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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03.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8-0081-03
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的農業產業化,歷經探索起步、發展完善和創新提高階段,取得明顯成效,有力地推動著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1]。但現階段農業產業化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農業產業化與科技創新和科技產業化相脫節,農業產業化基本以生產貿易型為主,科技在農業產業發展中的作用不明顯。進入21世紀以來,在國內外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下,我國農業產業化對農業科技創新的需求愈來愈迫切。因此,加強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的研究也愈顯重要,成為關系我國農業現代化的一項重大課題。
1正確把握農業科技產業化的內涵
什么是農業科技產業化?對此,國內外有多種不同的概念。筆者認為,農業科技產業化是以高新農業科技為支撐,以市場為主導,以農業技術商業化為主線,以農業科技企業為主體建設現代農業的過程。已經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大力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國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化,有利于區域優勢農產品產業帶建設,有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正確把握農業科技產業化的內涵,應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理解:
1.1堅持市場需求為導向
按照社會效益的大小,農業技術創新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以市場需求為主導的經營型農業技術創新,以創新者、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經濟效益為主,如種子、農藥、化肥、加工技術等;第二類是以社會效益為主導的公益型農業技術創新,以生態效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為主,如資源與環境、耕作栽培技術等。農業科技產業化主要是指第一類經營型農業技術創新。
1.2堅持以農業技術商業化為主線
經營型農業技術創新的產業化是指從技術創新源到技術市場化開發的全過程中,由一系列相互獨立、相互聯系的創新主體連接起來的、使科技開發價值不斷增值的創新鏈條集合體[2]。這一創新鏈條集合體是一個復雜網絡系統,企業、科研機構、大學、投資機構、政府、中介機構、推廣機構等多元化創新主體分別承擔著不同的創新功能。高新技術商業化是貫穿農業科技產業化的主線。2005年,農業部科教司和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聯合對全國29個省(市區)的187家龍頭企業技術創新現狀進行了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擁有獨立研發機構的企業有124家,占調查樣本的67%,與科研單位、大學聯合設置的有47家,占25%。建立自己的研發機構,創造更大的市場收益,已經成為大型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普遍選擇。
1.3堅持以企業為產業開發主體
農業科技產業化的實施主體應該是從事農業科技產業開發的科技經濟一體化的科技型企業,而不是一般的生產貿易型企業。國際上對科技型企業有三項公認的標準,一般采用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大于3%,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大于10%和創新產品占企業銷售收入大于50%作為衡量科技型企業的指標。雖然按照國際標準,我國絕大多數以農業科技開發為主業的農業企業都達不到這一標準,但這一企業發展方向卻是勢在必行。
1.4堅持用高新科技和現代產業組織改造傳統農業
農業科技產業化實質是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農業的過程,就是使高新技術向傳統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滲透和擴散,從而造成農業科技產業鏈條不斷延伸,不斷增值,農業關聯產業不斷擴大,形成和構建一個全新的現代農業科技產業鏈系統。同時,隨著農業高新技術向傳統農業各個環節及關聯產業的滲透和擴散,必然導致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產業組織方式、增長方式、管理理念和管理體制的根本性改變[3]。因此,農業科技產業化不僅是技術創新和轉化問題,它與現代產業組織方式密不可分,也只有在現代產業組織方式條件下,農業高新技術才能充分發揮其增產增收效果。
1.5以建設創新型現代農業為目標
各國發展現代農業的過程都反復證明,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一條必由之路[4]。在中國推進現代化農業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歷史任務,不僅是一場生產力的變革,也要求生產關系作相應的調整[5]。當前,我國應結合中國實際,通過技術創新與產業創新相結合,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創新型現代農業發展之路[6]。
2推動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的發展思路
推動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的發展思路應該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技產業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為目標,以“企業主體、協同創新、技術跨越、產業提升”為方針,大力推動農業科技產業化。這一發展思路的內涵包括四個方面:
2.1企業主體
以農業科技型企業為主體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現階段我國農業產業化企業中,科技型企業比例很低,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差,企業核心競爭力弱。農業科技產業化最終必須以科技型企業為主體,因此,要把培育科技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作為重點,加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科技轉型。
2.2協同創新
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尚不具備自主技術創新能力。企業從節約研發成本、追求規模經濟、提高組織效率、分散投資風險、加強資源互補、防止惡性競爭、創造協同效益、構建競爭優勢等內部驅動因素出發,必須加強與多元化創新主體的多層次、多方位的合作,以迅速提升企業技術創新的能力。農業技術創新的主體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大學、科研機構、企業、政府、民間協會等,在國家農業技術創新系統中,多元化的創新主體各自承擔著特有的創新功能,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利用法律、經濟等多種有效機制將多元化創新主體按照技術商業化的規律將它們有效地整合起來,形成價值不斷增加的共生共榮的農業科技價值鏈網絡系統,這是當前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面臨的重大現實問題[7]。農業科技協同創新的最大特點,就是把從技術創新源到大規模技術市場化開發的全過程視為多元化創新主體以利益為紐帶鏈接而成的多元組織節點鏈條集合體,通過農業科技產業鏈條上中下游所有組織節點的緊密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專業化水平,增強協同創新效率,從而達到科技產業鏈系統中的所有組織節點運作效率最優化、利益最大化,促進科技成果沿著科技產業鏈網絡系統迅速而高效地轉化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8]。
2.3技術跨越
從理論上講,技術跨越是指技術后進者以非連續性飛躍式發展的方式,趕超先行者并接近、達到或超過世界先進技術水平的質變形態[9]。具體地講,技術跨越發展是在借鑒發達國家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經驗的基礎上,集成自主創新和國外先進技術,跨越農業技術發展的某些階段,直接應用開發先進適用的農業高新技術和產品,進而形成農業科技產業后發優勢,提高我國農業產業綜合競爭力。
2.4產業提升
現階段,我國農業產業化企業多以生產貿易為主,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低,創新產品在總產值中的比例低,精深加工產品的檔次和比例低,因此,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的重大任務就是要加快提升產業層次。就是說,要通過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不斷提升農業產業化和現代農業的發展層次,促進農業產業結構升級。
3加快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
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產品競爭力增加是農業科技產業政策的基本目標。圍繞這一基本目標,進一步提升我國農業科技產業系統創新能力,應從以下方面著力:
3.1實施農業科技價值鏈系統創新戰略
必須堅決打破舊體制產學研相分離的體制,大力實施農業科技價值鏈系統創新戰略,構建農科教、產學研府民緊密結合的現代農業科技產業創新體系。首先,要增加對重大關鍵性科技創新項目的支持,整合資源,集中優勢,協同攻關,大力提升我國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二要加大對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作為現代農業開發和經營的主體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作用,培育其技術創新能力,大力推進農業技術創新與產業創新的緊密結合[10]。采用“公司+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組織形式,加速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增加農民收入[11]。政府培育和扶持一批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前景好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以促進我國農業現代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
3.2建立統籌發展協調領導機制
應充分發揮政府在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創新發展中的統籌協調作用。針對我國農業科技產業的特點和發展階段,政府主管部門應統籌協調領導全國和區域農業科技產業發展,統籌協調農業科技產業創新和技術創新,統籌協調農業科研教學機構、企業和中介組織,充分調動全國涉農部門的積極性。政府在農業科技產業化建設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
3.3扶持農業科技產業重點項目
科技產業化項目在農業科技價值鏈系統創新中起到鏈接多元化創新主體的,集技術、資金、人才等多種創新要素綜合紐帶作用,政府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好這一鏈接杠桿[12]。以技術跨越、產業提升為目標,選擇一批影響國家農業科技產業創新發展全局的戰略性重大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中國農業科技龍頭企業集群,重點扶持技術高、效益優、規模大、競爭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重點扶持農業高新科技領先龍頭企業,重點扶持面向國際市場、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3.4加快建設技術轉移交流平臺
技術轉移交流平臺在農業科技價值鏈系統創新中起到促進技術信息在多元化創新主體之間快速流動、快速升值的作用。應抓住農業科技產業創新發展的有力時機,不斷加強政府的服務職能,加快建設高水平的農業技術轉移和技術交流信息平臺,并使其成為國家農業科技產業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農業技術的網絡信息交流和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等方式,加強企業與農業科研教學機構的信息對接和技術對接,加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技術升級和農業科研教學機構的成果轉化。
3.5構建農業科技產業中試基地
中試基地在農業科技價值鏈系統創新中處于技術孵化創新的關鍵環節,要加快建設國家級農業科技產業中試孵化基地,構建高水平的農業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并使其成為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平臺建設,增強農業科技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加強關鍵技術和配套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支持技術研究與農業科技產業發展的關聯性項目。完善農業科技產業孵化器,培育農業科技中小企業集群。促進各類現代農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的成長,增強企業之間的協同創新[13]。
3.6制定農業科技產業優惠政策
有關產業創新的優惠政策是促進多元化創新主體協同創新的劑,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農業科技企業實行免稅、減稅和低稅政策。允許農業科技企業在稅前按銷售收入計提一定比例的技術開發基金,并把實際投入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的相關費用抵扣稅金。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和新設備,并允許部分購買費用抵扣稅金。對投資或再投資于高新農業科技企業給予稅收優惠,適當延長所得稅優惠年限。要充分運用財政支持、金融信貸、引進外資、風險投資等多渠道,解決農業科技產業發展的資金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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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玲.論農業科技產業化的實施主體及協同創新[J].四川農業科技,2008,(2)
1.1土地政策阻礙了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了農民擁有土地的經營權而非所有權。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劇,農民的耕地隨時可能被征用,農民對土地缺乏長期持有的安全感,進而變得過于追求短期盈利,一旦出現征用或經濟性的開發,就容易出現過度開發及破壞生態環境的利用傾向。土地經營權的過度分散使一些規模化的養殖業或種植業的規劃與管理難度很大,政府部門一直積極探討農村土地產權轉變的各類方案,希望能盡快為中國農業產業化發展掃清制度層面的障礙,促進大規模種植業及養殖業的集約經營。
1.2農業領域的新科技未充分促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我
國的農業基本上還處在非常落后的狀態,并未實現高度的機械化水平。育種技術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農作物的研發與推廣領域也沒有形成產業鏈,過度依賴國外的種子企業及科研機構。對農業產業化的投人資金不足,巳有的高新科技沒得到廣泛的應用與發展,已有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時助推轉產業化的發展。
1.3農村不注重對農業科普工作的執行及推廣工作我國
農村的科普工作具有一定的滯后性,農業科技并未真正應用到農業實踐活動中。隨著農業科技創新的日益發展,科普知識也應該及時、高效地在農村廣泛傳播。農民對農業新科技的認知、接受能力較弱,缺乏嘗試新技術的勇氣,也致使農村難以開展科普工作,目前我國農民的文化素質和企業產業化進程的需求差距較大。
1.4金融體制的不健全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投
入農業科技產業化的發展需要強有力的資金后盾。目前我國的地方財政難以支撐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需求,農業產業新技術的創新及研發經費不足。一批積極搞農業科技產化發展的企業融資難,尤其是新技術的應用與推廣領域的資金投人常常因資金尚題而暫時擱淺,從而影響長遠規劃及發展。資金問題也嚴重制約了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甚至整個農業產業鏈的發展。
1.5農業保險體系不健全對農業科技產業化的制約農業
科技產業化過程中會面臨自然災害、人為因素干擾、市場經營幾類風險。我國缺少專門為農業產業化提供保險服務的險種,僅有的幾類險種保費都較高。目前我國的農業險險種很單一,一旦風險發生,農業企業及農民往往得不到補償和保障,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主體的抗風險力薄弱。農業險的覆蓋面低、普及率低,農業保險體系不健全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1.6農業產業化發展開發過度,破壞了生態平衡當前的
農業產業化進程中出現了過度開發土地資源,致使農業生態失衡的現象。例如因單純地追求高產而大量使用化肥、有機農藥,導致土壤、水源被嚴重污染等,直接影響了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的可持續性增長。
2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運作模式
2.1科技興農型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制定以各類農業信
息技術和生物技術為主導的新型農業科技產業化戰略,將科技與農業生產緊密結合,實現企業和農民因科技力量而增收的雙贏局面。如企業與農民之間可搭建“公司+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發展模式,轉變當地農業發展的面貌。另外,可建立具有休閑、觀光、優質農產品生產等系列功能的高科技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基地,推動農業與科技相結合,促進區域內農業經濟的發展。
2.2生態旅游觀光型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利用區域內獨
特的自然、生活特色,建立以農業和生態農村為主體,集觀賞、體驗、科普教育、娛樂為一體的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當下的生態旅游非常契合人們想回歸自然的精神需求,發展生態旅游觀光型農業能夠調整農業各產業鏈的關系,延伸農產品的產業鏈,促進區域內農業優勢的轉變,促進區域內經濟效應與環境效應的雙重提高,也能夠推進當地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文化建設。
2.3向國外發展型科技產業化運作模式為了滿足國際市
場的產品需求,將農戶與企業及一些中間組織或其他合作組織聯合起來,建立向國外輸出農產品的農業生產基地,漸漸壯大成規模化的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區域內的農產品一旦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就能積極有效地推動區域內的整體經濟發展,并帶動一系列相關產業,優化當地的農業結構,使農民增收、使地區就業率上升。向外發展型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有益于出口農產品綜合基地的建設,促進現代型農業的發展。
2.4龍頭企業帶動型產業化運作模式利用區域內的龍頭
企業帶動相關產業鏈,通過各種機制和農戶聯系,形成一種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的產業化運作模式。一般都釆用“公司+基地+農戶”和“公司+農戶”的基本組織形式,開展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因資金雄厚、技術實力強、規模較大、各類信息及渠道多,因而能更好的抵御風險,也更具競爭力。這種農業產業化運作模式,能促進區域內農業產值和整體水平的提升。政府應扶持這類企業壯大規模,鼓勵其創新、提升產品科技含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2.5特色型農業產業化發展運作模式結合區域內的農業產業優勢和特色,實行產業化發展的運作模式,漸漸形成產業化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水平。農產品的生產周期長、抗自然風險力弱,政府應加大對農業的保護力度。同時,應引導農民發展特色型農業種植,使每一個地區都擁有自己的特色農畜產品,以此為發展產業化的契機點,結合高新科技做出特色與品牌,也是一條農業產業化運作之路。
3我國未來農業科技產業化的發展展望
我國農業科技產業化進程的推進需要一些新鮮力量的注人,也需要引入和借鑒一些優秀的產業化運作模式,來完全釋放出我國農業的活力,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
3.1進一步完善農民培訓教育體系,提高農民的整體文化
素養農民是農村和農業發展的主體,農民的文化素養水平直接關系著農業科技產業化的進程。政府要加強農業院校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務農骨干的農科職業教育,采取靈活的教育培訓方式吸引農村青年投身農業科技的學習,促進農民職業教育與職業技能培訓的銜接貫通。農村教育機構的文化課程要符合農業實踐的實際需求,使農民學有所用,把一些實用的新技術及時傳播到農民身邊。
3.2建立健全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使高新科技及時助力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業科技領域的創新是農業產業化進程的重要支撐力量。政府應組建一支充滿科技活力的農技推廣團隊,以市場的需求為導向,及時將科技送到農民身邊,使之成為農業產業化進程的重要支撐。我國必須加強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使目前農技推廣機制老舊、完全與市場需求脫節的現狀得到改善。
3.3加快與農業相關的部門向服務型、中介型組織的轉
變涉及到農業的相關政府部門,一般是一些行業協會或委員會。該類組織為農產品的質量管理、購銷等領域提供服務,目的是促進農業健康和有序的發展。目前我國這類組織一般規模較小,隸屬于政府部門,并沒有發揮好服務型、中介型的“政府職能”,也間接影響到農業的健康發展。政府應加快健全農業協調型中介組織,使其在涉農行業中更加得力。
3.4盡快健全我國的農業保險制度體系農業產業化發展
離不開健全的保險體系。應該在滿足農村實際需求上,盡量擴大保險范圍,增加險種,為農業的產業化發展和穩定農民的收人提供保險服務支持。加拿大的農業保險費用由個人、省級和中央財政共同承擔,個人所付比例很小,可以參考借鑒。
3.5農業產業化推進要以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為基礎農業
要獲得穩定、持續、健康的發展,就不能以破壞生態環境平衡為代價。在農業科技產業化推進過程中,要對農業項目建立可行性評估體制,并充分估算出其潛在的生態危害。另外,要建立起適應農業生態平衡發展的政府業績考核體系,統籌規劃國土資源的開發和整治,進行科學、生態、可持續性的農業規劃,通過農業科技創新促進生態的保護,進一步保障農業產業化的持續發展。
4結語
一、影響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關鍵信息因素
在我國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中存在著這樣一種矛盾的現象:一方面,農業科技成果的總量很大,據統計,我國每年產生6000多項農業科技成果;另一方面,真正運用于生產,產生實際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又很少。世界發達國家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在65~85%之間,而我國僅為30~40%;世界發達國家的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為60~80%,而我國只有42%。造成這一矛盾的原因固然很多,而存在于我國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的與接收諸環節中的各種障礙則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這些障礙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信息形式問題。英國著名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知識的力量不僅取決于自身價值的大小,更取決于它是否被傳播,以及被傳播的深度和廣度”。農業科技成果的價值也同樣取決于其傳播的深度與廣度。
不僅知識的內容決定其是否構成信息,而且知識的傳遞與表達方式也決定著它是否構成信息。雖然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種信息集合體,但是由于科技成果的生產往往相對集中于某些時間和空間,在對其進行相關的信息化處理之前,其本身的形式并不一定適合進行傳播與運用。所以科技成果的信息傳播形式就成為影響其最終價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國,由于農業生產者數量龐大,文化水平普遍較低,雖然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等傳媒在農業科技成果的傳播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傳播方式仍然是農業科技推廣機構與農業生產者面對面的溝通。然而,我國農業科技推廣機構和農業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成果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和傳播特點,農業科技成果的創造者和傳遞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溝通傳遞機制,從而造成大多數農業科技成果始終處于“陽春白雪”、深鎖春閨的狀態,沒有以適合農業生產者特點的樸素簡潔的形式與他們見面。
2.農業科技信息的載體障礙。農業科技信息的載體主要有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推廣組織等。
由于近年來面對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原本效果不錯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如農業科技推廣機構在人員與經費規模、工作所需投入上呈倒金字塔結構,即縣級農技推廣人員占的比重大,而鄉村兩級農技推廣人員所占比重小;而據研究,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鄉村兩級農業科技推廣隊伍的工作狀況。因此,目前的情況不符合農業科技推廣的規律,對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到千家萬戶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農業科技推廣人員的科技文化素質也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是農業科學技術知識的綜合應用,是理論與實踐經驗的高度結合。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與日新月異的新知識、新技術大量涌現的新形勢相比,我國農業科技推廣人員年齡大,文化水平低的問題日趨嚴重。
3.信息供體與信息受體的行為動力障礙。信息供給與需求雙方的共同作用是農業科技成果順利進行產業化的前提。
信息供體的行為動力當然地來源于市場誘因,但是又不完全依賴于市場機制。研究表明,越接近于科技成果形成的源頭,科技成果的轉化越依賴于非市場因素的作用;越接近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終端,市場機制作用的強度越大。同時,由于農業科技成果公共物品的性質,免費搭乘“信息快車”,無償獲取農業科技信息的現象十分普遍,這使得成果擁有人(包括成果轉化開發單位和各級推廣組織)的經濟利益不能得到切實保障,嚴重者甚至無法收回成本。作為回應,信息供給者常常被迫提高信息產品的價格或信息使用的門檻。這就使科技成果供應陷入了一個怪圈:免費或過低的收費,將使科技成果與信息的供給者血本無歸,而過高的收費又往往造成潛在用戶的流失。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還是要通過政府行為,提供完善的政策法規或一定的經濟補貼來支持信息供體,鼓勵其開展農業技術信息的傳播與服務。當然,現實中也有少部分信息供應商,如一些刊物、報紙、信息咨詢中心等通過有效的市場運營獲得了成功,但網絡信息供應商目前的經營狀況還不甚理想。這主要是因為信息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此外,高質量、高效益的農業科技成果研發的困難,也使得技術供給者市場活躍程度較低。
農業科技成果使用者接受農業科技成果的原因來自于農業科技帶來的產品創新或土地勞力等生產要素的集約。其本質是帶來農業生產機會成本的降低和生產收益的提高,因而帶來農民生活狀況的改善。
由于農業產業的弱質性,我國農業生產者經常處在被市場擠壓的境地,生產效益不高,單位產品的利潤有限,加之生產規模較小,因而缺乏采用新技術的積極性。同時,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中國農民更是深受“平安是福”、“小富即安”思想的浸,不愿意冒險行事,因此,他們不會輕易接受風險不明的農業科技信息。而等他們看到別人使用某項科技信息獲利并開始模仿時,其技術收益又因使用者的增加而往往比預期的要低。這些因素又反過來成為進一步影響農業生產者接受農業科技信息積極性的因素。
1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需要強有力的投入支撐
現代農業的發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途徑。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提速,不僅需要政策與人才的支撐,而且還要大幅度地提高科技投入。主要是:
1.1 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需要經費投入支撐。據統計,我國每年產生6000多項農業科技成果,真正運用于生產,產生實際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科技成果的轉化率約為30%;其中真正形成規模化、集約化的商品性產業化效益運作顯得更少,實現產業化的約為5%。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為48%。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和貢獻率分別約比發達國家低40個和30個百分點。目前,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科研經費短缺。從發達國家的農業科技產業化的資金投入來看,研究開發、推廣應用與產業化生產的比例一般為1∶10∶100,而我國當前僅為1∶0. 7∶10。資金投入短缺恰恰成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制約瓶頸,以至于眾多科技成果由于缺乏資金投入不得不束之高閣。
1.2 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需要風險性投入。科技成果產業化具有高風險的特征:其一,高技術風險。科技成果產業化起點高,高新技術含量大,即便是中試成功的成果,進入產業化運作,也存在著管理、土地、勞力等諸多生產要素的制約,導致產業化進程中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而流產;其二,時滯性風險。科技成果開發、轉化、應用直至形成產業化,生產周期長,往往需要幾年、十幾年的時間。按國際慣例,一般企業的生存期為12年左右,這就要求大幅縮短科技研發、推廣應用周期,不斷推陳出新,適應產業化發展需求。否則,將增大時滯性風險;其三,自然性風險。農業是脆弱產業,即便在現代化條件下,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依然較大,使得科技成果產業化運作仍具有較高的“靠天吃飯”的自然風險;其四,市場化風險。科技成果產業化由于周期較長,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帶來的信息滯后性,可能發生多種結果的不確定性,以至達不到預期效果,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被淘汰;其五,政策性風險。政策不完善,落實不到位,或是地方長官強加意志或胡亂作為,都可能削弱科技成果產業化運作的可操作性,從而加大了風險成本。據有關部門推測,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成功運作平均只有30%左右。因此,需要和有賴于發展風險投資。
1.3 增強風險投資力度需要巨額資金注入。風險投資是實現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在特定時期融合的一種商業行為。現有的資金融通上存在著這樣一種矛盾的現象:一方面,借貸門難進。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對資金投入的需求量很大,許多高新農牧企業和專業大戶由于融資渠道不暢,難以找到融資“婆家”。另一方面,信貸門難開。由于政策導向、投入機制、收益風險等的因素,金融機構有限的風險資金用于真正的科技風險投資十分有限,一般不超過10%。風險投資業發展緩慢,與風險投資注入不足有關,使得金融機構不敢也不能放手放貸,阻礙了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
2風險投資介入科技成果產業化有著巨大的生命力
風險投資是一種專門用于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具有高風險和潛在高收益的商業投資行為。因而,風險投資(主要是科技風險投資)與科技成果產業化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尤其在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中有著巨大的生命力。
2.1 風險投資是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催生劑。風險投資主要是解決科技成果產業化初創時的資金短缺制約瓶頸,包括早期的科研、開發、試點和推廣上的資金投入,以及參與產業化創業管理運作的全過程。風險資本在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不同階段起著不同的作用,敢于承擔傳統信貸所不愿也不敢承擔的投資風險與責任,不僅保證了“種子”資金和創業資金上的來源,減少產業化發展中資金瓶頸帶來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促進其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大成果。技術與資金的結合,也為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轉化提供了支撐,進而進一步帶動高校、科研院所和農業科技產業的對接與良性循環。據有關資料統計,在美國,50%以上的科技成果轉化是靠風險投資實現的。我國現有風險投資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貢獻率僅為2.3%,可見風險投資業在我國有著很大的發展空間。
2.2 風險投資是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助推器”。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創新。農業科技成果只有滲透到其他生產資源中才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科技創新。風險投資通過介入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全程服務,不僅為產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并以提供風險資本而獲取產業經營的部分產權,通過參與管理、決策和財務監督,增強產業發展抵御風險的能力,為提高產業集約化、組織化、企業化程度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注入生機,進而帶動一批符合現代農業方向的規模經營大戶和農業加工型龍頭企業,以及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推動一批具有高附加值產業和市場開發價值的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的發展。國際經驗證明,風險投資對于農業的發展、繁榮和產業化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支撐作用。
2.3 風險投資介入科技成果產業化展示融通新契機。風險投資是一種集金融、創新、科技、管理與市場于一體的資金運作模式,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商業行為,風險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具有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的特點,不論從質量、產量、生產效率及資源利用率方面都存在超常的發展優勢和經濟效益,其利潤增長率可達200%~300%,這就有了風險投資獲得高資本回報的現實可行性。風險投資為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帶來了發展新機遇,反過來也為風險資本提供了投資新契機,意味著風險投資在開辟新的投資領域中具有更佳的選擇性,相對的風險和成本都減少,贏得了高資本回報的金融發展新空間。
3創新風險投資在科技成果產業化中的介入機制
風險投資介入科技成果產業化,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和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客觀要求。發展風險投資,推進資金、技術、產業的融通與合作,已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途徑。
3.1 以項目為龍頭,完善農業科技產業化介入機制。一是扶持農業研發項目。一個科研成果從開始到形成產業,一般要經過四個階段,即研究、開發、試驗和推廣。風險投資的重點是開發和試點這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的風險較大,資金需要量多,傳統信貸一般不愿介入,一般投資者也不愿意出資相助,因此科技成果轉化迫切需要風險資本介入與支持,重點支持有望達到批量生產和應用前的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區域試驗;二是扶持農業龍頭企業。龍頭企業是產學研結合的中試與創業基地,也是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新增長點,風險投資重點扶持涉農科技型企業,鼓勵產學研結合,鼓勵科技成果持有單位以技術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成果轉化和市場競爭。提升科技型龍頭企業的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增強農業效益和農產品競爭力與產業抗風險能力,促進其成為科技創新主體和產業化經濟實體。三是扶持高優農業項目。高優農業具有創新度高、科技含量大、抗風險力強、經濟效益高的特點。重點向生物技術、信息技術、轉基因生物新品種、種質資源和良種選育、節能增產增效技術的推廣和具有高附加值和市場開發價值很高的綠色農業、生態觀光農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園藝花卉、農產品加工等方面傾斜投入,在改造傳統農業與發展現代農業進程中發揮其輻射、示范作用。
3.2 以利益為原則,強化農業科技投資風險規避能力。一是增強農業生產抗險能力。自然風險對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影響很大,要建立應對自然風險以及可能發生的人為的水質污染和大氣污染的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降低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系統風險;要做大做強科技龍頭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管理素質,延長產業鏈,培育企業新的增長點,消除影響企業收益波動的潛在因素;二是提高投資風險化解能力。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構內在風險防范機制,規范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健全嚴格的項目評估、優選程序,做好投資前的市場調查,全面評價項目階段性還款能力和貸款風險,確保信貸資金如期收回;三是建立明晰的產權責任制。明確界定各利益主體的產權關系,明確各利益主體的風險責任,通過合理的風險責任分擔,將投資風險在創業投資者、創業投資公司和創業企業之間分配,減少風險過于集中而產生的投資障礙。此外,強化對風險投資監督管理,幫助建立投資項目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投資主體利益得到維護。
3.3 以政策為導向,形成多元化風險投資拉動機制。一是健全項目保險制度。成立由政府出資的國家信用擔保機構,為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風險融資提供信用擔保。通過擔保,將銀行等社會資金引入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創業投資領域。建立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創業投資保險制度,對投資于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創業投資公司和農業創業企業實施虧損補貼和保險補償;或政策引導保險機構開拓風險投資保險業務,由保險機構直接投資或為風險項目聯合保險,投資發生損失時給予部分理賠。二是培育風險資本市場。①建立風險投資機構。由國家開發銀行出資成立官辦風險投資公司,成為科技成果產業化政策性融資機構,對風險資本市場進行引導和扶持。②提升多元融資能力。鼓勵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會同大中型企業和集團,以及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聯合成立股份制投資公司,通過債權融資方式,增強投資能力,通過信貸的方式進入創業投資市場。③創立風險投資基金。采取公募、私募或中外合資等股權融資形式上市流通,或進入創業板市場,分散籌資風險和尋求收益最大化。三是創設政策對接平臺。創造有利于風險投資的政策環境,主要是完善現行的政策法規,保障投資主體的正當合法權益。制定風險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實行所得稅減免優惠。提供與風險投資配套的政府低息貸款和為銀行貸款提供政府擔保的相關政策等。
中圖分類號:S-1文獻標識碼:C文章編號:0439-8114(2011)10-2142-04
Study on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ubei Province
WU Su-chun,XIANG Xi-zhang,LIU Ho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an 430023, China)
Abstract: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IUC) is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improvement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ur typical IUC models, namely,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R&D) center, found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university and local government cooperation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build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 base, were studied in-depth by case study methodso as to guide and promote IUC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ffectivel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university collaboration; model; Hubei province
農業科技創新是指高校、研發機構和農業企業以及民間機構,依靠各級政府財政撥款以及自身財力、人力和物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方法的活動[1]。農業科研產品大多具有公共產品特性,科研院所很難從中獲得直接的經濟效益;農業科研還具有周期長、地域性明顯和風險性大等諸多特點,個體農戶和企業無法承擔高昂的科技投入。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這些特點客觀上要求科技創新活動需要產、學、研三方進行密切合作。
為了有效地進行農業科技產學研合作創新,合作參與各方必須以一定的組織結構和制度安排結合起來,建立起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關系,即選擇合適的產學研合作模式。產學研合作模式是在總體特征上對產學研內部合作主體之間,以及內部主體與政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等外部主體之間的不同合作方式、合作類型的標識;是由多個要素和系統構成的具有內在結構和功能的復雜系統。典型的模式是被理論加工后的一種范式,可以模仿、推廣和借鑒[2]。產學研合作模式的選擇除了受合作雙方實力、合作動機、風險偏好、技術屬性等微觀因素影響外,還會受到區域環境的影響[3]。
農業科技產學研合作是一個發展的、開放的、主體之間動態交互的過程,產學研合作各方在權衡內外部條件的基礎上,會選擇不同的合作模式。在國家宏觀調控和地方政策的引導下,經過多年的實踐,湖北省農業科技產學研合作顯現出了4種典型的模式,即組建農業科技創新(研發)中心、成立農業科技園、開展校地農業科技合作和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
1組建農業科技創新中心
1.1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特點
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是由具備良好的科研基礎(包括經濟狀況、研發能力)的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申請,經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批組建的農業科技創新機構。創新中心的建設往往采取以企業投入為主的原則,同時,省級部門通過省科技經費給予支持,主管部門或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設經費。創新中心的特點是:①有明確的目標和任務。②有靈活的組建方式。根據行業特點、企業經濟實力和技術條件,創新中心的依托單位可以是單一的農業企業,也可以是以農業企業為主,高校或科研院所參與共建。③有明確的內設機構及其職責、人員配備、運行機制等。科技基礎良好、輻射面廣、帶動力強、區域優勢明顯、產業特色突出的各類農業龍頭企業以及其他農業科技型企業往往會成為政府選擇組建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對象。湖北省就此還出臺了《湖北省企業產學研結合技術創新平臺建設方案》,對校企共建創新中心采用認定制,強調依托單位必須是湖北省內注冊的創新型建設試點企業、農業科技創新示范企業或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企業,由企業提供創新中心運行經費。
1.2各類省級創新中心
湖北省已相繼在農藥、蓮藕、水稻等學科領域組建了各類省級創新中心(見表1),它們分別以各自學科的科技創新為科研目標。
1.3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
200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以湖北省農業科學院為依托,設立300個創新崗位,整合其他農業科技資源,構建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湖北省財政每年安排3 000萬元專項資金,對創新中心實行穩定支持,并將這項工作列入了《湖北省“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綱要》,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創新中心主要農作物品種在全省覆蓋率達到60%以上,綜合農業科技支撐能力超過60%,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提升到60%以上,使湖北省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走在中西部前列。
湖北省農業科學院從區域實際出發,對創新中心的運行體制和機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①設置創新崗位,集聚創新資源;②設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形成成果轉化的快速通道;③搭建創新平臺,激發創新活力;④改革人才評價和使用制度,建立競爭上崗和分層合同管理機制。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自組建以來,在農業科研的資源整合、隊伍建設、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初步形成了“農科教企”大聯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具體由三個子系統組成:①以分工協作和聯合攻關為特點,建立湖北省農業科技研發體系。②以“專家大院”為中心,形成省(創新中心)、市(試驗站)、縣(轉化崗位)三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服務體系。③構建科研和產業基地孵化系統,促進地方農業科研機構和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壯大[4]。
2成立農業科技園
2.1農業科技園的特點
農業科技園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內,通過經濟、政策、法律等手段,將政府部門、高校、研發機構、企業和農戶等利益主體結合在一起,利用內部的分工與合作,將研發、應用、產業化等活動融為一體,使農業技術的供給與需求緊密銜接,從而極大地降低創新的交易費用,提高各主體和社會整體的福利水平[5]。農業科技園的特點是:①由國家和地方聯合共建,享有行政管理權和經濟管理權,所在區域一般表現為自然條件較好、土地集中成片、土壤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和農業生產水平較高。②使命是將科技優勢迅速轉化為產業優勢,依靠科技產業化示范,推動地區農業實現可持續發展,促進地區農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農民增收。③以優秀的人才隊伍和高水平的科技成果為依托,形成農科教、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成果轉化機制。④從事高新農業技術的應用研究、示范推廣及其產業化工作,并負責農業信息的傳播和農業科技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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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
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以下簡稱武漢園區)是湖北省農業科技園建設戰績突出的園區之一。它成立于1998年,2001年經批準成為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是全國36個國家級園區中惟一坐落在都市城區的高科技農業園。武漢園區分為農業科技產業區、農科貿市場區、農業科技孵化區、農科教培訓區、農業示范觀光旅游區及生活配套服務區等六大功能區,同時,在武漢周邊及湖北相關縣(市、區)建立起了33.3 km2的示范區和輻射區。該園區緊緊圍繞成果轉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主題,以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和環境創新為動力,整合園區優勢,促進了農業科技創新。①體制創新。為了把武漢園區建設成真正適應市場機制的示范區,武漢東湖高新區注入資本8億元,組建了武漢高科農業集團。武漢高科農業集團作為獨立法人全權代表管委會對武漢園區行使管理運作職權,這種管理模式由“政府主導”變為“政府引導、業主開發、市場運作”,極大地推動了武漢園區的發展。②科技創新。由于武漢園區核心區地處都市,為了使科技創新的成果盡快服務“三農”并加快輻射,武漢園區在城市圈內城市建立了13個示范基地及專家大院,以興辦示范區為紐帶,將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聯為一體。③環境創新。武漢園區與東湖高新區搭建了四大創新服務平臺:即以華中農業大學、湖北省農業科學院為依托,為企業搭建科技成果的研發平臺;集孵化、咨詢、培訓、融資、信息、會議、商務、成果展示、休閑于一體的企業孵化平臺;針對園區企業產品品種多、企業年輕、產品技術含量高、覆蓋面廣等特點,旨在幫助企業與外界聯絡溝通,擴大社會影響,提升企業的市場認知度的信息交流平臺;針對農業投資期長,見效緩慢,回報率低,但貢獻率大等特點而建立的服務平臺,如稅收減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跟蹤服務等。
3開展校地農業科技合作
3.1校地農業科技合作的特點
由于農業技術大多屬于公共物品,具有很強的外部性,所以政府理所當然的成為農業技術的主要提供者,但是政府僅僅依賴自身有限的財力不能滿足社會對農業技術的需求,必須與其他主體分工協作共同來承擔農業技術的供給任務。這樣,校地農業科技合作便應運而生。
校地農業科技合作是指為了解決“三農”問題,充分發揮高校的科教優勢和地區的資源優勢,推進當地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當地政府選擇在農業學科具有很強優勢的高等院校,與其簽訂校地合作協議,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發展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長期合作。通過校地合作,間接達到產學研合作。特點是:①高校根據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特點,特別是生產過程中遇到的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難題,充分利用學校相關領域的科技優勢,組織專家進行科技攻關。②高校專家教授所取得的最新科技成果,同等條件下優先在當地進行示范推廣。③合作雙方共同組織申報各類科技項目計劃和基金,爭取各級政府科技資助,加強人才培養與引進等。
3.2校地農業科技合作的典型
在湖北省,華中農業大學與十堰市的校地農業科技合作比較具有代表性。多年來,雙方一直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十一五”期間,基于十堰農業基本情況,雙方在五大領域達成了合作共識。一是對口幫扶。通過政策鼓勵,以科技成果轉化為載體,華中農業大學與十堰市一個縣建立對口幫扶,院系與鄉鎮對口幫扶,實現人才技術優勢與資源和產業化優勢對接,引進業主,轉化科研成果,興辦科技產業;二是項目研發。依托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共同爭取項目,加強合作研發,重點是繼續爭取和實施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區農業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示范、國家糧食科技豐產工程地膜水稻示范、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區農業面源污染雙測、生物載體工程治理小流域污染、高香型有機茶綜合開發研究等一批項目;三是產業開發。主要對有一定基礎和規模的柑橘、茶葉、蔬菜(山野菜)、魔芋、黃姜、中藥材、食用菌、煙葉、龍須草、草食畜牧業等產業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四是人才培訓。重點抓好短期實用技術、實用人才培訓,以科技大戶、示范大戶、專業大戶和農技骨干為主要對象,充分利用華中農業大學的培訓條件和智力資源,通過多種辦法,為十堰培養更多的農業技術人才;五是基地共建。以市場化運作為主,給予適當的優惠條件,十堰市將華中農業大學作為農業管理技術經營人才培養的基地,華中農業大學將十堰市作為學生社會實踐和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基地,建立長期的戰略伙伴關系。
4建立農業科技示范基地
4.1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的特點
農業科技示范基地是指政府根據農業創新計劃,選擇資源豐富、優勢明顯、競爭力強的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以及相關配套產業,鼓勵高校與企業或產業所在地的政府、農村組織簽訂服務協議而建立的科技示范基地。它具備如下特點:①投資主體以地方基地為主,政府項目補貼為輔,化解示范基地資金風險。②示范基地負責培育農業新品種、引進新技術,以及人員的技術培訓,實現示范效應和輻射效應。③技術依托單位不局限一兩家,與具有學科優勢的高等院校、龍頭企業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農業科技示范基地是農業新技術、新成果的聚集地、開發源和擴散源,對推動地方農業現代化進程,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發揮著重要作用。
4.2農業科技示范基地是湖北省“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8年,湖北省將科技計劃的目標從原有的重點“培植科技資源、孵化科研成果”轉變為“培育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科技創新示范基地,加快建立創新體系”。2009年,湖北省出臺了《湖北省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行動計劃》,計劃經過3年努力,建成100個與優勢特色農業板塊經濟對接的科技創新示范基地,集成組裝和示范應用200項以上標準化、成套化的農業種養技術,顯著提升優勢特色種養業的單位產出水平和效益。
4.3農業科技示范基地――以羅田縣板栗產業為例
羅田縣板栗產業的發展具有自然資源條件優勢、市場優勢和產業規模優勢,在湖北省乃至全國的板栗生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板栗產業是羅田縣及整個大別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的一大支柱產業。然而,隨著板栗產業的快速發展,近年來羅田板栗產業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良種優勢難以體現、品質下降、綜合開發效益不高等。為突破制約板栗產業發展的瓶頸,在上級科技部門以及各大專院校的重視和支持下,羅田縣建立了板栗種植及加工科技創新示范基地,形成了“高校聯龍頭、專家聯基地、基地聯農戶”的產學研、科工貿一體化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為保障示范基地的運轉,羅田縣重點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示范基地的建設主體必須有資金投入,投資體系以企業自籌為主,國家、省、市、縣級科技經費資助為輔,開展項目前期調研;二是成立了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具體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三是建立并完善全縣性的板栗生產協會或合作社,開展大范圍、多層次的技術培訓和服務。湖北華麗食品有限公司是羅田板栗種植及加工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的主體承擔單位,該公司投資1 000多萬元配備各種科研設施,引進新生產線,并與華中農業大學、湖北省林業科學院、湖北省農業科學院、武漢工業學院等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系,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僅開發出的“栗之都”牌休閑產品就達10余個,公司全面投產年可加工板栗10 000 t,產值可達2億元。公司擁有基地1萬hm2、可輻射帶動農戶3.5萬戶。通過深加工,栗農每千克板栗鮮果可增收1元以上。公司依托湖北省林業科學院等的技術支持,研究應用板栗整形修剪、平衡施肥、病蟲害綜合防治、低產林改造等技術,并進行優化組合,制定《板栗無公害豐產栽培技術規程》,在羅田縣各鄉鎮全面推廣該技術,新建板栗無公害標準化種植基地2個,擴大種植面積667 hm2,改造低產林667 hm2,帶動板栗專業大戶100個以上。
5小結
通過分析以上4種模式,我們可以看到盡管它們的特點各不相同,但各種模式均有各自獨有的優勢,在推動湖北省農業科技產學研有效合作、解決制約湖北省農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難題、增強農業企業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農業科技產學研合作中我們可借鑒和完善這些模式,以實現產學研之間的良性互動,促進我國農業科技與經濟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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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面臨更大的挑戰,農技推廣體系更需改革和創新。過去三十多年,我國雖然建立了龐大的國家農技推廣體系,在糧食等主要農作物和家禽水產等生產技術的推廣上做出重要貢獻,但基層農技推廣體系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一是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的職能定位還未完全理清,受地方黨政中心工作的影響,農技推廣人員難以專職從事公益性的農技推廣工作;二是基層農技推廣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一些地方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人財物“三權”上收的改革還存在許多實際困難;三是技術推廣人員缺乏激勵機制,難以充分發揮積極性,同時農技推廣人員的待遇相對較低,長期以來難以吸引優秀人才;四是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薄弱,推廣能力偏低,難以適應新技術擴散要求;五是傳統的從上到下的技術推廣方式難以適應農業發展需要,對農民技術需求的信息缺乏反饋機制,推廣技術難以滿足農民增收的多元化需求;六是農業技術推廣投入嚴重不足,使基層農技推廣部門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問題不少,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各級政府對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職能與重要性認識不足。近幾年,雖然我國基層農技推廣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取得一定進展,重新修訂的《農業技術推廣法》亦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但要充分發揮農技推廣體系的作用,改革仍將任重道遠。
二、推進農業科技體系改革,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
推進農業科技體系改革以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是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也是落實十提出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需要。要建立新時期的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在加大投入的同時,急需進一步推進和深化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體系改革。
(一)新時期農業科研體系的改革
在建立新時期的農業科研創新體系方面,建議如下。(1)實施農業科技國家創新人才戰略,吸引和培養一批領軍級的農業科技人才和大批優秀創新群體。(2)探討建立農業科研投入新機制,國家農業研發項目的設置以農業發展目標和農民技術需求為依據,使農業科研在增加投入的同時能夠更好地滿足生產需求。(3)在強化農業公共科研單位的公益職能和現階段在農業科技創新中重要地位的同時,進一步分離農業公共科研單位可商業化的研究和產業化活動,把研究重點放在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領域,為企業進入農業科研提供發展空間,使企業逐漸成為農業應用研究和科技產業化的主體;同時,強化知識產權的實施力度和提供優惠政策,建立企業進入農業科研領域的激勵機制。(4)繼續加大對農業科研的投入力度,建議到“十二五”末政府對農業科研的投資強度要逐漸從現在的0.7%提高到1%以上;同時,調整政府的農業科研投入結構,提高固定經費撥款(相對于競爭性項目經費)在總投入中的比例,增加中央政府對中西部地區的農業科研投入。
1.2龍頭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提高云南農業產業化發展過程中,龍頭企業將許多適用技術和高新技術直接運用于生產加工過程,直接推廣到戶,覆蓋從技術設備、良種供應、種養管理到產品收購、加工、儲運和銷售全過程,大大縮短了科學技術的推廣周期,開發出技術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的農產品。
1.3農業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加強云南省逐步建立起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構建起省、州、縣三級農業部門運作體系,擁有各類信息服務機構155個,工作人員735人、農村信息員3685人。建成覆蓋全省鄉村的云南農業信息網、云南農業技術推廣網等農業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平臺,金農工程“、三電合一”等項目扎實推進,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云南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迅速,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與阿里巴巴集團合力推進的淘寶特色中國云南館在“雙十二”試運營,云南館銷售定單數超過4萬單,總銷售金額達到200多萬元人民幣。
1.4境外農業合作平臺建設取得新進展云南省農業科學院與東南亞各國開展農業科技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在老挺、柬埔寨、緬甸等國建立了農業示范園、境外動物疫情監測站,開展如“老北農業示范中心”、“越中農業科技示范園”“、農業科技友誼示范園”等項目。云南省培育的雜交水稻、陸稻、雜交小麥等品種已被周邊國家引進、示范和大面積推廣,推動云南乃至中國農業先進技術、良種、農資和農產品“走出去”,提高農業科技的創新能力。
2云南農業科技發展存在的問題
2.1科技經費投入不足云南農業科技資金投入不足,從農業科技研發、推廣應用到產業轉化,經費保障不足,嚴重阻礙科技興農技術進步。發達國家農業科技投資占農業總產值比重為5%,發展中國家為0.67%,中國平均為0.27%,云南省農業科技投入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為0.15%,遠遠落后于其他省市,大部分科研推廣機構出現“牌子空了”、“隊伍散了”,農技服務職能空洞化的狀況。云南涉農企業對于農業科技研發的經費投入有限,自主研發創新能力不足,產品加工增值低,而個人科研投資幾乎是看不見的。由于科研經費的不足,導致云南農業科技試驗及示范工作難以開展,造成新品種和新技術的推廣慢。也導致云南農業科研設施建設落后,新儀器設備缺乏,影響科技工作水平的提高。
2.2農業科技人員缺乏一是涉農科技人員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農業科技人才約1600人,農技推廣人才約4.5萬人。平均每萬畝耕地有農業科研人才0.23人,技術推廣人才6.54人。農村實用人才、農技推廣人才和農業科研人才等農業農村人才不足,農技推廣人員待遇太低,不愿深入到農業生產一線中去,導致了農業科技創新動力的嚴重不足。二是農業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術人員知識老化,熟悉傳統農業技能占大部分,熟悉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等新技術的少。全國農技推廣人員本科學歷不到10%,推廣人員中具有對口專業學歷的不到55%,云南專業技術人員青黃不接、人員老化現象尤為突出。三是一些農村專業合作組織中的農民帶頭人大多數綜合素質不高,仍以當地的“土專家”,農民特派員為主,懂技術人才缺乏,制約了科技推廣的創新和發展。
2.3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目前科技進步對農業產業化的貢獻率水平不高,科技參與產業鏈發展的范圍較小,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2012年云南農業科技貢獻率為50%,農業綜合機械化率為36%,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云南省絕大多數農產品以初級產品為主,農產品深加工轉化率只有31%,深加工比例不到5%。農技推廣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困難,大量科技成果未能及時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造成農業科技資源的嚴重浪費。農民是農業技術應用的使用者,但云南農村農民科技意識淡薄,對于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吸收、利用、消化的能力不足。此外,科技服務組織與農戶之間關系不密切,科技服務組織不了解農戶和農村對于科技的需求,導致一部分科學研究缺乏實際應用價值,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轉化率。
2.4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不健全農業科技與生產脫節的現象突出。云南農業科技推廣體系行政色彩較濃,以政府基層農技推廣部門為主,政府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業科技龍頭企業之間相對獨立,缺乏有效的溝通與合作。云南農業科技研究多集中在產中環節研究,產前、產后技術力量薄弱,尤其產前的良種良苗、產中的農產品標準化規模化生產、產后的農產品的加工和綜合利用、保鮮技術等的研發和利用十分薄弱。科研體系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現象也存在。農業技術推廣部門負責科研成果的轉化、推廣,農業科研部門負責農業科學的研究,造成農業技術與科技成果之間分離。同時,許多部門對農業的科研項目進行立項和管理,帶來較多的低水平的重復研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少。
3促進云南農業科技發展的對策
3.1提升農業科學技術水平構建農產品加工科技創新體系和推廣應用平臺,增強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優良品種的選育、示范,推廣高效栽培和養殖關鍵技術、設施農業、節水灌溉技術、病蟲害預防與控制技術。加大無公害生產技術的推廣,保證農產品良好品質。加強配方施肥、動植物疫病綜合防治等農業綜合配套技術推廣,加大重大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建設農業科技示范區和示范場。不僅要開發、引進和推廣降耗增效和優化農產品品質的技術,還要加大農產品加工保鮮儲運、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
1.培養農村實用人才為實現農業產業化奠定堅實的基礎。農業的產業化經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然之路,而農業產業化要求農業生產科技化、整體化、規模化、組織化,才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商品率。而作為農業生產的主體———生產者,必須要掌握一定的科學知識。要提高科技在農業中的含量,就必須培養大批農村實用人才,來提高人口的整體索質。
努力提高勞動者的素質。素質的差異。出現了觀念上的不一致,對市場經濟的適應程度不同、信息量掌握多少不同、分析和把握某項新實用技術的機會不同、駕駛和經營方法不同、社會聯系的渠道不同,當然收入的途徑、機舍和速度也不同。
2農業科技園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現實選擇
農業科技園區具有較強的區位優勢、政策優勢和技術優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具有較好的基礎。農業知識產權首先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依法享有的一種是專有權利,其范圍是在農業科技領域創造的技術成果和產品,包括植物新品種權、農業技術專利權、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權、農產品加工商標權、農業商業秘密權、農業著作權、農業科技成果權和其它來自智力活動的權利等。
2.1知識產權戰略是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
園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園區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選擇。園區資源的科學開發和利用最關鍵環節是依托園區的核心技術,通過技術創新提高農業產業化率,才能保護和改善園區農業生態環境,和諧、持續地利用自然生態資源。以科技、生態農業的理念經營好農業科技園區,保證推進園區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故此,知識產權工作必將成為園區發展的關鍵工作,知識產權戰略必將成為園區引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終將與園區持續性發展融為一體。
2.2知識產權戰略有利于提升農業科技園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面對國內外農產品市場競爭,農業科技園區正引導企業發展,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不斷提升農業科技園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目前,我國農業科技基礎相對較弱,農業整體發展水平不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品質不高。隨著我國市場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農產品關稅的調整,外國品優價廉的農產品對我國市場沖擊很大,市場風險加大。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使園區企業切實在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知識產權方面下大力氣,通過知識產權戰略達到提高園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2.3知識產權戰略是農業科技園區對外宣傳的名片
國家不斷強化知識產權頂層設計,謀劃好知識產權強省、強市、強縣建設。知識產權戰略已經成為各地營造招商引資的重要軟環境,更是園區招商引資的有利法寶。制定和實施農業科技園區知識產權戰略,有利于吸引各級政府經費投入、政策性支持力度,更好吸引資金和孵化技術、提高園區知名度。園區自主研發、引進推廣科技成果量作為政府考評園區的一項重要工作指標。
3對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知識產權戰略的思考
3.1整合多方資源,匯聚各類人才
人才是強園之本,營造良好氛圍吸引各方科技人才、智力。只有集聚人才,才能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推動現代農業科技進步、現代農業產業發展。首先,樹立“以人為本”的創新理念,吸引各類人才參與園區建設和發展,培養出一批知識全面、素質較高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使園區逐步形成農業科技人員的創新基地,農業企業的創新平臺。大力支持和鼓勵園區科技人員知識產權創造,激發創新熱情。其次,與政府對接,爭取多方支持。充分整合好科技特派員和知識產權特派員行動,為園區發展診斷,全面提升園區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專利申請量與質量的提升,有效規避知識產權風險,促進園區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提高。
3.2強化以園區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
當前,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和能力有較大提升,但總體上看,我國高技術企業還很少,多數企業技術創新不強。需要發揮園區企業在科技創新、研發投入、成果轉化中起到主體作用。大力支持和鼓勵園區企業自主研發,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實現農業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雙輪合力驅動。第一,國家加大對農業科技園區財稅、金融等政策傾斜,讓企業產生對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源動力,提升創新意識和能力。第二,加強產學研緊密合作,推動科研單位、大學等與園區企業共建平臺、協同創新。運用投資、項目帶動等政策,促進農業各領域的自主創新,形成更多園區企業農業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和產品。第三,鼓勵知識產權等智力資本入股企業,加大對參與技術創新科研人員的獎勵等來激發企業創新能力。
3.3打造園區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品牌運營戰略
當前,要強化知識產權的保護,更要強調知識產權的經營,將知識產權從法律資產進化為商業資產,并發展為策略資產。園區中經營知識產權涉及面廣,應當有所突出重點,建議打造園區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品牌戰略。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標示某種農產品產自特定地域,且該產品的品質和相關特征主要取決于產地的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并以產地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在推進特色農業產業發展,也是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一條重要渠道。對園區具有傳統優勢和獨具地理環境的農產品積極采取地理標志保護措施。用知識產權戰略帶動園區產業技術升級,創建一批上規模、競爭力強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品牌。使園區逐步成為標準化、規模化以及區域化的自主知識產權農產品生產基地,實施品牌戰略,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和農業綜合效益。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評價,提高全社會對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知度、接受度,把園區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作為引導健康消費、放心消費、時尚消費、品位生活的重要平臺。
2制約沂水縣農業科技應用的因素
2.1農業科技應用的主體———農戶綜合素質低
受經濟、文化、社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我縣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多是文盲、半文盲,即使是高中生水平的農業生產人員也是少之又少。他們受自身素質影響,在耕作方法上仍采用傳統的耕作方法,對歷代傳下來的耕作經驗有極強的依賴性,田間管理缺乏科學性,并且對于先進的農業技術采取排斥和抵制的態度。根據調查,多數農民在務農的同時還會從事第二職業,由于農業的投入與產出的回報率低,越來越多的農民逐漸成為以非農產業為主的兼業農民,非農收入成為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隨著這些人的離開,農村的整體勞動力水平日益下降,這些都阻礙了農業科學技術在我縣的傳播、應用,阻礙了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向現代農業的轉變,給我縣的農業發展敲響了警鐘。
2.2農戶規模小
農戶規模是制約農業技術應用的一個重要因素。據調查,除谷物播種和小麥作物的收割已經基本實現機械化作業(少數地區仍存在人力播種)外,其余的生產管理像打藥、施肥、鋤草、玉米的收割等仍然以人力勞動為主。農民的生產作業苦不堪言。
2.3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不健全
不同于發達地區的農村服務合作社、農機推廣站等多方位的農機推廣體系,沂水縣主要采用“專家組+技術指導員(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戶”的農技推廣機制,這在谷物新品種的傳播應用上有較大的積極作用,但在農業生產中的后續作業開展、農業的產前產后的指導等方面卻存在著諸多缺陷。由于農機推廣的專家組和技術指導員較少下鄉參與對農戶的實地指導,他們對農戶的幫助及信息傳播極為有限。另一方面,財政經費撥款存在的缺位現象也使得農技推廣服務工作較難展開。這些都嚴重制約了新技術的傳播和農戶對農業技術的接受及使用。
3對策思考
3.1加強并完善對農民的培訓教育,提高農民綜合素質
通過開展培訓班,專家下鄉指導,召開群眾座談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培訓。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在農作物種植和生長季節,可組織專家下鄉,親臨指導農戶們的田間管理活動,針對種植中出現的不合理行為和作物生長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合理的建議,使農戶能夠即使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并改正;在農閑季節可組織農民到縣農機推廣站進行實用知識的學習,普及科學的種地知識,由專門的農業技術專家幫助解答農戶們在平日的生產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在村中,可充分發揮村集體的作用,通過電影,座談會、宣傳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及時把農業新技術和各種資訊等傳遞給當地農民。其目的是逐漸改變農戶傳統的耕作方式,把科學的技藝、耕作方法傳授給農民,同時結合農戶豐富的經驗,提高他們利用科學技術的水平和農產品的產量。
3.2提高農戶組織化程度,擴大農戶規模
3.2.1完善土地流轉制度,促進土地的集中
推進土地流轉,是提升農業科技應用水平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健全的土地流轉制度有利于土地的集中和規模經營,從而使先進、適用的農業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得以推廣應用;另一方面,土地的適度規模有利于為農業的機械化經營創造條件,提高對先進農業機械的利用水平。目前,很多村莊開展合作社經營發展模式,集中土地、技術、勞動力、資本等資源發展規模經營,取得了很大成果,很值得我們借鑒。經過實踐檢驗,合作社模式能夠有效地集中本區域種地能手,號召農戶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社,能夠有效地解決因農村勞動力斷層和勞動力老齡化導致的土地經營管理不善等現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新技術成果的應用;同時可以較好地解決我縣農業機械利用不足的問題。
3.2.2提高農戶的組織化水平
現階段,農戶的合作意識淡薄,農戶之間缺乏合作和互相幫助的精神,以澆灌土地為例,相鄰的土地因為這種“只掃自家門前雪”的分工負責制導致管道的重復設置,造成了勞動力的極大浪費。因此有必要加強農戶之間的合作,提高農戶的組織化水平。
3.3降低科技應用風險,提高農戶抵抗風險的能力
3.3.1培植農業科技示范戶
據走訪,各村一般都有幾家種地能人,他們有膽識、有頭腦,敢于使用新技術,因此要充分借助他們的力量,鼓勵他們積極承包土地,向種糧大戶發展,依靠農技專家的科學知識指導他們更好地應用農業新技術,同時在資金上、政策上給予他們支持,鼓勵農業大戶使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產品,讓更多的農戶看到新技術的優勢,從而起到更好的宣傳作用,以此促進農業技術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