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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制度文化。建立起相應的規章制度,從而形成人們自覺遵守的文化公約是構建和諧社區的重要基石。人們在生活、工作、娛樂的過程中自覺以這些規章制度為基準,時刻銘記社區的價值觀與精神理念,才是保障社區文化長久、健康開展的重要控制力,而這些規章制度的建設也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社區的道德標準、人文背景和價值觀。
2.創建環境文化。環境的良好與否直接決定了居民參加社區活動的積極性。良好的社區環境不僅能營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圍,更能體現出居民的精神外貌和價值觀。幽靜、舒心的環境中更能營造起濃厚的文化藝術氣息,對構建和諧社區文化有著重要的意義。
3.培養精神文化。作為社區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精神文化的建設不僅是社區文化觀念的體現和象征,更是社區形成獨有的形式形態的一個重要環節。社區精神文化建設主要有價值觀念、社區精神、行為準則和社區道德等多個層面。
二、社區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全面。基礎設施建設是構建和諧社區的重要基礎。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是實現和諧社區的重要標志。在新開發的小區中,由于開發商的大力投入或相關企事業單位的資助,會建立起完善的基礎設施,從而推進社區文化的建設。而在一些老城區,文化建設設施配套則不夠齊全,甚至落后許多,無法開展社區文化活動。
2.居民沒有完全認識社區文化建設的意義。作為群眾性的文化活動,社區文化活動不僅具有娛樂功能,更是宣傳焦化的重要載體。據調查,許多居民之所以參加社區文化活動,僅僅是為了豐富業余活動,或僅停留在鍛煉身體的層面上,許多居民對社區文化的認識不夠全面、具體,這也直接造成了社區文化發展的不平衡和畸形。
3.缺乏文化建設經費。雖然街道辦對社區文化建設的資金投入逐年增加,但仍解決不了目前社區文化建設中的難題,從而制約了社區文化建設的開展和構建,經費不足也成為了社區文化活動缺失的主要原因。
4.參與群體單一化。參加社區文化活動的群體單一化的問題,久治不愈。許多社區開展文化活動建設時,總是有意無意的向老年群體、下崗職工等特殊群體靠攏,這也就導致了社區中絕大多數的群體無法參與其中,從根本上造成了參與人員的單一性和局限性,直接制約了文化建設重要功能的體現。
三、開展社區文化建設的對策
1.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公益性的社區文化活動已經不足以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政府應有計劃的對進出文化建設投入更多的資金、更大的精力。例如,建立起具有完善設施的文化廣場,對城市中的現有格局進行進一步的微調,從而完善社區文化建設的布局,對現有的文化建設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科學維護與管理,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關鍵詞】和諧社會知識經濟領導特質
和諧社會作為一種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一直是人類的美好追求。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我們從整體上思考發展問題,把領導工作視野拓展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統籌各種社會資源,綜合解決社會協調發展問題。要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首先需要領導方式轉型,這無疑也是領導科學研究的新課題和新任務。
一、領導特質理論
領導特質理論是在領導理論早期出現的,從傳統特質理論到現代特質理論經歷了兩個研究階段。根據研究者對領導特性的來源所作的不同解釋,特質理論可以分為傳統特質理論和現代特質理論。張首魁、宋合義(2004)認為領導特質理論主要是指有效領導者要具有一定的品質與特征,借此,才能將有效領導者與差績效領導者區別開來。陳超然等(2004)認為這種理論闡述的重點是作為一個有效的領導者應具備的素質。
筆者認為,傳統領導特質理論有其不可彌補的局限性,現代領導特質理論認為領導特質是可以后天培養的,領導者的特性是在實踐中形成的。眾多學者經過實證分析認為,雖然沒有一種特質是成為一名成功的領導者所必需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眾多成功的領導者卻具備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并且現有的領導特質理論研究較為注重個體的特征,而對群體的領導特質涉及較少。
二、傳統管理體制成為企業發展的桎梏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一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中國越來越引起世界的矚目。但是,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長期存在的經營觀念落后、管理體制不健全、企業“一支筆”、人浮于事等問題,依舊是困擾企業發展的瓶頸。經濟要想發展,企業要想成長,必須加強管理,積極地去適應市場,摸清市場的脾氣,而不能不理會變化的市場環境。命令型、控制型管理的缺點已經日益顯現。長期以來,企業的主要組織形式是等級制,管理者按照級別組織起來,升職長薪要論資排輩,企業運作要靠行政命令或領導意志,上級指揮下級,下級簡單地按照上級的指令要求去做。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信息傳遞速度的加快,這種管理方式已經成為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市場經濟要求企業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靈活性,知識經濟時代對企業管理者的素質提出了新要求,單純的思想教育和簡單粗暴的命令式控制型管理體制已明顯落后于時代的發展。現代企業越來越來重視人性化管理的實現,人本管理也越來越成為企業的共識。現代企業制度以產權清晰、責權明確、管理科學為其主要特征。
在這種新經濟的環境下,如何成為一個合格的企業領導者?如何更好地管理一個企業?筆者認為通過集體決策和團隊式管理,比等級制度下的直線職能管理更加合理、有效。管理者是被任命的,他們所在的職位賦予他們正式的權力,可以進行獎勵和處罰。相反,領導者可以是任命的,也可以是從一個群體中產生出來的,領導者可以不運用正式權力來影響他人的活動,而是通過適當的途徑把自己的管理理念注入企業文化中,使企業在其成長的過程中不斷生成濃厚的文化底蘊,形成獨特的企業理念,讓員工們有一種歸屬感。在理想的情況下,所有的管理者都是領導者。領導者是那些能夠影響他人并擁有管理權力的人,他首先是一個觀念的先行者,其次才是一個權力的擁有者。
領導者與下屬的高績效和高滿意度之間有著顯著的相關性。俗語講,強將手下無弱兵,一個高素質的領導者是一個具有較高威信和擁有較大智慧的人,他懂得如何授權于下屬,如何合理地分配工作,讓下屬明白領導的意圖并很好地去執行。同時,他也一定是一個善解人意、懂得尊重人和愛護人的人,他知道在恰當的時間和合適的場合巧妙地表達自己對部下的滿意之情,以激勵下屬努力工作。
三、企業領導必須具備的特質
1、值得信賴。值得信賴就是行動上的正直。正直是通過存在和全身心的力量把誠實融入思想和行動,只有這樣才可以說這個人是徹底正直的。杜邦公司已經退休的董事長里查德說:“如果你總是說真話,那么你就無需記住你曾經說過什么話。”最值得信賴的企業領導者是那些無論大小事,都說真話的人。他們處理小事情也能做到具體、準確,甚至在無關緊要的事情上也是有錯必糾。
2、為人公正。我們經常聽到下屬私下抱怨有些領導的不公正。上司要辦理某件事,就隨意使用手中的權力。在國外稱上司不公正是一種嚴厲的譴責,甚至意味著上司的品格有缺陷,反之,如果上司一貫態度嚴厲、辦事公正,那是令人欽佩的。處理事情不公正對企業的領導者來講是特別嚴重的問題,因為他們為其他人開了先例。公正和可信賴是相輔相成的,其對企業所有的管理者都不可缺少。如果公正和可信賴成為公司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那么這種品德會發揚光大,最大的受益者是公司。
3、舉止謙虛。一個成功的領導者所創造的環境也應該是謙遜、寬容的,如同他們自己的舉止一樣。隨和、不拘禮節對領導層的文化來說是有益的,是企業文化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如果所有的公司領導者都持有謙遜的態度并創造隨便和、不拘禮節的氣氛,那么人們就會自然而然地融入領導者的文化。
4、樂于傾聽。在命令型的公司里面,很大一部分領導者不能很好地傾聽意見,他們甚至不聽那些能夠提供有價值信息的人。避而不聽就會使員工泄氣,下一次他即使有更有價值的信息也可能不會來了。從對員工下命令轉變為傾聽意見,這種變化可能會使員工感到驚奇,但員工會很快接受并樂于接受這種做法。
5、心胸寬闊。領導者有寬闊的胸懷,公司的員工愿意向領導者提供正面和反面的信息。反之,如果命令型的領導者有了一個主意,卻聽不進任何的反面意見,同時他也沒有心胸寬闊的聲譽,那么人們就不會提供這種信息,員工對公司的事情有懷疑的時候,往往也會保持沉默。
對一個企業的領導者們的來講,學習容忍和寬恕是十分重要的。容忍各種觀點和寬恕微小的離經叛道的行為,這是心胸寬闊的表現之一。一位寬容大度有幽默感的領導是所有員工期望的,有一位可以傾聽員工心聲的領導,這本身就是一種競爭力、一種優勢。
6、有進取心。進取心是任何領導者應該具備的最重要的本領之一。要思考、作做出判斷和采取行動,重要的是對機會要保持敏銳的感覺。在國外,終身教育已不再是口號,而是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創建學習型組織已成為必然,企業領導者首先要有進取心才能帶領自己的組織努力學習,才能不斷創新。
【參考文獻】
[1]張首魁、宋合義:簡議領導理論的發展軌跡及其發展方向[J].陜西省行政學院陜西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4).
[2]陳超然、盧光莉、樊長春:領導理論演變的探析[J].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2).
[3]閆慧珍:試論領導生態學的產生及其理論貢獻[J].前沿,2006(5).
儒家和諧思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豐厚的底蘊和深刻的內涵,是中華文化的精髓,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命脈相傳的不竭資源。在今天,儒家和諧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
一、儒家和諧思想的形成和發展
“和”的理念,最早孕育于遠古的巫術禮儀之中的“樂”和“禮”。“樂”指的是樂、歌、舞三位一體的和諧與勻稱。西周時期,太史史伯提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史伯對“和”的闡釋,突出了“和”的作用,強調不同的事物相互作用而得其平衡,這種“和”能產生新生事物,而相同的事物加起來,只有量的增加而不會有質的變化,不能產生新事物。這種闡釋,作為人類美德和社會理想的端倪,是早期儒家學說彰顯于世的初衷。
以孔子為代表的先秦儒家使和諧思想系統化,形成了一種哲學觀。孔子的至理名言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說有道德的人以“和”為準則,胸懷寬闊,能容納百物,善于聽取不同意見,博采眾家之長,但不肯盲從附和,敢于提出自己的見解。孔子不僅將是否能夠奉行“和”的思想作為劃分君子、小人的標準,而且將其作為檢驗是否遵循先王之道的試金石,主張“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人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行也”講的就是“禮”的作用是“和”。“和”就是和諧、安定、協調。要實現“和”的局面就必須有一定的秩序的“禮”,來達到“和”的目的。
孟子進一步豐富了儒家“和”的思想。他精辟斷言“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強調“盡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論,要求達到心、性、天的和諧,特別突出了“人和”的地位與價值。
宋代以后的宋明理學將和諧思想加以辨證綜合和發展。朱熹說:“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則天下雖亂,而吾身之天地萬物不害為安泰。而不能者,天下雖治,而吾身之天地萬物不害為乖錯。其間一家一國,莫不然。”即以物我和諧為目標,以人我和諧為手段,以自我和諧為基礎,這就將彼此分離的各執一端的三大和諧論,整合為一個體用結合、緊密聯系的有機整體,從而完成了對和諧思想的整體建構,形成了完整的儒家和諧思想理論體系。
二、儒家和諧思想的基本內涵
1.修身為本促進身心和諧。在儒家倫理中,“心”主要是指心性、良心。儒家認為,身心可以相互促進,修身能夠養性,心的境界的提高有利于身的健康發展。儒家提出的以心為主導的身心關系反映了人身心和諧的關系,與此相應,儒家的道德修養也是身心和諧的統一。《大學》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平天下。”也就是通過格物、誠意、正心、修身、齊國、治國、平天下的道德修養方式來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來實現身心和諧。
《中庸》“不偏之謂中;不易之為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之道反映了人的情志和諧和內心修養方式。孟子提出“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認為精神生活比物質生活更有價值。孟子要人“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無論貧富都要注重人格的完善和人生價值的追求。荀子提出通過禮的制約“治氣養心”達到善的方法:“血氣剛強,剛柔之以調和”,“勇阻猛戾,則輔之以道順”;“狹隘褊小,則郭之以廣大”;“凡治氣養心之術,莫徑由禮”,就是要通過加強個人的道德修養,在每個社會成員那里培育出內在的仁愛之心,把道德規范變成一種道德自覺,進而內化為個體的本質,在全社會實現穩定和諧。
2.忠恕仁愛追求人際和諧。儒家文化追求人際之和。“和”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強調人際關系要以仁義道德為基本準則。孔子的“禮之用,和為貴”。孟子的“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以“和”為最高價值目標,視和諧為人際關系的理想狀態。為此,儒家提出了一系列人際和諧的思想主張。
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人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倡導通過“仁”的德性修養將作為外部約束的“禮”內化為內在的、自覺的道德規范,達到仁者的境界,實現人際關系的和諧融洽。孔子“仁”的思想本質是“愛人”。怎樣做一個有仁愛之心的人?孔子提出“忠恕”之道。這是孔子仁論在處理人際關系上的兩個基本原則。“忠”就是以忠實誠信的態度對人,以恪盡職守的態度行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矣。”“恕”就是要推己及人,學會善待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忠恕之道”的核心在于倡導人與人要和睦相處、與人為善、推己及人、團結友愛、,以達到人際關系的和諧。
儒家還特別推崇“忠信”。《開首篇》“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所謂“忠”就是忠心,誠懇待人;所謂“信”就是誠信,講信用。孔子告誡人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孟子把誠信看作是人應該走的正道,“思誠者”是“人之道也。”宋代朱熹把忠誠、守信看作是個人在社會中安身立命之本。“人惟在忠信,如木之無本,水之無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
3.群己之和達到人與社會和諧。在人與社會的關系上,先秦儒家提出“禮之用,和為貴”,“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濟以寬,政是以和。”“禮”作為社會的政令法度、規章規范,既不能過猛,又不能過寬,要松弛有度,才能實現社會的和諧有序,形成“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的理想社會。
儒家在處理人與社會和諧的關系中,認為人是一種“群”的存在,個人總是生活在群體之中,個人的命運與群體息息相關,只有群體才能夠保證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也只有把個體融入群體之中,才能實現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以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孔子所向往的美好社會是“天下有道”,是“和”,是人與社會的高度和諧統一,他曾引用《詩經》描繪為:“不剛不柔,而政優優,百靈是遒,和之至也。”即一切都協調適中,恰到好處,在這種環境中,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孟子進一步發展了儒家關于人與社會和諧思想,把孔子的“仁”發展為“仁政”和“仁義之道”。面對戰國動亂局面主張天下“定于一”,一方面要求統治者實行“仁政”,使人民安居樂業,另一方面要求個人都遵守“仁義之道”。同時把性善論作為仁義之美的理論根據。他說:“仁、義、禮、智非由外礫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還提出“與民同樂”的觀點,個人的“獨樂樂”不如與別人的同樂,“少樂樂”不如“與眾樂樂”,只有與眾人共賞、共鳴,才能得到最大的樂趣,進一步論證了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荀子在人與社會的關系上同樣強調“和”,強調“一”,強調“天下之大齊”。荀子認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無群——則萬物皆得其宜,六畜則得其長,群生則得其命。”即人之所以比禽獸強勝,是因為人能結成群組織起來,群體的和諧是人類戰勝萬物的保證。4.“天人合一”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天人合一”,在儒家思想體系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孔子提出:“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就是自然界有四時更替的規律,人不應該“欺天”應該“畏天命”“知天命”(《論語·為政》)。孔子的“天命”,主要是指自然規律,“知天命”就是對自然規律的了解、掌握,不能違背自然規律,要“節用而愛人”,不浪費自然資源。《中庸》中提出了“萬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思想,主張“上律天時,下襲水土”,按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辦事,人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與萬物一齊生長發育,可以“與天地參”,與萬物和諧相處、相得益彰,而不加害于自然。孟子提出:“不違農時,各不可勝食也;數不入污池,魚鱉不可聲食也:斧斤以時入冊林,林木不可勝用也。”明確主張蓄水養魚,反對“竭澤而漁”。荀子曰:“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窮;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指出自然界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人們遵循自然規律就能獲得成功,否則必遭失敗。他主張:“圣王”應采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山川林澤的管理和對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及保護。同時,他又指出:“列星隨旋,日月遞,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期和以生,各得期養以成。”“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谷不絕,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斬伐養長不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三、儒家和諧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價值維度
1.塑造和諧心態,培養人的全面發展的和諧人格。儒家修身為本、身心和諧的和諧思想,概括了心態與社會的關系,折射出的基本道理在于人是社會的一部分,只有身心和諧的個體,才會有和諧的社會:只有和諧的人格,才會有人的全面發展。因此,它所具有的現代價值在于它是一種和諧的社會心態,能夠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實現和諧人格的塑造,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利益格局發生較大的變化,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會不公現象有待解決,現象還未完全消除,社會心態領域的失衡、浮躁、混沌、無序等消極現象有所加劇,這勢必影響人們對現實生活的理性判斷,影響人們的日常行為,甚至誘發一些偏激行為,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影響和諧社會建設。以“修身”為道德準則的儒家身心和諧思想對現代人擺脫物欲困擾,確立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培養和諧的理想人格,具有重要的價值參考。因此,重視和解決社會心態問題,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和諧心態,以開闊的心胸和積極的心境看待一切,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對于激發社會創造活力、保持經濟社會健康良性的運行秩序、促進社會進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堅持以人為本,培育誠信友愛的和諧人際關系。儒家確立的仁學思想對于鑄造中華民族的精神品格,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培育了中華民族團結友愛、助人為樂、互幫互助、忠誠國家和事業的優良品德,形成了中華民族的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的優良傳統。這種精神對于我們在今天堅持“以人為本”,建設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源。
在現代社會中,由于市場經濟的刺激和導向,使人的私欲膨脹、急功近利、弄虛作假、言而無信、爾虞我詐,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閡和不信任。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要弘揚儒家的和諧思想中尊重他人、尊重群體的觀念,堅持以人為本,以誠信為重點,正確處理義與利的關系、競爭與合作的關系,建立誠信友愛的和諧人際關系。
3.加強制度建設,構建公平正義的現代和諧社會。儒家提出“禮之用,和為貴”的和諧思想,是為實現“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的理想社會服務的。因此,從孔子的“仁學”到孟子的性善論和荀子的性惡論,都在為人與社會的和諧尋找理論根據。當然,由于他們所處時代不同,代表的階級利益不同,對于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與社會的和諧作為儒家的理想上,他們的觀點卻是一致的。這對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可資借鑒價值。
任何一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都必須依靠一套制度來調整和維系。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基礎就是確立并調整各階層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不能僅僅停留在解決各種具體矛盾和問題的層面上,而應著眼于構建穩定協調的社會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保障社會公平的制度體系,使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有序的狀態下不斷得到調整和解決,使社會公平正義切實得到維護和實現。
4.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儒家的和諧是“天人合一”的和諧,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啟迪意義。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和諧社會的基礎。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倡導生態文明建設,不僅對中國自身發展有深遠影響,也是中華民族面對全球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做出的莊嚴承諾。
生態文明,是人類遵循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規律,推進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所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以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共生、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避免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二)民商法價值取向價值取向是指主體在面對、處理各種沖突、關系時,自身價值觀所處的基本價值立場、態度以及行為。對法律而言,價值取向則表現為當主體在處理過程中的協調與平衡作用,是在強調法律必須是處在制定者和遵守者所代表的階級利益是以他們的利益為前提,并與其一致的必然狀態,這對社會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種價值取向就體現在每部法律在立法和司法過程中存在著并必須遵循的原則上。民商法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上,包括民法和商法,故民商法的價值取向包括民法和商法的價值取向。在立法和司法過程中,民法強調以公平為原則,而商法以自由貿易為原則,追溯其根本還是保障市場中每個主體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民法的主要職能在于調整財產、利益之間的矛盾。民法主價值取向的核心是要強調公平,賦予市場中每個主體同等力度的保護,給予每個個體同樣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建立和維護民事主體進行社會活動時的公平的環境;在民事立法和司法執法過程中維持民事主體間的公正與和諧。在這樣公平的環境中,充分發揮市場的刺激作用,引導市場中每個角色可以積極競爭,構建正當的經濟效率。而商法是側重于經濟市場中的商事關系,其價值取向的核心是效率,在實踐中的社會人事活動中以效率原則為主,結合其他原則實行,追求效率最大化為主要目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大環境下,市場自我調節加上國家宏觀調控使得資源得到更加合理優化的配置,民商法則在市場貿易中進行調整和規范。
二、民商法價值取向與構建和諧社會
和諧既是協調、穩定,又高于協調穩定;是社會發展與社會穩定的統一體。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善、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因此,構建和諧社會應該堅持依法治國的理念。只有堅持加強法治,社會的運行才能通暢無阻,社會秩序才會井然有序,人民的生活才會殷實安康。和諧社會還要求政治、經濟、文化的協調;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和諧社會的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自然等多個方面多個層次。法治社會則是站在政治、經濟、人際等角度上進行建設社會的秩序,從而達到和諧。和諧社會與法治社會是相得益彰的,它們的目的都是追求在一定限制范圍內的規范、自由、和諧與進步。所以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的治國理念,用法律的公正與威嚴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民商法作為我國法律的組成元素之一,對與構建法治社會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部分。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下,要想維護各主體的生存與發展,主體之間的社會發展資源必須要得到有效、合理、科學、公平的配置。僅僅在市場經濟這一單一因素下,社會發展資源很難得到足夠合理科學的配置,這樣就會阻滯經濟發展,擾亂社會秩序,甚至危及社會穩定。這些問題的出現是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產物,我們必須想法設法積極采取措施來糾正與和諧社會發展相偏差的部分,調整不合理的配置,主動維護公平的社會經濟環境,從而邁向構建和諧社會的道路。以公平和效率為主要價值取向的民商法則可以在各種市場貿易活動中,或是仲裁有關貿易事件時,更加科學合理地配置、調整社會發展資源,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
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關鍵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通過實行法治來整合多種利益訴求,這是現階段社會和諧得以實現的必要條件。人民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必須充分運用法治手段有效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關系,努力營造權利受尊重、安全有保障、行為有約束、糾紛可訴求,利益可維護的法治環境。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推進民主法治建設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法權使體現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體遵守和正確適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實現對國家事務管理活動的平等參與,實現民主和法治。二是在保障社會公平和正義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法權及時處理人民群眾通過訴訟途徑表達的利益訴求,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決制裁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最大限度實現公平和正義。三是在培育誠信友愛價值觀念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法權促進和保障社會誠信機制的建立,引導人們信守約定、講求信用、維護良好風尚,促成彼此信任,增加價值認同和凝聚力,減少摩擦與內耗,真正實現社會的誠信友愛。四是在促進社會創新活力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文秘站網法權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能力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保護,使社會充滿生機與活力。五是在維護社會安定有序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法權堅決依法懲罰犯罪,平息各種矛盾糾紛,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的穩定有序。六是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方面,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行使司法權約束和懲罰破壞生態、破壞自然的行為,推動整個社會循環經濟體系的建立,促成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機制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服務
人民法院擔負著打擊制裁犯罪、調節經濟社會關系、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責。做好這些工作,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保障。為此,我們必須牢記自身擔負的重要職責,充分、有效地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創建和諧社會服務。
(一)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要完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嚴打”方針,處理好打擊與預防的關系。依法嚴厲懲處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依法從嚴懲處貪污、賄賂等嚴重經濟犯罪。嚴厲懲罰犯罪要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基本原則,同時,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要在法定期限內努力提高辦案效率。要正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要嚴格執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加強司法領域人權保障。要堅持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預防犯罪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促進未成年犯及時得到矯治。要針對審判中發現的治安隱患和管理漏洞,積極提出司法建議。結合審判工作,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法治意識。
(二)加強民商事調解,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要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商事審判指導原則,樹立“最好的判決不如調解”觀念,充分調動辦案人員的調解積極性,耐心疏導,促使當事人握手言和,減少當事人的沖突和矛盾。同時處理好司法調解與司法裁判的關系。要避免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要注意調解的方式和方法,選擇和確定調解方式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靈活多樣。要提高調解技巧,升華調解藝術,做到不輕不重,彬彬有禮;不緊不慢,抓住時機;不偏不倚,兩頭滿意。要做到自愿調解、依法調解。
(三)加強行政協調,促進依法行政。依法審理好行政訴訟案件,協調處理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系,增進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行政審判要積極引入行政協調機制,在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基礎上,將協調機制貫穿于庭前交換證據、庭審過程和庭審后宣判前三個階段,充分了解糾紛的產生原因及當事人的訴訟目的,積極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借助更多的途徑和方法平等保護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四)健全執行工作制度,加強執行工作。加強執行工作,及時兌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司法權威,是人民法院促進和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職責。要建立健全執行過程和執行結果公開制度,提高執行工作的公信力。要嚴格規范執行工作崗位職責,建立執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要創新執行工作方法,探索與
銀行、工商、房地產管理等部門形成聯動機制,公開被執行人有關信息,通過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融資、置產等手段,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努力建立執行威懾機制。
(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眾訴訟。對困難群眾實施司法救助,采取各種切實措施方便群眾訴訟,是司法為民理念在實踐中的重要體現。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經濟確有困難的,實行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免交。實行司法救助,就是要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困難交不訟費的群眾也能打得起官司;讓那些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伸張的群眾打得贏官司,能夠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立并落實司法救助制度,是我國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維護社會正義,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則的內在體現,對推進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2大學生誠信建設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性
2.1大學生誠信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誠信是公民道德規范的基礎,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從另一個角度講,誠信是由各方面誠信組成。而大學生誠信是誠信的重要組成部分,缺少它社會誠信就不健全,完整的誠信風氣就不能形成,而且會影響誠信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當然,和諧社會也難以構建。大學生誠信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急需解決的問題,大學生誠信建設也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2.2大學生誠信建設有利于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既是誠信建設的受益者又是誠信建設的參與者。從社會發展的趨勢看,和諧社會建設是一個不斷發展,不斷努力創造的過程,需要每一個社會成員共同參與,更需要通過一定群體在建設過程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大學生有其優越的自身條件,具備了成為推動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學生自身的不穩定性又有必要決定對其進行規范和教育。
3和諧社會視角下大學生誠信體系構建的途徑
大學生是和諧社會的組成部分,和諧社會大系統必然會影響大學生誠信體系的構建。因此應從大學生誠信內在體系和外在體系兩個維度構建和諧社會視角下大學生誠信體系的構建。
3.1豐富大學生誠信教育內容
3.1.1注重誠信教育的時代性。高校在誠信教育方面既要汲取我國古代傳統誠信教育的精華,又要借鑒國外先進的誠信教育內容,使誠信教育傳統性與時代性相結合,更充分體現誠信教育的時代性。大學生誠信教育要以馬列主義、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際需要為中心,結合大學生的身心特點和學習、生活、就業等實際生活中所面臨的具體誠信問題,積極探索新世紀、新階段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的規律,堅持以人為本,以教育為導向的誠信教育內容。
3.1.2在專業知識教育中融入誠信教育。高等教育是學生步入社會最關鍵的教育階段,與學生今后從事的職業最為接近。高等教育不僅要教會學生如何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會學生如何做人。因此,在對學生進行知識傳授上,除了對所學專業的具體理論和知識加以講解外,要結合學科特點及課程內容,適時地融入誠信教育內容,使專業技能知識與道德品質的培養相融合,不僅使學生掌握了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而且又提高了誠信意識,增強了法治觀念,既增強了對專業知識的學習理解,也增加了學生的誠信意識。
1.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具有高效率的運行機制
在歷史上,資本主義讓市場經濟初試鋒芒,就顯示了巨大的威力。資本主義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創造的生產力,比過去一切時代所創造的全部生產力還要多、還要大。”因此不論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像馬克思所說的勞動與資本的交換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個社會的財富畢竟增加了,盡管個人分配相對不公平,但對整個人類來說畢竟是進步了。30年前短缺經濟的狀況至今令人記憶猶新,計劃經濟把我們帶入了普遍貧窮的死胡同。而我們引入市場機制后,社會財富就像噴泉一樣涌現出來,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綜合國力顯著增強,各項事業蓬勃發展,充分顯示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1.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人們提供了平等競爭的機會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之間經濟上的收入差距的確拉大了,但無法否認的是機會均等卻大大加強了。一個基本事實是,計劃經濟造成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即農民與城鎮職工這兩個社會階層的身份不平等及與之相伴的全面的機會不均等。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平等主要是機會均等,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參與競爭、自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機會均等意味著尊重人們的自由選擇,這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倡導的。
1.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實現社會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經濟條件下,財富是大自然的恩賜,人們更多注意的只是財富的分配而不是財富的創造,這意味著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窮”。因此,自然經濟條件下社會不和諧是不可調和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富主要不是來自于大自然的恩賜,而是人的創造,創造財富是人類對來自制度的鼓勵和刺激的一種反應,某種制度越是能提供對人類創造力的刺激,這個社會創造的成果、財富也就越多。在這一制度下,人類創造的財富會不斷增長,社會分配就是對不斷增長的財富的分配。
1.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成了人們之間的契約關系
市場經濟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商品生產關系,這是一種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礎上的契約關系。誠信是這種契約關系的基石,法律則是維持這種關系的保障。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是為取得某種權利而必須付出的一種義務,它是參與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必要品格。市場經濟作為法制經濟,遵守法律是每個人的義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從這個意義上講,市場經濟規范了人們的行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一定的“游戲規則”,而這正是和諧社會的保障。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缺陷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完善
從理論上看,市場經濟并不是萬能的,它有明顯的弱點和消極作用。市場經濟導致社會財富分配不公、造成兩極分化,這是價值規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觀規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資本主義國家為實現經濟發展和政治統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決這樣的問題,緩和經濟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但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單個或局部生產的有組織性同整個社會生產的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無論如何也不能擺脫追逐超額利潤的破壞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是為了避免走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為探索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開辟新途徑、積累新經驗。
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正處于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型時期,雙重體制并存,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被打破,而新的市場經濟體制雖然已經建立起來,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國的體制改革雖然減少了資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雙軌”,行政性壟斷權力直接介入市場,資源行政性配置產生了嚴重的腐敗現象,使少數政府部門或官員利用權力謀取私利,侵占社會財富,削弱了社會調節貧富差距的能力;社會保障體系還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保障的覆蓋面窄,農村社會保障普遍缺失,導致大量的社會成員甚至作為社會主體的工人、農民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被邊緣化,成為弱勢群體。
可見,僅靠市場本身不僅無法實現社會公平以及社會和諧的一系列重要價值,也難以解決關于社會發展的一系列問題。我們只有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能既發揮市場經濟的優勢,又有效克服其帶來的缺陷。
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統一
3.1民主法治的社會
市場經濟是法治的經濟,任何一種經濟體制都具有一種特定的有關經濟活動的游戲規則,而現代市場經濟作為一種體制的根本游戲規則就是基于法治的規則。因此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關聯的,法治本身就包含著平等、正義和公平的價值判斷,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證,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說民主法治既是和諧社會的目標要素,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要求。
3.2公平正義的社會
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公平標準是最多被用來問責市場經濟的,而市場經濟實際上蘊涵并強調公平,這種公平是一種過程的公平,是機會的公平,民法和經濟法的首要原則就是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原則。公平和正義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是保持社會穩定的深層次基礎,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3.3誠信友愛的社會
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是市場制度中市場文化內涵的基本觀念、思維方式和道德規范,它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同時又作為社會契約的基本表現形式和市場制度的構建而存在著,它是市場規則的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中,遵守誠信原則可以獲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為企業的生產力,品牌的力量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完善的市場規則包含誠信友愛原則,發展市場經濟的同時增強了社會的誠信友愛。
3.4充滿活力的社會
充滿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場機制是最具活力的機制,單個人、單個組織分散決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會在約束條件下,充分發揮自身主動性和創造性達到預期目標。因而增進社會活力的改革應該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制。
3.5安定有序的社會
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但安定有序的社會并不排斥競爭,競爭是市場經濟最大的特點,市場經濟也是競爭的經濟。從經濟學的視角來看,市場交換實質上是一個動態均衡的過程,價格形成是均衡的結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種和諧。理想的市場體制最終能夠達到穩定有序的狀況,這種狀況就是經濟學所稱作的經濟的核。雖然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可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參照、努力的目標和方向。因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理想目標也是社會穩定有序,符合和諧社會的價值標準。
3.6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任務,是在發展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歷史過程和社會結果。”顯然,在今后一段時間黨和國家的主要任務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構建和諧社會貫穿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整個過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場經濟的過程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條件和可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實現,兩者相輔相成,是目標同一的過程。
[論文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諧社會
[論文摘要]本文論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過程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條件和可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需要通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來實現,兩者相輔相成,是目標同一的過程。
一
中國有著五千年的歷史文化,古代的和諧思想源遠流長、意蘊深遠,而《中庸》中就包含著這種和諧思想。重新審視《中庸》中所包含的和諧思想,積極發掘這一思想的當代價值,對于我們今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無疑有著積極的意義。
古時的“和諧”,“和”與“諧”同義,而“和諧”則是以“和”的范疇出現的。如:《說文解字》曰:“和,即相應也”。《國語·鄭語》記載:西周太史史伯與鄭桓公談論“興衰之道”,云,周幽王必將衰敗,西周將要滅亡。而其“必弊”的原因是“去和取同”。在史伯看來,“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這里強調了事物是多種因素的集合,它們相互依賴、協調而組成新的事物,達到和諧的效果。所以,“和諧”內在地包含著多樣性、差異性、矛盾和沖突,但最終會達成更高層次的統一協調。同時,史伯認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一種聲音無法揍出美妙動聽的音樂,一種味道如何做出令人回味的佳肴,惟有和諧共處,才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最佳狀態,也就是“同則不繼”[1]。
二
《中庸》從“中庸”這兩字就已體現了古代的和諧思想。“中庸”包括“中”和“庸”兩方面的含義。朱熹解釋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之不及之名。”(《中庸章句》)用現代哲學來解釋,“中”是事物矛盾雙方處于相對的平衡與和諧狀態。鄭玄注《禮記.中庸》“君子中庸”句說:“庸,常也,用中為常道也。”朱熹說:“中者無過無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論語集注.雍也》)可見,“庸”為“常”,“中庸”之道就是“中常”之道,也就是說“中”道乃是事物的常道。[2]
“中庸”為“中常”之道,不是折衷主義,“中庸”指的是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相互聯系矛盾的對立統一的一種和諧狀態,折衷主義只是把不同質的現象或理論無原則的、機械的結合在一起。儒家講“允執厥中”,指根據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使事物正常和諧的發展。《中庸》又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又有朱熹《集注》:“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而無時不中。”可見“中”是隨事物變化而變化,“中庸”最終是要實現和諧發展的狀態。[3]
三
朱熹說:“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于書,以授孟子。其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復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于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而有德焉,則終身受用之,有不能盡者矣。”可見,《中庸》是儒家闡述“中庸之道”,提出人性修養的教育理論著作。《中庸》更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即中,是天下萬物的本;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人如果把中和的道理推而極之,那么,天地一切按照規律和諧發展,萬物也就各自和諧發展。[4]《中庸》提出要尊重事物的發展規律,使事物和諧發展,這種思想后來影響深遠,對人的發展及構成社會存在的各種社會關系要求做到和諧發展以維系古代社會和諧發展,《中庸》這一和諧思想在當代仍有著積極的意義。
1.《中庸》安邦治國的和諧思想
《中庸》中有:“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征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其道,即議禮、制度、考文之事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跡也。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君主要考察歷史,順應民意,尊重客觀事實,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治理國家,制定規章制度,促使國家社會各個方面和諧發展,這樣才能受民眾愛戴。在當時就有為了國家的發展,就要尊重客觀規律實行各種規章制度,使國家上下得到和諧發展的思想。在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就提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在古代《中庸》雖然提出了和諧發展的思想,但由于受階級限制,要實現各方面積極的和諧發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會主義的今天才可以成為現實。
2.《中庸》社會關系的和諧思想
在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存在各種社會關系,如:夫婦、父子、兄弟、朋友、上下級。儒家高度肯定了這些關系,“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這些關系的和諧發展是維持社會穩定,促使社會和諧發展的關鍵。“故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所以孔子提倡真正的君子與他人和諧相處,不隨流俗轉移。“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譬如登高,必自卑。《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宜爾妻孥。’子曰:‘父母其順矣乎!’”這句話中將妻子兒女感情和睦的和諧關系比喻像彈琴瑟一樣和諧,兄弟感情投合,其樂融融,這種和諧的關系使家庭和諧發展。“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即智慧、仁愛和勇敢是天下人都應該有的品德,用來實行的那就是“誠”。孔子非常贊賞這種人與人之間和諧的社會關系,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地方體現了這種社會關系和諧的思想。這一傳統的社會關系和諧思想使中國雖然是泱泱大國卻以禮儀之邦而聞名。所以今天,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我黨把這一思想賦予了新的時代意義即提出“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
3.《中庸》天人合一的和諧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是我國古代傳統的重要思想,在《中庸》中也可以看到,“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只有天下至誠的圣人,能完全實行他的天性,能盡他自己的本性,就能盡知他人的本性;能盡知他人的本性,就能盡知天地萬物的本性;能盡知天地萬物的本性,就可以促進天地間萬物的化育,能促使天地間萬物化育,就可以與天地相合。[5]這一和諧思想在今天體現了人與自然要和諧發展,我們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就對人與自然的關系也提出要和諧發展,《中庸》天人合一這和諧思想要求注重價值理性,這對于矯正工業社會天人對立的價值觀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自人類進入工業社會,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人們片面強調自己是大自然的主人,打破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并使這種關系日趨惡化,使人類受到大自然的懲罰,為了遏止科技理性的過度膨脹,借鑒《中庸》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人與自然要和諧發展,我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就明確提出“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要做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
綜上所述,《中庸》體現了我國古代為促進社會各個方面發展所提出的和諧思想,受到時代階級的限制,很多和諧思想不能成為現實,但在今天我國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中庸》的傳統和諧思想對我國實現這一宏偉目標無疑有著積極的意義。
[參考文獻]
〔1〕張存儉,鮑宇.中國古代和諧思想及其現代價值〔J〕.理論學刊,2005(8):113.
〔2〕雷慶翼.“中”“中和”“中庸”平議〔J〕.孔子研究,2000(4):11.
一、社會發展是社會和諧的基礎
在哲學視域中,“發展”是指以多樣性為基礎,事物因相互作用而沿某一方向的螺旋式上升運動。社會發展。一般而言,就是指人類及其社會追求價值目標并付諸實踐的創造性活動,是人通過主體性活動實現自己目的的過程。它以人的需要的滿足和目的的實現為趨向,與社會的持續、穩定和完善及人類生活的健康、幸福、文明聯系在一起,它必須有助于社會持續、穩定、完善和人類生活健康、幸福、文明。社會發展是有限度的,它在一定條件集的基礎上進行。條件集就是限度,個體行為受規則系統限制,經濟發展受政治、文化系統限制,人類社會受生態環境系統限制,超越條件集單方面的狂飆突進,是為畸變,而在限度以內活動,社會發展則顯現出負反饋或“循環”的特征。條件當然可以改變,限度也不是不能超越,但一則限度依然存在,即超越后會形成新的限度;二則超越必須在條件集允許的基礎上進行,且超越后的條件集必須是平衡的,即一種條件的改變,能夠帶動其他條件的改變,或如“帕累托最優”所言,至少不損害其他所需條件。社會發展中貽害無窮的做法是,某些條件改變而另一些條件不變,甚至以犧牲另一些條件的存在為代價。
“和諧”,最一般地說,就是事物之間的一種有序協調的秩序,其基礎是事物的多樣性。(1)和諧是以事物的多樣性、差異性為前提的,即是說,沒有差異,沒有獨立,就無所謂和諧。只有一種聲音就談不上音樂,只有一種顏色就沒有紋彩,只有一種味道就不成其美味。和諧不是單一、均質的狀態。只是同一,這樣的社會不是和諧社會,而是大一統的社會。(2)既然存在差異,和諧就不等于沒有矛盾、沒有沖突。恰恰相反,由于差異和獨立的存在,矛盾和沖突必然是和諧社會中不可回避的現象。沒有矛盾和沖突的社會不是和諧的社會,而是一個超強控制的社會。(3)和諧社會允許矛盾和沖突的表達,但并不等于是無序的,和諧包含著規范,包含著秩序,矛盾和沖突一定是在某種規范和秩序下表達出來的。(4)和諧是有條件的,是一種動態的和諧。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不斷地打破舊的和諧,再解決不和諧,建立新的和諧,永無止境。(5)和諧可以體現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也可以體現在同一種社會形態的不同發展階段上。每種社會形態都有自己的“和諧”社會。將哲學范疇的“和諧”引入到政治領域,就產生了“和諧社會”的理想,進而成為人們追求的社會價值目標。所謂和諧社會,就是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即構成社會的各種因素、各種關系相互協調、彼此包容、和睦共處、共同發展、安定有序的協調平衡狀態。
以上分析表明,社會發展與社會和諧是有差別的兩個范疇。(1)社會發展主要是一個關于社會向前運動的展開狀態的描述性范疇,是相對于停滯、倒退而言的有方向的運動狀態;而社會和諧既是狀態的描述,也是以某種標準對某狀態的評價,是狀態描述性范疇與結果評價性范疇的統一。(2)社會發展更多地表征社會某一領域、某一方面和某一層次的向上運動,因而有所謂“發展不平衡”問題;而社會和諧則主要標示社會整體領域、整體方面和整體層次的積極運動。(3)社會發展具有多向性和多樣性,既有社會客觀的運行方向或內生方向,也有通過人的自主設計所謀求的方向。由于自然的或社會的原因,社會發展往往具有多種方向同時生成的性質,比如能源的使用與資源耗費或污染等同時生成,財富的聚集與財富的轉移同時生成。因此,社會發展與發展代價相伴而生,如果發展代價超過一定程度,則這種發展的結果往往是不和諧。(4)社會發展是人性的實現方式,但是在某種條件下,卻往往以人性的喪失為代價,造成對于人性的開放性、創造性、批判性和超越性等品質的壓抑。呈現社會發展與人性的背反。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人性發展是直接同一的。(5)社會發展主要是手段意義的范疇,而社會和諧直接就是目的,如果手段凌駕于目的之上而忽略自身的價值旨歸,則有可能形成“發展崇拜”,至于手段背后的真正目的則可能被遮蔽。
雖然社會發展與社會和諧是有差別的兩個范疇,但它們又不是相互割裂的。一方面,發展創造和諧,“和諧”是在發展中也只有在發展中才能得以實現。和諧作為一個環節包含在發展中并被發展所決定。沒有以多樣性為標志的發展:“和諧”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發展問題不解決,和諧就會成為烏托邦。由此可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社會發展。古往今來,貧困是社會不和諧最主要的根源,而發展是消除貧困的根本途徑。特別在極端貧困的情況下,必然重新開始爭奪必需品的斗爭,全部陳腐污濁的東西又要死灰復燃,社會分工就會混亂,社會差異就會轉化為激烈的社會沖突。當今社會主義國家的種種不足和缺陷,可以說都與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有關。如果生產力老是上不去,連社會主義制度都保不住,還談什么和諧社會呢?!“發展是硬道理”,“講社會主義,首先就要使生產力發展,這是主要的。只有這樣,才能表明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歸根到底要看生產力是否發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這是壓倒一切的標準”。但是,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社會發展并不具有先驗的自明性和自足性,并不自然地導向社會和諧。它必須被“合理性”所規定、所限定,才能實現與社會和諧的統一性。社會的發展目的和發展方式如果背離了規律性或目的性,如果沒有對于發展過程中所關涉的主體與客體、主觀與客觀、目的與手段、事實與價值、局部與整體、短期與長期、個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等復雜關系的辯證把握,則又阻礙社會和諧。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歷史都已說明:并非所有的經濟增長都一定能帶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只有合理性的發展才能帶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而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發展常常會帶來社會的動蕩和不安。當然,社會發展也需要外在的和諧作條件,諸如政治條件、自然和社會環境、道德和心理素質等等。但是必須看到,這些外在條件也是由發展本身所決定的,也必須從發展本身出發去創立。因而,當這些條件能真正適合發展而創造出來,它們也就從外在轉化為內在,與發展形成一種有機統一的系統。因為所謂外在的條件,也是在相對意義上,就其實質而言,它們也在發展之中,而非在發展之外。
二、社會合理發展是社會和諧的根本實現方式
所謂的社會合理發展是指建立在對社會發展的現實(包含發展觀和發展模式)的反思、批判、建構和完善基礎上的,為達到社會整體更好的發展效果中每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實現,而達到的社會發展的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所謂合理的實踐活動是真正的人的活動,是超越了動物式本能活動和非人的對抗式與盲目式的活動,是內在的尺度與外在的尺度統一的活動,是具有反思性(生命活動本身成為意志和意識的對象)、全面性(活動時空要素的整體性)、廣泛性(整個外部世界成為活動對象)、對活動結果具有支配權(活動與享受的一致性)的活動。
1.合理的實踐活動和合理的社會發展方式創造著對象的和諧,即在改造和創造客觀世界、人化自然的過程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實踐是自然與社會統一的基礎。人通過實踐使天然自然這個“自在之物”轉化為體現人的目的、滿足人的需要的“為我之物”,這是自然的“人化”過程。與此同時,又形成、改造和創造著人類自身的社會關系,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也就不可能有人與自然的現實關系,因此,自然的“人化”過程,同時就是人類世界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緊密相連。正如馬克思所言:“生產不僅為主體生產對象,而且也為對象生產主體。”基于這樣的認識,合理的實踐活動和合理的社會發展方式,改變了原來與自然相對立的掠奪式的實踐方式,而以一種新的以維護生態平衡、解決生態危機為目標的合理的實踐方式出現。在這種合理的實踐方式中,人將成為自然界自覺的一部分,與自然和諧共存,相輔相成,協調發展,實現自然規律與人性的結合。2.合理的實踐活動和合理的社會發展方式創造著人類自身的和諧,即創造著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人的合理實踐活動不僅把整個自然界變成人的“無機的身體”,生成“人化自然”和人類歷史,并在更根本的意義上推動真正的人的形成。“工業的歷史和工業的已經產生的對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開了的關于人的本質力量的書。”人類實踐活動及其結果不僅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公開的展示”,而且內化到人的肉體與精神之中。“人們第一次成為自然界的自覺的和真正的主人,因為他們已經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了。”人與人的和諧本質上是利益關系、人際關系的和諧。因此,合理的實踐活動和合理的社會發展方式使人以真正的主體身份不斷完善自身,不斷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從而自覺建立起公正、有序、充滿活力的社會制度以及文明、誠信、友善、協作的人際環境。“聯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把它置于他們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讓它作為盲目的力量來統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于和最適合于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用整個社會的力量來共同經營生產和由此而引起的生產的新發展,也需要一種全新的人,并將創造出這種新人來。”正是這種合理的實踐活動和合理的社會發展方式,不僅改造和創造著客觀世界、人化自然,而且創造人類自身,創造人類思維、意志、審美及人的各種能力;不僅創造著對象的和諧,而且創造著能理解和創造和諧的主體及其和諧能力。
3.合理的實踐方式和社會的合理發展是通過兩次提升達到兩個和解的過程來實現的。兩次提升即在物種方面把人從其余的動物中提升出來和在社會方面把人從其余的動物中提升出來。物種提升凸現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標志著人在自然界的地位。社會提升凸現的是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標志著人在社會中的地位。馬克思認為,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兩次提升是以兩個和解即“人類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類本身的和解”為基礎的,而合理的實踐方式和社會的合理發展正是通過兩次提升達到兩個和解的過程來實現的。人類與自然的和解實質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這種和解是人與自然界之間的互動過程。一方面表現為自然界向人的生成,即人通過物質生產活動“把整個自然界——首先作為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為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對象和工具——變成人的無機的身體”,人“不僅使自然物發生形式變化,同時他還在自然物中實現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這種互動又是人向自然界的融化,實現人的自然化。人通過物質實踐活動廣泛掌握和同化自然力,利用自然物的屬性來豐富和充實自己的生命活動,使自己能力的提高和發展根植于自然系統的演化之中。物質生產活動是“人類與自然和解”的實踐基礎。“人類本身的和解”就是從沖突對抗式的社會交往實踐向對話和諧式的社會交往實踐轉變。
三、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社會發展方式
這是基于前兩個問題而提出的事實與價值選擇和具體操作問題。我們的基本立場和看法是:
關鍵詞:回族文化 和諧社會
Key words:Hui culture in Harmonious Society
作者簡介:馬偉(1983-),男,(回),新疆師范大學法經學院 專業方向宗教文化
王白中(1985-),男,(漢),新疆師范大學法經學院 宗教學研究生 宗教史方向
文化是撐起民族精神的脊梁,也是統領民族精神的靈魂。它既是時代精神的客觀表現,又是民族精神的客觀表現。只要世界上存在民族,文化就必然要帶有民族的傳統和特色。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和發展起來的具有本民族特點的文化。回族是以伊斯蘭教為紐帶,經過數百年的融合而由多種民族成分重新建立的一個“新民族”。從唐代起,第一批阿拉伯人把自己信仰的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并開始定居,直到元明時期回族作為民族而最終確立。在這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先后又有漢、蒙、維吾爾等民族成員加入進來。這些來自不同地區的民族成員雖然風俗各異,語言不一,但對伊斯蘭教的共同信仰使他們的觀念在融合的基礎上趨于一致,最終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回族文化。1
一、回族文化的基本內涵
關于回族文化基本內涵的界定,目前學術界關于回族文化的界定尚無一致的觀點,但已經有許多人根據自己的研究學科和視角提出了各自的觀點,茲就有代表性的觀點列舉如下:
第一種觀點認為回族文化是一種有著鮮明特色的,以伊斯蘭文化為內核,大量吸收融合中國傳統的漢文化,即融兩種文化為一體的新型文化,充分體現了回族文化民族性的鮮明特征。2第二種觀點是從文化學角度提出“:回族文化是世界兩大文化――伊斯蘭文化與中華文化相當恰當,相當充分,相當全面的合和。”3第三種觀點從回族史的角度講“:回族的形成屬于一種特殊的模式,因此,回族文化的形成也屬于一種特殊的模式。伊斯蘭教在回族及其文化的形成中起了決定性作用。她從起源上和本質上決定了回族的命運,決定了回族文化的性質。”“以宗教為紐帶和核心將民族穆斯林凝聚在一起,鑄成一個新的民族――回族;以伊斯蘭文化為內核,廣泛汲取文化并將兩者融合起來,釀造了一種新的文化――回族文化”。4第四種觀點從宏觀的角度提出“:回族文化基本上是世界伊斯蘭文化和中華本土文化通過雙向交流,在滲透過程中形成的。而這種文化,在當時以其各自獨特的風貌,豐厚的積淀,現實的價值,歷史的地位雄踞于世界文化的巔峰。兩個高度發展的文化,俱是源遠流長,在這個新的社會共同體中,它們融會成一種新的民族文化。”5第五種觀點從多維視野的角度提出“:在文化上,回族文化是在伊斯蘭文化(含阿拉伯伊斯蘭文化、波斯伊斯蘭文化、突厥伊斯蘭文化)與漢文化、蒙古文化、藏文化等交流、融合,并在長期的生活生產實踐中形成的。但回族文化不是以上幾種文化的簡單堆積和疊加,而是以一定的結構和形式有機結合在一起的,達到了融會貫通的程度。”6
綜上所述,回族文化是伊斯蘭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在回族產生、發展、形成的歷史過程中相互碰撞、交流、滲透、吸收與融合的歷史產物。在這個過程中,促使回族作為民族所形成的四方面條件,不僅決定了回族的民族性格與屬性,而且還決定了回族文化的本質及其特征,反映了回族文化的全部內容,是一種具有較高文化起點、高度發展、自成體系的民族文化。其中,回族文化中有很多和諧理念,它是回族文化的基本精神。
二、回族文化的基本精神――和諧理念
(一)飲食文化中的生態和諧思想
回族的飲食文化是伊斯蘭文化和當地文化交融的產物,它的飲食嚴格遵守伊斯蘭教關于飲食方面的規定。所以,飲食文化有利于回族聚居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古蘭經》等宗教經典中對穆斯林飲食――可食之物與不可食之物有較為明確的界定,一般禁食豬、驢、騾、狗等家畜和獅、虎、狼、豹等野生動物;可食的動物有牛、羊、雞、鴨、鵝等,其中以牛羊為主。對于可食的植物與不可食的植物,著名的回族學者劉智在其《天方典禮》中寫到:“果、谷、瓜、蔬菜之屬,均屬無論;草木之屬,毒甚者不食。”回族更注重從“是否清潔”的角度而不是從“是否有營養”的角度來選擇食物,那些通常被很多人視為美味佳肴的山珍海味,在回族家庭的餐桌上很難見到。這種飲食習俗在客觀上起到了維護生態平衡的作用。回族飲食習慣中的可食之物一般處于食物鏈的較低等級,數量多;不可食之物多處于食物鏈的較高等級,數量少,是需要加以保護的珍稀動、植物。這種飲食文化客觀上體現了回族人注意保護生態平衡,體現了他們的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
(二)回族人尊崇“孝文化”
孝意識是人的社會屬性的起點。回族的孝文化是回族文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在回族家庭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影響。回族文化從根本上說是以伊斯蘭為內核和特質的。伊斯蘭教認為,善待父母、孝敬雙親是每個穆斯林應有的道德修養之一。這種“孝文化”反映出回族內部人們的和諧理念。
1.孝的第一要點是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敬主的一部分。伊斯蘭教的《古蘭經》要求兒女孝敬父母“:你們應當只崇拜真主,并應當孝敬父母。”將孝敬父母視為僅次于侍奉真主的宗教善功。
2.孝還強調善待親緣。真主的使者說:“骨肉血親掛在阿熱史上,它呼喚誰持續了我,接待了他;誰斷絕了我,斷絕了他。”7這里的骨肉血親是指包括父母在內的其他有血緣關系的人,接續自然就是要以觀念和態度上對之含照顧之情,善待之義。
3.孝具有持續性。父母生前的孝行是贍養之孝,父母辭世后的身后之孝是持續性的。父母辭世是孝的延續,也是愛和感情的延續。把對父母的愛和思念之情轉移成對親友、長輩的愛和孝敬,使人們在綿延的孝道上受益無窮。回族的這種孝文化使回族人和諧相處,互相尊敬并且團結友愛,使本民族的凝聚力增強。同時,對外部民族,回族又提倡“和而不同”的思想。
(三)對外文化,提倡“和而不同”的思想中國傳統文化和伊斯蘭文化均以“和”為最高的價值。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子路》)老子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伊斯蘭”一詞在阿拉伯語中就是“和平、順從”之意,“穆斯林”是它的分詞,意思是順從者,只要順從真主者就是伊斯蘭群體中的一員,就是兄弟姐妹或朋友,有困難會慷慨解囊相助,不論貧富貴賤都以誠相待。8《古蘭經》中說:“你們當全體堅持真主的繩索,不要自己分裂。”“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就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回族文化作為這兩種文化互相碰撞而形成的復合體,既繼承了伊斯蘭文化中“和平、順從”的思想,又汲取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和氣、包容”的理念。回族文化既注重求同又善于存異。回族在文化求同的過程中善于保持本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對漢文化的借取和吸收總是有選擇的。求同既優化了本民族的文化結構,也有利于促進族際關系的改善,存異則保存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回族文化的“和而不同”的思想對處理“他文化”與“我文化”的關系以及回族人對待外民族人民有很強的實踐指導作用。
1.回族在處理“他文化”和“我文化”的關系時,首先強調求同,但這種求同不是追求普同,而是異中求同,同中留異,是對本民族文化特質和文化個性的一種有意識的保護。回族在文化上的求同是為了實現“和”,但不會因為追求“和”而舍棄自己的信仰,丟棄本民族的文化根基,而是保持本民族文化個性,正視民族文化差異基礎上的“和”,是通過解決矛盾而達到更高統一的“和”。9
2.在這種“和”文化的陶冶下,廣大的回族人民對其他人有非常強的適應能力。他們待人熱情主動,因為他們認為真主是全知的、公平的,從而克服了仇視心理,陶冶了高尚的情操。回族嚴格規定,偷聽、撒謊、傷害、污蔑、嫉妒、懷恨、猜忌都是妨害人際關系的大罪。10回族文化的這種“和而不同”的思想使回族人民與外族人民能很好地生活在一起,這對于我國這樣一個56個民族的大家庭的穩定和諧有積極的作用。
三、回族文化和諧理念的時代價值
今天,我們正在致力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乃至和諧世界,回族文化的和諧理念作為一種獨特的精神文化,其合理的思想內核可以也應當在這個過程中起到精神資源的作用,從而發揮其獨特的時代價值。首先,回族文化所提倡的和諧思想,有助于為發展現代經濟,安定和諧社會環境奠定思想基礎。回族文化所提倡的和諧思想,強調對立矛盾的統一性,就是強調“和”,用“和中“”適度”方法加以處理,協調各種矛盾,把矛盾限制在質量互變的“度”的范圍內,不使它發展到破壞統一體、影響社會安定的程度。其次,回族文化所倡導的“和而不同”思想,有助于為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相互和諧提供依據。社會是以人為主體的集合體,人與人、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人的一切行為皆根源于利益,人與人的關系說到底是利益關系。在人們對自己的利益追求的過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利益占有的多少是有差別的,這種差別發展為人與人之間、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利益矛盾。在社會主義社會,這種差別和矛盾是社會發展的正常現象,從一定意義上說,建設和諧社會也不是要取消差別與矛盾,相反,一定程度的差別與矛盾運動正是社會發展的動力源泉。但是這種差別與矛盾,在自發的狀態下有可能尖銳和激化,從而發展成為對抗性的矛盾,進而導致社會動蕩。回族文化的和諧思想,在承認差別、矛盾的前提下,提倡“和而不同”,認為只有善于利用事物之間的差異和特性進行相互補充,對不同的事物進行協調,才能充分發揮不同事物彼此結合的整體作用。我們要建設和諧社會,首先就應該承認差別,保持適度,追求和諧,注重矛盾的統一和均衡。在多樣性中求得統一,在動態中求得穩定,在互利中求得共贏。具體而言就是,承認在現實社會有機體內部和外部的各要素之間存在著差別,而且這諸多的差別正是社會充滿活力的源泉,各種矛盾運動要保持在統一體可容許的范圍內,以實現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的相互和諧,這與回族文化的和諧思想是相一致的。
回族文化所倡導的和諧的理念,有助于促進世界的整體和諧和發展。回族文化的和諧思想所倡導的“和”的價值取向和協和萬邦的相處原則,充分體現了對和諧、秩序、仁愛的向往和追求。伊斯蘭文化的中和思想轉化為和平共處、相互尊重、兼愛寬容等基本準則,一定能有助于民族與民族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諧,從而有力地推進和諧世界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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