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5 10:38:49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安全生產預案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從 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 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單位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各成員的職責:
現場滅火、引導人員疏散、控制各出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消防中心接警后,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全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小組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 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 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 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后工作 火災撲滅后,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 保護火災現場;
(二) 查明火災原因;
(三) 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 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街道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以便能夠處理相應的突發事故。
結合現有的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和信息資源,規范應對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指揮體系、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處置保障體系、建立機制優化、反應靈敏的信息支撐體系;通過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科學的等級分類,規范不同等級事故災難事件的啟動程序,明確街道辦事處的職責和義務;通過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基礎工作落實,理順管理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實現屬地管理,達到防范系統化,決策科學化,指揮智能化、保障統籌化,從而進一步增強街道辦事處對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防范和處置能力。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在本轄區范圍內發生的突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2)、街道辦事處依照本預案組織、管理全街道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街道安監辦和上級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市政府。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各社區、企業和有關部門應及時通報街道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街道辦事處。
如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街道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在上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時,要及時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辦事處全體人員做好日常值班和登記,發現情況及時匯報,社區居委會要做好零散居民的宣傳教育,同時協助轄區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宣傳工具,搞好法律法規和科學常識的宣傳,特別是對重點人和重點單位,做好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發現苗頭及時匯報,將事件苗頭處置在萌芽狀態,將一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方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協調下,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街道轄區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規劃、整合資源,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每年年初組織一次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平時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述
轄區內共有生產經營單位1000余家。有東西大街、南河沿等繁華的商業街區,轄區有商場、商店等人員密集場所586個,餐飲單位、小作坊、藥店、診所等食品藥品領域251個,學校、幼兒園、文具店等文教娛樂領域56個,小飯桌4個,其他小門店388個。轄區雖有國企、央企,但均處于停產和半停產狀態,商業主要以中小型商場、餐飲、商鋪等為主。
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
(1)、危險化學品事故。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泄露、中毒等事故;
(2)、煙花爆竹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等事故;
(3)、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單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遷等活動中發生的坍塌、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等事故;
(4)、經營場所事故。商(市)場、賓館、飯店、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洗浴等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的爆炸、火災、觸電等事故;
(5)、交通運輸事故。公共交通、軌道交通、貨物運輸等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6)、特種設備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備、起重機械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泄露、高處墜落等事故。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通過經常排查了解,使安全生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隱患。此項工作要齊抓共管,常抓不懈,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這樣才能把工作切實落實到實處。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在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的領導下,設立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研究決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由街道辦事處實行行政領導統一管理,各部門各負其責。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和救援工作。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武衛中負責指揮轄區內的總體安全工作
常務組長:楊世俊負責指揮轄區內的總體安全工作、
副組長:裴振剛負責轄區內民兵搶險以及志愿者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組成員:馬廣元、冀曉琳、李桂文、冀曉慶、李彥卿、郭虎英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防范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研究,決定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由民兵預備役人員120人,社區志愿者26人,平安志愿者204人,共計350人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街道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自然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以及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
(3)決定啟動街道辦事處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四、預警預防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街道辦事處負責全街道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并及時更新危險源監控數據,制定監控方案和程序,進行風險分級。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險情,或當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時,相關單位應及時上報街道辦事處。
4.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街道辦事處和上級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安全生產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在街道辦事處應當指揮機構要求和部署下,事發地社區應急機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并在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與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實行應急聯動,共同進行應急處置。
五、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級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I級響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II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IV級響應: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IV級)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以上有關數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響應程序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公安、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補;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根據事故災難或險行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救援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救援。
5.3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在確認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街道辦事處宣布應急結束。
六、信息
在街道辦公室的指導下,根據授權,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對外工作。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七、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在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的同時,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7.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協同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7.3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八、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街道辦事處協調建立統一的街道安全生產時候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保證應急參與部門之間聯絡暢通。
8.2應急隊伍保障
街道辦事處要掌握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8.4經費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8.5技術儲備與保障
街道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8.6醫療衛生保障
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格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各衛生所應掌握本區域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醫療救援機構的資源信息。
8.7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提供運輸保障。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遞、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8.8治安維護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大地區、重大場所、重大人群、重大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8.9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九、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各有關部門和轄區單位要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難、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常識。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對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9.2演練
街道辦事處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練,轄區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十、獎懲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街道辦事處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市安全生產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十一、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以及對全市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緊急事件。
11.2應急預案備案
此應急預案報送市市委辦、政府辦、安監局以及有關領導。
11.3維護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者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街道辦事處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上報市安全生產指揮部批準后實施,下發轄區內各有關單位和各社區。
11.4制定與解釋
1范圍
2術語和定義
3應急預案的編制
4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
5綜合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6專項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7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8附件
附錄A(資料性附錄)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和要求
前言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鄧云峰、蔣仲安、時訓先、鐘茂華、劉功智、鄭雙忠。
引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強、體系不完善、與相關應急預案不銜接等問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寫質量,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標準。
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生產經營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風險大小以及生產規模不同,應急預案體系構成不完全一樣。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公司、企業(單位)到車間、崗位分別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形成體系,互相銜接,并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相銜接。
應急處置方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應做到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清楚,應急管理責任明確,應對措施正確有效,應急響應及時迅速,應急資源準備充分、立足自救。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程序、內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風險種類、生產規模等特點,可以對應急預案框架結構等要素進行調整。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應急預案emergencyresponseplan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2應急準備emergencypreparedness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2.3應急響應emergencyresponse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2.4應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2.5恢復recovery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編制準備
編制應急預案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a)全面分析本單位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隱患的種類、數量和分布情況,并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c)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d)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e)客觀評價本單位應急能力;
f)充分借鑒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教訓及應急工作經驗。
3.2編制程序
3.2.1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3.2.2資料收集
收集應急預案編制所需的各種資料(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本單位技術資料等)。
3.2.3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可能發生事故的危險源、事故的類型和后果,進行事故風險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報告,分析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3.2.4應急能力評估
對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3.2.5應急預案編制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注重全體人員的參與和培訓,使所有與事故有關人員均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3.2.6應急預案評審與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內部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后,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
4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4.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4.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4.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5綜合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5.1總則
5.1.1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5.1.2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5.1.3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以及事故的類型、級別。
5.1.4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5.1.5應急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5.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5.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主要包括單位地址、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原材料、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以及周邊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目標、場所和周邊布局情況。必要時,可附平面圖進行說明。
5.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5.3組織機構及職責
5.3.1應急組織體系
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5.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5.4預防與預警
5.4.1危險源監控
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5.4.2預警行動
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5.4.3信息報告與處置
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
a)信息報告與通知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
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5應急響應
5.5.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5.5.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5.5.3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a)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b)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c)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5.6信息
明確事故信息的部門,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5.7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5.8保障措施
5.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5.8.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5.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5.8.4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5.8.5其他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5.9培訓與演練
5.9.1培訓
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演練
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5.10獎懲
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5.11附則
5.11.1術語和定義
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5.11.2應急預案備案
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5.11.3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5.11.4制定與解釋
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5.11.5應急預案實施
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6專項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6.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6.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6.3組織機構及職責
6.3.1應急組織體系
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6.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6.4預防與預警
6.4.1危險源監控
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6.4.2預警行動
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6.5信息報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序;
b)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c)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d)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e)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6.6應急處置
6.6.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6.6.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6.6.3處置措施
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6.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質與裝備數量、管理和維護、正確使用等。
7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7.1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7.2應急組織與職責
主要包括:
a)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b)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7.3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c)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
7.4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g)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8附件
8.1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系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系方式,并不斷進行更新。
8.2重要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重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號、存放地點和聯系電話等。
8.3規范化格式文本
信息接報、處理、上報等規范化格式文本。
8.4關鍵的路線、標識和圖紙
主要包括:
a)警報系統分布及覆蓋范圍;
b)重要防護目標一覽表、分布圖;
c)應急救援指揮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d)疏散路線、重要地點等的標識;
e)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的分布圖紙等。
8.5相關應急預案名錄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規定分類: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鍋爐、壓力瓷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
6、重特大洪澇災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報與現場保護
辦事處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時間、類別、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告社區居委會。
街道辦事處值班室。
事故單位、當地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防止民眾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留現場重大痕跡、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辦事處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辦事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通知要求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指揮機構
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主任李旦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劉德行任副指揮長,安監辦與其它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辦事處安全監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是應急救援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搶險施救,并保護現場。
二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生救援請求。
三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取證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調查處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后,根據實際情況下設:
(1)綜合協調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辦各項任務。
(2)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及其親屬離開事故現場。
(3)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并負責施救及相關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
(4)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對死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監局報告,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中,發生事故所在地社區和辦事處相關部門抽調辦量,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5、相關人員和有關部門的職責
(1)辦事處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2)辦事處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3)黨政辦協助辦事處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協調工作。
(4)安全監管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安排事故處理,對外信息、新聞。
(5)武裝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施救工作,并指揮事故發生地的民兵應急分隊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工作。
(6)林業站具體負責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搶險施救工作,及時向上報部門請示調用滅火設施。
(7)民政所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群眾的安排和尸體處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庫區船舶事故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重特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設備的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10)勞動保障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中傷殘人員工傷待遇的協調處理工作。
年初以來,全縣上下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狀況總體上是穩定的,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但是,我們還必須清醒的看到,我縣安全生產還存在一些潛在安全隱患:一是個別單位、部門和企業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從而產生松懈、麻痹和厭戰情緒;二是行業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監管的力度不夠,“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三是交通、消防等重點領域安全管理措施有待完善,工作亟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四是一些企業安全設施落后,投入不足,缺乏科學有效的防范措施,單純追求經濟利益,忽視安全生產;五是應急工作資金不足,隊伍素質不高,裝備落后,演煉不充分等等。我們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時刻提高警惕,克服懈怠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我們一定要對安全生產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各部門、各單位和各企業負責人一定要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出發,正確處理好發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預防為主,多方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運行機制
一要完善應急管理機構。各鄉鎮、各部門要盡快建立應急管理機構,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明確分工,確保一旦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人員能各司其職,明確職責,有序展開救援工作。
二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要建立各類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充分發揮公安、武警等在應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確保應急狀態下能“拉得出、打得贏”。要加強應急隊伍的演練、培訓工作,提高臨場應急處置能力。
三要強化預測預警系統建設。要建立和完善監測體系,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要加強應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報送要快速、真實、準確,切實規范報送要素和渠道。
四要建立應急處置機制。要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的決策指揮系統,對于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各鄉鎮和各部門要立即開展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防止事態擴大化,尤其是控制和預防大規模群體訪事件的發生。
五要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各鄉鎮、各部門不僅要加強自身的應急管理,落實好自己負責的各類預案,還要做好縱向和橫向的協同配合工作,明確各方職責,確保一旦有事,就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總之,要求各部門結合本部門的預案情況,抓緊制定部門預案的操作指南,印發到各相關人員,以備用時便于操作。同時,政府安排了部分經費,要隨時做好預案的演習,也要準備進行突擊性演習。
三、加大力度,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兩節”在即,各鄉鎮、各部門要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緊迫性認識,把安全工作作為當前的一件大事來抓,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安全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一、加快建立健全我區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步伐
各級農機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按照國家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應急預案體系要求,在2月底前做好本級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原來已經編制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根據近年來農機安全生產的特點和開展應急預案演習、應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改、完善。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經實施應急預案的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并報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農機安全生產委員會備案。
二、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確保在關鍵時刻能夠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各級農機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對實施應急預案的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提高個體素質。同時,對本部門的相關人員、農民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農機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
一、工作原則。(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及相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救援機制。
(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
(三)快速反應,協調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條塊結合,屬地為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事發地村(居)為主,實行村(居)主要領導負責制,同時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各村(居)和鎮屬部門負責人是本轄區、本行業或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第一責任人。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人員培訓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所指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由于人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發生的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一)建立X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二)應急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
醫療救護組:負責傷病員的急救和護送傷病員到醫院救治;(鎮社管辦、衛生院)
物資保障組:負責搶險和救援所需要的一切物資;(鎮財政所)
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老幼病殘等非搶險和救援人員;(鎮安監站、X派出所)
現場保衛組:負責維護現場的正常秩序和治安安全;(安監站、社管辦)
信息聯絡組:負責上下傳遞安全生產事故的動態,報告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通過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做好災后處理、政府行為等信息的,落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黨政辦)
(三)生產經營單位與職責。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單位負責人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擴大。(各生產經營單位)
(四)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設施,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依法實行封鎖。
四、預警預防機制。(一)各村、駐地各單位要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點監控企業進行普查,建立包括本轄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體系、救援物資、應急專家、應急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信息數據庫。
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建立應急救援配套制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使用方法,提高應對突發性災難的應對能力;與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村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群眾安全的防護措施。
(二)信息監測與報告。各村、駐地各單位及有關部門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時上報鎮政府。
事發單位在進行先期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如實報告鎮政府和鎮安監站。鎮政府及鎮安監站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迅速啟動本級預案組織救援,并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X小時。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X)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
(X)事故可能或已經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X)事故發生產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現場情況;
(X)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X)繼續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器材等;
(X)報告人、報告簽發人、聯系電話、聯系人等。
五、應急響應。(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村、單位要立即上報鎮政府和相關機構,并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事發地負責人是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鎮應急指揮部立即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啟動相應預案,各相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報告。其他應急分隊在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響應,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援行動。
(二)指揮部和各領導組按照分工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X)迅速控制危險源,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治安等控制措施。
(X)根據事態情況,緊急疏散、撤離、安置非搶險救援人員和受威脅人員,組織搶險救援,營救受傷人員和被困人員,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X)對現場進行全方位監管,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X)針對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劃定警戒線,封鎖、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事態擴大的活動。
(X)組織協調被損壞的公共交通、通訊、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的搶修,提供生產、生活必需品等措施。
(X)保護現場,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X)實行X小時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承擔應急處置的單位或部門要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鎮政府。
(一)成立街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負責街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事故發生的救援防控和善后處理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負責指揮組織搶救,同時將事故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區級有關部門。
3、指揮現場應急救援,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4、協助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及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6、整個事故應急搶險過程中,應急指揮部應與區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保持聯系,定時通報事故現場的情況和應急救援事項。
(三)成立應急小分隊成員名單如下:
(四)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各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負責,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安全疏散組:由街道安辦、綜治辦共同負責,事故發生地所管轄的包片領導、干部和社區全體干部以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全力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街道黨、政辦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系協調;信息、咨詢的傳遞及,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電話、聯系方式;負責有關事故報道事項。
物資供應組:由街道財政科、城管科共同負責,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善后處理組:由街道民政科牽頭、綜治辦、低保所配合,事故單位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另外,街道安辦配合區安監局做好相關的事故調查、處理、統計、治理的督促和報告等事項。
(五)街道由班子成員帶班,24小時安排人員值班,保證上下通訊暢通無阻。
(六)街居兩級干部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二、基本應急程序
先行處置:街道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區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治安保障: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派出所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善后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街道、派出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三、應急處理過程幾點注意事項
1、特殊應急設備和設施的調度應及時協調,如重型升降機、挖掘機和特殊的消防設備等;
2、保證通訊網絡暢通;
3、一些事故原因不明的,搶救過程有疑難的,要及時聯系專家到現場確認,指導后進行搶救實施。
4、當事故得到控制后,應立即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由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一、編制依據
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七十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六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十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法規、規章: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8、《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 6721-1986
9、《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 GBJ 87-85
10、《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AQ/T9002-2006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二、危險源及危險性分析
1、火災、爆炸
(1)由于干燥物料使用煤氣進行生產,存在易燃氣體Co在達到臨界含量時,在明火作用下、在局部區域會產生火災、爆炸的危險。
(2)車間內電纜密布,數量較多,電纜表面絕緣材料為可燃物質,當電纜自身故障或高溫物體與電纜接觸時,容易引起電纜著火,且電纜著火的蔓延速度極快,易釀成火災。
電氣火災有三種:一是外界火源引燃電纜;二是電力線路短路引發火災;三是電流過載導致火災。
2、中毒和窒息
我公司烘干生產使用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無色無味,劇毒、氣態,當一氧化碳在空氣中濃度達到0.02%時2h左右就會使人頭痛惡心;濃度達到0.08%時2h能使人昏迷;濃度達到1%時10min就會使人死亡。在停爐檢修煤氣管道時如果沒有對煤氣管道進行充分置換,冒然打開管道檢修會造成作業人員中毒和窒息。
3、灼燙
灼燙主要存在于烘干機爐前崗位和維修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爐時由于崗位工,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濺出造成灼傷、燙傷;二是維修工在檢修過程中割、焊時由于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會造成灼傷、燙傷。
4、高處墜落
作業人員在靜電除塵、煤氣管道檢修作業中,操作平臺無護欄或護欄損壞,可導致人員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高處墜落的主要因素:
(1)沒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帶。
(2)高處作業時安全防護設施損壞。
(3)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護設備、設施進行作業。
(4)作業人員疏忽大意,疲勞過度。、
(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沒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軟底鞋等。
(7)高處平臺沒有圍欄或圍欄不合格。
(8)高處平臺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員墜落的孔、洞等。
(9)平臺為鋼結構,年久失修,地板過薄,難以承受人體重量。
(10)平臺沒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臺上結冰等。
5、觸電
觸電事故的發生是由于電氣設備漏電,電氣安全防護設施失效,電氣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未辦理作業票,檢修中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按電氣作業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隨便接臨時電源等情況下,人體接觸帶電物體導致的。
造成觸電傷害事故常見的因素有:
(1)違反用電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3)操作人員疏忽大意,身體進入帶電危險部位。
(4)在檢修電氣設備故障時,未按規定切斷電源或未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明顯的作用標志(嚴禁合閘等),電氣開關被他人誤合閘或隨意合閘,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5)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地或絕緣不良,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6、機械傷害
潛在的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泵類、金屬加工等機械的防護裝置不完善或損壞、拆除,轉動部分無防護罩或防護罩損壞,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等引起機械傷害事故。
造成機械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機械設備制造質量不合格或設計上本身存在缺陷。
(2)設備控制系統失靈,造成設備誤動作,導致事故發生。
(3)電源開關布局不合理,一種是緊急情況下無法立即停車,另一種是幾臺機械設備開關設在一起,容易造成誤開機引發事故。
(4)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
(5)機械設備有故障不及時排除,設備帶故障運行。
(6)在檢修和正常工作時,機器突然被他人隨意啟動;不具備操作機械素質的人員上崗操作。
(7)在與機械相關聯的不安全場所停留、休息;任意進入機械運行危險區域。
(8)違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服裝進行操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若干個職能小組,明確各自的職責。注意一定要明確日常安全管理職責、應急管理職責。
四、預警與信息報告
一、危險源監控和預防
1、火災、爆炸
危險源監控
(1)煤氣濃度的監控使用壁掛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在主車間二、三、四層分別設置了壁掛式煤氣檢測報警儀,凡在煤氣區域的工作人員、檢修人員配備了便攜式煤氣檢測報警儀,當煤氣濃度超過30ppm時自動給予報警。
(2)崗位人員加強對電氣設備的防火巡查力度(每30分鐘巡查一次)
(3)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相關作業票、由安全員和監護人進行監督。
事故預防措施
(1)分別在主車間二、三、四層煤氣區域設置了軸流風機并與壁掛式煤氣檢測儀連鎖,煤氣濃度超過50ppm是軸流風機自動啟動,主車間三次煤氣操作平臺設置電、自一體快切閥,眼鏡盲板閥和逃生通道。
(2)加強工藝管理,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制定巡查、監控和動火作業制度,并嚴格執行。
(4)盡可能用不燃油代替可燃油。
(5)配備合適的滅火器和消防水源。
2、中毒與窒息
危險性分析
燒結礦物使用的燃料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無色無味,劇毒、氣態,當一氧化碳在空氣中濃度達到0.02%時2h左右就會使人頭痛惡心;濃度達到0.08%時2h能使人昏迷;濃度達到1%時10min就會使人死亡。在停爐檢修煤氣管道時如果沒有對煤氣管道進行充分置換,冒然打開管道檢修會造成作業人員中毒和窒息。
事故預防措施
(1)在巡查煤氣設備時必須雙人進行、佩戴便攜式煤氣檢測報警儀。
(2)在檢修、更換煤氣設備、管道閥門前,必須通知公司負責人、安全員,經同意批準后辦理作業票方可作業,作業前必須使用氮氣對煤氣管道充分置換,經檢測確認無煤氣后方可作業。
3、灼燙
危險性分析
灼燙主要存在于主車間三層烘干機爐前崗位和維修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爐時由于崗位工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濺出造成灼傷、燙傷;二是維修工在檢修過程中割、焊時由于操作不慎或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全會造成灼傷、燙傷。
事故預防措施
(1)上崗前必須合理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
4、高出墜落
危險性分析
作業人員在靜電除塵、煤氣管道檢修作業中,操作平臺無護欄或護欄損壞,可導致人員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高處墜落的主要因素:
(1)沒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帶。
(2)高處作業時安全防護設施損壞。
(3)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護設備、設施進行作業。
(4)作業人員疏忽大意,疲勞過度。、
(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沒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軟底鞋等。
(7)高處平臺沒有圍欄或圍欄不合格。
(8)高處平臺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員墜落的孔、洞等。
(9)平臺為鋼結構,年久失修,地板過薄,難以承受人體重量。
(10)平臺沒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臺上結冰等。
事故預防措施
(1)高空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
(2)設專人監護、安全員現場監督。
(3)佩戴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
(4)嚴禁交叉作業。
(5)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
5、觸電
危險性分析
觸電事故的發生是由于電氣設備漏電,電氣安全防護設施失效,電氣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未辦理作業票,檢修中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按電氣作業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隨意接臨時電源等情況下,人體接觸帶電物體導致的。
造成觸電傷害事故常見的因素有:
(1)違反用電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3)操作人員疏忽大意,身體進入帶電危險部位。
(4)在檢修電氣設備故障時,未按規定切斷電源或未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明顯的作用標志(嚴禁合閘等),電氣開關被他人誤合閘或隨意合閘,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5)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接地或絕緣不良,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事故預防措施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懸掛檢修作業牌。
(3)作業前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4)檢修電氣設備時設專人監護。
6、機械傷害
危險性分析
潛在的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泵類、金屬加工等機械的防護裝置不完善或損壞、拆除,轉動部分無防護罩或防護罩損壞,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等引起機械傷害事故。
造成機械傷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機械設備制造質量不合格或設計上本身存在缺陷。
(2)設備控制系統失靈,造成設備誤動作,導致事故發生。
(3)電源開關布局不合理,一種是緊急情況下無法立即停車,另一種是幾臺機械設備開關設在一起,容易造成誤開機引發事故。
(4)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損壞、被拆除等。
(5)機械設備有故障不及時排除,設備帶故障運行。
(6)在檢修和正常工作時,機器突然被他人隨意啟動;不具備操作機械素質的人員上崗操作。
(7)在與機械相關聯的不安全場所停留、休息;任意進入機械運行危險區域。
(8)違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服裝進行操作。
事故預防措施
(1)對新設備質量安環科嚴格把關,嚴禁帶病運轉。
(2)新安裝的設備必須重新制定操作規程,并組織職工進行培訓、學習。
(3)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防護措施是否損壞,如有損壞及時維護、更換。
(4)維護、更換機械設備防護措施必須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設專人監護。
二、預警行動
當發生出現有人員輕傷以上的: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等其他傷害時。現場人員發現事故時,立即啟動二級應急響應預案,即按現場處置方案進行,及時通知現場處置方案中的應急救援組長,組長立即按應急預案組織控制事故。若事故被控制、消滅,應急結束;若事故無法控制則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員或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接到通知后,判斷情況,決定是否啟動一級響應預案。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需設立24小時職守電話。發生事故時匯報情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4、涉及范圍、災害程度、人員傷亡情況。
5、事故類型。
6、現場人員是否撤離,現場人員聯系方式,聯系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等。
7、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搶險求援情況。
8、如有條件可附現場圖
四、信息上報
發生事故后在1小時內向政府安全管理及相關部門匯報。
1、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已采取的措施。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將我公司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一級響應、二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一級響應:可能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和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事故需公司力量能控制和救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二級響應:可能造成人員輕傷以下和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下,且公司依靠本單位車間、班組救援力量,能夠達到事故救援、事故控制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當判斷事故為二級響應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現場處置預案,當事故不能控制時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過程分為:報警、警戒、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制及救援行動、判斷事態是否擴大、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
2、應急響應過程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驟
三、應急救援
1、搶險救援程序啟動后,在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下、各救援小組,按照安全技術規程和事故處理預案開展搶險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指揮部調集好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現場搶險時2―3人一組,佩戴好各人防護用品,同時注意相互監護。搶險原則是救人第一,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將事故有效的隔離起來。
2、消防人員、醫護人員和搶險人員接警后,應立即按指令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后,在現場操作人員的配合和幫助下進入現場,實施救援。
3、若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由指揮部決定是否擴大應急,請求政府或上級單位的救援。
四、 應急結束
一、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進入恢復階段,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應急救援狀態可以終止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并應急救援狀態終止命令,在應急狀態終止后,根據要求對事故進行調查。
1、事發單位應在2日內向事故調查小組或上級單位提交事故情況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情況:包括事件發生詳盡時間、地點、事故發生是經過等;
(2)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
(3)原始資料:包括文字、影像、記錄圖示等;
2、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1)應急處置過程:包括從接報開始、下達的命令、搶險過程到搶險結束整個過程敘述,參加搶險組織人員等;
(2)事故情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涉及范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等;
(3)搶險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
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長
政委:
副總指揮:
成員: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調動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儲備,主要領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事故搶險和救援,有關人員馬上就位,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上級應急處理指揮部和景縣人民政府,盡最大努力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機構職責
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現場搶救隊、應急保障隊、善后工作處理組、事故調查處理組,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應急救援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負責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接警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負責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負責快速組織各組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搶險,并做好各組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資料檔案。辦公室設立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值班電話:,地點設在局辦公室。
2、現場搶救隊:
隊長:李書軍副局長
副隊長:王景良營銷部部長
霍金澤安監部部長
隊員:生產技術部、營銷部、安全檢察部共計20人,16個供電所每所由所長帶隊抽調5名(20-35歲以下)精干隊員加入搶救隊,電器廠、物資公司、安裝公司由本單位正職帶隊,抽5人加入搶險隊,保正隊員不少于100人。
負責快速搶險施救,控制險情,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
3、應急救援保障隊
隊長:陳國勝副局長
副隊長:劉建云物資公司副經理
隊員:物資公司全體
負責快速組建衛生醫務人員搶救小分隊,及時趕赴現場救治傷員,負責車輛、搶救物資和器材的保障。
4、善后處理組
組長:陳國勝副局長
副組長:李紅人力資源部副主任
成員:工會全體
負責協調辦理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并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思想疏導,努力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負責清理和測評事故損失情況。
5、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長:李書軍副局長
成員:霍金澤安監部部長
于建嶺安監部副部長
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整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各隊(組)根據各自的任務,本著精干、快速、高效的原則,組建應急小分隊。各供電所和多種經營單位按指定人數立即選拔人員,明確告知本人并報安監科備案,同時要對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模擬演練,使其具備處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