過長期的司法實踐通過其相關判例形成了“科爾-弗萊斯比原則”。該原則體現在1952年“弗萊斯比訴科林斯案”和1886年“科爾訴伊利諾斯州案”,它是指法院并不因為某人是以暴力綁架的方式被置于法院管轄方式的事實而損害法院審判個人犯罪的權力。199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美國訴阿爾瓦雷茲-馬欽案”中進一步明確暴力送至法庭行為和法院的審判管轄權的區別。雖然法院認為綁架等暴力行為是違反國際法的,但此暴力行為僅涉及國家間的關系,是屬于一國行政職權的范圍,應由總統處理。法院審判犯罪嫌疑人的權力,并不由先前犯罪嫌疑人送至法庭的方式而影響。該判決意見無疑與艾希曼案中以色列的做法一致:法院行使管轄權,政府出面道歉。
事實上,以上諸多案例都反映了國家在行使域外刑事管轄權時面臨的困境。一方面,根據保護原則、被動屬人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國家有權對在本國領土以外發生的某些犯罪行使管轄;但另一方面,國家很難以合法的方式使位于外國的犯罪嫌疑人出席本國法庭受審。一方面,國家綁架位于外國的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實現其域外刑事管轄權;但另一方面這種綁架行為無疑構成對外國領土的侵犯,違反國家平等原則。⑤筆者認為,如果某一國家想要對處于別國領土范圍內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管制,就應該考慮到其某種暴力行為會對別國造成不良影響。某些國際罪行本身確實是違反了國際法的相關規定,但這也不能作為一項借口而令某一國家以非法暴力手段進行其刑事管轄權。不能因為犯罪嫌疑人行為的國際違法性,就忽視了暴力綁架行為同樣具有國際違法性,構成了對別國的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和國家的暴力綁架送審行為各有其違法性,應當各自承擔其國際法責任。這也警示一國在打擊國際犯罪的同時應當注意打擊手段的合法性,不能以暴制暴。
因此,國家刑事管轄權的域外行使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獨立刑事司法權的國家或地區的相互協調與支持,即需要進行國際合作。各國可以通過簽訂國際條約的方式對國際刑事合作的相關規則和具體方式加以規定。通過此方式確定的國際刑事合作可以有效地克服各國因政治、法律、經濟以及文化方式不同所引起的各項合作障礙,使世界各國通過良好的方式能夠及時而充分地對國際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真正使國際罪行得到有力的打擊和懲罰。換言之,只有通過刑事司法協助與合作,域外刑事管轄權才能充分、合法地得以實現。(作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參考文獻
[1]俞世峰:《保護性管轄權的國際法問題研究》,華東政法大學博士論文。
[2]疏震婭:《論普遍管轄原則與國家的關系》,中國政法大學碩士論文。
[3]張蘭圖:《國家刑事管轄權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
[4]盛蓉:《索馬里海盜刑事管轄權問題研究》,西南政法大學碩士論文。
注解
①韓德培主編:《現代國際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12頁。
②Malcolm N.Shaw ,International Law,4th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467,(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