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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有黨、政府部門發起的,通過政法部門與人民群眾、有關單位等部門的協調,運用一切科學手段對社會環境中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治理的過程,是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有效途徑。新時期下,社會中違法犯罪行為在呈現多樣性的態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也應進行不斷的優化,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分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從其定義及概念著手,系統性、全面性的了解其治理要點非常關鍵。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定義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政法部門與人民群眾、相關部門協調合作,利用政治、經濟、法律等手段對違法犯罪人員的行為進行管制、預防和打擊等,以降低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概率,在根源上實現對違法犯罪根源的控制與預防,杜絕和化解社會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以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保證社會秩序的安定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具有高度的存在價值,必須嚴格遵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以保證綜合治理的規范性與合理性[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在不斷的更新,將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作為主要工作,通過完善與升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來參與管理,才能適應新型社會形勢和環境的發展。新社會形勢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陷入瓶頸期,面臨著在諸多的問題,也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優化和升級,以適應社會的發展趨勢。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面臨的問題
2.1社會環境問題
過去,政府管理著社會,呈現出政府大、社會小的態勢,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社會與政府的地位都逐漸提升,進而形成了雙面性格局。政府延續了傳統的管理職能,在治安管理方面的態度依舊保持積極性,但是社會在治安管理方面卻存在消極的態度,二者相互低效,其治理工作的開展并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是由于外部社會環境因素所致。
2.2治理觀念問題
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的開展更具公眾性與服務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應以治理觀念為基礎,治安管理人員的治理態度不誠懇、不嚴謹,使得治理效果遠不及預期,治安管理效果平平。同時,公共管理理念與現行的管理理念相互矛盾,公共管理是通過大眾來參與管理,而現行的管理將管理的執行者界定為黨委和政府,與公共管理背道而馳,二者在觀念上格格不入,制約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
2.3制度上的問題
傳統的治安管理制度將其管理的關鍵點設定在戶籍、身份證件方面,構建身份、戶籍管理制度,以此來約束社會中的違法犯罪分子[2]。但是,新社會體制下,社會中的身份、戶籍制度變得相對寬松,對違法亂紀人員的約束程度被弱化,是導致社會治安管理質量下降的原因之一。例如,現代社會中利用他人戶籍或身份證進行違法活動的現象很多,就業信息填報、社會中多元化的活動組織中都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性,為違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身份、戶籍制度的約束效力逐漸被削弱。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體系的構建
3.1加大對治安管理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的治安管理意識
提高治安管理意識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體系構建的思想基礎,是影響社會公眾行為的關鍵。新社會背景下,社會環境與格局的不斷變換,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帶來了困難,也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最為關鍵的問題[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的構建,黨和政府部門應加強對治安管理意識的灌輸,加大對治安管理的宣傳力度,呼吁公眾投入到治安管理工作中來。黨和政府可以通過宣傳頁、電視、微信、微博等平臺來大力宣傳治安管理的重要性,通過不同的渠道來引起公眾的關注度,調節好公共管理理念與現行的治安綜合管理之間的關系。在城市地區,可以借助網絡平臺、LED顯示屏等方式進行治安管理的宣傳,并將不同類型的治安管理的案例進行視頻播放,可有效達到宣傳的目的。在農村地區,可以以村為單位,派發相關的宣傳頁或播放公共宣傳短片等的形式,來增強村民對治安管理的重視,共同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而做出應有的貢獻。
3.2構建新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以提升社會治安管理質量
構建新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應實現軟硬兼施,將軟法作為工作的主線,利用硬法予以輔助,是人性化的充分體現。與社會治安相關的法律,《刑法》、《形式訴訟法》等都屬于硬法的范疇,硬法的數量不多,以強制力相對較弱的軟法為主,利用軟法中的意見、政策、辦法等內容來約束相關人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應開通熱線專區,24小時全天候服務,能隨時掌握社會安全信息,以便做出緊急應對措施。另外,社會治安管理隊伍應隨時待命,對各種可能存在的安全可能進行評估,一旦接到通知,可在最短時間內采取措施,可有效降低社會安全問題所帶來的威脅。同時,2008年總書記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根本要求。為此,應增強政府的服務職能,在城市的各個社區、大型的公共場所、繁華地帶應加派治安管理人手,對搶劫、群毆、糾紛等事件予以嚴格處理,加大懲處力度,以警示他人。
3.3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實現權責的明細化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應具備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以此來約束參與治安管理的各部門、人員,以增強治安管理制度的約束力。傳統的治安管理制度,一旦出現治安管理質量問題,由于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無法直接找到相關責任人,影響問題的解決效率。為了解決此項問題,應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實現權責的明細化,將治安管理工作中的各項問題落實到個人,可大大提高問題的解決效率。例如,禁毒監督人員的職責,應依法監督涉毒人員的行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我國的相關的法律;構建禁毒的網絡建設工作,對涉毒人員的心理、思想進行了解,在禁毒工作中做好尿檢、心理健康輔導等工作,強化自身的責任感。
4.結束語
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是社會的基本要求,營造健康的社會環境,可有效保證人們生活質量,促進和諧社會的穩步發展。為了構面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將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提到日程上來,呼吁公眾參與到社會治安綜合管理中,根據新時期社會環境中的安全現象,來賦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新的定義,不斷的融入新的治理方法與要素,促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運行效率更高。 [科]
【參考文獻】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組織落實。在全面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中,支行領導一刻也未放松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始終將安全生產、文明創建等綜治方面的工作納入黨組議事日程、堅持每季專題研究綜治工作,每月進行矛盾糾分排查分析工作。根據人動情況,及時調整,成立了“綜合治理”、“嚴打整治”、“平安創建”、“內部矛盾排查工作”、“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行長親自擔任組長。形成了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經常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綜治工作網絡管理體系。年初,行領導在與各個相關部門簽訂綜合治理和安全管理責任書后,為保證每一項工作都能真正做到落實責任,分別召開行長辦公會、行務會、職工大會.將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工作崗位,并與各股室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書,為使責任書具有約束力.實行了量化考核制度,做到獎懲分明。
二、加大投入,改善設施和環境建設。為確保金庫和大院的安全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通過壓縮費用,擠出部分資金,制作了“地理方位圖”、“綜治組織網絡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評掛圖”,建立了十類各種登記冊,重新修訂了社會治安領導小組的各項職責的制度,并全部掛上墻,整理了十一大類綜治工作檔案資料,各種會議記錄齊全,制做了綜治宣傳欄,平安創建小區標語牌,文明家庭和文明樓棟獎牌。
級領導的重視和各部門的大力配合下,此次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得力
根據縣綜治辦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經鄉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副職為成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治辦。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科學合理的人員安排,不僅為此次活動的開展提供了人力資源和廣泛的有效宣傳途徑,還提拱了堅強而有力的政治保證。
二、統籌安排,精心部署
鄉綜治辦公室召開了“綜治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各村負責人和鄉直單位負責人會議,對重點活動進行了分解落實,并對各村和鄉直有關部門“綜治宣傳月”活動的組織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對活動的組織領導、活動內容、活動重點等作了明確要求,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各單位以發放宣傳品等形式進行宣傳。在單位醒目的地方懸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橫幅。在學校開展一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知識教育,加強師生對反對“×××”等組織活動的教育和青少年法制觀念的加強,確保我鄉的社會政治穩定。以宣傳月活動為契機,把反警示教育活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扎實有效地做好組織排查活動,確保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發生;按照5月11日召開的“全省、全市十一運會社會穩控和安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做好了各個重點建設項目泄洪漕工程、四段青島世恒項目區、永勝煤田建設等工作的穩定和安保,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工作扎實有序開展。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宣傳力度。各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發揮作用,在所包的學校開展了三至五次大型法制宣傳教育,積極預防和減少在校生違法犯罪。鄉財政安排專款用于支持綜治宣傳月活動的開展,確保了各項活動的順利實施。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范圍,并作為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匯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后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范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為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范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斗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堅持開展“嚴打”和重點整治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我鄉靠近縣城,交通便利,各種社會治安問題比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當猖獗。針對我鄉社會治安狀況,我們認真分析,排查對治安混亂的村屯和單位開展專項斗爭和重點整頓。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一年來共接受報警122起,全部出警和處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轄區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處11起,通過查破案件,打打擊和處理各類違法人員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繳獲摩托車3輛,耕牛3頭,氣槍4支,管制刀具5把。在開展嚴打和重點整冶斗爭中公安機關加大對刑事案件的偵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結案率達100%。治安案件查結案率達100%,農村偷車盜馬減少了,各種盜竊案件明顯下降。此外我們根據縣委、縣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關于嚴打利用“”非法彩票進行賭博行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本鄉實際,認真組織民警開展打擊“”賭博專項整治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在加大力度打擊“”賭博活動的同時,我們對其它賭博行為的查處力度也絕不手軟,自今年元月份以來。我們查處賭博案件共6起,其中“”賭博3起,共獲涉賭人員26人,有效凈化了轄區社會風氣。
三、認真開展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消除各種社會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調整,各種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不斷顯理出來,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因素不斷增多,為化解矛盾糾紛,消除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隱患,針對我鄉土地、山林、水利糾紛突出問題做好排查調處工作,全年共調處各類糾紛39起,其中調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糾紛6起,家庭婚姻糾紛5起,其他民間糾紛27起,如復興村大暖屯的山林糾紛,新榮村黃紹林與龐凌村巴亮屯的水塘養魚糾紛,新榮村大羅巷群眾和供銷社土地權屬的糾紛,以及萬吉村安吉屯與巴荷屯水資源糾紛等,鄉領導都親自出面調節,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沒有發生影響全國、全區、全市、全縣的重大,維護了社會穩定。
四、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清除各種步安定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年來,我們始終把安全生產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負責“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責任,開展對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排查清理,組織公安、治安、交通、農機、國土等部門對轄區內的采石場,飯店、煤氣銷售點,學校食堂、冶金等行業和鄉村道路進行了全面的安全檢查,責成存在隱患的單位和個人,限期整改,對四個采石場進行查封整頓,確保礦山的安全生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增強群眾的交通意識,交通事故明顯減少,我們對預防地質災害的監控也不放松,多次對萬吉村渠剛屯后山危石進行監控,制定消除隱患的應急措施,有大暴雨或臺風預告,及時警示告知,并組織群眾搞撤離危險地帶。此外,我們還認真做好公共衛生疾病災害的預防工作,對乙腦、結核病,對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對“五號病”的預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視。
五、加強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體化網絡,完善社會治安的長效機制。基層基礎工作扎實,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所在,我們認真組織實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強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聯防隊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轄區內村街進行治安防范巡邏,組織做好各項活動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配齊綜治工作的黨政副職,按自治區編委《關于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及人員編制問題的通知》(桂編發[*]7號)配齊鄉綜治辦工作機構及專職人員,村委會有專人抓綜合治理,健全治保調解會組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認真履行職責,各部門整體聯動,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單位活動,抓好人口流動管理,強化對刑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進行綜合整治
為推動創建“平安__”、“平安場所”活動的順利開展,確保場所安全穩定,切實發揮勞教機關在維護社會政治及治安穩定,保一方平安,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根據__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責任書,與科隊主管簽訂綜治目標管理責任狀。
一、目標任務
1、確保政治穩定。不發生罷工、集體游行、集體或越級上訪、聚眾械斗等,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宗教活動。
2、確保社會治安穩定。在責任范圍內,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民轉刑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所屬部門、人員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3、確保場所安全穩定。不發生因執法過錯責任而引發的勞教親屬控告、上訪以及干擾、破壞場所正常監管秩序、工作秩序的事件。
4、嚴格履行綜治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求,帶領所屬部門、人員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創建“平安__”、“平安場所”的整體活動,各項工作規范、制度健全,基礎資料完備。
5、認真落實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事故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積極整改安全隱患,不發生上述“三防”事故。
6、深入扎實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認真做好所屬部門、人員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處,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向所黨委報告情況,做到防范在先。
二、領導責任和保障措施
1、各科隊主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年度計劃、目標管理和個人述職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落實好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和實施方案。
2、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按照“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與所屬部門、人員層層簽定責任書或保證書,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綜治創安目標的實現。
3、各科隊主管要親自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做到綜治工作有人抓,發現問題有人管,具體事務有人干,確保各項綜治措施落到實處。
4、認真幫助解決本部門民警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不矛盾上交,切實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確實維護民警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所黨委的權威。
5、各科隊要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大綜治宣傳工作力度。以創建“平安場所”活動為重點,把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人,嚴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的獎罰規定。
6、認真執行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重大案件責任查究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制、情況通報和信息交流制,以及檢查、評比、考核、獎懲制度,努力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7、加強科隊領導自身建設,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做到檢查有記錄、考核有標準、獎懲有兌現、否決有依據。
三、考核與獎懲[本文出自文秘站網-]
1、建立綜治和創安工作考核機制,強化組織領導。將綜治和創安工作納入警務督察范圍,由所警務督察小組負責對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月檢查、季考核、年獎懲。分管綜治所領導年度不少2次親自參加檢查監督考核。
2、本責任書規定的目標任務,列入各科隊主管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作為其政績和個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違反目標任務中第一、二、三條款,或不嚴格執行綜治目標任務中第五、六條款規定,發生“三防”安全責任事故和發生矛盾糾紛不及時排查、調處,不請示報告,矛盾上交,造成重大影響,對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人將實行一票否決;對不精心履職,工作規范差、基礎資料不健全、制度不落實,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年度被督察4次(含4次)以上的,所在科隊主管年度不得評先評優。
3、對完成好維護場所安全穩定、落實綜合治理工作,創建達標的部門,經考核,將其工作績效作為年度部門評先的重要條件之一。
4、各科隊簽訂本責任書的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繼任者繼續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所部、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責任期限為20__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1、在城區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根據黨和國家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省、市、縣關于加強綜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及綜治、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執行方案。
2、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要求,制定本單位綜治工作年度計劃,對本單位治安突出的問題和工作的薄弱環節,作出一個時期的綜治工作總體部署并監督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3、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災和災害事故等要及時報告,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消防等有關部門及時破案、妥善處理、挽回損失。
4、與各基層單位簽訂綜治工作責任書,積極開展各項創建活動,并組織檢查考核和表彰獎勵。
5、深入各基層單位進行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各項綜治措施。
6、貫徹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度。
縣城區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本單位綜治委(領導小組)主要職責任務的具體組織和落實工作;
2、貫徹執行中央“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及目標管理責任制、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權制”等重大決定,抓住“打、防、教、管、建、改”等六個方面的工作,把各項綜治措施真正在基層得到落實;
3、組織綜合治理重要舉措的“試點”工作,堅持以點帶面、認真總結經驗,全面推廣,狠抓落實;
4、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宣傳,利用多種形式,組織基層單位及有部門廣泛深入開展綜治宣傳、法制教育等活動;
5、根據上級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6、根據黨工委、辦事處和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關的要求,及時對本單位和各基層單位進行具體指導和督促檢查,組織協調各基層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
7、組織調查研究,綜合情況,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向有關部門、各基層單位提出獎勵、處罰的建議;
8、組織檢查、考核、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
9、負責材料印刷、會議通知、開會記錄、文件起草等。
縣城區辦事處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職責
1、對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上級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布置工作任務;
3、組織協調各基層單位認真做好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
4、抓好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經常進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5、搞好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綜合了解各方面情況,及時傳遞信息;做好表彰先進,推動后進的具體工作;
6、經常向主管綜治工作的領導匯報綜治工作開展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提出解決的辦法。
工 作 制 度
1、分工明確。綜治辦工作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任務
建立自己的崗位責任制;
2、綜治辦公室根據工作任務制定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目標管理;
3、綜治委員會、綜治辦公室、綜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職責范圍清楚;
4、定期例會、請示匯報、信息反饋;
5、各個時期、各項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有獎懲;
6、總結經驗、樹立典型,用典型輻射來推動工作;
7、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動態、社會動向及綜合反映;
8、經常深入基層進行指導、督促,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
9、密切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聯系,堅持齊抓共管;
10、嚴格文檔管理,收發、借閱、銷毀文件有登記。
學 習 制 度
1、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
2、每周綜治辦工作人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天(以自學或集
體組織學為主,時間自定),如無特殊情況,學習由綜治辦辦公室主任主持;
3、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廣大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的認識,使之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搞好本職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參加學習人員建立學習筆記,年底由綜治辦統一組織評比。
例 會 制 度
1、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委會,由綜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聽取綜治辦的工作匯報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并研究落實方案;
2、綜治辦每周召開一次人員例會, 由綜治辦主任結合
階段性的工作小結,講評工作開展情況,同時部署下步工作任務。
匯 報 制 度
1、
綜治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所屬基層單位分管綜
治工作的同志或聯絡員會議,專門進行綜治工作的匯報。從本單位實際出發結合上級有關精神,研究影響綜治工作開展的因素,探討解決的辦法;
2、綜治辦對于本單位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和上級有關精神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取得領導支持,以采取正確決策。
情況報告制度
1、遇有緊急情況(或問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使主
要領導及時準確掌握情況,為正確做出決策提供依據;
2、在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取得認可的情況下,要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以使上級有關部門及時掌握信息動態,取得工作的主動權。
考評獎懲制度
為了促進各基層單位更好地開展工作,使綜治的各面內容落到實處,各盡所能,特制定以下制度。
1、綜治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基層單位的綜治工作。
2、綜治辦公室每季度未組織綜治辦相關人員對各基層單位的綜治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督促,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年終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3、綜治辦公室嚴格依照每年簽訂的責任書,對各基層單位進行考核評比,對綜治工作先進單位,按章獎勵;對綜治工作不合格的,建議黨工委、辦事處實行“一票否決”,并限期整改。
重點人口管理制度
1、各基層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重點人口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做到“四知道”。即:㈠、知道姓名、年齡、性別、住址、職業、犯罪性質,處理情況;㈡、知道家中經濟狀況;㈢、知道平時經常交往的人員;㈣、知道現實表現情況。“六熟悉”即㈠熟悉體貌特征;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號;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動規律;㈥熟悉著裝的變化。
3、作好動態積累,發現可疑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及時履行情況報告制度,以做好妥善處理。
4、建立重點人口公開幫教和秘密監控工作網絡,對每一個重點人員要有專人監控,并隨時掌握情況及時進行反饋。
5、經常對重點人員進行分析、研究,根據不同重點人員采取不同的幫助和監控形式,力爭達到好的效果。
幫 教 制 度
1、各基層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幫教對象做到摸清底數,對實施幫教對象組織、人員、措施三落實。
2、對幫教對象定期組織談話,并根據表現情況,該解除幫教的應及時解除,該繼續幫教的應重新列訂計劃,繼續幫教,直到改好為止。
3、依法保障刑釋、解教人員的合法權益,為他們生活、勞動和接受再教育創造必要的條件。
4、對假釋保外人員要落實監控,進行跟蹤幫教,并將表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和反映。
5、建立幫教談話記錄。
6、經常對幫教對象進行法制教育,增強法律意識,減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
1、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城區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調解工作。
2、調解工作堅持:“防激化、創三無、爭先進”為主要目標,積極維護社會穩定。
3、經常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使職工自覺學法、懂法、用法、不違法。
4、調查了解并及時掌握每個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經常分析、研究、及時進行教育,及時化解,使一般糾紛不出單位,重大糾紛及時報告。
5、建立調解登記薄,做到調解有登記,件件有著落,使調解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6、調解委員會要經常組織調解人員進行學習有關黨的方針、政策、熟悉調解工作。
7、調解人員要經常深入群眾,工作要扎實,方法要靈活,頭腦要清醒,政策要明確。
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1、建立外來人員登記薄。
2、對外來人員實施嚴格的登記制度,不登記不準進入單位。
3、禁止各類販賣小食品,收購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單位。
4、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向安全保衛人員報告,并及時與派出所聯系。
安全防火制度
為確保本單位、轄區的防火安全工作,維護內部正常的工作、生產、生活秩序,消除隱患,增強人人防火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居委會要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成立組織隊伍,確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邏,自己能解決的要及時、就地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警處理。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識。
四、對防范措施不得力,組織不健全的股室、居委會年底取消評優資格,并責令第一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
治安巡邏制度
1、加強巡邏隊伍建設,提高治安防衛能力。
2、巡邏時間內,巡邏人員必須佩戴統一印制的袖標。上崗位后認真履行職責。
3、巡邏人員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具有一定的組織性、嚴格的紀律性和政策性及強烈的責任感。
4、發現可疑人員,應馬上盤問,并及時報告。
5、按規定時間交接班并做好巡邏記錄。
7、巡邏人員除進行正常巡邏外,還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檢查,發現漏洞要及時整改。
8、巡邏人員熟記火警、盜警和當地公安派出所的電話號碼,一旦發生情況及時報警。
9、在巡邏期間不準辦其它私事,如確有事要辦,必須請假,經準假后方可離開崗位,否則,不準離開。
政務公開制度
二、部門負責人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制定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學期內專題研究綜合治理工作不少于兩次(年度內不少于四次,以記錄為依據)。
三、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綜治”工作負總責,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如教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違法犯罪等)要親自過問、親自抓。
四、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預防教職工違法犯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部門要密切配合學校開展普法工作,要從人力、物力、財力保證普法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六、加強“綜治”工作的學習和宣傳,了解“綜治”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掌握“綜治”工作的動態。
七、正確處理教職工中的內部矛盾,對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糾紛要化解及時,處理得當,不發生教職工械斗和鬧事事件。
八、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的治安熱點問題,確保一方平安,要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門所轄教職員工范圍為:政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年級部主任、班主任;教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授課教師;總務處下轄本部門教職工;辦公室下轄本部門和工會、團委教職工。
十、政教處要與年級部簽訂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各盡其職,各盡其責。
十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否決內容有:年度內部門不得評選任何榮譽稱號;部門所有成員不得評優受獎,扣發部門年度“創建”獎勵資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
(1)教職工違法犯罪的;
(2)教職工違反職業道德受記過及以上處罰的;
(3)年度內違反校紀校規人次達部門成員總數二分之一的。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
為進一步深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平安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升轄區內居民群眾社會治安滿意度,鎮綜治辦在區綜治辦的指導下,開展了綜合治理宣傳活動。
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設立宣傳點、填寫調查問卷等形式向群眾宣傳保衛國家安全,促進平安城市建設創建、文明社區建設等,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知識,著重貼近群眾的工作、學習、生活,增強了宣傳效果,使群眾樹立了“國家安全牢記心中,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國家安全意識,開創了良好的法制環境,提高群眾對國家安全法的知曉度,為降低轄區內的民事、刑事發案率奠定了基礎,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強化打擊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力支持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犯罪、網絡犯罪及“兩搶一盜”等侵財犯罪。要認真落實區、街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三年規劃,在鞏固現有的基礎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擴大防控覆蓋面,消除防控盲區,努力形成全時空、立體式的治安防控網絡。鼓勵各社區通過整合松散型小區建立物業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整合資源,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性,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有序,不斷提高社會治安防范整體效能。針對轄區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復雜場所多,旅游景點多的特點,科學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執勤點,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網絡。
四、強化基層基礎,提高管理水平。要在加強社區黨的建設的同時,進一步抓好基層綜治組織、治保會、調解會、警務室、群防群治隊伍、外口管理站建設,規范有效運作,充分發揮他們在基層綜治創安工作中的作用。要通過集中授課、崗前培訓、業務交流等種種途徑,加強對基層綜治骨干的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綜合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把越來越多的“社會人”納入各種組織之中,把社會管理各項工作納入有人負責的嚴密管理之中。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閑散青少年、輟學生、流浪兒童、吸毒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教育,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參與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努力建設平安鐵道線,確保不發生路外死亡事故。要切實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半年和年終,各社區應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綜治委書面報告履行責任情況。年底,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組織檢查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