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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匯總十篇

時間:2023-06-06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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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

篇(1)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工程建設中經??梢姟鞍踩谝弧钡拇笮蜋M幅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人類是社會生產實踐活動的主體,一切的生產創造都是為了造福于人類,因此,在生產建設中,人類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同時,為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工程的如期竣工,需要對生產與安全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由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難度大、危險系數高等特點,使得水利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將展開論述當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現狀,并論述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并著重提出關于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措施,希望這些措施可以被應用在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中,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促進工程的順利完成。

1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現狀

盡管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一再的強調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但是工程建設中安全事故的發生從未斷絕。當前,我國在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直接或間接的威脅和損害著施工職工的安全,同時也給水利工程的建設造成障礙。具體問題:①設備老化、設備更新滯后:在很多水利工程中發現,由于工程年代太久,工程設施早就老化,加之年久失修,從而給工程的安全生產埋下極大的安全隱患。②施工職工良莠不齊:我國正處于現代化建設的高峰期,全國各地都需要修建水利工程,因此就需要有更多的施工工作者,才能完成眾多工程的建設。由于工程量大,工期緊,因此在職工招工中,很多不懂水利施工的人員也被招募進施工隊伍,使得水利工程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同時,也正是由于職工的不專業,給更多職工的人身安全形成威脅。③部分單位為趕工期,放松安全生產的力度:某些單位為了趕在竣工日期前完成工程,不惜放松安全警惕,不論氣候天氣的影響,日夜兼程的趕工程,從而增加了生產安全的不確定性,同樣威脅生產的安全。④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每一個水利工程在施工建設中,都需要不斷強調安全的重要性,同時還應該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保障職工的安全。但是某些水利工程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夠重視,也不強調安全設備的重要性。

2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

2.1提高工程及職工的整體安全系數

采用科學完備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并不斷樹立全面觀和整體觀,抓好工程中各個項目、各個施工單位,以及每個項目中的子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管理,盡最大的努力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同時,在工程建設的生產安全基礎上,工程的生產也會更加順利,工程質量也會更有保障。通過加大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從而提高工程及職工的整體安全系數。

2.2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效能

在工程的安全生產的管理中,通過加大對管理工作的監理力度,從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整體效能。在具體的管理監理中,做到控制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并通過項目分控,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靈活性,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效能。

3具體措施

上文已經論述了水利工程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下面將詳細探討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

3.1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設中,要在全體員工中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并將此觀念深深印刻在施工人員的大腦中。具體做法可以通過現場施工的安全監督,從每一個細節中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設備的應用,保障人員安全。此外,對于工程質量保障上,也要求生產的安全,即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保證工程的安全,這就需要工程監理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水利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把關質檢工作,絕不輕易放過工程中的漏洞和瑕疵,從細節保證質量,保證工程的安全。

3.2做好預防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建設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預防工作中,首先,最重要的是工程中所有建設者都必須具備強烈的生產安全意識。只有當所有的工程建設者都具備保障安全的思想準備,工程建設者們才會自覺地做好每一項應該做的安全防護工作,因為僅僅靠工程監督部門的提醒是遠遠不夠,危險存在于生產的任何一個環節,只有工程中的每一個參與者都具備了高度的警惕意識,才能順利或是更有把握地應對無數隱藏的危險因子。此外,對于水利工程的高層,需要管理層的最高管理者以及工程項目的最高負責人把工程建設的安全預防放在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視安全的預防,不要等到事故發生再來善后。

3.3認真落實工程事故責任制

在對安全生產進行了教育宣傳、安全監督、安全預防后,還是可以見到事故的發生,因為百密總有一疏,萬全總有一失,而當事故發生后,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又該通過什么措施,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將事故影響降低到最小。對此,需要認真落實工程事故責任制。

3.4員工培訓

上文第一部分在分析我國當前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現狀時,已經指出了施工職工存在良莠不齊的問題。盡管水利工程的建設更多的是直接招聘施工人員,但是確實也會存在特殊的情況,急需在短時間內找到足夠的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所以不得不招聘非專業人員。這時候,就需要對這些不懂水利施工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才允許其真正上崗施工。相反,如果為了趕工期,直接讓非專業施工者做其不會做的工作,將極大地削弱水利工程的質量水準,同時,也正是由于職工的不專業,對更多職工的人身安全形成威脅。

希望通過本文對水利工程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及加強安全管理的措施的論述和探討,可以對我國的水利建設安全管理有所啟示。

參考文獻:

[1]李軍才,雷金波.淺談安全監管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J].水利科技與經濟.2009(06).

[2]李林.淺談新時期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措施[J].今日南國(中旬刊).2010(07).

篇(2)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法人(或者建設單位,下同)、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項目法人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項目法人在對施工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投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七條項目法人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影響施工報價的資料,應當在招標時提供。

第八條項目法人不得調減或挪用批準概算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工程承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并報原備案機關。

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編制依據;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條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

(三)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勘察(測)、設計、建設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的勘察(測)文件必須真實、準確,滿足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勘察(測)單位和有關勘察(測)人員應當對其勘察(測)成果負責。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考慮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水利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有關設計人員應當對其設計成果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建設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項目法人報告。

第十五條為水利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提供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保證其提供的機械設備和配件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達到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從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動。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上述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在建設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時,應當根據項目法人編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應的度汛方案,報項目法人批準;涉及防汛調度或者影響其它工程、設施度汛安全的,由項目法人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準。

第二十二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圍堰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負責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督、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考核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條流域管理機構負責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工作以及有關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督人員。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監督人員應當經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規定第九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備案資料后20日內,將有關備案資料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抄送項目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舉報;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作出處理。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建設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緊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項目法人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八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篇(3)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法人(或者建設單位,下同)、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項目法人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項目法人在對施工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投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七條項目法人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影響施工報價的資料,應當在招標時提供。

第八條項目法人不得調減或挪用批準概算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工程承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并報原備案機關。

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編制依據;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條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

(三)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勘察(測)、設計、建設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的勘察(測)文件必須真實、準確,滿足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勘察(測)單位和有關勘察(測)人員應當對其勘察(測)成果負責。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考慮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水利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有關設計人員應當對其設計成果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建設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項目法人報告。

第十五條為水利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提供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保證其提供的機械設備和配件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達到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從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動。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上述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在建設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時,應當根據項目法人編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應的度汛方案,報項目法人批準;涉及防汛調度或者影響其它工程、設施度汛安全的,由項目法人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準。

第二十二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圍堰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負責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

(二)監督、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考核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條流域管理機構負責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工作以及有關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督人員。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監督人員應當經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規定第九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備案資料后20日內,將有關備案資料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抄送項目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舉報;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作出處理。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建設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緊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篇(4)

我們按照“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是關鍵,健全組織是基礎,責任到位是重點,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抓好安排部署,把落實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同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深入各施工單位,廣泛宣傳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目的、意義,從而提高了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發現問題的,堅持跟蹤落實到位,從而確保了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為確保工程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完善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為切實履行好各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職責,各工程管理局內設安全生產及合同管理科,專門對各件水庫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管,同時各水庫工程項目部下設安全生產管理室,負責各件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職責。管理局還相應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室的工作職責,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各級關于安全生產與管理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對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了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安全,質量安全。

三、齊抓共管,參建各方認真履職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保障,首先有了安全,工程才會產生效益。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參建各方分別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建設方代表業主,對安全生產管理負有全責,設計方負有設計安全職責,監理方對工程實施全過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而施工單位作為工程的直接實施者,負有行使與落實的直接責任。因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只有參建各方相互配合,相互協作,才能全面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我縣在建水利工程自開工至今,參建各方均分別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能,為工程實施創造了一個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

項目法人單位。為切實履行好我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職責,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局和?。ㄒ唬┬退畮旃こ坦芾砭謨仍O安全生產及合同管理科,專門對各件水庫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管,同時在建的各水庫工程項目部下設安全生產管理室,負責各件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職責。管理局還相應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室的工作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各級關于安全生產與管理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對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了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安全,質量安全。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我縣在建的8件?。ㄒ唬┬退畮斐U加固工程初設均由楚雄州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技施設計中有7件由楚雄欣源水利水電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承擔,1件(獨田水庫)由曲靖能陽水利水電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承擔;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由楚雄州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承擔設計任務。在幾個階段的設計過程中,各設計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設計規范要求及安全生產規定嚴格執行,并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設施。特別是在隧洞的設計中,配備了鋼支撐和豎井的鎖口,有效的減少了安全隱患,并且使安全設施有了資金來源。

工程監理單位。為確保工程安全生產,各工程局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時就將安全生產管理條款寫入合同,并按照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與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了工程安全施工。

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為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工程局就嚴格按照三合同制簽訂了工程安全生產合同,并嚴格按照水利施工規范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定加強對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單位均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各個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沒有無證上崗情況。在施工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 水利局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總結第2頁

生產教育,并按照勞動保護制度和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各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正常。并且嚴格執行水利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

四、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落實,以及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情況

我縣在建的重點水利工程共9件,包括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和8件?。ㄒ唬┬退畮斐U加固工程。其中:尼白租水庫擴建工程于10月21日開工建設,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資5105萬元;小平地水庫于3月開工,已于8月完工;高橋、獨田、木馬河和夜起蓮四件水庫于10月開工建設,于10月完工;維的、幸福及大血廠三件水庫于2月開工,目前正在組織施工。各工程的參建各方嚴格按照國家、省、州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職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從開工至今未出現過工程安全事故。

由于維的、幸福及大血廠三件水庫工程于2月份才開工,目前維的水庫正在組織防洪堤基礎及大壩壩坡基礎開挖,幸福及大血廠水庫由于技施設計尚未到位,主體工程僅進行控制測量及復核,因此,對照此次文件精神,?。ㄒ唬┬凸こ叹謱κ┕挝簧蠄蟮氖┕そM織設計進行認真檢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均已經制定且較完善,對組織施工的維的水庫基礎開挖和大血廠水庫進庫公路等附屬工程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了整改,并要求大血廠水庫施工單位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上交防火保證金,提前預防和防范。

五、存在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縣在建的各件水利工程從開工建設以來,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通過此次安全生產自查及平時施工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情況,主要存在著以下不足之處:一是部分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帶來安全隱患;二是工程安全檢查記錄不規范,很多安全注意事項在檢查過程中已經提出,但沒有及時進行記錄整理,痕跡管理還有待于加強。

篇(5)

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工程效益的發揮。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是當今水利人的共識。近年來,靈壽縣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上級的一系列安全生產措施。但如今,隨著水利工程建設任務日漸繁重,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形勢非常嚴峻、任務十分艱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形勢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實保障工程安全有效運行,是每一位水利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1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基本平穩,沒有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但這不能說明安全管理方面就沒有問題,實際管理中其實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能認識不足。二是水利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機制不健全;三是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活動不夠深入。在日常事故隱患排查活動中,有些基層單位或個人對事故隱患排查的重要性認識還不足,隱患整改不到位。四是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有待進一步完善。預案是一旦發生事故時執行處理程序的工作方案。雖然我縣每年都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是,實際情況總是會發生變化的,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和完善。wWW.133229.Com

2 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幾點淺見

2.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是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各級主管部門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抓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保證每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調度,分管領導嚴格抓落實,積極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充分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為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2 遵紀守規,安全管理規范化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工程建設主體,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全面落實工程各方建設主體的安全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獎懲、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和事故責任追究等安全規章制度體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規程、規范的要求,完善并落實施工防護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切實做到安全管理規范化。

2.3 堅持預防為主,力求防患于未然

以“預防早、措施實、落實快、效果好”的原則來統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要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白“確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職責, 確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義務”, 從根本上消除習慣性違章, 減少發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定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從源頭上消除現場的危險源, 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可行性, 并要得到切實的落實。 三是要加強防護用品的采購質量和檢驗, 確保防護用品的防護效果。 四是要加強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查與檢查, 及時辨識現場的危險源, 并對危險源進行評價, 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4 強化宣傳教育,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運用多種方式和多種渠道,宣傳安全生產科學道理,灌輸安全生產科學知識,倡導安全生產科學態度,強化全社會、全民族的安全意識,把安全生產建立在廣大社會成員廣泛參與的基礎上。使廣大職工熟悉掌握正常安全運行的各類規章制度,牢固樹立照章辦事、按章操作、確保安全的工作理念。在安全制度、規定的執行中,根據生產管理實際,還要十分注重不斷總結、完善、改進,使各項制度更趨科學、合理,更細化、更規范。

2.5 明確管理責任, 形成全員齊抓共管

安全職責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從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直至項目班組、操作崗位, 都要明確安全職責, 分解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避免上緊下松, 層層衰減, 讓每一位員工都能切實感受到安全生產的壓力, 從而更加關注自己身邊的安全,形成全員安全管理的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人人有責; 安全管理, 人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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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5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8—0217—1

中國是一個水利大國,河川眾多、水利資源十分豐富。多年來,我們積累了許多寶貴的施工經驗。在水利工程建設上也有著卓越的成就。但是,隨著在施工技術方面的不斷提高、水利投資的不斷擴大,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方式的改進也迫在眉睫。安全生產是水利安全施工的命脈,是將無形的思想工作溶入到有形的生產之中,所以我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夯實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創造安全生產條件,營造“人人關心安全,人人重視安全,人人做好安全”的良好氛圍。在水利工程的建設當中,施工安全的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那就談不上質量的實現,更談不上社會的效益。所以根據本人從事水利施工多年的經驗,現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 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建設,健全安全管理系統

水利工程建設具有人員分散、薄弱環節多、管理難度大的特點,與一般的建筑工程相比較,在施工中存在著更大的安全隱患,做好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我們要年初制定并下發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當月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并有記錄,每次研究的問題都要落實。同時,督促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水利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訂安全生產制度,進行制度教育。從業主到施工單位項目部、基層班組,在統一思想的基礎上,層層制訂落實安全制度。實踐經驗也表明,注意安全施工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質量,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十分重要。

2 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水利工程難度大、工期長,有的單位過分的強調自身的利益,強調施工的進度、施工的成本等,卻忽略了對整個工程運作的安全管理,久而久之就逐漸的喪失了實施安全管理的能力。由于施工環境復雜多變,多涉及橋梁、堤防、護坡、涵閘等施工項目,受汛期和季節影響還很大。水利工程施工中,當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方法較為落后,使防護設施不夠齊全。有時模板受材料影響可靠性較低,攪拌機、振搗器、挖掘機等施工機械安全保險裝置落后,容易造成機械傷害,這也對工程施工人員的安全問題提出了挑戰。有的工人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危險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工代替工具進行操作或違章操作,有的機械工具零部件磨損和老化;存在危險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而且水利工程施工監督不到位,對臨時措施處理過于簡陋,對安全問題存在僥幸心理,這些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3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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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與各站所、各科室簽訂了了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層層逐級負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做到了組織機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服從服務于全局大局,為全局其它工作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抓完成水利工程及設施的安全一度汛工作

一是加大了對水庫、山塘等已成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管理。檢查中突出了解重點,對水庫放水設施的靈活運行進行了重點檢查,確保水庫安全度汛。

二是有針對地完善了病險水庫、山塘等各項安全度汛措施和度汛預案,同時,加大了對此類工程安全運行的觀測和運行記錄,明確專人監管,確保了工程在汛期安全運行。

三是在汛前,組織專業人員,開展了多次認真的汛前大檢查,并為水庫安全度汛充實了專業技術人員,把工程安全運行技術關,以進一步加強了對水利工程及設施的管理。同時儲備了防汛應急所需的搶險物資和器材。

四是汛期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了通信暢通,做到了上情下達,下情上報。20*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三、抓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進一步的完善在建施工安全度汛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確保了工程施工安全度汛。

二是認真抓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督促完善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對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和有關證件進行了重點檢查。同時,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是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等工作。確保了施工現場安全、有序。

三是抓工程建設中的所涉及的爆炸物品及爆炸作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杜絕了無證作業,確保了安全。

四是抓工程建設質量關。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責令施工單位現場作了整改。經過多方共同努力,20*年在建工程無安全事故發生。

四、抓內部管理

一是抓辦公樓、職工宿舍院落及辦公設備的防火防盜和消防安全工作,確保了全年無盜竊現象發生。

二是重點抓單位車輛、人員和財務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確保了車輛出行安全,人員出差安全和資金使用安全。

五、存在問題

一是個別施工單位對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甚至特別在不施工時或休息時容易麻痹大意。對施工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甚至有個別施無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存在僥幸心理,安全工作管理不規范、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

二是全縣零星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點多、面廣、由于我局人手不足,監督安全工作難度加大,心中無數。

三是安全監督方面的工作沒有經費投入,安全監督難度大。

六、2010年安全工作要點

1、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宣傳力度,大造“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聲勢,利用各種會議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

2、落實責任,健全制度,進一步明確全系統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目標管理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納入各站、所、局各科室目標考核內容,并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3、認真編好《2010年防汛抗旱預案》,并按程序,請專家評審。服從市、縣防汛指押部統一指揮,服從大局,服務于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確保2010年安全度汛。

4、進一步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即將開工建設的鹿角壩、老堡河水庫施工安全的監督。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有關部門抓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

5、工程招投標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

篇(8)

1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綜合國家逐漸提高,水利工程在我國建設中的重要性日益顯著,安全生產管理作為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直接關聯著水利工程建成之后的使用,還與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存在一定的聯系。但在一些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各個方面因素,導致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無法落實,進而為日后的安全事故帶來隱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原因

2.1人的因素

人的的因素主要是指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與事故現場的在場工作人員等不安全行為的重要引導因素,通常涉及忽略安全、忽略警告危險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采用手工替代工具進行作業或是違章作業等。

2.2物質因素

物質因素通常指設備、工具、原材料、成品與半成品的不安全狀態。一般情況下,人的不安全行為與惡劣的環境條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而管理問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同時,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基礎,是危險的生產與危險源,當條件滿足一定需求時,可轉換為偶然。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原料部門應當構建健全的檢驗與抽樣檢驗方式,主要是對以下情況進行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材料強度不足、零部件磨損、老化的工具等。

2.3環境因素

不安全的環境是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通常涉及生產環境的異常情況,即為溫度、濕度、通風等,以及自然環境的波動,例如土壤、氣象等的惡劣變化。此外,目前我國的大多數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設施老化,并且極容易受到極端氣象變化的影響,進而增加工程安全的不確定性。

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權責的劃分不明確

我國一些水利工程施工中還沒有明確的劃分領導的責任與權力,或是沒有進行書面的劃分,在此種管理模式下,極容易引發問題。同時還存在施工過程中人力資源管理不嚴格仔細的問題,主要是指沒有真正落實人員的培訓工作,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人員因素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施工進度往往由人控制,但就我國當前情況來看,大多數水利工程施工還未高度關注人力資源管理,并且也沒有真正落實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使得工程施工人員的素質、安全知識、技術能力、權責意識普遍較低,嚴重阻礙了水利工程的良好發展。

3.2缺乏明確的質量管理目標

水利工程建設規模通常較大,極容易出現監管不及時的現象。一般情況下,水利工程的主管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監管單位屬于同一個部門,必定會出現地方性保護矛盾。此外,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缺乏嚴格的建設程序,也會對工程管理質量造成較大的影響。

3.3缺乏專業的安全監理人員

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中專業的安全監理人員的缺乏是當前最為突出的一項問題,水利工程通常遠離城市,部分水利工程施工單位僅設置一名安全監理人員,無法滿足一個工程一名專職安全員的要求,有時甚至還無法常駐施工現場,導致在建工程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管,使得施工人員無法獲得及時的安全生產教育,最終導致施工與監管、工程與監管、人員與監管嚴重脫節現象的發生。此情況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各種檢查記錄、監管記錄也只是應付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甚至還存在假記錄、假資料、假數據現象的存在。此外,為了追趕工期,往往會忽視水利工程安全性,進而引發重大事故,最終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4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4.1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

①明確水利工程項目部門各成員安全行為責任,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管理層領導與工程項目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態度直接決定了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效果的發揮,這就需要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獎勵制度。如果在施工中出現了安全生產事故,必須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可依據事故嚴重程度罰款或是扣除工地補助等。如果沒有發生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落實相應的獎勵措施,以激發項目管理層至項目執行層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自覺性。②針對我國水利工程施工中民工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的現象,應當在其進入建設場地之前,應做好作業場所防護、個人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教育與指導工作,以真正提升民工對安全的警惕性。

4.2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規通常需要健全的機構與人員實施,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應當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運行機制,并且還要增強各級監管機構建設,建設一個高質量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隊伍(圖1)。同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企業安全部門人員還應在充分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組織定期的培訓,以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此外,執法機構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且還要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的勘察設計與監理單位活動進行嚴厲的監督,落實檢查與處罰,不斷規范建設市場執法行為,為水利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4.3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①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之前的調查研究工作,主要是針對施工場地的地形、地物、地貌等進行詳細的勘察與記錄,及時發現并排除有可能引發安全隱患的因素,并且還要根據實地記錄、設計文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還要做好現場的安全警示工作。②做好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事后總結工作,并且還要將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事后總結工作納入系統,以便企業全體人員了解項目管理中安全生產管理的效果與缺陷,提升安全素質,加強安全理念,確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③在水利工程施工生產準備階段,管理層應當依據施工項目特征與容易發生事故的區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與教育工作,落實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4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應制訂并真正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制訂的依據需要滿足安全法律與行業規定,制訂的內容需滿足通用性、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要求。在完成安全生產制度的制定之后,從企業法人、項目經理至安全生產負責人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依據制度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并且還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與教育。

4.5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在進行水利工程投標時,需要撰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涉及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且還要針對工程的施工特征、交通情況等預測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事故隱患與可能會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采取技術與管理方面的技術防護措施,提前預防或是減少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有效規避安全事故的發生。

5結語

綜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是確保社會群眾生命與財產安全的關鍵,所以,在水利工程實際施工過程中,應當詳細分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不斷總結與學習經驗,并且還要增強對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力度,避免或是減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促進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

參考文獻

[1]廖錦慧.關于水利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的探討[J].水利建設與管理,2010(3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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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管理方方面面,必須要做好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監控、控制關鍵施工對象和關鍵施工工序,保證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控制、做好事故的統計與分析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水利工程建設施工的特點

首先,在水利工程項目中涉及到的方面,如大壩工程、水庫等方面的施工項目,受汛期和季節方面的影響很大,所以一定要確保在雨水和凍害危險因素的情況下的施工安全,這些因素全部都是和天氣季候相關。另外水利工程施工工期長、戰線很長、施工現場間距大,施工的隊伍種類頗多、導致在整個項目的管理中加大了難度。其次是在現場多為露天形式的施工作業,并沒有好的措施進行封閉隔離,直接的就造成了對車輛管理、施工人員等多方面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難度。最后是人員自身方面大多數的施工作業人員都是來自農村,普遍的存在素質、文化水平低下,導致他們的安全意識低,無法快速的適應水利行業的工作環境,并不了解工程的相關安全標準和施工標準,在整個項目施工的過程中對于安全的應變能力非常薄弱,這樣就直接的給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帶來安全隱患。

2. 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2.1由于水利工程的規模比較大,參與施工的單位比較多,施工場地分散,而且不同場地之間的距離也相對較遠,因而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難度。

2.2水利工程中將涉及到種類繁多的施工對象,而且單項管理形式多變。如施工過程中會涉及到土石方爆破,作業時必然會接觸到炸藥雷管,因而存在爆破安全問題;而有的施工環節則有可能需要在洪水期間進行作業。此時必須保證即使面臨洪水的威脅,也依然能夠安全施工。

2.3水利工程對施工技術要求比較高,因此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如隧洞洞身鋼筋混凝土襯砌,尤其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襯砌。需要泵送混凝土,此時模板系統的安全應當引起施工人員的注意。

2.4水利工程的施工現場均為開放式施工,因此施工場地不能進行封閉隔離,這樣將給施工安全管理帶來更多的難題。

2.5水利工程的施工人員大多來自農村,普遍存在著文化素質、技術技能偏低的問題。而且安全適應應變能力也比較低.再加上缺乏安全常識.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隱患。

3.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應對措施

3.1 建立安全組織機構與制定規章制度

安全組織機構在安全生產的管理中是一項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沒有規章制度,就沒有準繩,就無章可循。有管理制度沒有組織保證體系,制度就是一紙空文,沒有任何意義。組織機構是制度的執行者,負責修訂和不斷完善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學習、培訓企業在職人員安全管理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負責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負責查處企業安全生產中違章、違規行為;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及相應處理。每一項目上馬,工地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體系,并在現場設質量安全員,賦予相應安全管理權力。

3.2 強化水利行業安全管理要靠制度來保證

近年來,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抓的比較緊。但由于行業特點, 這項工作抓得不夠得力,管理手段少,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檢查權。一套合適的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能使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快速的走向規范化、制度化。

3.3 抓好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意識

安全預防,思想是關鍵,首先應使各施工單位最高管理人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工程施工中能否堅持安全第一,關鍵取決于施工單位管理層領導和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能否把安全作為各項工作之前首先考慮的問題,為此施工單位應明確提出把安全作為管理層領導和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并采用一票否決制;凡出現安全事故.并追究相應領導的責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視情節扣發年度獎金,直至解聘和辭職。通過“一票否決制”,迫使和激發從管理層到項目部人員抓安全的自覺性。其次,以人為本,強化廣大職工,民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改變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態。變成我要安全全的心態。

3.4 堅持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目前,安全生產檢查對促進工作, 減少事故的發生是一種好形式。但檢查不能圖形式、走過場,要講實效。檢查要有針對性,要突出重點。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檢查時間要選擇時機,春季安全檢查最好配合“ 安全生產周”活動,以營造聲勢,掀起安全生產,達到更好的效果。

3.5 積極探索安全生產管理的新路子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逐步建立,勞動關系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安全生產管理必須進行改革。要積極探索日益發展的經濟體制下安全生產管理的新路子,大膽的采用新手段進行管理。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光硬不軟不服管;光軟不硬管不住,只有軟硬結合才能奏效。

結束語:

水利工程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涉及大中小型各類機械、各行業技術人員、工程量巨大,施工過程中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危害工程的順利進展。對水利工程進行全面、系統的安全管理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同時也是一個長期課題,本文將對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諸多安全隱患以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進行論證,為水利工程順利施工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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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方法。施工方法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設計和施工工藝的制定,工程施工必須要有一個科學的施工方案,如果沒有一個經過仔細地科學的可行性研究過程而制定的方案必定會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工程的安全生產也無法保證,因此施工方案也是水利工程施工的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

(三)施工環境。環境因素對工程的影響是一直存在的,尤其是水利工程,環境因素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在施工過程中很多計劃都會因氣候條件,地形地質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對于環境因素的影響,在施工過程中只能根據動態的自然條件進行合理的調整施工計劃,施工環境也是影響施工進度和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現安全問題的原因分析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影響安全生產問題的原因有很多,自然原因是無法避免的,但是我們可以根據自然條件的變化通過制定特殊的方案而減少質量問題,但是人為地原因是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我們自身因規劃不到位而產生的問題,人為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施工之前項目建設不完善,設置不合理。由于水利工程項目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門組織的建設項目,在施工項目的建設中容易過多的受到行政干預,這些干預大多數不符合工程建設的程序,甚至人為地壓縮合理的工期,影響工程的質量,除此之外,資金運作出現問題,資金不到位,工程項目招投標不規范,工程建設單位合同管理意識淡薄都是影響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原因。

(二)誠信意識不足。在我國誠信體系建設現狀中,行業信用體系尚未健全,監管方面嚴重不足,由此導致一些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有機可乘。有些項目因缺乏水利建設市場有效地監管機制,對施工監理單位缺乏有效地監督,由此導致一些建設單位和個人在一個地方出現失信現象后在另一個地方或者行業繼續參與項目施工卻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和制約,這些情況都對工程的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三)自然災害。水利工程由于其施工條件的特殊性,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巨大,在施工過程中因自然條件的變化對工程的安全生產影響十分常見,例如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等自然災害都會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和施工安全造成影響。

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對策

(一)嚴格執行水利工程施工的各項程序。在工程施工之前要對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建,開工和竣工驗收等各個程序的制定嚴格把關,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的文件嚴格執行,各個施工階段要環環相扣,減少行政部門的干預,對于施工工期要留有足夠的余地,以免出現因趕超施工而導致安全問題等不合格的現象,做好資金的準備工作,嚴防出現資金鏈斷鏈問題。

(二)加強工程施工誠信體系建設,對施工單位和個人建立誠信系統,建立單位和個人的誠信檔案,在施工過程中任何違背誠信的行為都要記錄在案,以備將來其他承辦單位的參考,完善失信的懲罰體制,對于出現一般的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督促與整改,出現嚴格的失信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要取消從事建設行業的資格,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除此之外還要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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