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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匯總十篇

時間:2023-01-10 04:37:5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篇(1)

引言

近年來,茂名市電白區順應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趨勢,通過集聚政策、集聚要素,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截至2019年底,全區家庭農場超過50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接近100家,省級以上龍頭企業7家。電白區從2013年開始作為全國氣象部門三農氣象服務試點地區。經過幾年為農氣象服務工作探索,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氣象服務產品不斷完善,達到服務對象增收,服務產品有用的發展目的。

1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征分析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建立于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之上,適應市場經濟和農業生產力發展要求,從事專業化、集約化生產經營,組織化、社會化程度較高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包括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表1),相互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又具有各自不同的內涵與特征。為便于氣象服務和氣象服務產品的研發,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歸納為種植類、養殖類、食品企業、港口碼頭等。

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產品現狀

隨著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氣象服務的傳統服務方式不可避免地受到沖擊,氣象服務產品已不能滿足用戶需求。近年來121121電話、手機短信和影視節目收視率等均呈現下滑趨勢。大多數氣象服務產品仍然是“天氣預報產品+簡單提示語”的傳統模式,能夠體現差異化、精細化的服務較少,氣象服務產品存在同質化嚴重、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不習慣從用戶的角度看問題,不能針對服務對象精準地匹配、推薦用戶想要的服務和內容。為此,氣象部門應不斷整合傳統的氣象服務產品,優化現有產品服務形式,擴大氣象服務傳播覆蓋面,提高氣象服務質量,為用戶帶來更高的使用價值,保持對氣象服務產品的依賴性,使用戶持續增長。

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產品需求思路

3.1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對象和宗旨

目的是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合理利用天氣條件的氣象依據,能夠做到充分利用有利天氣,避免不利天氣的影響,做到趨利避害和增收增效。

3.2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產品怎么做

在天氣預報、氣候預測、農業氣象預報的基礎上,結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的氣象指標體系、氣象定量評價技術和相關職能部門指導意見等制作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應所需的氣象服務產品。

3.3明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產品做什么

基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需求,主要針對生產對象、農事活動,預測未來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有影響的天氣條件、天氣狀況,分析當前氣象條件及未來天氣條件的適宜度及其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的具體影響,提出具體的措施和建議。

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氣象服務產品分析

篇(2)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833177

1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情況

近年來,臨淄區積極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先后獲得“全國糧食生產先進區”、“全國蔬菜標準化示范區”、“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等榮譽稱號。截至目前,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23家,其中國家級1家,省級以上7家,總資產規模突破30億元,固定資產達13億元,銷售收入達50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社達435家,創建國家級示范社2家、省級示范社6家、市級示范社30家、區級示范社103家,成員17891個,帶動非成員農戶29346戶。2014年3月,根據《臨淄區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意見》(臨農字[2014]27號)要求,規范了臨淄區蔬菜、糧食種植業家庭農場的認定規模及申請程序,目前臨淄區家庭農場發展35家,經營土地668.9hm2。

2 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遇到的困難問題

2.1 企業融資貸款難,流動資金不足

大多數農業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少,加上擔保體系不健全,獲銀行貸款難。部分企業受困于銀行貸款手續繁瑣,要求較高,審批時間長。例如像兔巴哥、巧媳婦等農產品加工企業,由于農產品收購季節性強,產品市場價格受季節影響較大,為保證常年加工,須在短期內收購足量的原材料,導致資金暫時性缺乏。

2.2 農產品品牌知名度不高,示范帶動效應不強

臨淄區現有市級以上龍頭企業2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400余家,家庭農場幾十家,農產品品牌數量多,但像“巧媳婦醬油”、“翠竹蔬菜”這樣知名度高的農業品牌數量太少,市場競爭力不強。由于近年來,農資價格大幅波動,用工價格上漲,農業比較效益下降,農民依靠農業增收的積極性不高,導致示范帶動效應不明顯。

2.3 農業產業鏈條聯結機制不夠健全

大多數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戶的產業聯結松散型多、緊密型少,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聯結體。尤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由于存在服務層次低、運作不規范等問題,與市場和企業的聯動組織能力較弱,不能及時為農戶提供信息、技術咨詢等,服務、帶動作用不明顯。

3 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幾點建議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興衰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關系到新農村建設穩步發展。當前,應按照“扶優、扶強、扶大”的原則,在政策、資金、稅收、信貸等方面加大對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對重點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可給予一定年限稅費減免。財政每年可安排部分貼息,引導金融部門加大貸款扶持力度。

3.2 引導農業經營主體

拓市場、創名牌。政府要制定品牌培育計劃,引導農業經營主體樹立現代營銷觀念,加強技術引進、科技攻關、科技創新,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創造名牌產品。大力發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積極爭取國家地理標志認證、安全衛生認證、環保認證,從而贏得國內外消費者的信任。

3.3 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化水平

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積極培育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組織機構,發揮其在市場準入、信息咨詢、規范經營行為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組織管理機制、利益分配機制、監督追究機制,增強中介組織的凝聚力,提高經營主體組織化程度,促進各項功能更好地發揮。

3.4 鼓勵發展家庭農場

臨淄區制定了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意見》,規范了家庭農場的認定規模及申請程序。截至目前,臨淄區家庭農場發展到35家,經營土地668.9hm2。

3.5 壯大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

以現有的103家示范社為帶動,引導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規范化創建,培育發展聯合社。立足蔬菜產業發展,計劃成立蔬菜行業協會,形成參與市場競爭的利益共同體,提升蔬菜種植布局區域化、生產標準化、管理集約化和經營產業化水平。

3.6 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以齊城農業高新區為核心,支持農業龍頭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展現代種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積極拓市場、創名牌。

3.7 大力實施品牌興農戰略

篇(3)

結果表明由于缺乏評價標準,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方面比經濟效益方面的不確定性更加明顯,而不確定性程度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努力結果的可觀測性呈負相關關系,固碳減排效益的不確定因素無限大的時候,其激勵強度趨于0;

 

在政府的補貼過程中,成本系數越高、絕對風險率越高和不確定因素越多,則政府的激勵契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激勵強度就越低,需要強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方面的激勵強度;政府對經濟效益的最優激勵因子與其絕對風險規避呈正向相關,因此政府在對處于高風險規避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織給予較高的激勵,而對于風險規避率較低的處于成熟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織給予較低的激勵。最后對結論進行整理,并作出實際的解釋和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低碳經濟理念產生于全球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發展形成嚴峻挑戰的大背景下,而農業作為重要的產業部門,其低碳化發展也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低碳農業成為農業發展方向,然而我國低碳農業發展面臨農業人地矛盾凸顯、生產規模小、投入產出效率低下、農業生態環境脆弱和農民對低碳農業認識不足等問題。隨著農村市場的發展和農業產業化的推進,在國家政策的鼓勵下,以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迅速涌現并發展壯大,使當下的農村和農民發生巨大的變化。

 

而這些變化,無疑為低碳農業的推行創造了新的契機。作者以為,推進低碳農業發展的途徑應當是多樣的,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促進低碳農業的發展。借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力量,有效的整合農業資源,通過先進技術增加農業生產固碳量、減少碳排放,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實現農業生產的低碳化發展。

 

低碳農業發展涉及多方利益,需構建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妥當處理相關者利益,以整個社會福利最大化為目標,運用政府管理職能激勵和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與低碳農業發展,激發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實現相關者的利益聯結。

 

在這里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低碳農業發展的動力問題,從信息經濟學視角分析,在政府激勵和約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低碳農業中,政府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存在委托—關系,政府是委托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人。這里的人從事的工作不僅僅只有一項,因此本文構建多任務的委托—模型,期望在此條件下找尋最優激勵契約,使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低碳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眾多國內外學者對低碳農業及其激勵進行了大量的研究,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資料和思路。關于低碳農業,Jetse以肯尼亞、塞內加爾、秘魯為案例研究了農業土壤的碳收支對三國農業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和貧困農戶的潛在影響,并提出了改善措施[1];Willey等在低碳農業的既定目標下,提出了綜合利用森林資源和農場的必要性及農業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的重要性[2];D.D.poudel等經過研究發現有機農業和低投入的農業生產方式使得土壤總礦化氮含量高于常規的農業生產方式,可以提升農業的可持續性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3]。Mohsin根據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方法及相關的已有研究估算了巴基斯坦的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狀況[4]。在低碳農業方面,國內研究資料非常的詳實,主要集中在概念闡述、碳排放及碳匯機理及測算、低碳農業的政策措施等,例如羅吉文、許蕾指出低碳農業是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一種具有“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特征的三低農業同時是可再生農業,具備氣候調節、農業生產和生態涵養等多種功能的新型農業模式[5];

 

鄭恒、李躍提出基于農業持續發展和農業溫室氣體減排與農業碳匯增加的低碳農業發展模式[6],黃祖輝通過對區域農業溫室氣體循環進行測算和模擬,結合數量經濟學構建不同的低碳農業評價指標體系[7]。在低碳農業的激勵機制方面,國外的文獻較少,國內的文獻主要集中于循環經濟的激勵研究,而低碳農業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循環經濟目標的,周穎,尹昌斌提出基于改善農業面源污染的清潔生產的補貼機制和激勵政策[8]。楊紅娟從政府激勵、文化激勵和技術激勵三個方面探討建立農戶在循環農業發展過程中的激勵機制[9]。因此對于低碳農業的具體激勵機制研究相對較少,如何讓農民及參與到低碳農業發展過程中就成為必須思考的問題。農業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業經營行為中追求經濟利益,而政府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還要實現農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如何進行有效的統一是必須解決的關鍵。

 

1理論模型及假設

 

1.1政府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委托—關系

 

在市場經濟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理性“經濟人”,在其生產、銷售等農業生產活動中,以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對自身的經濟成本和經濟效益進行設計,由于對自身追求經濟利益過程中產生的生態環境問題而引發的外部成本欠考慮,其都沒有折合到農業經營的成本和收益中,這就助長了農業生產過程所造成的農業生態環境問題。同時若是缺乏外部干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不會為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而放棄部分經濟利益的,因此,農業生態環境的改善必須有強大的外部激勵和約束力進行干預。

 

在我國政府是以區域經濟發展總體為視角,通過經濟、法律、教育等方式實現區域的協調發展,其中經濟發展是永恒追求,生態環境改善是根本保障,社會穩定和諧是基礎條件,因此政府的行為決策的出發點就是實現區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協調統一。區域總體利益最大化的實現就需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過程中嚴格按照低碳農業標準生產,在分擔自身經濟生產任務的同時分擔環境保護和社會服務的任務,但這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相矛盾的,這就需要設計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以激勵和約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行為,使其自覺參與到環境保護和社會服務的任務中?!?.2模型假設[10]

 

假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風險規避的,政府是風險中性的,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激勵是線性的支付契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低碳農業發展過程中的目標包含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個方面的目標,假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水平的向量為e=(e1,e2,e3)T,其中e1、e2和e3分別表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經濟效益、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上的努力水平,且都可以用貨幣衡量。c(e1,e2,e3)表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成本,是其努力水平的函數,且是嚴格遞增的凸函數。π=(π1,π2,π3)T表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總效益,是其努力水平的函數,且是嚴格遞增的凹函數。設存在以下的關系:

 

c(e1,e2,e3)=∑(aiie2i+2aijeiej)/2

 

π=π1+π2+π3,πi=ei+εi

 

(1)

 

其中,i,j=1,2,3,且i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成果向量π的最終直接所有權是政府,但是政府為了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低碳農業的積極性不能獨占這個成果,必須將以一部分作為激勵因素轉移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此設其為s(π1,π2,π3),政府根據自身觀測的實際π值來確定激勵,因此,政府的線性激勵函數為:s(π1,π2,π3)=α+∑βi πi,其中i=1,2,3,α是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固定的轉移支付,即經濟支持,βTi=(β1,β2,β3)T是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激勵強度向量,且滿足0≤βi≤1(i=1,2,3)。在此模型的構建中,政府需要設計一個合理的激勵s(π),并根據觀測到的π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激勵和約束,以實現利益的聯結和優化配置。由于政府是風險中性的,因此其期望效益v等于其期望的收入,即Ev=Eπ-E[s(π1,π2,π3)]=∑ei-α-∑βiei,其中i=1,2,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風險規避的,其實際收益r和收益的期望值分別為:

 

r=s(π1,π2,π3)-c(e1,e2,e3)=α+∑[βiπi-(aiie2i+2aijeiej)/2]

 

Er=E[s(π1,π2,π3)-c(e1,e2,e3)]=α+∑[βiei-(aiie2i+2aijeiej)/2]

 

(2)

 

其中,i,j=1,2,3,且i

CE=Er-12ρvar(r)=α+∑(βiei-12ρβ2iσ2i-12aiie2i-aijeiej)

 

CEG=∑ei-α-∑βiei(3)

 

其中,i,j=1,2,3,且i

2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激勵設計

 

為了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朝著低碳農業發展的三大任務努力,政府必須設計合理的激勵契約,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水平不可觀測情況下,即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該契約必須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激勵相容約束(IC)和參與約束(IR)的同時實現自身實際收益的期望值最大化。激勵相容約束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接受政府的經濟激勵之后,能最大化固碳減排和社會服務效益的努力所得到的確定性等價收入。參與約束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接受政府的經濟激勵之后,其從經濟效益、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的努力所得到的確定性等價收入至少不小于其保留收入r-。政府的面臨的問題就是設計合理的α、βi和ei來實現利益最優化分配問題。

 

MaxEr=Max(∑ei-α-∑βiei)

 

s.t.(IR)CE=α+∑(βiei-12ρβ2iσ2i-12aiie2i-aijeiej)≥r-

 

(IC)MaxCE=Max[α+∑(βiei-12ρ β2iσ2i-12aiie2i-aijeiej)](4)

 

其中,i,j=1,2,3,且i

3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最優激勵合同分析

 

受到低碳技術進步、農民素質提高、環境變化、市場變化等眾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水平的準確觀測很難做到。這就要求政府在激勵機制設計的時候,對可能出現的隨機因素充分考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低碳農業過程中的行為決策都與經濟效益、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息息相關,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低碳農業的發展過程中通過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以環境友好和資源節約的方式利用農業自然資源,為社會提供充足的安全、綠色和低碳農產品,從而實現社會服務功能,在此我們假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社會的效益是通過依托經濟效益和固碳減排效益實現的,鑒于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濟效益評價容易獲取,而經濟實踐中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方面的努力缺乏評價的標準,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環境效益在短期內難以獲得顯而易見的實際效益,因而相比較可以發現,增加經濟效益結果的不確定性相對較小,而提高固碳減排效益結果的不確定性較大,即σ22>σ21。

 

因此,政府就是要設計一種激勵機制以調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成固碳減排效益的積極性,在此通過分析βi在σ22+∞時的極限來探討激勵機制的設計。通過極限運算得到βi在σ22+∞時的極限:結果的可觀測性呈負相關關系,當σ22+∞時,即固碳減排效益的不確定因素無限大的時候,其激勵強度β20,此時政府若是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固碳減排實施直接的經濟激勵,其效果不明顯,對于此種任務,依據實際觀測值獎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式的效果小于固定支付契約的方式,此時政府可以通過財政扶持、轉移支付、金融和技術創新激勵等方式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任務的努力水平。

 

而對于不確定性較低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結果可觀測性較強的任務,依據實際觀測值獎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式的效果優于固定支付契約的方式,所以此時應根據實際觀測值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用線性的激勵契約。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經濟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的任務應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際工作成果確定獎懲措施,可以通過稅收政策、延伸經營者環境責任、環境標志制度等方式得以現實。

 

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經濟效益、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3項任務以及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3項努力的激勵成本都是獨立的,則此時aij=0(i≠j),則式(6)就變為:

 

從上式可以得知,政府的最優補貼因子βi是成本系數、絕對風險規避率ρ和不確定因素的方差σ2i的減函數。這表明成本系數越高、絕對風險率越高和不確定因素越多,則政府的激勵契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激勵強度就越低。因此,政府在設計激勵契約時,把激勵重點放在激勵成本較低的經濟激勵,對激勵成本較高的給予較低的激勵強度,減少激勵成本;對不同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不同的激勵強度,對于處在高風險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高的激勵,對于規避風險率較低的成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低的激勵;對于成果可觀測性較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低的激勵,對于成果可觀測性較差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高的激勵。因此在現實情況中,政府應強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方面的激勵強度[11]。

 

然而在現實經濟活動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三個任務并不是完全獨立的,是相互依存的,即aij≠0。例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強調發展安全、綠色的有機農產品,這樣就能獲得眾多消費者的認可而獲得巨大的市場份額,這是在追求環境效益的同時實現了經濟效益。而經濟效應較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愿意在農村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社會問題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財力物力,這就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帶動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實現。本文中假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經濟效益上的努力可觀測性高,而鑒于缺乏完善的評價體系和固碳減排、社會服務效益自身難以準確測度等原因使其努力的可觀測性差,即σ22,σ23>σ21,在此我們假設其努力不可觀測由此可知政府對經濟效益的最優激勵因子與其絕對風險規避率ρ呈正向相關,因此政府在對處在高風險規避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高的激勵,而對于風險規避率較低的處于成熟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低的激勵。當aij>0時,則說明了第i項任務和第j項任務之間正向相關,反之呈現負向相關[12]。

 

2結論及激勵策略選擇

 

通過構建政府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委托關系模型,通過分析能得到結論并結合結論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1)不確定性程度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努力結果的可觀測性呈負相關關系,即固碳減排效益的不確定因素無限大的時候,其激勵強度β20,此時政府若是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固碳減排實施直接的經濟激勵,其效果不明顯,對于此種任務,依據實際觀測值獎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式的效果小于固定支付契約的方式,此時政府可以通過財政扶持、轉移支付、金融和技術創新激勵等方式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任務的努力水平。而對于不確定性較低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努力結果可觀測性較強的任務,依據實際觀測值獎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方式的效果優于固定支付契約的方式,所以此時應根據實際觀測值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用線性的激勵契約。政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經濟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的任務應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際工作成果確定獎懲措施,可以通過稅收政策、延伸經營者環境責任、環境標志制度等方式得以現實。

 

(2)政府的最優補貼因子βi是成本系數、絕對風險規避率ρ和不確定因素的方差σ2i的減函數。這表明成本系數越高、絕對風險率越高和不確定因素越多,則政府的激勵契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激勵強度就越低。因此,政府在設計激勵契約時,把激勵重點放在激勵成本較低的經濟激勵,對激勵成本較高的給予較低的激勵強度,減少激勵成本;對于成果可觀測性較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低的激勵,對于成果可觀測性較差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較高的激勵。因此在現實情況中,政府應強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固碳減排效益和社會服務效益方面的激勵強度,具體的措施參考固定支付契約方式。

 

篇(4)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了《意見》,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將培育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到事關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高度。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等找到了途徑,更為當前一段時期培育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指明了方向。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一項關乎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任務,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精準發力,不斷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是農廣校體系上下的奮斗目標,也是進一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關鍵。

一是要突出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這一重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實施結構調整、發展現代農業的引領力量,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要突出抓好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這一重點,統籌推進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等項目,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接受農業職業教育,加強對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扶持幫助他們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他們成為帶動農民、富裕農民、提高農民的典范,真正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

二是要抓住攜老扶貧這一關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體系,決不能忽視普通農戶,更不能落下貧困農戶。目前,新型經營主體已成為“三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還沒有形成主要的經營力量。我國60%的耕地仍由普通農戶分散經營著,并且在相當長時間內,普通農戶仍會占大多數。通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普通農民發展生產、進入市場、增收致富,是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現實選擇。因此,要正確處理新型職業農民與普通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之間的關系,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普通農戶的輻射帶動作用,讓普通農民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參與者、受益者,防止被擠出、受損害。實施好農業產業精準扶貧項目,結合當地的產業特色和貧困艫男棖筇氐悖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因地制宜,幫助他們走上產業脫貧的道路,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

三是要在規范管理方面精準發力。經過多年的探索,農廣校已基本建立了“三位一體”“三類協同”“三級貫通”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框架,形成了政府主導,農業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以農廣校為主體、多方資源廣泛參與的“一主多元”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但新型職業農民仍然是一新生事物,我們還需要在精準培育、精細化管理方面集中發力,進一步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管理,進一步優化三類新型職業農民的布局,進一步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分級管理,進一步完善新型職業農民動態管理機制,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駛上發展的快車道,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人才支撐。

篇(5)

一、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

截止2016年底,全縣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1380個,在去年的基礎上新增了100個,成員達12000余人,同時新組建了1個合作聯社,在農業部門備案管理的有378個。按生產類型劃分,養殖業有205戶,種植業有300戶,種養結合的有875戶。其中,全縣有1家專業合作社被認定為國家級示范社,4家被認定為省級示范社,39家被認定為市級示范社,50家被認定為縣級示范社;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有408個,在去年的基礎上新增了101個,在農業部門備案管理的有264個,從事種植業的有4個,種養結合的260個。其中,被認定為示范家庭農場的有123個,市級示范家庭農場3個,省級示范家庭農場16個。隨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壯大,帶動和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和諧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二、主要工作情況

一是從技能培訓指導上入手,引導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立足提升傳統農民意識、引入新型農民的發展思路,以新型農民培訓工程、農民創業培訓項目為載體,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為重點,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2015年,縣上對省級示范社和國家級示范社負責人在宜川進行了為期4天的技能及管理制度培訓,并實地參觀考察了當地新型農業的發展情況。2017年1月10日我站組織兩家優秀合作社參加了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暨第七屆陜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高峰論壇,讓合作社負責人對農業政策,農業發展方向有了認識,也對合作社自身發展有了一定的規劃,這次學習為全縣合作社發展拓寬了思路。我站截止到2016年底,共接待電話咨詢280余次,到實地指導服務160余次。同時對神木縣第一家合作聯社“神木縣憨后生農民專業合作聯合社”的組建進行了全程指導。

二是從土地流轉上入手,保障新型經營主體發展。農村土地流轉是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前提與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意見》(陜政發〔2011〕18號)等相關文件,規范了土地流轉程序、流轉合同文本,促進耕地、閑置荒地等資源要素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集中。2016年全縣土地通過兌換、入股、轉租等形式向合作農業、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等適度規模經營流轉土地93288.73畝。

三是從優化服務上入手,促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我站每年實地考察核實一批經濟效益好、示范帶動效果明顯的優秀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積極向省市級組織推薦申報示范社和示范農場,積極向省市級組織申報爭取項目資金扶持,幫助解決在銷售渠道、人員培訓、內部管理、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問題,截止2016年年底,全縣市級示范社達到39家,省級4家,國家級1家;市級示范家庭農場3家,省級16家。

四是從政策扶持上入手,推動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圍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我站從資金投入、項目支持、金融服務等方面制定了相關的實施方案。2016年縣財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獎補資金達100萬元,極大地解決了經營主體在資金投入上的困難。同時整合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涉農項目資金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基地建設;在基礎設施、扶持獎勵等環節給予各類新型農業生產主體政策扶持,有效形成了各部門合力推進新型農業生產主體發展的整體合力。

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依賴現象十分突出。一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存在套取政府補助的心理,一部分是完全依賴政府投資進行經營生產,導致經營不規范,絕大多數合作社純屬空殼或個人行為;少部分家庭農場也生產規模小、效益不明顯。

篇(6)

中圖分類號: F325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5.003

我國城市化建設不斷加快,農業經營模式也逐步進行轉型,國家從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等多個方面鼓勵和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并且取得顯著成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成長,帶動了我國農業的全面發展,為我國農業提升經濟收益作出重大貢獻。但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成長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1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主要問題

1.1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阻力

國家引導推廣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出臺了多項扶持政策,而地方政府也會廣泛宣傳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意義,并明確表示要幫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然而通過調查得知,部分地區仍存在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亂收費問題[1]。在新型農業主體發展過程中,由于存放需要,部分農戶要搭建庫房用于農具、設備、種子等物品的存放,需向相關部門繳納一定額度的款項,但是這筆收費并不具備明確的法律依據。針對這種亂收費問題,目前我國還沒有制定相關的規范條例,絕大多數農戶都會迫于壓力選擇繳款,而這種亂收費問題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造成一定阻礙。

1.2農業經營發展體系不完善

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應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賦予每位參與者平等的競爭權利,但在際情況當中,由于部分大型企業帶有壟斷意識,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空間受到壓縮。雖然從產品質量和產品價格方面,新型經營主體更占優勢,但是大部分利潤被中間商獲取,而政府對于這種大企業的壟斷行為沒能找到有效的解決措施。在經營策略方面,新型經營主體又缺乏新型經營渠道的開拓,沒有轉變傳統的發展理念,未開發出更加科學、先進的經營方法,導致經營主體的發展難以取得顯著成效。此外,由于農業發展往往會面臨市場與自然的雙重風險,選擇合理可靠的農業保險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體系的不完善,使農業主體因風險遭受的損失難以得到有效控制[2]。

2化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長問題的對策

2.1深入落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

應建立健全的農業項目資金制度,加強審計力度,確保財政撥款的有效性,嚴格管控項目資金的撥款流程,使國家資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資金,能夠具體落實到經營主體手中,要成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加強農業項目的監管工作,對農業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開通群眾舉報渠道,要對舉報內容加以嚴查,一經核實必須對違紀人員加以嚴懲,使地方政府加強自律意識,杜絕地方政府克扣農業扶持資金的現象。從土地制度方面,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支持,規定土地用途必須是農業項目,還要對農業經營主體加以專業的技術指導,提升其農業經營能力[3]。

2.2加強監管打造良好市場環境

要強力打擊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的亂收費行為,一經發現行政人員巧立名目,應立即予以處理并追究責任。要引導地方政府和部門,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幫助與扶持。要針對市場壟斷現象加以整治,組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協會,規劃農業經營管理,要提倡行政事業部門購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產品,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夠有效發揮市場競爭權利,拓寬其發展空間。為控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風險,應當完善農業項目保險體系建設,提高農戶的農業保險意識,擴大農業項目保險范圍,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擔風險,減少其經濟損失,為其發展提供保障。

3結語

對于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關部門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發展計劃,加強對于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深入落實國家的農業發展政策,增強經營主體的農業保險意識,以確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持續穩定發展,進一步促進我國農業經濟收益的提升及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全面推進。

參考文獻

篇(7)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關于“三農”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以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培育壯大“全托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推進力度,強化政策扶持,搞好指導服務,切實提升糧食生產“全托管”經營水平,不斷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二、發展目標

按照“兩年打基礎,三年大提升,五年見成效”的目標步驟,到2018年我鎮規模以上“全托管”(單個主體經營面積不少于200畝)經營面積達到35000畝,占全鎮純糧生產面積的60%以上。2014年,每個村(社區)新培育200畝以上“全托管”經營主體1個以上,全鎮服務面積5000畝以上。

三、推進舉措

1、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由黨委副書記張勇任組長,副鎮長毛玉才任副組長的糧食生產“全托管”工作領導組,負責“全托管”工作的任務分解落實,協調推進、督查考核等。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為“全托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村(社區)主任或分管農業的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各村要積極引導農機手、農資經營人員、村組干部、農民經紀人等各類服務主體從事“全托管”經營,將任務具體到經營主體和培育對象,確保“全托管”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服務指導。在技術服務上,農業服務中心要落實專人指導服務到每個村(社區)、每個“全托管”經營主體;在發展方向上,積極引導糧食生產“全托管”與稻麥高產增效創建、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相結合,走現代農業之路;在生產經營上,鼓勵支持“全托管”經營主體加大科技投入,實現科學種田,掙科技的錢;在合同管理上,指導“全托管”經營主體與農戶全面簽訂條款詳實、權利義務設定合理的格式化合同。

篇(8)

中D分類號 F3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6)23-0008-04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n China

Duan Haiming et 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Fengyang 233100,China)

Abstract:The forma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s the product of the deepening division of agriculture,which represent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advanced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It i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for rur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With the support of national policy,the demand on the land transfer of farmers,land "three power division" polic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the new entities will enter the “fast track”.The development trend and challenges on various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including specialized households,family farms,farmers' cooperatives,agricultural leading enterprises are analyzed.Finally,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pecific strategies to guarantee operation of the main stages,and points out that the training of comprehensive talents is the "master switch" to break the development dilemma.At the same time,it also provides an important opportunity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local application oriented universities.

Key words: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 Land circulation; Talent demand direction;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代表著我國農業先進生產力的前進方向。日前,中央出臺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對“三權分置”的原則予以了明確框定,這是在中國農業轉型的關鍵時期,為農地改革的深化提供指引,為未來的農業發展謀篇布局打下制度基礎,成為土地合法有序流轉的又一推動力量。在此基礎上,我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將會得到較大的發展。新型經營主體已成為我國農村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可以說“萬事俱備,只欠人才”。因此培養適合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綜合性人才是推動其發展的當務之急。

1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現狀

1.1 國家政策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農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發展適度規模現代農業是提升農業產出效率、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保障農業基礎性地位的有效途徑。黨的十明確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今年中央出臺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培養職業農民隊伍,造就高素質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隊伍。實踐已經表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業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和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1.2 農民的客觀需求要求加快構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 全國大約有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頒布了省級黨委或政府有關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文件,絕大部分市、縣都有相應的推進土地流轉的舉措,一些地區還有專門的獎勵扶持措施,到目前為止,以縣級土地流轉市場(中心)為主體的中介組織基本形成體系。全國有1億多農戶,每戶至少有1名勞動力在外務工,這就在客觀上產生了把土地流轉出去的強烈需求。另外,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農村職業分化過程中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種田能手隊伍,他們需要種植規模達到一定限度后才能獲得和外出務工或經商相接近的收入水平,客觀上產生了轉入土地的強烈需求。截至2012年底,全國通過各種方式流轉土地0.18億hm2,占全部家庭承包經營面積的21.5%,其中安徽省耕地規模經營比重已占25.2%。

1.3 農業現代化迫切要求加快構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 農業現代化的迫切需求導致土地流轉的加快以及新型經營主體的形成,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家庭經營規模小,土地經營零碎化。2億多分散的小農戶,戶均0.59hm2,且被分成近10塊,種植3種以上作物,導致新技術對農戶的吸引力很小,耕種土地的效率很低;二是農業勞動力的文化水平很低。雖然在農村勞動力中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占接近70%,但真正留在農村又從事農業生產的文化水平低,有調查表明小學文化水平以下的占50%以上;三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老齡化嚴重。據報道,目前我國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平均年齡在50歲以上,其中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務農農民年齡已接近60歲。農村勞動力,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向城市、工業轉移,使農業青壯年勞動力短缺、農忙季節短缺、區域性短缺問題突出。因此,在政府的宏觀引導下,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以及農業現代化的客觀要求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運而生,分別由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包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組成。例如到2015年,浙江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面積預計將占總承包耕地面積的50%以上,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帶動農戶數占總農戶數的75%以上,農業生產作業主要環節基本實現社會化服務,農業生產組織化、專業化程度和勞動生產率明顯提升。

1.4 農地的“三權分置”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鋪平了道路 農地流轉問題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首要難題,推動農地改革的經濟目的是解決耕作者的權利保障、調動和保持耕作者的積極性。2016年8月30日,中央《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對“三權分置”的原則予以了明確框定,一是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必須牢牢堅持;二是要嚴格保護農戶承包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剝奪和限制農戶的土地承包權,承包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權,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憑身份無償獲得,成員承包權是財產權,受物權保護;三是放活土地經營權,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保障其有穩定的經營預期?!叭龣喾种谩钡霓r地制度安排就是要建立一套適應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人地分離,解決進城農民后顧之憂,為中國的城鄉融合和農業現代化提供可持續的制度基礎。

2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趨勢

2.1 專業大戶的發展趨勢 專業大戶是由傳統的家庭承包經營戶轉化而來,一般楦鞲魴姓村的種田能手演化而來。專業大戶以一個家庭為核心、多個農戶共同合作生產,規模比一般的家庭農戶大,通過單一成品的規?;a,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在市場當中的競爭力。由于專業大戶經營的土地有較大規模,所以其比較重視農業科技,專業化水平較高。例如安徽太和縣舊縣鎮張槐村的全國種糧大戶徐淙祥,在安徽省農科院玉米中心的技術支持下,多次刷新全省夏玉米單產紀錄。2016年10月12日,通過實打驗收,其經營的玉米高產田塊產量達15 837kg/hm2。但由于專業大戶在我國發展起步較晚,要求連片土地共同生產,參與的農戶還較少,以后的發展規模還有待擴大,其科學技術掌握程度、內部管理以及信息收集和處理能力也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2.2 家庭農場的發展趨勢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業經營主體。農業經營以農耕土地資源較多的單個家庭為主,相比一般農戶而言所擁有的土地面積較大,具有一定的規模優勢,能夠獲得機械化生產應用方便等規模化經營的好處。對家庭農場的生產與經營,農場主有完全自主性,農產品生產完全自由,而不需局限于某一種產品,但專業化程度較低,對市場的抗風險能力比專業大戶強。以后的發展趨向于改變經驗主義,采取更加完善的專業化種植方式,管理更加規范,捕捉市場的信息的能力會更強,農場管理更加智能化。

2.3 農民合作社的發展趨勢 農民合作社是由農民自愿組織起來的實體經濟組織。合作社成員有平等自主的參與商討決策的權利,但同時也要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合作社一般經營的是同一種類型的產品,從生產到銷售整個過程自行組織和處理,也是一種專業化的模式。比單個農戶相比具有規模經營優勢,可以與商家進行談判,抗風險的能力較強。作為一個農業聯合組織,農業經營達到一定的規模,有利于機械化整地、播種、收割以及病蟲害的統防統治。合作社一般具有各種成套的農機設備,從而降低了農民的生產成本,提高了農作效率。合作社的發展趨勢是要建立一套因地制宜的農戶進入、退出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從而使農業合作社打出屬于自己的“拳頭產品”和品牌。

2.4 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趨勢 農業龍頭企業是通過農產品精深加工,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并帶領我國農產品參與國際競爭等經營形式的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的主營業務是農產品加工生產和營銷,但其生產經營較為規?;?,并掌握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生產技術,是農戶與市場之間的橋梁,可以輻射帶動周邊地區農業生產,能夠為地區農業產業化發展帶來一定的機遇。隨著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主體的快速發展,需要更多的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來我提高我國農產品附加值和產品加工能力,同時也是我國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內容。

2.5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趨勢 目前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處于剛剛起步階段,組織主體多種,可能是政府部門、私人企業或農民創辦,包括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服務隊、農民經紀人等。他們對農業生產相關知識和技能掌握較多,專業能力較強,可以在產前、產中和產后各環節為農業生產提供專業化、市場化服務,多為農業生產提供農業機械化作業、病蟲害防治、技術指導、產品購銷、儲藏運輸等服務,并收取一定的費用。現在的農業社會服務組織數量偏少,組織中掌握農業生產專業知識的人才數量少,導致目前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緩慢。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為新型經營主體發展過程中相伴隨而出現的產物,其對產業的支撐使用將日益凸顯。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業服務組織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3 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所面臨的挑戰和應對策略

3.1 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挑戰

3.1.1 土地流轉的困難使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需要較長的緩沖時間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在總人口中的比例較高。傳統農業經營主體全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轉變是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自我國實施“”以來,每個家庭有獨立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權和經營權,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轉的困難,阻礙了新型主體發揮規?;洜I的優勢,使其發展速度減慢。雖然國家頒布了“三權分置”等利好政策,但農戶受到小農經濟的影響以及農民收入來源較少等原因,農民真正領悟落實下去還需要較長時間,農業完全實現生產規?;洜I還需要較長的緩沖時間。

3.1.2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個體之間缺乏一套適宜的合作模式,承擔的風險加大 農業土地流轉價格由交易雙方協商決定,從而很有可能導致價格不合理而提高成本或減少收益。從運行機制來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之間缺乏一套規范的共同發展的約定或聯盟。從土地的流轉、農業生產到農產品銷售整個過程當中,目前的情況為幾乎不存在長期合作機制,每個利益主體都根據市場情況決策買賣,如此一來,當市場朝不利于本主體利益的方向發展時,承擔的風險就會增加。所以,有關部門應通過制定一套詳細的運作方案,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相互信任,形成長期合作、風險共擔的局面。

3.2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體系形成不完善期的應對策略

3.2.1 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在發展初期應積極扶持,使其快速發展 在當今家庭農戶仍然占據著主導的前提下,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規?;l展較緩慢,農民對轉讓土地普遍存在著觀望態度。對此應對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提供更多的資金、技術、基礎建設等方面的扶持,促進這些新型主體的快速成長。不斷完善土地流轉政策支持,在保證農民利益不受損的根本前提下,根據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演進過程,有序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發展,逐步將農業生產要素向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動,促進我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更好、更快地形成和發展。

3.2.2 新型經營主體的加快成長期,應對其進行監督引導,促使其科學發展 在家庭農戶日益衰退的時期,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日益發展壯大,農業經營主體開始意識到應與龍頭企業合作,但是合作意愿不是很強,而且一般是口頭契約關系為主。在這個時期農業龍頭企業還不是主導主體,此時應加強政策引導,在農業先進技術的應用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給予更多的支持,促進形成產業鏈條,使從事農業產業的效益日益提高。同時,要加大監督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國家的支持政策而“渾水摸魚”,使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偏離了其正常發展軌道,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2.3 新型經營主體的成熟期,應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水平 當農業新型主體逐漸發展起來時,應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水平,培育更多的大型龍頭企業,為更好地實現農產品產業鏈一體化發展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同時要加大職業農民的培養和培訓力度。

3.3 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所需的人才短缺成為制約其發展的最大障礙

3.3.1 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背景下的人才需求分析 農業部種植業司在2014年對全國種糧大戶和糧食生產合作社的調查顯示,全國共有種糧大戶68.2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0.28%;經營耕地面積0.09億hm2,占全國耕地面積的7.3%。這些種糧大戶的糧食產量達746億kg,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的12.7%。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一比例還要繼續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特點是規?;⒓s化、品牌化和知識化。人才缺乏已成為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瓶頸。例如美國的農場主大都需要職業培訓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農場主的人際溝通能力、演講推介能力、產品設計和營銷能力都應達到一定的水平。因此,現代農業經營主體需要一大批具有較高素質的經營者和指導者,要求他們既懂農科專業知識,又會經營管理。高等農業院校培養的農科人才是新型經營主體的重要后備力量。因此高等農業教育也要順勢而為,培養大批新型經營主體的經營者以及能夠指導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的畢業生是應用型農業高校發展的重要路徑,尤其是地方農業高校實現轉型發展、加快發展和特色發展的重要方向。

3.3.2 農科人才培養模式必須“自我揚棄”以適應發展的需要 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屬于實體經濟的范疇,具有長久的生命力。農科大學生選擇實體經濟作為人生發展的起點,這與我國的國情以及當代農科大學生的人生定位、稟性特點相符合,具有重要意義。長期看來,我國仍會以小規模經營農戶為主,但土地流轉形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是我國商品農產品生產的主體,必將成為我國農業現代化的主體。農業新型主體日益成為農業中的支撐力量,在我國的糧食增產、食品安全中占據著重要地位。2013年3月28日,總理來到江蘇常熟市古里鎮田娘家庭農場考察,農場負責人提出“種田離不開農民,但更需要新型人才來做當家人。希望國家盡快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大學生投入到家庭農場建設中來”。成立于2005年的安徽省滁州市綠園蔬菜專業合作社,去年實現銷售額1 600萬元,社員收入5~8萬元。雖然辦得紅紅火火,合作社負責人卻不無擔憂地說:“我只有初中文化,大部分社員文化程度也不高,下一步如何繼續帶領農民致富?”所以,高校培養的農科人才要更多的成長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經營者或者技術支持者,以支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從這些方面考慮,農科人才的培養模式要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人才需求方向進行重新構建,自我揚棄,以適應農業現代化和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的需要,切實為我國“三農”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3.3.3 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培養模式的改革思路探索 地方應用型農業高校在培養新型農業主體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在國家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大環境下,怎樣使應用型農科大學生適應新形勢,在學校學得過硬的本領,使他們快速成長為新世代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創辦者和經營者,迫切需要應用型農業高校的農科專業調整人才培養模式,以適應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需要。通過廣泛調研,P者認為重點考慮以下5點:一是培養目標要和高校的發展定位相一致;二是在農學人才培養目標的基礎之上,通過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培養能夠適應新形勢,掌握新型經營主體所需的各項專業知識,培養專業素質過硬、適應能力強,能夠出色完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經營、管理任務的高素質專門人才;三是針對改革方向,重新進行課程設置,強化實踐和管理能力教學;四是砥礪品行,完善自我,培養“能下去、能留住、能用上、能干好”的應用型創新創業人才,繼續發揮應用型高校培養農科人才的優勢,在此基礎上進行配套集成,以適應發展中的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對農科人才的新要求;五是堅持服務地方農業經濟發展,廣泛開展產學研合作,與當地政府和農技部門、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以及家庭農場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保持緊密聯系,建立長期的協作服務關系,這樣不僅促進了農業科技供需對接和成果轉化,也讓農科人才在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實現自身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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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慶功,王丙毅,.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及其組織模式創新研究[J].泰山學院學報,2016,38(2):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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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5月13日

菏澤市位于山東省西南部,地處魯蘇豫皖四省交界處,全市屬黃河下游沖積平原,地勢平坦,土地肥沃。全市168個鄉鎮(辦事處),6,005個村民委員會,總面積12,238.6平方公里??側丝?60余萬人,耕地面積1,247萬畝。菏澤是農業大市,全市糧食種植面積常年穩定在1,500萬畝以上,占全省八分之一,居全省第一位,2016年糧食總產153.2億斤;經濟作物發展到600多萬畝,形成以東明縣為主的85萬畝西甜瓜,以成武縣為主的90萬畝大蒜和12萬畝蕓豆,以曹縣為主的16萬畝蘆筍和300萬平方米食用菌,以定陶區為主的20萬畝山藥和110萬畝設施蔬菜,以鄄城縣為主的8萬畝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種植區。

一、菏澤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狀

近幾年,菏澤市各級不斷深化發展意識,切實加強組織指導,充分發揮示范引導效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發展壯大,促進了現代農業發展。

(一)種糧大戶與家庭農場。隨著國家對種糧大戶補貼政策的實施,全市種糧大戶規模迅速膨脹。2016年全市種糧大戶3,228戶,比2012年增加3,053戶,增加17倍;面積43.15萬畝,比2012年增加38.57萬畝,增加8倍。多以流轉林場、農場和農戶的土地為主,也有一部分為灘涂地、廢棄窯廠復耕地等。種植的糧食品種主要為小麥和玉米。種糧大戶產出的糧食主要是直接向市場出售,也有一部分用于養殖業飼料原料;家庭農場4,420家,比2015年增加2,938家,多數從事種植業。

(二)合作社。據統計,到2016年底,全市工商登記合作社23,596個,注猿稍21.42萬戶,帶動農戶近85萬戶,其中種植業18,538個,養殖業4,145個,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信息服務1,158個,涉及農業生產資料購買1,088個,農產品加工49個,農產品銷售897個,農產品運輸、貯藏289個。

1、數量迅速增加。合作社發展數量比2012年底增加19,934個,增長5.44倍;成員注冊出資比2012年增加950.2億元,增加15.81倍;成員數量比2012年增加179,532個,增加5.1倍。

2、覆蓋領域不斷拓展。菏澤市農民合作社合作領域由傳統的糧食、蔬菜種植向農機、農技等與農業相關的生產服務拓展。由單純的生產擴展到加工、銷售、儲運,從提供一項或幾項服務,發展到產、加、銷、儲、運等一體化綜合服務。服務范圍已從本鄉、本村為主轉向跨鄉鎮、跨縣拓展。

3、合作機制不斷規范。通過宣傳引導、典型示范、指導規范,合作社運行機制不斷優化,內部管理不斷完善。共有50個合作社被評選為市級明星示范社,有農民合作社市級示范社374個,省級示范社160個,國家級示范社38個。

4、合作層次不斷提升。農民合作社在成員內部實現統一農資供應、質量標準、生產技術、基地認證、品牌包裝、市場營銷等,形成產加銷一體的合作社。曹縣恒豐源種植專業合作社由辦社初期的單純提供技術、信息服務,發展到糧食代儲代售、資金互助等。

5、發揮作用明顯。一是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農民合作社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發揮了橋梁與紐帶作用,實現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定陶天中陳集山藥專業合作社通過5年的發展,發展成員402個,帶動農戶1,000多戶,種植山藥面積8,000余畝,帶動周圍縣鄉種植山藥10萬余畝;促進和帶動了山藥產業的蓬勃發展;二是開拓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新途徑。農民合作社通過統一服務營銷,提高了產品質量,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銷售價格。有的通過貯藏、包裝、加工延長了產業鏈,增加了產品附加值,有效促進了農民增收渠道的拓寬。

(三)龍頭企業

1、企業規模效益同步增長。2016年菏澤農副產品加工產業企業達到1,686家,占規模以上工業的52.9%,比2012年底增加413家;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629億元,比2012年增長65.7%;實現利稅總額280億元,比2012年增長42.3%。

2、提質增效步伐加快。企業不斷加大技術改造和新產品研發力度,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有力地帶動了行業轉型升級。通過引導企業商標注冊、質量管理、科技創新等手段,創建培育了自身品牌。先后培育了巨鑫源食品、神舟食品、曹普工藝等一批名牌企業。菏澤市的堯舜牡丹榮獲“山東省省長質量獎”,產品“國色坊牡丹籽油”榮獲中國林產品交易會金獎等獎項;銀香偉業、百壽坊羊肉湯等入選全省知名企業,旺天下食品入選品牌產品體驗店。全市爭創省級以上名優農產品品牌44個,注冊地理標志商標9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5個,“三品一標”認證農產品676個,比2012年增加507個。牡丹區堯舜牡丹、鄆城神舟食品、成武天鴻果蔬等一批企業產品檔次進一步提升,附加值明顯增加。

3、帶動能力明顯增強。各類農副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帶動生產基地600余萬畝,與2012年相比增加100萬畝;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14個,標準化基地360個,面積達420多萬畝,帶動農戶100多萬戶,涌現出一大批農業基礎較好、主導產業突出的村鎮和農民合作社。截至2016年底,已建成市級“一村一品”專業村832個,省級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鎮33家,市級“一村一品”示范村鎮83個。

4、經濟社會效益增強。立足就業門檻低、增收效果好、產業發展穩定、能夠就近就業4個條件,優先選擇勞動密集型產業進行重點培植,加快推動糧油、畜禽、果蔬、紡織和林木加工等總量膨脹、質量提升,為有勞動能力的貧困群眾提供就業崗位。2016年,菏澤市龍頭企業共幫扶貧困戶1,329戶,貧困人口2,636人,吸納就業貧困人口1,476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種糧大戶與家庭農場

1、收益較低。相比普通農戶,種糧大戶增加土地流轉費、雇工費和購買農業機械費用等成本,生產成本比較高,同時小麥價格上漲緩慢,玉米價格不斷下滑,種糧收益非常低。

2、風險較大。由于農業的特殊性,要承擔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相比普通農戶,種糧大戶受影響更大。由于種糧大戶需要雇工管理,田間管理比較粗放,且大多數種糧大戶沒有曬場和倉儲條件,糧食收獲后,如果遭遇連陰雨天氣,有時容易造成霉變,損失巨大。

3、貸款較難。按目前界定,種糧50畝以上農戶即為種糧大戶,多數大戶經濟實力不強,貸款困難。

(二)合作社

1、合作社帶動能力不強。菏澤市農民合作社社均注冊成員少、合作范圍小、層次低、服務功能較弱、輻射帶動能力有限。菏澤市23,596個合作社的注冊成員只有214,231個,社均成員9個;即使帶動農戶也只有40戶左右,示范帶動不強,輻射范圍不廣。

2、合作社監管主體缺失。合作社作為特殊的一類市場主體,沒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對其監管,各部門只是根據業務職能提供相關服務,合作社是否存在、發展,部門很難及時掌握了解。

3、合作社融資難。由于多數合作社經濟實力不強,固定資產不多,而各專業銀行由于風險防范制度的約束,合作社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獲取銀行融資較難,影響合作社的長久發展。

(三)龍頭企業。菏澤市農副產品加工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面臨著不少困難問題。主要表現為 “五多五少”:一是龍頭企業數量多,但行業龍頭少;二是家族式管理的企業多,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少。全市沒有在國內上市的公司,在境外上市的僅2家(曹普工藝、巨鑫源);三是初加工企業多,精深加工企業少。特別是具有自主研發能力和知識產權的企業比重偏低;四是企業產品加工量多,自有原料基地少。與龍頭企業聯系緊密的基地還不多,規模還不大,還不能為龍頭企業提供充足和優質的原料來源。

三、幾點建議

篇(10)

二、安陽市土地現狀

(1)安陽市土地流轉的成就。1)截止到2015年3月,安陽市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21萬畝,經營規模達到百畝的農戶有1194個,經營規模達到千畝的農戶有85個,各類高效農業園區320個。土地流轉服務大廳在全市范圍內的5個縣(市)和所有鄉鎮全部建立,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在全市范圍內的各個鄉鎮機關均建立。2)林州市茶店鄉郝家窯村金環溝處于太行上地區,2014年2月,郝家窯村以每畝地600元的價格把千余畝土地及荒坡進行了流轉,如今,原來的窮山溝已經發展成為了生態溝,進20000株核桃樹,9000余株蘋果樹和核桃樹在這個生態溝安家落戶,對金環溝周邊的土地進行了復耕整理,使得金環溝又多出了約200余畝的玉米、谷子、綠豆等農作物,同時金環綠色有機生態有限公司在這里成立。230萬元被投資到金環溝農田基礎設施的整修上,一條長4000米、寬6.5米的環生態溝觀光休閑水泥路在這里修建,大大改善了該村的交通和作業條件。3)2014年,全部流轉性、土地參股型、自主經營型三種土地流轉的模式在茶店鄉得以應用。截止到2015年3月,該鄉的近5000畝土地得以流轉,涉及8個村700余戶農戶。

(2)安陽市土地流轉的不足。1)土地流轉的規模。安陽市土地面積較大,耕地面積較大,糧食種植面積為843.8萬畝,截至目前,土地流轉面積為121萬畝,這個數目雖然不小,取得的成績也不算差,但是土地流轉的規模僅占土地面積的15%左右,相對于全市范圍內來說,土地流轉的面積就相對較少,土地流轉的規模想對較小。2)土地流轉的質量。安陽市山區較多,地形復雜多樣,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對于一些地貌復雜多樣的地區處理的不甚完美,在大塊土地面積的流轉過程中投入比重比較大,而無法兼顧哪些地貌復雜的地區,有的地方土地流轉主體工作完成后,土地的后續經營工作,版權授證、技術跟蹤等工作往往跟不上。

三、土地流轉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1)壟斷問題的產生。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土地承包者可以任意承包土地,土地的經營權是在市場上流通的,如果說某承包者實力過大,在一定的地域上承包了絕大部分的土地,在本地域形成了壟斷,而其他各個地方也形成了相應的規模,這些承包者如果進行聯合或者一家做大,在全省乃至全國內對土地的經營權都有著極大的控制權,稍有差錯就會對本地域國家的糧食安全造成危機,進一步擴大甚至有可能引發國內農業的危機。

(2)土地類型不一。1)地形條件的局限。安陽市地處于山區,土地類型比較多樣,地質地貌比較復雜,地形崎嶇,平原面積小,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或導致經營面積小,耕作比較困難,土地流轉的趨向難以選擇。2)農民的墳地和建筑物的問題。農業經營主體的流轉會使得出現大規模、大面積的土地經營,而要想進行專業化的、新型的、科技化的農業經營模式也必然需要的土地形式是大面積、大規模的,就以現實的農村情況來看土地多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的小面積的種植經營,而地與地之間都有小路作為過道,而且在種植的土地邊上多有建筑物的存在,這些道路和建筑物的存在會對土地資源進行整合進行大規模的經營造成問題,而農民由于歷史的遺留問題在耕作的土地上大都存墳地,會使得土地在整合之后機械的使用上造成很大的困難,而由于農民觀念的問題,想要把這些墳地遷出去或者平掉會很難,如果處理的方法不當會造成農民集體的大規模的抵觸,從而使土地的經營權的流轉造成困難。

(3)利益分配問題。1)經營風險。經營主體的流失,由于歷史長期造成的原因農民的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他們的科學文化素養不高,對農業的了解也有限,“老驥伏櫪,志在千里”,土地行星經營主體的流轉使得他們也想成為新的經營主體,但是土地進行流轉之后土地的經營規模都相對較大,有些想承包土地的農戶會因擔心因為土地的經營規模過大,而自身沒有進行過相對較大規模的經營,因而造成經營風險過大而很難承擔相應的后果而放棄對土地進行承包的念頭,因此會導致大量的新型經營主體的流失。2)非農經營。土地經營主體的流轉不僅使土地能夠形成相應的規模而使得經營的便利化和科技化,也會使得大量的經營主體出現,這些行的經營主體并不可能全都是農民,也會出現部分非農經營主體,農業的種植經營利潤較小,在土地流轉的大的趨勢下,一部分人會投機取巧把土地的經營權從農民手中拿過來后進行非農經營,新建私人娛樂會所、高檔度假別墅、高爾夫球場等等,這些行為不僅會對農民的利益造成損失,而且會使得整個地區和國家的土地面積的減少,使得國家耕作面積的減少,成為國家糧食危機的蛀蟲,在土地的經營權到期后,這些土地由于建筑物或其他的設立,土地的質量大不如從前,在經營權到期后的2~5年內土地的糧食種植質量會很差,肥力跟不上造成大規模的損失。3)農戶意見不一致。在土地流轉經營的過程中,土地是否流轉是按照農民意愿來進行的,而農民的億元都是不統一的,一部分農民想把土地的經營權出讓出去,一部分農民不想,先前的農民土地時分開的,在土地進行承包的時候,這些想承包出去的農民和不想承包出去的農民意見達不到一致導致土地的規模相對不是很集中,會對規模經營造成阻礙使得土地流轉不能順利進行。

(4)市場信息不暢通。大家都知道市場有著局限性,他又盲目性、自發性、滯后性,市場信息的滯后性使得市場信息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在我們面前,在土地的流轉過程中,土地的信息的流暢性達不到則會出現想把地承包出去的農民找不到承包的人,而想承包土地的人又找不到農民想承包出去的土地,想承包土地的人和想把土地承包出去的農民之間的信息得不到很流暢的交換。

(5)承包農民的經營能力問題。我們都知道由于社會和歷史長期導致的結果,農民的總體受教育成都普遍低下,隨著現代社會教育的普及,農民的受教育程度雖然有所提高,但是依舊很低,對農業有一定的了解但都是基礎的,隨著現代社會科技的發展,新的農業機械的不斷更新,新的農業知識的不斷更新,而農民的學習能力也不是很強,在流轉中土地承包者想對土地進行承包,或者已經把土地承包下來,但由于自身的能力的局限性或者自己對關于農業的相關的新型科技和政策缺乏了解,承包之后會出現經營的困難而很難經營下去,也可能對農民本身和土地造成極大的傷害。從而阻礙農業的發展。

(6)中介機構。土地的經營權在進行流轉的時候,雙方必然要進行合同的簽訂,利益的分配,而在此環節中要有第三方的介入作為見證人或利益均衡方,在發生問題的時候三方需要共同承擔,對于第三方的主體是誰,他的出現會不會對土地的流轉造影響,第三方的信譽能不能保證,會對土地的流轉造成影響。

(7)一物多管的問題。土地的經營問題雖然是農業問題,但是經營權的流轉牽涉到其他部門機構的工作,由于土地流轉的工作量較大,牽涉的各方利益比較多,在流轉的過程中各個部門很難達到一個統一的調配,導致土地流轉工作難以進行。

四、針對上述問題的相關解決措施

(1)嚴格市場準入門檻。對承包者和想要承包出去的土地做出相應的限制,設立相關部門進行扶持和監督,對大型經營者進行溝通或者嚴格限制土地承包規模,在一定規模內給予允許,對于承包的規模嚴格控制,對于大型承包這進行嚴格考核,對承包規模給予具體的劃分。

(2)土地類型不一的情況設立一個專業的技術評估小組,對于一些地形比較復雜的地區有政府派專家小組實地考察,嚴格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不同的地形給予不同的解決方法。

(3)國家和政府應當設立相關部門進行專項管理。1)對于積極參加的農戶給予相應的補助,給予走在前列的承包者給予相關的政策支持或政策照顧,鼓勵農戶進行土地的流轉。切實做好宣傳工作,相關部門進行宣傳并且要宣傳到位,確保每一個農戶了解到我們的政策和相關的規定,鼓勵他們積極地進行土地的承包經營。2)嚴格控制信貸的規模,對于一些承包土地的農戶在進行信貸時務必謹慎,嚴格考察,對于真心經營的農戶給予幫助,對于一些投機取巧的農戶不予貸款并且給予嚴重懲罰。3)政府部門應設立相關部門來進行風險評估以及針對當年的農業情況進行相關的風險承擔或風向后果的補償行為。保險公司可以和農戶之間進行相關的交流達成相關的協定,農戶對土地或收成進行投保。在農民進行貸款的時候要嚴格控制貸款的規模。4)土地流轉之后,后續工作要跟上,切實的做好工作,對于承包土地后的經營取向驚醒嚴格的控制,確保土地在流轉之后帶來的是農業的效益而不是土地的流失。

(4)信息的整合流通。設立相關部門進行信息的登記合計,對于想把土地出租的農戶進行登記造冊,并把土地的規模大小,出租的意愿進行記錄。搭建網絡信息平臺,對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信息和土地承包者的信息在網上進行公開,雙方可以在網上查找相關信息。

(5)相關部門應設立相關機構。對于農業的知識進行及時的傳播、教學,對農業的相關技能和新型的農業科技進行普及,確保每一個向承包土地的農戶都有一個可以增強自身對農業科技和技能了解的機會或平臺。構建網絡平臺,在網絡上傳播一些相關農業的知識,傳播相關專家公開課程的教學課件。

(6)政府扮演好角色。對土地進行授權頒證確保土地流轉雙方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順利進行,在合同簽訂的時候第三方機構或中介最好有政府扮演。

(7)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土地流轉歸農業局管,但是流轉過后的土地經營權等的權利劃分規國土局管,兩個部門要切實做好配合和交接工作,雙方對于對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幫助和肯定,確保土地流轉的順利進行

五、小結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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