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2 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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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教育強調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但目前高職院校畢業生的職業素質與職業技能還不能很好地滿足企業的要求,因而出現畢業生就業專業對口率低、頻繁更換就業單位和職業崗位、薪資低等現象。分析原因,除了在教學方法與手段、實習與實訓環節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改革外,學校教師,尤其是年輕教師的職業技能低是一個重要因素。提高教師的職業技能是當前高職院校比較重要而亟須解決的一件大事。
教師職業技能低的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高職院校年輕教師缺少職業經歷。由于高職院校建校時間短,師資隊伍中年輕教師居多,這些年輕教師中的大部分又是研究性大學畢業后直接到高職院校任教的,因而欠缺職業經歷,缺少職業經驗。他們的職業技能和專業能力主要是從書本和實驗室中得來,與真實的產業有脫節。
原因之二:教師到企業掛職實習效果差。各級教育管理部門一直強調教師必須下企業掛職鍛煉。但真正下企業掛職鍛煉的教師很少,有的教師雖然形式上下企業掛職,但很少參與企業生產,或是沒有作為主要角色參與企業的生產。對于這一現象,學校常常不太關注,因而教師在企業掛職的效果不理想。
原因之三:繁重的教學任務影響了教師職業技能的培訓與提高。高職教師的教學任務重(每位專職教師周課時數一般在16節以上),而且年輕教師每上一節課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比成熟教師多,還要承擔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班主任等工作,很少有時間顧及自身職業技能的提高。
原因之四:老教師的職業技能低。高職院校有相當一部分從本科院校退休返聘的老教師。這些教師職稱高、年齡大(大多在60歲以上),有豐富的教學和科研經驗,但大多沒有企業工作經歷,主持或參與過的科研項目以高新技術開發為主,很少涉及企業的產品更新、工藝革新,對企業的現狀及發展知之甚少,他們的職業技能也需要提高。
上述因素影響了高職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高職教育的快速發展。為此,我院提出了以校長示范和引領為前提、教師自身努力為基礎、企業主動參與為保障的三維一體培訓架構。
校長、教師、企業三維一體的培訓架構
所謂“三維一體”是指從校長、教師、企業三個不同的視角提出并實施教師職業技能培訓,通過三方面的努力形成合力,實現提高高職教師職業技能的目的。
(一)校長的示范作用和權力效應
大多數高職院校的校長其實是清楚教師職業技能現狀的。一些領導還論述了具體的培訓內容,采取了諸如教師下企業實踐、校企合作共同開發科研項目、引進企業骨干改善師資結構等措施,但收效總體而言還不夠理想,而且在實施過程中總會遇到許多困難,又難以很好地克服。為此,我院采取了發揮校長示范作用和權力效應的舉措,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設立由校長負責的專門管理機構。建立教師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各職能處室和二級學院領導為主要成員。將培訓工作辦公室設在人事、教務等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制定工作規范和日常工作制度,專人負責,提供足夠經費,并將提高教師職業技能放到學校工作的重要地位,與學科專業建設、實驗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區域經濟建設、特色產業建設相結合,使教師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貫穿于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并使之日常化、制度化。
二是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要體現出教育與產業結合的特點。班子成員中至少要有一人來自企業,形成企業專家與高等教育管理專家相結合的形式。學校領導應保持與企業的聯系,了解企業、產業的發展現狀,了解市場發展動態,努力使學校教育與產業、企業接軌,使高職院校在滿足高等教育教學規律的同時,實現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目的。
三是對領導小組成員實施年度職業技能考核制度。基于職業與產業的動態屬性,學校每年安排一定時間(1~2周)讓領導(包括學校和系、部、處、室領導)到企業實習或是從事相應工作,這對提高學校領導自身的職業技能有幫助。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領導的示范效應,對教師提高職業技能有促進與推動作用,無形中對那些不重視職業技能學習、職業能力沒有提高或提高較慢的教師造成一定壓力。
領導的示范作用與權力效應,對提高教師職業技能將產生明顯成效。
(二)教師自身努力與培訓路徑探析
具備“雙師”素質,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是高職教師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這一點,高職教師不但應在思想上重視,更要付諸實踐。在培養教師職業技能的方法路徑上,以下幾種方案可供參考。
第一種方案:從事校企合作科研項目。高職院校的科研與企業結合緊密。經過項目開發和研究,高職教師對產業的現狀,包括產品性能、市場需求、銷售渠道、售后服務等會有較好的了解,對企業的工作崗位要求(包括知識、技能、素質等方面)也會有較好的了解。同時,由于校企合作項目屬于學校安排的工作,在完成項目的同時高職教師也完成了學校任務,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既要應付繁重教育教學工作,又要提高自身職業技能的雙重壓力。
第二種方案:將教師到企業掛職工作落到實處。我們強調教師到企業掛職的實際工作參與度,即教師在企業掛職鍛煉期間,應承擔崗位工作的實際職責,還應對教師掛職鍛煉效果實施考核。當然,教師也可以享受工作成績所帶來的報酬,使教師在提高職業技能的同時獲得一定的經濟收益,形成一種利益與考核雙向推動的培訓方案。
第三種方案:教師暫時脫離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崗位直接在企業就職。這種方案的效果更好,可讓教師完全投入到企業生產中,經過企業工作實踐后再回到學校,教師不但會有企業工作的經歷、經驗、人脈,還能充分認識到學校與企業、專業與產業、能力與職業之間的銜接關系。當然,這種做法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教師的經濟收入可能會受到影響,崗位工作人員頻繁變動對企業生產會有影響,學校任課教師減少對正常教學會有一定沖擊等。一般而言,學校如果有對口企業或定向合作單位,就有條件安排新教師先到企業工作一段時間(一年或兩年),然后再回到學校教學崗位;如果沒有定向合作單位,學校應創造這樣的條件,為教師實踐搭建平臺。
以上是三種常用的方案,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做法可以嘗試。比如,學校的一個系或二級學院與某個企業建立緊密型合作關系,在人才的定向培養、學生的專業課教學方面,讓企業骨干直接參與,有些課程還可以直接在生產崗位上完成教學,必要的時候,學校還可以通過與企業共享辦學收入來調動企業的合作積極性。那些專業與企業生產結合度高的學校,如果校企之間有足夠的信任,還可以嘗試加強企業技術骨干與學校教師的崗位互動。
(三)企業的積極參與
參與高職教師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符合企業自身利益。首先,教師職業技能的提高是培養高素質技能型高職人才的前提,從長期看,有助于企業遴選滿意的員工。其次,參與院校教師職業技能培訓,能加強校企雙方的互動,深化雙方的互信,院校可以通過企業培訓教師職業技能,企業也可以借助院校的力量解決員工數量和質量問題,還有助于解決生產技術上的重點、難點問題,這對校企雙方都有益。再次,協助教師進行職業技能培訓,企業還可從中獲取一定報酬。
企業參與高職教師職業技能培訓的方式較多,下面兩種方案是常用的:一是根據崗位需求安排教師的培訓工作。企業首先要對教師的專業和專業應用能力有較好的了解,然后安排教師掛職的次序、崗位、崗位工作內容、時間長短等,并對教師掛職效果實施考核。二是由學校安排教師培訓。企業只需給出掛職的崗位和數量、崗位工作內容、崗位職責要求等。當然,教師在下企業掛職期間,企業還需對教師履行掛職效果和工作質量進行檢查,必要時可采取教師換崗、增加或減少實習內容、延長或縮短實習時間等措施。
亟須解決的若干問題
(一)職業技能規范問題
每個行業有不同的職業技能要求,同行業內不同企業的職業技能規范也不相同。美國硅谷的軟件工程師與北京中關村的軟件工程師的技能要求可能就存在著許多不同,我們很難用同一標準去衡量。但是,一些基本要求是相同的,這些基本要求有的通過行業協會制定并形成規范,有的還沒有形成規范,尤其在新興產業,如網絡游戲、數字藝術設計等。對于那些發展較快的產業,原有的標準已經難以適應當前的需要,也應盡快更改與補充。這件事情可以由行業協會來做,也可以由幾家大企業聯合起來做,院校專家可以參與。當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只能作為參考內容,教師還應結合本地區企業的特點,從滿足地區企業崗位要求出發(因為高職畢業生絕大多數在本地企業里就業),增加具有區域經濟特色的職業技能教學內容。
(二)尊重企業的贏利要求
學校在提高教師職業技能上得到了企業的幫助,達到了培訓教師的目的,給企業一定的報酬是合理的。所以,必須尊重企業的贏利要求,這一點可以在校企合作協議中明確提出。同時,學校在安排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時,一是不能過于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如果教師在企業承擔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并給企業造成了經濟損失,這些損失應由教師或學校承擔。二是不能占用企業太多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等資源),不能因掛職教師數量過多而造成企業資源緊張。
(三)加強教師職業素質教育
教師不但應具備一定的與專業相對應的職業崗位所要求的職業素質,還應通過多種方法不斷提高職業素質。職業素質與職業技能不同,不能完全通過下企業掛職來提高,需要學校采取其他措施。這些措施包括邀請企業技術骨干到學校開講座,講述職業崗位要求、日常工作中的好習慣,分析職業素質對企業生產的重要性,或通過典型案例予以說明等。還可以將相應企業的職業規范和職業要求撰編成冊,安排教師學習并組織考試,如果能將考試成績與工作業績掛鉤,則效果可能會更好。也可以經常性地組織教師到不同企業參觀學習,組織教師分析討論不同企業職業規范、操作流程及優缺點,從而逐漸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這些對提高教師職業素質都有一定的幫助。
(四)老教師職業技能回補
高職院校的老教師(尤其是退休返聘的老教授)在專業建設中大多起著帶頭人的作用。他們的知識和能力水平對年輕教師的成長有較大影響,所以他們也應該有較高的職業技能。但由于年齡、身體、工作要求等因素,安排他們下企業掛職鍛煉不太現實,但可以讓他們主持校企合作科研項目,圍繞企業的產品更新、工藝革新等內容開展研究,從側面了解企業和產業市場的現狀。
(五)對形式主義培訓方式的批判
目前社會上存在的職業技能培訓渠道較多,有行業協會舉辦的,有政府職能部門舉辦的,有專業學會舉辦的,有專業性學術刊物舉辦的,當然也有大學舉辦的。培訓的形式大多是請專家作講座、與會人員研討、頒發結業證書等。從培訓效果來看,對教師職業技能的提高幫助不大,許多培訓都達不到預期效果。因此,提高教師的職業技能不宜通過這些培訓渠道(個別效果好的培訓項目除外),相對有效的方法還是組織教師下企業掛職鍛煉。
(六)一蹴而就培訓理念的校正
由于企業產品和設備都在不斷更新,對教師的職業技能要求也在不斷變化。一兩次的培訓不可能滿足教師技能提高的需要,也難以滿足高職教育教學的需要。但是,長時間地安排教師下企業鍛煉也不現實。所以,需要形成制度,根據專業不同、崗位要求不同、教師個性特征不同安排教師二三年培訓一次,或是五六年培訓一次。總之,應制定教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并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筆者認為,高職院校的教師都應該達到職業化的要求,無論是專職教師還是行政管理人員甚至學校領導,都應具有較高的職業技能。在此基礎上,再依據崗位特點組織教學內容,建設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營造真實產業環境,以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為實訓模式和途徑,形成職業化特征明顯的高等職業教育模式。
要避免矯枉過正的兩點啟示
(一)專業成長與職業技能提高應統一
第三條社會力量辦學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是培養人才、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公益性事業。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
第四條社會力量辦學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加強德育工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領導,堅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并將其納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第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力量辦學。其他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對社會力量辦學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設置與審批
第八條社會力量辦學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社會組織申請舉辦的,應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個人申請舉辦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培養目標、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的教育場所和保證完成教學任務所需的教學設施、設備;
(四)有具備必需的學歷、業務專長和管理能力的專職校長或主要負責人;
(五)有與辦學規模和教育教學需求相適應的、相對穩定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
(六)有與教育教學活動相適應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九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必須與其辦學的性質、類別、層次相符。
第十條社會力量申請辦學按以下規定分級分類審批:
(一)舉辦學歷教育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舉辦高等非學歷教育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三)舉辦中等非學歷教育的,由地區行署和設區的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四)舉辦初等以下非學歷教育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舉辦藝術、衛生、體育等專業性的教育培訓機構,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舉辦就業前工人技術培訓和工人技術等級的教育培訓機構,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批。
第十二條社會力量申請辦學須按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申辦報告;
(二)舉辦人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任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及擬聘教師資格證明文件;
(四)辦學資金及經費來源證明文件;
(五)辦學章程及發展規劃;
(六)招生區域和辦學場所證明文件;
(七)聯合辦學的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
第十三條境外機構或個人與省內單位或個人申請合作辦學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申請舉辦實施中等以下非學歷教育的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后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做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答復。
申請舉辦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和高等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八月底前受理,第二年四月底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答復。
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條件予以批準的學校或教育培訓機構,按規定發給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證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并實行年檢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更換辦學負責人,變更名稱、類別、層次、專業,應到批準辦學的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要解散或停辦的,須向批準辦學的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方可解散或停辦。在解散或停辦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清理財務和財產,妥善安置在校學生,處理好債權債務。
第三章保障與扶持
第十七條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同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及其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維護辦學者及其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在引進資金、購置教學設備、興辦校辦產業等方面,可享受國家舉辦的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同等待遇。
社會力量辦學需要使用土地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予以規劃,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聘任專職或兼職教師,其資格參照國家舉辦的同級同類的教育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職稱評審部門應接受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
第二十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學生在升學,參加地區性先進評優表彰和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學生平等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教育行政部門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在業務指導、教研活動、表彰獎勵等方面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同等對待。
第四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應嚴格審批、加強管理,確定專管人員對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和咨詢服務。
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社會力量辦學評估組織,負責對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定期進行評估,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體制,實行民主管理。
學校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或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學校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會議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管理正常運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審定的專業和范圍招生。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報經辦學批準部門審核同意,招生廣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按照培養目標和專業編制教學計劃,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確定教材,組織教學。
實施學歷教育的必須執行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選用經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通用教材。
第二十七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學籍管理制度,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學生按教學計劃完成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的,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發給畢業證書;實施非學歷教育的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發給學業證書,需取得技術等級或資格證書的,由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予以發證。
第二十八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收取學費、雜費和其他必要費用,應有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并接受教育、財政、物價部門的監督。
實施學歷教育的,其收費項目和標準,由學校提出,經原批準的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核準。
實施其他非學歷教育的,其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物價部門制定。
第二十九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收取的費用和接受的捐贈,只能用于辦學。
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可以興辦校辦產業或開展有償服務,其經營收益應當用于補充辦學經費或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在存續期間,對其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管理權,對其占用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權,但不得隨意處置、轉為他用或用于擔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財產。
第三十一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財會人員,加強財會管理,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未經批準擅自辦學或以辦學為名進行違法活動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費用,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更改辦學名稱、類別、層次、專業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糾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擅自設立分校或分支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本經批準刊登、播放、張貼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的,或者以虛假廣告進行欺騙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混亂、教育質量低劣、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頓;情節嚴重拒不改正的,責令退還所收費用,予以撤銷。
第三十六條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濫發、出售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糾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重拳出擊,對不合法、不合規機構堅決關停
去年年底,北京巨人時代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和新思路培訓學校相繼被曝“老板跑路”。學校關門后,幾百位學員交納的1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自考培訓費用也無法追回。
據報道,兩家教育培訓機構的業務都以高考復讀、外語培訓為主。北京巨人時代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已于2011年12月被吊銷。新思路更是因違規辦學、教學管理混亂,于2016年年底被教育部門取消了招生資格。可是,新思路仍在違規招生辦學。
“對于類似這樣不合法、不合規,尤其是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有關部門一定要聯合起來,堅決關停。”談及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管理,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閩景觀點鮮明。
據統計,我國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市場規模超過了8000億元,參加學生規模超過1.37億,相當于一半以上的中小學生參與過校外培訓。
而95%以上的份額被數量眾多的中小型機構占據,市場“大而分散”。不少教育培訓機構證照不全,利用政策執行漏洞,以教育咨詢等名義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沒有辦學資質,卻從事教育培訓業務。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教委副主任孫惠玲坦言,地方教育部門規范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愿望強烈,卻也力不從心,還存在包括職責劃分不清、人手不夠、缺乏執法權等問題。
盡管管理難度不小,但孫惠玲表示,“規范民辦培訓機構,各地不能靠等待,必須結合地方發展情況,積極探索、敢于亮劍。下一步,天津將按照四部門的要求,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去年年底我們就開展了聯合治理行動,今年再借四部門《通知》的東風,把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工作深入開展下去。”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韓平說。
在韓平看來,規范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合規的課外培訓是對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是應該大力支持的。但在市場急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種種違規亂象,有關門部門一定要及時出手治理,這既是對合規培訓機構的保護,也能更好地引導市場健康發展。”
正面引導,治理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
在當下的校外培訓市場中,超綱教、超前學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有的培訓機構甚至以此為廣告,吸引著家長和學生的眼球。這樣的超前學習到底有沒有必要?
全國政協委員、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董事長俞敏洪向記者舉了這樣一個例子:前幾年,大家熱衷于追逐“奧賽”,市場上到處可以看見“奧數”培訓班。中國培養了世界上最多的奧數人才,但在全世界前100位的數學科學家里,中國人卻寥寥無幾,這樣的現象值得大家反思。
“孩子的成長應該像澆灌一棵樹一樣,等待它開枝散葉,而不是不斷地用化肥來催生,催熟的樹雖然長大了,但很可能是病態的。”俞敏洪說。
“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超前教育”,每當有家長問全國政協委員、史家教育集團校長王歡孩子該上什么輔導班時,她都會這樣回答。
在這位北京名校長看來,超前教育非但沒有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反而帶來了很多問題,比如,孩子對課上的內容不感興趣,以及重復學習導致孩子休息不好、疲憊不堪等。
《通知》要求,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倪閩景委員介紹,今年上海市實施了“一標準兩辦法”,其中針對“拔高、搶學”現象提出,嚴禁拔高教學要求,嚴禁加快教學進度,嚴禁增加教學難度。在課程時間安排方面,要求合理安排教學進度,不得妨礙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授課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上海的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并歡迎大家監督。現在看來,民辦培訓機構‘拔高搶學’現象已經大大減少。”
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師范大學副校長朱曉進建議,加強對民辦教師門檻的審查及入職后的培訓,“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各學段教學標準,并提升他們的教育教學水平”。
劃出紅線,嚴肅處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行為
在種種課外培訓亂象中,社會意見最大的要數公辦學校教師、甚至是公辦學校與培訓機構勾結,組織學生進行課外培訓。“無論任何形式,公辦學校及教師都不得有參與民辦培訓機構的行為。一旦參與其中,教師必須脫離公辦身份,學校應當被嚴肅處理。”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說。
倪閩景委員也對此持同樣態度。“對違規的公辦學校及教師,上海堅決‘查實一起、處理一起’,同時,對民辦培訓機構將競賽或變相競賽結果以各種形式提供給本市中小學校(含學校教職工),干擾正常招生入學秩序的,也要進行追責,甚至是吊銷執照。”
一、教育發展方式與培訓改革的關系
教育想要發展,必須要尋找到一種有效的方式把促進發展的多種因素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科學合理的手段,借助一些有效的途徑來推動教育的發展。因為教育的不斷發展,相應的發展方式也應該時刻進行轉變,以迎合教育發展的需求。這種轉變可以是對教育的結構進行適當的調整,也可以是積極改變培養基層人員以及管理人員的模式,亦可以是改善教育的管理方式,抑或是深入教育的研究,對教育培訓進行的深化改革。而就教育培訓來說,它是一種能夠把理論知識和現實環境進行結合的有效手段。通過教育培訓,可以令教育工作者轉變心態甚至是行為,變被動為主動,從實際的情況出發,改變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從而提高教育工作的效率。而教育培訓的主要目的就是培養出高素質的基層工作人員,使其工作模式更加科學合理,工作積極性更高,此外,還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這樣可以使管理者更好對員工進行管理,使工作氛圍更加融洽,減輕所有基層工作人員的負擔。
二、教育培訓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教育培訓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就現今我國教育培訓的情況來看,仍舊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有以下五點內容:一、教育培訓不重視對基層員工以及管理人員的培訓;二、教學培訓機構數量稍顯不足,市場也不夠規范,有許多以盈利為目的的非專門培訓機構進入市場,導致培訓機構的質量參差不齊,而因為培訓機構的管理層級不高,導致培訓機構的發展受到嚴重的阻礙;三、培訓課程設置不夠合理,種類多而雜,無法突出重點,且在培訓的目的上不夠明確,資格培訓和提高培訓沒有做出明顯區分,而且由于過于注重理論培訓,以致實踐性和綜合性不足;四、培訓模式單一,即便有所改進,也只是重于形式,忽略了對實際培訓環境的掌握,沒有對培訓模式進行正確改進,無法做到多種培訓模式的綜合應用;五、教育培訓缺乏強有力的師資隊伍,偏理論型的教師占比很大,而偏實踐型的教師則占比較小,這對于培養基層員工的工作能力、對于所在職位的了解以及工作態度都有較大影響,而對于管理人員而言,由于他們并不缺乏理論知識,需要培訓的多偏重于實踐部分,因此對于培訓效果影響也較大。
三、教育培訓的改革
(一)改革教育培訓的結構
擴大教育培訓的覆蓋面,對教育機構基層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培訓,對教育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教育行政培訓,擴大教師培訓范圍,根據不同培訓目的分為資格培訓和提高培訓,由此對教師培訓、行政培訓和管理培訓三大培訓體系進行有機地結合,完善教育培訓的結構。在培訓機構的管理上,應當提高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層級,撤銷低層培訓機構,加強對省、市級別的培訓機構的扶持和幫助,以提升教育培訓機構的整體質量同時也便于統一的管理。同時,也可以對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延伸,建設一些教育培訓基地。如選擇一些工作經驗較為豐富、專業較強的教育人員以及教育行政人員組成教育工作室,還可以把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教育機構作為示范基地,讓受訓者進行參觀實訓。此外,還可以在完善資格標準的制度基礎上,開放教育培訓的市場,形成一個開放的教育培訓機構格局。
(二)改革教育培訓的技術
培訓課程需要注重實用性和時效性,根據實際情況,從社會需求出發,合理設置教育培訓課程。依據受訓者具體工作的不同,細化培訓課程,去掉那些寬泛的課程,突出培訓重點。培訓教材應當與實際相結合,通過多元的內容呈現方式,實現教育方式的多樣化。在培訓模式上,有參與式教學、案例教學、調研教學以及小組研討等多種教學模式,培訓機構應當根據培訓對象的特征和需要,適當選取教育模式,而單一的教育模式不可能滿足全部培訓對象的需求,所以應當對多種教育模式進行有機結合,提高培訓效率。對于教育培訓者來講,對培訓對象進行培訓的目的并不僅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而應該是站在一個協助服務的角度,對培訓對象進行幫助和咨詢,突顯出培訓對象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強化他們的自我教育意識。而為了更好的與社會實際需求聯系起來,教育培訓的師資隊伍應當廣泛吸納具有豐富經驗的實踐專家和學術導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三)改革教育培訓的制度
教育培訓制度的完善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要在制度上對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嚴格的分級,從資本、物力、人力等方面,規定各級培訓機構的具體指標;二是要對教育財政的支出進行結構上的優化,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提高教育投資的收益。此外還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評價考核制度,隨時對培訓機構進行評價考核,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教育培訓工作的質量。除了對培訓機構進行考核以外,還應該加強對政府問責制度的建設,因為教育培訓的發展離不開政府幫扶和重視,故此問責制度可以有效監督政府是否對教育培訓給予了足夠的投入,是否具體履行了相應的管理職能,是否及時采取改革措施,有效促進教育的發展,提高教育的質量。
結語
為了促進教育發展方式的轉變,必須加強教育培訓的改革工作。本文從改革教育培訓的結構、改革教育培訓的技術和改革教育培訓的制度三個方面著手,進行了一番探討,希望能對我國教育的發展有一些助益。
參考文獻:
(1)座談對象。2011年5—9月,課題組對廣州市、中山市和佛山市3個市級教育局,番禺區、南沙區等11個區(縣)成教辦,萬頃沙化學校等28個成校的有關領導、教師及工作人員進行了座談。
(2)座談內容。座談的內容主要有15個方面:廣東省各級政府對農村成人教育的重視程度、支持力度、辦學經費來源,農村化技術學校(以下簡稱成校)主要的依托單位及辦學場地、辦學條件、教學師資力量、教師的職稱及待遇、學員參加學習的情況、所開設的課程、時間安排、對當地經濟所起的作用,農村成人教育建設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就、所具有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今后農村成人教育發展的方向、一線農村成人教育工作者的感受及體會。
2.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分別以區(縣、市)成教辦和成校為對象。
(1)其中以區(縣、市)成教辦為調查對象共發出80份調查卷,問卷回收52份(其中,中山市以鎮區為單位),問卷回收率為65%。調查內容有10個,分別為:所屬區(縣、市)開展農村成人教育工作的依托機構情況,從事農村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數量與性質,鄉鎮數和成校數,省級示范性成校數、市級成校數和其他等級成校數以及所占比例,公辦培訓機構(含成校)的經費來源情況,成校在崗教職工情況,近三年(2008—2010年)的年均培訓規模情況和所占比率,成校辦學條件是否滿足其培訓任務需要,農村成人教育發展的主要矛盾和改革建議,制約所屬區(縣、市)農村成校發展的主要矛盾和改革建議。
(2)以成校為對象共發出調查卷200份,問卷回收144份,問卷回收率72%。調查內容有10個,分別為:學校主管單位、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的校長兼/專職等情況、學校的辦學經費來源、學校聘用制工作人員的經費來源、學校的在崗職員數編制等情況、學校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種類、學校近三年(2008—2010年)的年均非學歷教育培訓規模、學校2011年的辦學規模、學校的辦學條件是否滿足其教育培訓任務需要。對問卷調查數據應用EXCEL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二、結果與分析
1.其中以區(縣、市)成教辦為調查對象的結果與分析
所屬區(縣、市)開展農村成人教育工作的依托機構主要是成校的占76.9%、同時依托成校和民辦機構的占15.4%、同時依托成校和社區教育的占7.7%。所屬區(縣、市)從事農村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數量上,以公辦機構為主的占96.2%,民辦培訓機構遠多于公辦機構的占3.8%(佛山市禪城區和南海區)。所屬區(縣、市)的鄉鎮數和成校數基本上一致(佛山市有些鄉鎮成校是有名無實,不具備法人資格,且沒有任何編制)。所屬區(縣、市)的省級示范性成校數、市級成校數和其他等級成校數量上,基本上都是市級成校為主,最好的也只有1所省級示范性成校(占11.54%),其他都是市級和更低層次的成校。所屬區(縣、市)公辦培訓機構(含成校)的經費來源情況主要是財政撥款和自籌經費,其中全額財政撥款占3.8%。所屬區(縣、市)成校在崗教職工情況都比較差,基本上都以兼職人員為主。所屬區(縣、市)近三年(2008—2010年)的年均培訓規模和所占比例情況,公辦培訓機構(含成校)為主的占96.2%,公辦的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所承擔培訓量相當的占3.8%(佛山市禪城區和南海區)。所屬區(縣、市)成校辦學條件滿足培訓任務要求的占30.8%,基本滿足的占65.4%,不滿足培訓任務要求的占3.8%(有佛山市禪城區和南海區)。
2.以成校為調查對象的結果與分析
成校主管單位是教育局的占32.4%、是當地政府的占29.4%、業務歸教育局行政歸當地政府的占38.2%,通過調查發現廣東省成校的歸屬一直不明確,甚至出現多頭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校長的占64.7%,是常務副校長的占26.5%,還有不明確或者沒有法人代表的占8.8%。學校的校長絕大多數是兼職(主要是鎮成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或副鎮長兼任)的,占88.2%,專職校長較少,占11.8%,由于領導兼任校長,經常會出現管理缺失的現象。學校的辦學經費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或者鄉(鎮)政府撥款,共占66.7%,自籌經費占16.0%,其他占17.3%,這樣的經費來源導致很多成校發展動力不足,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嚴重制約學校領導和廣大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學校聘用制工作人員的經費來源主要是鄉(鎮)政府撥款,占59%,學校自籌占32.4%,其他占8.8%。與學校辦學經費相比,自籌比例提高了,這樣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學校加強發展,提高教職員工的待遇,尤其是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學校政府核編人員數,0人占62%,1—2人占18%,超過5人(含5人)的占5.6%。數據表明,廣東省成校基本上沒有核編人員,都是靠一些臨時聘用人員在工作,這樣容易導致人員頻繁流動,不利于教職工隊伍穩定,容易導致工作脫節。學校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主要是會計資格考試、會計培訓、電工維護、服裝設計和縫制、英語口語、汽車修理(含美容)、駕駛培訓、計算機維護、辦公自動化和美容美發等,從培訓內容來看,基本上脫離當前經濟發展的實際要求。學校近三年(2008—2010年)的年均非學歷教育培訓規模都比較大,超過5000人次的共96個學校占67%,最多的高達30675人次。學校2011年辦學規模中,存在學歷教育的共116個成校,占80.6%,沒有開展學歷教育僅有28個成校,占19.4%。各成校都加大或者擬加大學歷教育,提高本地區居民的整體素質,促進本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進程。學校的辦學條件滿足當前的教育培訓需要的占14.7%,基本滿足的占76.5%,不滿足當前教育培訓需要的僅有12個成校,占8.8%。
三、啟發與思考
1.制約廣東省農村成人教育發展的主要問題
(1)社會上重普教、輕成教的問題很突出。政府部門、人事部門和教育部門未能形成“大教育”的觀念,整體上忽視了成人教育,成人的培訓教育工作無法統籌規劃。同時農民也對發展農村教育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清:不重視農村成人教育,對成校的工作熱情不高,開展工作力度不大,方法不夠創新,成果不顯著。
(2)政府統籌力度不足。目前人社、民政、教育、農業等部門和黨、工、青、婦等組織各自建立教育陣地(或基地),成人教育、繼續教育和社區教育職能重疊,經費及資源極不均衡。
(3)辦學設施不足、教育經費緊張。政府對成人教育投入太少,很多鎮區級的成人教育沒有專職的人員編制,有償教育制約了學校辦學規模的拓展。
(4)教學內容陳舊,沒有吸引力。目前農村成人教育的現狀是:成人教育普遍都是針對成人的學歷補償,民辦培訓機構僅僅將開展技能培訓當成一種創收手段,忽略教學質量的提高和自身物力資源、人力資源的積淀,導致學歷教育與技能培訓完全脫節,未能協調互動,形成合力,沒有任何吸引力。
(5)師資和配套教材等跟不上。成校基本上都欠缺專職教師隊伍,教學上缺乏有針對性的教材,稍好的教材基本上都是靠各學校自主開發的校本教材或是勞動部門的考證教材。
2.改革和發展廣東省農村成人教育的建議和意見
(1)提高認識,明確農村成人教育的重要性,積極主動開展成人教育工作。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重視農村成人教育,推進農村成人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同時成校除大力宣傳、發動、引導農民學文化、學技術之外,還需爭取辦學單位的支持,采取相應的行政干預措施。另外,成人教育要依靠自身的優勢,堅持以“實際、實用、實效”為辦學原則,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辦學模式,讓農民從學習中真正償到甜頭,使農民學科技逐步由被動行為變成主動行為。
(2)成校統一歸口教育行政部門管理,避免多頭管理不到位。政府要成立跨部門的繼續教育協調機構,統籌指導成人教育發展,整合資源,構建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互相溝通、職前教育與職后教育有效銜接的終身教育體系。
(3)增加編制和經費保障,劃定應分擔的責任。結合實際,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同人事編制部門核定,各成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人員編制,專門負責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專職教師從現有公辦教師中調配,納入教育部門管理,工資由市財政統一發放。兼職教師根據教育培訓任務由學校自行按需聘用。
1背景
自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經濟政治大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文化發展欣欣向榮。我國的教育事業發生了巨大變化,九十年代末,學校教育不能滿足社會需求使得一些培訓機構成立。《民辦教育促進法》于2002年頒布,這大大促進了民辦教育市場的發展。同時,隨著英語科目在高考中的分數值降低且考試方式發生變化,使得學校在英語科目教授課時減少,但社會和市場對于從業者的英語能力要求還是處于較高水平,這給學校之外的英語培訓機構帶來了機遇,專門的英語培訓機構數量增加,綜合培訓機構逐漸將英語列為重要的一個項目。總體來看,當今的英語培訓市場發展態勢良好,各大教育機構競爭激烈。
2我國教育培訓機構中英語教育培訓存在的問題及歸因分析
2.1教學課程僅與考試掛鉤,忽視實踐需要。
作為英語培訓行業的一員,發現在同其他教師、管理者甚至校長的交流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感覺到英語教學的重要性在提高,學生們成績能夠提高,但在實踐中運用英語的能力卻依然遠遠低于應有水平,“高分低能、張不開嘴或者聽不懂的現象很常見,這與國家要求更多有國際交往能力的人才的需求是嚴重脫節的”。
在對深圳十家培訓機構英語培訓產品管理者的調查中,管理者們都認為家長滿意程度是英語培訓的根本要求。家長要求讓學生的成績提高,只有家長的要求達到了,培訓機構才能盈利,這也是能夠持續辦學的根本。同時管理者認為英語聽力、口語確實實踐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覷,但高考模式如此(深圳高考不考口語,聽力僅占15分,分值很小使得學生、老師、家長都不重視),教育機構仍然以滿足家長需求為目的,僅為了提高考試成績而設置課程,忽略英語口語和聽力在未來實踐中的作用。
2.2教師流動性大
筆者在對十所教育機構的管理者訪談中發現,所有管理者都說到在英語培訓中英語教師的流動性很大。他們怕這樣的事情發生卻也缺乏應對的辦法。同時,對教師的訪談中,多數教師都提到教育機構福利保障不到位。調查的十所教育機構中,有半數為工作一定年限的教師繳納五險一金,但也僅是法律規定的最低保障金額。同時,由于教師的工資同課量直接掛鉤,寒暑假教師壓力大,任務重,春秋季課量很少,工資甚至不能滿足生存基本需求。
因此可以看出,在培機構中任職的英語老師普遍缺少安全感,英語教師流動性大與教育機構福利保障低有密切關系。
2.3市場混亂
教育培訓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齊。有的機構聘用的教師多是兼職老師或在校學生,甚至公辦學校的在校老師。在宣傳招生上,部分機構存在夸大課程效果,虛假宣傳,有損培訓機構形象,降低人們對培訓機構的信任度。
3解決我過英語教育培訓機構中英語教育培訓現存問題的方法
3.1課程設計進行合理改善
英語作為一門語言,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工具。學習英語的真正目的應該是走上社會,走上工作崗位以后能夠同外國人進行交流,成績高低與能力并沒有直接關系。所以英語機構的管理者們應該在課程開發的最初認識到課程需要達到的真正目的,真正做到為學生的長軒發展考慮,改進規范課程產品設計。培訓機構不能只為了滿足家長短淺的提高成績的需要而嚴重忽視學生能力的長遠發展,相反,機構的課程設置應當結合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和學校的標準,這樣的課程才能真正對學生未來的發展有所裨益。
3.2教師待遇和福利保障亟待提高
教育培訓機構中英語教師的待遇不穩定,工資沒有保障,教師嚴重缺安全感,自然機構就缺乏歸屬感,人員流動性因此居高不下。所以,機構管理者應當保障教師的基本收入,增加酬勞。同時,機構中英語教師福利不完善,有的機構甚至沒有五險一金,大部分機構即使職工工作一定年限也只繳納法律規定最低額度,機構教師退休后拿到的養老金只有公辦學校退休教師的一半。因此,管理者應當提高機構教師的薪酬和福利保障,降低流動性,穩定教師隊伍。
3.3政府相關部門出臺政策審查招生宣傳的真實度
政府有關部門嚴格審查教育機構的申辦,秉承公平公正原則、質量保障原則全方位考評包括辦學環境,設施,教師等方面,設置標準,嚴格把關。對已經通過審查并開始辦學的機構,要定期進行考察,不符合標準的培訓機構一律依法取締。
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招生宣傳廣告詞審批制度,從源頭上把好關,兼具杜絕虛假宣傳;嚴格審批課程設置和招生簡章,對于課程設置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防止縮水。對于招生簡章要內容堅持實事求是,防止夸張,確保客觀、公正地宣傳培訓學校情況。
十報告指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該政策為教育輔導機構帶來廣闊的前景。中國教育市場總值在2007年為1430億美元,2010年的復合增長率達到12%。2012 年規模超過2000億美元,教育經費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 4%。并呈現逐年上漲的趨勢。近年來,隨著風險投資的涌入,不少培訓機構通過融資,并購,上市等方式不斷進入教育市場,對我國教育體系形成巨大挑戰,本文以武漢某培訓機構為例,結合筆者與該機構合作的經歷,探討雙因素理論在教育培訓機構的變化,并結合這些變化提出相關的意見。
一、雙因素理論相關背景回顧
20世紀20年代末,西方國家創立行為科學,作為一種管理理論深入發展并得出行為科學的核心內容是激勵論。比較國內外的差異,國外學者認為行為科學是科學的虛構,國內一些學者認為行為科學作為現代科學而被所有國家研究使用;一些學者認為行為科學為資本主義服務而被拒絕;一些學者認為,把人的行為作為一門科學來研究是合理的,應該根據辯證法的觀點,從當前我國國情出發,吸收其合理的成分,排斥不合理因素,
20世紀50年代末,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Frederick Herzberg)在馬洛斯個體需求理論上提出雙因素理論,雙因素理論作為一種科學的管理方式通過“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指引人的動機,激勵因素影響員工工作的內在因素,通過工作的內容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人們不斷進取,以達到更好的工作狀態。如工作富有成就感,工作本身帶有挑戰性,工作的成績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以及職務上的責任感和職業上能夠得到發展和成長等等;保健因素沒有激勵作用,它主要起防止對工作產生不滿的作用。對于兩種因素的關系,二者通過不同側重點和程度影響著人們的工作積極性。赫茨伯格還通過跨文化研究和美國拉帕因脫鋼鐵公司為例對雙因素理論進行佐證,驗證了理論本身的科學性。[1]
二、雙因素理論在教育培訓機構引起的特殊的變化
教師作為培訓機構教學力量,在教育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孔子說過: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教師人格的感化。法國教育家蒂斯特惠說過教師是學校中最主要的師表,是最直觀,最有效的模范,是學生活生生的榜樣,如何調動老師的教學積極性,提高效率,是培訓機構管理研究的主要問題之一。考察雙因素理論在培訓機構中的變化對做好教師隊伍建設有重大借鑒,對于提高教育水平,發揮教育優越性有重大意義。
(一)“薪水水平”因素的轉變
“保健因素”的“薪水”這一因素,對于教育培訓機構并非作為“保健因素”而存在。當今以“盈利”為目的的培訓行業的薪資和各種“績效”捆綁在一起。作為“薪水”的保健因素本應該一旦滿足,會使教師感到沒有不滿意。但在培訓行業,大多數教師是無法得到滿足的,由于“績效”的影響和“薪水水平”聯系。“績效”帶來的“薪水”便為收入主體。在主流利益的驅使之下“薪水”,這種性質已經視為激勵因素。也就是說,如果教師的薪水高就會強烈的刺激到工作中的效率。在培訓機構里的教師的“薪水”已不存在保健因素里“薪水水平”的“水平”二字了。薪水分為兩部分,基本工資是保健因素,業績屬于激勵因素。
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對于薪水波動會影響滿意度,并隨“業績”的數量的變化影響工作狀態。武漢X培訓機構一有學生報名,老師會有提成,且會隨著學生報名金額的多少掛鉤。例如,某位學生報名一年,你可以獲得100元的提成,那么報名三年就可以獲得500元以此類推的疊加提成,以便激勵每位教師的積極性。管理者使用金錢作為“直接方法”激勵教師上課。在金錢驅動下,教師的“薪資水平”和“上課積極性”直接成正相關。
(二)人際關系因素的轉變
激勵因素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與工作內容緊密相關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改善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類似“薪水水平”發生變化的因素還有人際關系(包括個人與上級、同級、下級的關系)。“保健因素”只能減少人們的不滿。在X教育培訓機構里,選擇好的伙伴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這直接影響著工作滿意度。
例如,每所學校的人員分配不同,如果校區A的業績不景氣,總部會增派一位校長加強管理。這時知熟總部派來校長的教師們比不知者們的“檔次”要高很多。“人際關系”所帶來的優越感也能給教師帶來工作的高度效能感,給他們在工作上的努力程度是成正比的。
(三)成就感和責任感因素的轉變
成就和責任感本屬于激勵因素,由于追逐利益,過度使用以業績和績效為主的“直接刺激”正侵蝕著教師們的責任心和成就感。培訓機構只注重學員帶來的利益,追求利益最大化,削弱教師員工原本在教學這塊的基本使命,使得原本作為成就感和責任心的激勵因素已經失去了激勵因素的力量。
為維護家長和培訓機構間穩固的鏈接,責任心以及功名成就只作為“工具”而存在。責任心一旦和金錢掛鉤,則會引起教師對工作抱有“沒有滿意”的效果;就算得到改善,教師也只會覺得沒有什么不滿意的。教師對自身的成就感只拘于形式,他們的責任心和成就感就建立在“利益”的基礎之上,一旦失去就產生不滿,就算改善,也是“自然”現象,不會給教師們帶來身為老師職業本質認可,更不會提高工作積極性。所有的成就和責任就只能停留在表像。
三、雙因素理論對教育培訓機構的啟示
(一)提升工作本身的創造性
私企性質培訓機構的老師與公立學校的老師相比,教師用語偏向于積極鼓勵,教學風格靈活多變,教學方法獨特創新。這些都是私立培訓機構于公立學校的區別。所以,要大力發掘私立培訓機構教師的創造性。例如,定期的課程展示,學習繼續教育培訓以及教師交流。讓教師們在輕松愉快的環境中,切實能長善救失,讓在專業領域內的人才脫穎而出,樹立榜樣,宣傳風氣。
這樣一舉措起到“淡化”私立培訓學校的為追逐不良“利益”的風氣。只有將教師關注的領域范圍從“吸引更多家長報名”轉向“提高自身教育教育的專業技能”,才能讓增強教師對工作本身的自我成就感,最終將“教育工作本身”視為一種“激勵因素”。
(二)嚴格把關好新進教師質量
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是培訓機構的頂梁柱。所以培訓學校應當給以足夠重視和尊重,依據教師間的差異,解決教師認識需求與不足的矛盾,不斷提高教師教學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機構整體教學質量。從宏觀上看,不僅可以加強企業主心骨力量,還能讓企業走得更長久。
例如,引人競爭機制,在用人制度上打破教師職業的身份制和職務聘任的終身制,變教師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變終身聘任為競爭上崗,及時分流富余人員及不合格人員。[2]通過這樣優勝劣汰,平等競爭的模式來增添企業活力。促進雙因素理論激勵因素中的“成長可能性”因素,擴大員工發展空間性。
(三)非正式組織的有效控制
非正式組織是一種客觀存在,在大多數的企業中存在,對于非正式組織,企業管理者只能接受它,打破小團體往往會付出高昂的成本和價格,硬朗的改變只能是適得其反。[3]對于雙因素理論之中保健因素的“企業政策和管理”這部分來說,非正式組織的存在無疑是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安全隱患。在培訓學校中,如果控制不好會造成非常毀滅性的的災難。比如,在培訓學校的口碑是相當重要的,假設學校中存在對學校管理不滿的“非正式組織”,他們的對學校的一些詆毀性的流言蜚語一旦傳入家長的耳中,這種“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傳播速度和力度會直接性的給培訓學校帶來招生上的困難,一旦在旺季找不到一定數量的生源,直接會導致整個企業資金的運轉不順,最終會造成類似拖欠教師及其他員工的工資的事件的惡性循環。
另一方面,在教育培訓機構如果老師們之間產生的性格、興趣、個人價值觀所分化出的非正式組織也是不容小視的。例如,X學校在A區的教師團隊是由7名教師構成,其中4名老員工,3名新員工,這時新老員工因工作上的矛盾分化出兩組非正式組織團體,學校X因為沒能及時發現處理,最終導致4名老員工集體提出離職。不僅導致了該校區核心主干的流失,也引起了家長們強烈不滿。數百名家長強烈要求該校區退回孩子的全額學費。
由此可見,在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中,作為“保健因素”的“企業政策管理”要高度重視培訓學校的“非正式組織”。
1、偵查發現。首先要善于通過不同層面去偵查出在學區中現存的“非正式組織”,做到一個都不要錯過的原則。
2、調查歸類。全方位深入去了解校區存在的一系列“非正式組織”存在的原因,并且將其歸類。第一類――“未造成威脅”,這一類組織尚未給學校造成危險,只是單純的因彼此的興趣愛好等共同事物所吸引走到一起。第二類――“造成一定威脅”,遇見此組織首先切不可一味否定,一棒子打死,否則很容易會發生物極必反的效果,給學校自身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
3、 正確引導疏通。進行有效的溝通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開端。針對第一類“未造成威脅”的組織,要投入精力去對其進行正確的溝通指引,挖掘這類人群組織內的優勢,讓優勢成為校區的正能量,從而潛移默化的融入校區主流的文化價值之中;而第二類“造成一定威脅”的組織,對于這一類型的組織,要作為重中之重來對待,在前面的案例中不難發現,此類型組織需要投入一定的時間去了解,在充分理解的基礎之上,對其進行批判性的引導,采取一定的措施去化險為夷,做到剛柔并濟。
4、積極監控。在實施一系列措施之后,要實時關注,評價否達到預期的目標,成功得將“非正式組織”控制在范圍之內。在營造校區大團體良好的文化素養氛圍的同時,也要兼顧校區小團體獨特的個性化發展。
5、提早預防。當“非正式組織”發生之后要思考的問題是:為什么會產生此類問題?哪些地方做的不當?今后要如何改良?要學會“吃一塹長一智”,針對校區的管理要進行審核,在集體商議的基礎之上去查漏補缺,凡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小 結
本文比較全面的分析了雙因素理論因素在教育培訓機構的變化,合理運用“激勵保健因素”實現企業內均衡發展。在整體管理上,培訓機構的領導者及管理者要抓住好文化素養的核心,而不只顧眼前利益,只抓“業績”,不顧企業今后長遠發展;在對教師的培養上,作為培訓學校的管理者應該有的放失的利用直接或間接的激勵方法去提高教師在工作中的滿足感,讓其獲得自我價值的實現;最后在對整個培訓行業的發展,雖然說這是在私立運營機制的基礎上去做的教育的培訓,但是難免會存在“利益”導向偏差的問題,但是只要擺正態度,堅持“教書育人”和培養全方位“素質教育”等理念,樹立和諧融洽的教育教學環境,重視學校企業文化的長久發展,讓教育培訓機構切實在黨的十對素質教育深化改革的總方針下,堅持“素質教育”為核心的理念,加強中國在素質教育上的開發度,最終使教育培訓機構在不斷完善中走向成熟。(作者單位:中南民族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市區內面向社會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包括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所列職業和國家新頒布的職業)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
第三條設置職業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職業培訓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職業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技能培訓質量,培養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設置條件
第五條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辦學。
(二)學校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力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會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任何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
(三)有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應有一定規模的培訓能力,所開設的培訓項目在2個以上,場所、設施、設備的設置應能滿足不低于(200人/年)的辦學規模。
2、辦學場所須在市區內,房屋產權清楚。租用的培訓場所租賃期不少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有辦公用房,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學面積不少于校舍建筑總面積80%);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培訓機構的實踐教學設備權屬應為自有;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5、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評估應以舉辦者自有培訓場所的房產、培訓設施設備等與辦學有關的資產)。
(五)有與所申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工作和法律法規。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六)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第三章設置申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由申辦者向審批機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簡況、擬辦學校名稱、擬任法人代表、校長、辦學校址、擬設專業、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辦學形式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社會組織舉辦的,應提供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家事業單位投資辦學,還應提交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參股企業投資辦學,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證明文件);個人舉辦的,應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對公民個人和外地市社會組織申請辦學的,還需由本市有經濟能力的社會組織或公民提供經濟擔保。擔保協議應符合《擔保法》有關規定,并經本地公證部門公證。(擔保資產額不能小于申請民辦培訓機構的注冊資金,并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的相關證明材料);聯合出資舉辦的,提供聯合辦學協議,協議中要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調解解決方式,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三)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理)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董(理)事會成員花名冊、身份證和簡歷;舉辦者與其他成員的聘用協議書。
(四)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以及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等項制度)。
(五)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租賃總面積、租賃期限和租賃用途)。消防部門出具合格的證明,教學場所必須要有兩個保持暢通的疏散通道(場所分配使用說明書)。
(六)擬設置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設備、設施清單(注明詳細名稱、型號、數量和權屬),以及教學設備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七)每個專業的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授課時數、教學安排、使用教材書目、考核方式。
(八)辦學資金證明應提交法定資產評估和驗資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九)擬任校長的資格證明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校長核準表》。資格證明包括簡歷表、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記錄和不良行為的證明材料。
(十)專職教學管理人員的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其中財會人員應另提供從事財會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證書。)
(十一)所設專業的專兼職教師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相對應專業的技術職稱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十二)使用規范名稱,即“市+字號+(專業領域)+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稱應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填寫《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審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類證照、文件,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宜留作檔案的原件,可在審批機關核對后予以退還。所有復印件均應由原件所有者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條培訓機構聘任教師、職員,應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評估審批
第九條審批機關受理舉辦者的辦學申請后,組織專家對舉辦者提供的辦學申請材料以及實際辦學條件和辦學能力進行實地評估認定,并根據本市職業培訓發展規劃、結構布局和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條經批準的民辦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規范。名稱一般應為“市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XX學院”。
第五章變更與終止
第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須按辦學章程規定的議事規則,并在進行學校財務審計清算后,由決策機構董(理)事會等作出變更決議,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經審批機關核準、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后,新舉辦者方可開展辦學活動。
申請變更舉辦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決策機構同意變更舉辦者的決議;
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清算報告》;
4.資產變更驗資報告;
5.舉辦者變更的有關協議書;
6.新舉辦者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7.新決策機構成員名單;
8.變更后的新辦學章程;
9.變更登記表。
(二)變更法定代表人。須進行離任財務審計,經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核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擬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決策機構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5.變更登記表。
(三)變更機構名稱、辦學范圍(辦學層次、辦學專業)。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變更登記表。
3.擬變更的新名稱需先經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預核。若擴大辦學范圍,需提供師資、設備、教學大綱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四)變更校長(負責人)。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校長的報告;
2.擬任新校長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變更登記表。
如果校長同時是民辦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即按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辦理。
(五)變更辦學地址。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審批機關組織專家實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報告;
2.辦學場地證明材料;
3.變更登記表。
以上五項變更事項不可同時進行。如民辦培訓機構在一年內連續變更(一)、(二)、(三)項內容的任何二項,都應按新的辦學機構審批。
第十三條凡有變更項目的民辦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原辦學許可證(正、副本)換領新證或由審批機關在副本上填寫變更記錄。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內容,應及時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辦學。
(一)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培訓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理)事會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十五條民辦培訓機構終止時,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辦理法人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進行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民辦培訓機構必須依據《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職業(工種)、層次及辦學地點開展培訓。
第十八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理)事會,作為培訓機構權力(決策)機構。培訓機構實行董(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民辦培訓機構應按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章程規范辦學行為和內部管理。
第十九條民辦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二十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培訓項目、辦學地、培訓時間、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
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在前向原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與報備案的材料一致。民辦培訓機構未經備案或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由審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未能履行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有關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建立辦學有關檔案。主要建檔資料包括: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學籍卡片和學員結業成績檔案;批準設立和登記的文件資料、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設置的專業、實施性的培訓教學計劃、選用的教材;教學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的年檢(審)資料;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決定、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等。
第二十三條接受職業培訓的學員,經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考核合格,發給由審批機關審核批準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學員,由審批機關頒發給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突發事件與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民辦培訓機構凡發生突發事件或學員發生安全事故須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審批機關。對于瞞報、不報的民辦培訓機構將根據已發生情況的程度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或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者將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審批機關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
第二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審批機關獨立或聯合其他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責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培訓機構的;
(二)擅自改變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層次、類別、校址、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頒發或偽造培訓結業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
(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培訓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十)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學校管理混亂,未主動采取措施改進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檢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河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劉殿波表示:關愛留守兒童,還可從推動童書閱讀開始。這是因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必須著眼于提升教育質量、加強親子溝通、豐富兒童生活,童書閱讀正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手段。而且,這也是有效提升教育質量、實施控輟保學的最佳途徑。農村留守兒童輟學原因很多,但對學習失去興趣,是當前適齡兒童輟學的主要因素。
(摘自2016年12月15日光明W)
不能由培訓機構“綁架”學校
中國教育學會名譽會長顧明遠指出:很多家長必須讓孩子上補習班,否則到初中被分到普通班,學校對普通班不重視,沒有好老師。培訓機構就這樣乘虛而入,它增加了學生負擔,攪亂了素質教育。因此,推進素質教育,必須破解培訓機構“綁架”學校的困境。同時,校外培訓機構確有存在的必要,但也要加以整頓。教育培訓機構應該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不應是教育競爭的推手。教育培訓機構也應推進素質教育,不應把學生培養成考試機器。
(摘自2016年12月29日搜狐教育)
培訓機構高管 到民辦校當校長
早上5時多起床,6時30分出門,8時前到校……今年9月1日開學以來,李曉(化名)迎來了新的工作節奏。
“剛開始真的有點不適應,畢竟我以前都是早上8時30分出門,9時前能到公司。”曾是武漢一家培訓機構國際游學總監兼市場部總監助理、現為武漢某寄宿制民辦學校副校長的李曉說,現在,她每周住校兩三天,其它日子得花近3個小時在通勤上,單程得跑80公里。
李曉之前在武漢一家培訓機構工作了9年,那時,她便常接到民辦學校希望她加盟的邀請,但她從未想過離開教培行業,直到今年7月24日“雙減”政策正式。7月25日,李曉離職,7月26日,她便入職了這家跟她接觸了近一年、品牌和規模都不錯、對她又很有誠意的民辦學校。
目前,作為副校長,李曉負責招生、人事、對外合作及發展規劃,收入與從前差不多。“教培機構和學校畢竟是不同的平臺,我在心態上需要做很多調整。與教培機構相比,學校的瑣事會多一些,尤其是在寄宿制學校,我需要花更長時間呆在校內,沒之前自由,我需要調整工作的節奏和時間。”李曉說,不過學校安排給她的工作和她之前的工作重合度較高,所以上手很順利,要說最大的困難,就是新單位離家遠,她基本沒時間照顧小孩,只能請老人來幫忙。
李曉說,她曾考慮過自己創業做研學旅行,但畢竟曾在教培行業太久,改行需要從頭開始,便擱置了這個念頭。
不少人先“代課” 再參加教師招考
記者從武漢市一所初中了解到,今年8月底招聘的校聘教師中,有3人有校外培訓機構工作經驗。
2015年從武漢工程大學畢業的陳老師,此前一直在光谷一家培訓機構當數學老師,最高峰時教100多名學生。教學業績不錯的他,被一些家長挽留做“一對一”老師,但他擔心“雙減”政策會越來越嚴格,堅持參加了公辦學校的校聘教師招聘。目前,他帶七年級的兩個班的數學。
“參加我們今年校聘教師招聘的原機構老師很多,留下的都是非常優秀的,他們的教學水平尤其突出,課上得曉暢、明白。育人方面,他們以前在機構接觸得少,我們會重點引導。學校很希望這些優秀教師能留下來。”該校校長說。
記者從武漢多所中小學了解到,受疫情影響,今年大量學校將招聘校聘教師的時間從此前的7月延后到了8月中下旬,因此到公辦學校應聘做校聘教師的原教培機構老師猛增,其中不乏名校高學歷的,公辦學校也進行了精挑細選。多位校長說,他們當然希望能留下優秀教師,但現實問題是,按照現在的教師招聘政策,部分培訓機構教師很難考進來,一些人可能因此流失。
記者查詢發現,即以東湖高新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的條件為例,應聘應(往)屆畢業生崗位的,應為20、2020屆、2021屆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聘在職優秀教師崗位的,需要具備現任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且具備5年或8年及以上一線教學工作經歷,教育培訓機構工作經歷和畢業前實習任教經歷不計算為符合條件工作經歷。
25歲的小楊目前在一所公辦初中做校聘教師,教九年級數學。2018年大學畢業的她今年參加了幾次校聘教師招聘,試講表現都很好。她說,她已經享受不到應屆生就業政策,若參加教師社招,需要攢3-5年校聘教師經驗,到時她已經快30歲了,除了要拿好幾年的較低收入,未來發展也會受限,還面臨結婚生子的問題。“我們了解過,哪怕是經濟發達的區,校聘教師一年也只能拿到四五萬元。”小楊說,隨著雙減政策出臺,公辦學校確實需要有更多教師,她希望能有相關政策幫助教培機構教師轉型,給大家同等參與考試競爭的機會。
也有人不工作 專心考研考公
為了突破“應聘社招教師需要幾年工作年限”這道坎,一些原培訓機構老師選擇考研教育相關專業,希望將來以應屆生身份重新進入教育行業。
武漢人小李就是這樣。她大學學的是播音主持專業,畢業后應聘到光谷金融港的某線上培訓機構工作,做小學語文輔導老師。兩年來,她除了參與公司的線上直播課程,和自己班上的小學生進行互動,負責課后作業的批改、線上習題的講解,在學員班級群內做好答疑和維護工作,還會追蹤學員課程報名情況,解決學員和家長的問題。9月13日辭職后,她決心要考一所省屬高校的教育學專業研究生,打算畢業后繼續從事教育有關的工作。
“我還是很喜歡自己從前的工作的。公司里年輕人多,工作環境輕松,氛圍比較好。我也喜歡當老師,教孩子們知識會很有成就感。如果不是因為行業發生變化,我愿意繼續干下去。”小李說,7月“雙減”政策出臺后,陸續有許多同事辭職了,她一直觀望到9月開學后才下決心辭職考研。
“之前,我一個月1.3萬元拿過,六七千也拿過,工作兩年攢了兩三萬元。現在宅家考研,更花不了什么錢。為了更好地備考,我搬到了外婆家,除了環境安靜,生活也很養生。”小李說,家里人都很支持她考研。
也有一些人選擇考公務員。“國考報名已經開始了,我正在研究哪個崗位比較好考,看來明年的競爭會非常激烈。”28歲的原教培機構教師小王說,他是男生,考公務員更為務實,目前他也在猶豫,要不要也同時報名考個研,多一個轉型的可能。
留在行業的人 也在經歷轉型
在此前一家大型教培機構所做的《“雙減”政策下,教育培訓行業教師現狀調研報告》中,顯示選擇留在行業的老師中有近五分之一(19.88%)的教師選擇了素質教育的方向,其次是私人家教(15.84%)、留學考試(13.04%)與高等教育(11.80%)三個方向。
極目新聞記者在采訪中也觀察到了同樣的現象。不少留在培訓行業的老師轉向公司新業務,如研學、體藝類培訓、成人培訓、托管班等。手中有一些家長資源的老師,則傾向于轉向做“一對一”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