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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問題”[1]是我國當前建設中面臨的最大問題和挑戰,它與城鄉二元結構問題,西部大開發問題緊密相連。這一問題不解決,我國的現代化就難以真正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就不能真正的實現。故此,歷屆政府高度重視,并在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報告中作了特別強調。學界對這一中國當前最大的現實問題也極為關注,研究成果不勝枚舉,研究內容更為廣泛,成為當前經濟學理論界討論的熱點問題之一。在眾家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筆者有幸逢閱了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和人類學家的《農民道義的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一書,受益匪淺,感觸頗深,誠然此作之說可為我國農民問題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一、《農民的道義經濟學》簡介
詹姆斯????C?斯科特于2001年和2004年先后兩次在中國發行的《農民道義的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一書,以其獨特的研究視角和學術魅力,在我國學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2]。該力作集中反映了科斯理論闡釋與個案分析相結合的實證主義研究特色,從現實出發來考察東南亞農民生存倫理和反叛邏輯。通讀此作,我們很容易發現作者深厚的人文關懷主義情操,他是真正站在農民的立場,深入農民的心理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為社會的弱勢群體說話的學者。書中大膽采用了經濟學和人類學的研究成果,從理論上構建了“生存倫理”對農民經濟活動的重要意義,肯定了其規范性和道義,并實證了“安全第一”原則的決策性和普適性。正如譯者所言,本書是一部真正從農民的角度出發,更為現實的考察農民生存和反叛問題的力作。它對研究亞洲乃至世界其它國家的農民問題,都有著極為現實的借鑒意義。
二、啟示――“三農問題”
透過此書看當今中國社會的“三農問題”,啟示重重。筆者認為 “三農問題”要根本的解決,也要深入農民的心理,站在農民的立場解決問題,而不是紙上談兵。雖目前國家已投入人力、物力來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收入、增加農業產值,然大量問題尚未解決,大部分農民的貧困問題依然存在,這將很大程度上影響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進程,必須高度重視。筆者在接受詹姆斯????C?斯科特思想與理論的基礎上,綜合國內對“三農問題”的研究成果以及部分個人調查結果,依據現象學的部分理論,對當前我國的“三農問題”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切實發揮政府的援助機制
《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一書指出:“在家庭之外有一整套網絡和機構,在農民生活陷入經濟危機時常常起到減震器的作用。一個男性親屬、朋友、村莊、有力的保護人,甚至包括政府(雖然較為罕見),都會幫助度過疾病或莊稼歉收的難關。”這就是斯科特所說的援助機制。但顯而易見的是,作者對政府援助行為的可靠性難以置信,認為“傳統的國家和現代國家都能幫助農民生存下去。然而國家的援助,如果說總會有的話,也是很難靠得住的”。當然這只是作者的主觀理解,不管怎樣,政府的援助還是存在的。尤其就我國當前的社會而言,政府對“三農問題”極為重視和關心,但重視關心的效果如何,就需要考究了。因此,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切實發揮其最基本的援助職能。然當下中國農民的基本生存已不是問題,政府的資助已漸趨落實并明朗化,如農村教育、鄉村交通建設及農稅取消等等。話雖如此,但我們政府一直所倡導的建設新型農村并沒有實現(只有小部分),農民只是暫時滿足了基本生活,而在廣大農村,子女上學及醫療問題依然很嚴重,貧困依舊是農民的心病。總之,農民脫貧的目標遠遠沒有實現,治富就更不用談了。因此就需要政府伸出援助之手,解民于危難之中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切實發揮其援助機制,盡可能地縮減貧富差距,實現共同脫貧,共同富裕。
那么,政府如何更好的發揮其援助機制呢?《農民》[3]在對“剝削”進行了現象學分析時指出,“為了達到剝削農民收入的一定平均值的目的,精英階層可以有極為不同的方法。雖然農民對任何此類索要都會感到不滿,但使他感到自己被剝削的最為嚴重的是那種最經常的威脅其生存要素的、最經常的使其面臨生存危機的索要。在農民詢問被拿走多少之前,他先要問的是還剩下多少,他要問涉及農民利益的制度是否尊重其作為消費者的基本需要。”從這段闡釋我們可了解到,農民真正需要的是維持基本生存的安全感。回歸到政府的援助問題上來,我們發現農民需要的其實很簡單,就是“安全第一”的生存。簡言之,政府保證了農民的安全感,自然就保住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我們經常宣揚,現代社會農民要治富,就要發展副業,創辦自己的企業。然而,斯科特給我們揭示了一個重要的農民行為――規避風險行為。并引用了生存農業經濟著作的話作為解釋,即“對于勉強生存的農民來說,可惡的風險會相當厲害,因為高于期望值的利潤也許抵消不了低于期望值的回報所造成的嚴重損失”,如此就需要政府來解決農民的風險問題。筆者認為,政府應發動群眾挖掘地方特色資源,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并首先由政府在本地創辦企業,作為示范點。這一方面可以給農民提供就業崗位,保障其“安全第一”的生存;另一方面可以吸納技術人才,尤其是大學生,也就相應解決了部分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在政府的引導之下,一些有思想有能力的農民看到創辦企業的益處,也就必然加入到創業的行列中來。長此以往,毋庸置疑,整個農村的經濟就會慢慢發展起來,農民的基本保障和治富問題也就相應的解決。
(二) 加強農民的專業知識教育
《農民的道義經濟學》中指出:“安全第一原則并不意味著農民屈從于習慣:即使是可以避免的風險也不敢承擔。當旱季作物、新種子、新種植技術以及市場生產等新事物提供了明確的、實質上的收益并且對生存安全沒有風險或風險不大時,人們會看到農民們是沖到前面的。”如此說來,農民需要進行一定的革新[4],只要不是高風險的革新,但是“大量農民的革新行為具有孤注一擲的特征,這使得農民不得不為未知事物而拼搏一番的經濟背景同其常見的懷疑主義謹慎態度”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因此,農民要通過革新改善自己的境遇,就要承擔一定的經濟風險,而這種經濟風險只要不是很大,農民就可以堅持下去,不幸的是風險超過預期目標就必然中途放棄甚至破產。在安全第一原則的限制下,農民不會去冒險,只會選擇投資少而風險也小的革新,慢慢改善。
鑒于上述一系列農民自身的主觀和客觀原因,要設法改變農民的生活境遇,降低經濟風險,在保證安全第一原則的基礎上轉變農民的思維,達到投資少風險小的經濟目的,同樣需要政府這一強大支柱。從長遠利益考慮,解決本質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加強農民的專業知識教育,把新的技術、新的經營理念、新的作物品種、新的行業選擇等定期傳授給他們(當然初期是針對農民中的精英階層,因為他們有對新事物的優先和樂于接受能力),使農民掌握更多的專業技術(如防蟲、播種、育苗等技術)。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并減少風險,以增加利潤。當農民真正看到教育帶來的現實利益時,必然會全身心地投身于農業生產。如此不僅提高了農業生產率,最主要的是農民的生活得到了安全保障,政府的作用也就真正的發揮出來了,其形象也相應的提高了。并且,通過接受教育,農民的個人素質也相應提高,并更能深刻體會到知識的作用,這就對教育在農村的普及起到催化作用,。如此良性循環,相信我國的農村、農民、農業問題就會穩步、良好的解決。
當然筆者的觀點有一定的空想成分,這一政策要真正實行是不容易的。由于廣大農民同胞知識水平非常有限,認為教育只是年輕一代的任務,他們多年的經驗積累是不需要進行教育的,而且可能對農業知識教育有排斥心理(不懂其中的摘要農民中的精英階層的支持,然后再將其經驗傳授給其他的農民。等農民看到了新技術的成果時,自然就投身于學習及實踐中去。
(三)整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斯科特在《農民的道義經濟學》中引用了S?愛潑斯坦的一句話:“賤民階層之所以樂于接受這種給予這種固定報酬的制度,是因為即使遇到災年它也給予安全保障”。對農民而言,穩定的安全保障比市場經濟利潤等重要,而土地就是農民最穩定的保障。因此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對土地的優化分配和合理利用是關鍵。當然,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實行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然而現代科技日新月異,以家庭為主的小塊土地已不能適應現代科技社會發展的要求。在調查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發現小塊土地的效率低下問題。由于整塊的地被分成若干個小塊頭,尤其是在平原地區,本來大型的機器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作業,但是由于地形問題或是面積問題,導致大型先進的機器作業很難實施,只能進行小機器作業,效率相對底下,而且耗時耗力。再者其農產品(如小麥)在市場上進行銷售時,必然會因為量少且質不高而廉價出售,如此,農民的經濟收入就明顯降低,若遇上災年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很多農民覺得發展本業不能維持正常的生活,不得不背井離鄉,外出打工,農民作為一種特殊的群體進入城市,搖身變為農民工,并成為現代城市一道新的風景線。他們的生活狀況、心理健康成為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可見土地對現代的中國農民而言已經不是最穩定的收入了(當然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要提高和改善農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就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從農民的本業――土地出發,對其進行優化管理及合理利用。
那么怎樣施行此項任務呢?筆者認為應重新整合土地,即全部沒收農民的土地,并將土地轉讓給承包商,再由政府發給農民固定的生活補助(當然是要滿足農民的生存),這樣農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有穩定的收入,可以像產業工人或公務人員一樣,每月有固定的工資。如此農民為了生活的更好,外出務工,就可得雙份的工資,社會上存在的看不起農民的思想也就慢慢的消失,農民的待遇提高了,整個社會也就和諧了。再回到土地上來,承包商可以利用大片土地進行大機器作業,不僅效率高,省時、省力,而且經過專業技術的指導(承包商有條件雇傭農業專家進行技術指導),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也就隨之提高。這種上下兼顧的政策才是解決三農問題之道。
綜上所述行政管理畢業論文,要真正解決好“三農問題”,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和政策轉變,在保證農民“安全第一”的生存原則之下,通過一定的援助機制及智力支持幫助農民脫貧治富,協助農村發展事業、推進農業進入現代化軌跡。
三、結語
詹姆斯????C?斯科特的《農民道義的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這部力作對農民問題進行的深刻剖析對于我們解決“三農問題”有很大的啟示,無論是理論闡述還是個案分析,都本著客觀的原則,聚焦于農民的切實感受和切身利益,這種替弱者說話的個人主義情操實為可貴。中國作為農業大國,處理好農民問題是重中之重,而解決農民問題的關鍵就是要理解農民,滿足農民的心理需求,從農民的切實感受和切身利益出發,真正站在農民的立場上,而《農民道義的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就是很好的理論與實踐教材,從中汲取營養,才是治“三農問題”之本。然該力作是以東南亞農民為例進行的考察研究,是否符合中國農民的實際尚存爭論,但筆者認為其理論(如生存倫理,安全第一原則)是完全可以解釋中國乃至亞洲所有農民的實際狀況的?;诖?,筆者在粗淺理解該作的基礎上,對我國的“三農問題”提出一點看法,意在對此問題的解決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美]詹姆斯????C?斯科:農民道義的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 ,譯林出版社,2004. 5
我們應該先試著問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今天這種狀態下的三農問題?這是我們解決問題的一個基本前提。如果失卻了這種根源性的認識,那么,所提出來的對策也就只能是無根之枯木,從而陷進了張五常所警告的“套套邏輯”吧。因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對學者們關于三農問題根源的討論,做出一個綜合性的回顧,最終將其歸結為??碌摹叭祟悓W”的范疇之中,并指出人的價值的不斷提高乃是三農問題的根本之所在。
一
在追尋三農問題的根源這一問題上,走在最前面的可能是經濟學,特別是產權經濟學和制度經濟學。這可能是也是所謂經濟學帝國主義的特性所決定。這方面的嘗試始于張五常在六十年代所作的博士論文——《佃農理論》。《佃農理論》一書在分析方法上開創了用經濟學理論分析農業的一個先河。它擺脫了以往像亞當·斯密,馬歇爾等經濟學家在土地問題上所引起了無休止的理論性爭吵,而一開始就從現存的農業現象出發,論證其存在是否合理,以及合理性何在,從而開辟了實證經濟學在農業中的廣泛應用。
而八十年代以來,隨著產權經濟學與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國內學者們也不斷地試著用這一理論武器去解釋三農問題,在相當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一理論從經濟人的基本假設開始,即認為人是理性的,同時在理性的指導之下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再加上人的偏好的穩定性(貝克爾),將產權關系看成是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根本因素。
而產權演進的一個最大關鍵因素在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張五常),或者在于是否能夠有效地限制著搭便車的現象(道格拉斯·諾思)。在以往的公有制體制之下,中國并不存在著明確的私有產權,而只是公有制體制之外這種模糊的產權,這一模糊的產權,引發了低效率、搭便車等現象,嚴重地阻礙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因而,明確產權,在經濟學家們看來,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也是引發三農問題的根本之所在。
然而,當中國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制之后,特別是對土地的管制進一步放松之后,中國的農村經濟卻只有在八十年代出現過一短暫的繁榮之外,九十年代卻重新陷入困境,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顯然地,原封不動地借用傳統的產權經濟學,已經無法再做出有力的解釋,因為現有的農村土地制度已經對農地的產權做出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視為是一種有著明確規定的產權合同。這就促使經濟學家們對中國的現狀進行重新的思考,以期完善其理論體系。而周其仁先生在“21世紀經濟報道”中所撰寫的“農民收入是一系列的事件”系列文章(共20篇),正是這方面的努力。
在周先生看來,農村變革的根源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土地方面的產權問題,而是根源于一種更宏大的視野之中——全國的經濟大局。從這種視野出發,周先生將現在正在進行的農村改革,視為是繼78年之后的第二次改革,而且也是一場“遲到了十多年的”。對于70年代末的那場,周先生認為,當時的承包制是以法律的形式將土地的產權部分地讓渡給農民,這在當時公有制一統天下的時代里,簡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那么,是什么因素促成的呢?
在《中國農村改革:國家和所有權關系的變化》一文中,周先生給出的答案是:10年以及由之而來的經濟破產,已經使國家失去了進一步剝削農民的可能性,而廣大農民的饑餓甚至是死亡,更迫使國家不得不推行農村變革。而現在,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原有的那些改革動力已經隨之消失。一場“冬眠了十年”的農村改革的興起,其原因在于“市場大底部”的決定因素,具體地講,就是由于九十年代以來農民收入的遞減,以及由之而產生的農民購買力不足,影響內需,“農民收入增長的停滯已經把國民經濟憋住了”,最終導致國民經濟的低速增長,從而影響到國家的戰略部署。
因而周先生提出了“除非進一步清楚地界定產權,農民收入不可能增長”的對策。當然,這種對策已經不再僅僅只是局限于土地方面的產權問題——勞動所得,而是更多的從無名的產權——財產所得,而這種財產收入越發顯得重要。這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時,費沙(IrvingFisher)的《利息理論》、康芒斯的《制度經濟學》,已經是作為一個重點來強調。只是在今日中國的背景之下,周先生對其進行重新的強調、界定罷了。
因而,縱觀周先生的推理、觀點,我們可以得出周先生基本上還是站在產權經濟學的角度,只是強調的角度已經不再簡單地是交易成本,而從收入-產權的角度,站在整個國家的高度,對整個三農問題進行著詳盡的耙梳。這,或許也就是產權經濟學所能達到的解釋高度罷。
二
在周先生的分析中,有著一條相當清楚的脈絡,那就是從國家-農民的相互作用出發,用時髦的話,就是國家-個人的博弈過程。也正是在這一角度上,周先生提出“產權可能是副產品”這種驚人的觀點。而這樣的分析方式,與政治學上的系統分析法有著極其相似的方法。在戴維·伊斯頓系統分析方法中,系統輸入、中間過程以及系統輸出、反饋等諸多的因素已經作為政治系統整合的重要因素與過程。在這一方面,他與政治學的系統分析有著相似之處。
從政治學的角度,或者說更寬泛一點,從政治-社會的角度來探討三農問題,主要集中在兩方面。其一是法治角度,即法律的制定是否完善、法律的執行是否徹底。這一法治的視野,主流的觀點大致是認為,現行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與時代的要求相適應的,如目前實行的《土地管理法》等系列法律、法規沒有過多的漏洞,問題的關鍵出現在法律的執行方面。執法過程中,滲進著過多的人的因素,使得法治的目標發生了偏轉,人治的因素過重。
這種觀點,在的《現代化陷阱》一書中隨處可見,因而她們提出的一個解決辦法就是用道德來加以輔助。
第二種觀點則認為,問題不僅僅出現在法律的制定、執法的水平這些低層次的因素,而是出現在整個國家的社會架構方面。他們認為,自建國之后實行的戶籍制度,就使中國出現了兩個不同的社會,一邊是享受著種種特別福利的城市,另一邊則是被遺忘的廣大農村。正是這種城鄉壁壘(筆者試圖不用城鄉二元結構,因為它是一個相當含糊的概念,詳細可見筆者的《混亂的“城鄉二元結構”》)束縛著農村發展,導致農民的二等公民身分,最終讓整個農民陷入一種可怕的“鎖入效應”。因而他們提出了“三農問題的根源在于城鄉結構體制的束縛”這種針鋒相對的觀點,而解決的對策,也就是破除城鄉壁壘,給農民以國民待遇(*)。目前的學術界主流思想很明顯地轉向支持這種觀點。
然而,雖然“三農問題的根源在于城鄉結構體制的束縛”得到了更多人的認可,這可能會有利于今日中國農民生活狀態的改觀,但是,若從學理的角度出發,我們卻不得不承認這樣的解釋,其說服力是遠遠比不上周其仁先生的解釋。因為這樣的解釋充其量只是涉及到三農問題的“外在性本質”,而沒有深入到像汪丁丁所講的那種“價值體系”,也就是沒有真正涉及到一個根源問題——改革的動力之所在。而周先生的文章則指出的改革動力——市場大底部——是一個很實在、很現實的改革動力!
因而,許多的政治學者們就在上述的基礎上進行更為深入的探討,他們從整個中國改革的大背景出發,來分析三農問題。他們認為,中國的改革開放模式,是一種做大蛋糕的模式,從社會的邊緣發端,從而在一段時間里處于一種“帕累托最優”的狀態——所有人的福利都得到提高同時沒有一人的福利降低——之中。但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際,中國的社會資源配置機制發生了變化——急劇的變化,使得一些人得以迅速暴富起來,而改革開放之初的廣大受益者卻淪為改革代價的承擔者,這些群體有廣大的農民、進城的民工、城市下崗工人等,最終演化成今日的中國10大階層(陸學藝,*)。
這些改革代價的承擔者,“與整個社會結果是斷裂的,其自身是相對封閉”,最終形成了一種特殊的現象——“貧困群體化”(孫立平,*)。而在一項更為具體的研究中,學者們發現,是城市下崗工人的斷層化,才引發出人們對三農問題的關注。換言之,自70年代末的之后,社會的一種普遍共識是農民已經發展起來了,但是,只有等到城市的下崗工人的生活失去保障之后,對社會、政府構成極大的壓力之際,人們才真正地重新思考著弱勢群體的問題,而在這弱勢群體之中,自然包含著三農問題。
三農問題——這一個歷史性的根本問題,竟然要這樣地被間接提及,誠可悲矣!這種特殊的情況之下,人們就不得不問,到底我們的政治體制是怎么一回事、我們的政府是怎樣行使權力的,竟然使三農問題處于如此的一種被遺忘的邊緣化地位?或許,這就是學者們發出了“作為政治問題的農民問題”這種時代的強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能夠提出“作為政治問題的農民問題”這樣的時代強音,確實需要足夠的睿智、豁達的胸襟以及宏闊的視野,莫怪乎許前席先生的《作為政治問題的農民問題》(《戰略與管理》*年第一期)獲得了普遍的好評。在《作為政治問題的農民問題》一文中,作者開宗明義地表明:中國當前的農民問題,如此迫切沉重,對其決斷和回答,不是庸俗的經濟倫理及政策所能應對的,它在不斷追求一個“清醒而又堅韌”的政治主導層。在許文中,作者特別反對的是庸俗經濟倫理的操練者,以及那些信仰操練者。反對前者“一味地兜售一種軟乎乎的幸福主義觀,而全然不覺民族整體的政治思想和節操”,反對后者“單單憑借‘良心原則’,憑借‘對自己主觀信念的無限確信’(亞當·斯密語)來建立自己的話語體系,從而使國家和民族的整體生存”“漂浮在混亂信眾的不確定意見之上”。
作為政治,它首要的是面對著這樣一個尖銳的問題——政治體置人民于何處。古往今來的政治哲學和歷史教訓,無不揭示著這樣的一個真理:人民是事實上的法官。因而,政治體應當以民為本也就變成了理所當然。而以民為本的政治體,也就理所當然地要“給農民以國民待遇”。這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敖o農民以國民待遇”決不是像經濟學上所討論的邊際效應最大化為準則,而是一個“政治權力落實到何處的問題”。
在以公民個體為基本單位的現代政治社會中,這樣的一個觀點也是不證自明的:公民乃一國之公民,而非一地方共同體——人口群落之公民。在這個意義上,許先生認為,“中國政治改革的最終目標,決不可以任何人為的方式切斷公民個體和中央國家之間政治聯系,要讓這一聯系聯系高度堅韌化、高度民主化”。換句話講,國家的愛民之意圖,應該“讓人民看到并感受到”。因此,許前席先生呼吁一種韋伯式的政治教育(更詳細的論述可見甘陽的《走向“政治民族”》),一種漢納阿倫特式的公民理念,以避免“政治侏儒”的可悲立場。因為,“作為一門志業的政治,應當是現實主義的,也應當是理想主義的。這兩方面如能互補,就是對的。如果各自分離,就都是錯的”。
至此,許先生的觀點也就顯然可見,他認為正是“底層民眾,特別是農民,深重地壓迫著幾代人的社會良心”,這與政治的本質是不相符的,這就客觀上要求“政治家們和輔政者們必須學會感受這巨大的歷史責任感和民族責任,從中分辨出政治原則的真正要求,并執行正義”。
三
很顯然地,在將三農問題歸結為經濟性還是政治性的問題上,我們沒有辦法分別出誰優誰劣。但是,在對比之中,我們卻很容易地發現它們的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無論是周先生的分析,還是許先生的分析,都將最后的問題提高到一種人的作用的本質。周先生強調農民在國家-農民的博弈過程中的重大作用,而許先生則強調,政治體應當以人為本,二者實際上是殊途同歸的。這種以人為主體的分析,在法國經典作家米歇爾·??驴磥恚鼈兌际菍儆谝环N“人類學”的話語體系。
在其扛鼎之作《詞與物——人文科學考古學》一書中,??峦ㄟ^對比17世紀中葉到19世紀初發生在西方文化的認識型中的兩個巨大的斷裂,發現“第二次斷裂則標志著古典時代的終結和現時代的開端,在現時代表象理論、語言都消失了,同一與差異被有機結構所取代;人(I’homme)只作為物之序中的一條裂縫而首次進入了西方知識領域,人類學產生了,并適合于人的人文科學的空間也打開了?!毖酝庵?,在“人并不存在(生命、語言和勞動也一樣不存在)”的年代,人是不可能被作為客觀而進行科學的思考范疇之內的,而只有當“一個問題、一個要求、一個理論或實踐的秩序”成為一種障礙時,人類學才得以產生,人才能作為問題的思考重心而進入科學的研究領域。在這一人類學的視野之下,人已經無可爭論地作為第一性而存在,人的價值也就成為我們思考一切問題的出發點,同時也是最終的歸宿。這也是我們今天討論三農問題的一個根本性前提。
20年的市場導向的發展戰略,快速工業化的發展訴求,已經使得市場的不平衡充分體現出來,這是三農問題的根子。
解決辦法之一 提高農民的市場談判能力。我認為三農問題,事實上是農民與國家、農民與市場的雙重關系問題。分散而弱小的農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副產品與工業交換表面是等價交換,實質上價格與其說是由供求關系決定,還不如說是由提品的兩大集團的市場談判能力決定的。
透過市場上的平等交換的表面現象來看,決定交換價格的更深刻原因是生產者的談判能力,分散的二三億農戶,只有組織起來,增加自己的市場談判能力才是提高農副產品的價格比的先決條件。沒有這種組織,就無法抵御不斷增長的負擔,無法實現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
解決辦法之二 建議取消全部的農民負擔。農業已經成為一個弱勢的甚至無贏利的產業。當我們的農民已經為國家的工業化進程貢獻了50年的積蓄,當工商業已經占了GDP的85%的時候,占GDP15%的農業要養活占總勞動人口50%的人已經很不容易了,不能再向他們額外征收稅費了,更不必說各種罰款。這是穩定三農的根本性決策,是穩定承包制小農經濟的根本。
解決辦法之三 建議撤銷過多的條條框框。目前的農業地區,要那么多的部門干什么?我們的政治和行政管理得改善,要形成低成本、高效率、廉潔和法治的行政管理體制,就我們民族而言,這個問題是關系到生死存亡的大問題。
在農村走走訪的時候,常常能感覺到農民對現實生活的不滿足,但另一方面,又有不少老人說,他們的生活比解放前要好得多,是什么原因導致這種情緒?
男,1951年5月出生于北京。漢族,祖籍河北昌黎,中國人民大學二級教授、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農林經濟管理組成員。
溫鐵軍:中國三農面臨的兩大矛盾,第一是國情矛盾,就是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中國農戶平均土地規模只有半公頃左右,勞動力轉移又相對比較困難,這是制約生產力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另外一方面,也就是說政策的問題,主要是缺乏符合國情的、專門的針對小農經濟的政策。很多理論界的朋友以為只要照搬在國外行之有效的政策,似乎就可以解決中國的問題,但事實是,西方的工業化伴隨著殖民擴張,歐洲轉移出去四分之一的人口,大英帝國轉移出去三分之一的人口,我們能這樣做嗎?大家都知道不可能,所以中國要搞鄉村建設,要走自己的路。
賀雪峰
男,1968年生,湖北荊門人,長期從事農村調查。自1996年以來,先后在全國二十余省市做農村調查,調查內容涉及村民自治、鄉鎮財政、稅費改革、土地制度、鄉村水利、農民福利、鄉村社會性質、鄉鎮選舉、農村弱勢群體、新農村建設等,2002年至今一直主持湖北六村鄉村建設實驗。
賀雪峰: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一方面,今天的農民也許是中國歷史上生活最好的農民。在農村調查老人,一些老人說,過去地主家的生活也就今天這樣子吧,甚至還達不到,地主有時還兩干一稀呢。
但物質的提高,與幸福感的提高,是兩回事。例如地主的心理滿足感,是來自對周邊農戶地位的比較。以此反觀現在的農民,他們的絕對生活水平,并不一定比建國前地主的生活水平差。甚至不比陶淵明差,但他們被越來越具有侵略性的商業氣氛所刺激起來的物質欲望所控制,有了強大的需求,但并沒有實現這些需求的物質條件。他們被五彩世界的可能性與對現實世界的無力感所折磨,這種折磨尤其因為農村社會的迅速分化與外在的想像世界的真實化,而使農民處于痛苦不堪的境地,他們 的消費欲望被刺激起來,但不能實現。
對三農問題的解決,我認為首先應該強村弱鄉,將來很長一個時期,必須重視村莊建設,限制小城鎮建設,通過以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為主的外來資源的輸入,為農民的生產生活提供必要的秩序和福利。村莊是生活性的,村莊建設與不能從農業和農村中轉移出去的農民的福利關系極大,只有當農民可以在經過建設后宜于居住生活的村莊中生活下去,中國的現代化才不會因為數量龐大的農民的不滿,而功敗垂成。
1957年6月出生。陜西子長人,研究員,從事農業經濟學研究,主要專長是農村制度變遷問題研究,并有多篇這方面的論文和著述。黨國英:從表面現象看,三農的問題最直接表現在農民窮、收低、人地矛盾突出,所以人地的比例要調整,大量的農業人口要城市化。這是談論三農問題的首先要明白的背景。另外市場經濟是優勝劣汰的經濟,本質是競爭,而農民在信息、組織、知識等各個方面都處于劣勢。這種時候,社會應該建立一些矯正機制,建立規則,借助國家力量,以利益損害進行限制。如果認為利益損害難以避免,那么就應該使其幅度盡量小、痛苦盡量減輕。
在目前原體制中,也設置了一些限制性因素,例如發方發生,農民負擔惡性事件,對地主官實行一票否決,如果地大量撂荒,地方官也是有很大壓力的。我們需要建立一個穩定的操作規則。
男,1962年9月生于湖南衡陽,中國著名社會學家、三農問題專家,已發表和出版過《中國工人階級狀況:安源實錄》、《抗爭性政治:中國政治社會學基本問題》等大量著述。2010年12月,被30多萬網民公推為與郎咸平、戴旭、郭亦平、張宏良等人并列的“中國互聯網九大風云人物”之一。
于建嶸:三農問題的背后,是農民與政府利益關系問題??梢曰仡櫼幌?,1990年代講農民問題總是社會問題、治安問題;到中期,上升為政治問題;而到現在,中央的措詞是嚴重的政治問題。中央以這一問題的認識現在已經日益清醒。
在九十年代初,農民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當時開始建立鄉鎮財政體制,鄉鎮成了獨立的利益體存在,基層政府和農民的利益關系開始發生變化。在此之前,鄉鎮政府的財政開支,由縣財政撥付,這時候,就必須從農民那里獲取,兩者成為利益的直接博弈者。一方面農民因政策帶來的邊際收益逐步減少,越來越不愿交更多的錢,另一方面,基層政府因為錢難收,就增加更多的人手,人手更多,要供養的錢也就越多,這就形成惡性循環惡性循環。所以說三農問題的直接表現是在經濟上,例如農民負擔越來越重,但背后是管理體制問題。
解決的辦法是要從調整利益關系著手,更重要的是調整權力結構。事實上政府不可能短期時間把農村變為城市,政府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責任,那么最好的政策就是讓農民休養生息,不要打擾它,不要剝奪它,尤其在中西部地區。事實上要實現休養生息,古時就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只有官權退才能民權進,在現代意義上的基層自治,對上面是復雜的問題,以下面來講,其實可能很簡單、很好解決。農業問題是土地效益問題,農村問題是農民就業問題,是核心問題。農民問題是權益問題、收入問題。這三個問題的解決是個很漫長的過程。
在九十年代中期日益凸顯。我感覺糧食生產的增加、種糧效益的下降、農民負擔的增加,是個雙重擠壓的過程。目前學界不少人認為要取消農民的各種農業稅費,但也有人認為,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能完全取消。
李昌平
男,漢族,1963年4月生于湖北省監利縣。中國民間著名的“三農”問題研究者。
李昌平:的體制是為了吸取農業剩余,把農村的資源轉到城市,轉到工業去,老百姓沒有積極性。消極怠工,沒有剩余,拿什么給城市?所以公社失去了作用。
改革之后,農民創造的出路是分田單干,后,家庭成為經營單位,勞動積極性提高了,一畝增加了200多斤產量。但通過稅費方式,又把農民和村級集體剩余給了國家,村一級組織已經不是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了。沒有經濟基礎的村級組織,事實上也沒有自治的基礎條件。我們看,時期,我們是把家庭管得死死的,大家沒有積極性;市場經濟條件下,城鄉二元結構,把村一級組織的資源管得死死的。
20多年來,只是前進了一步:過去是把農民、組織、基層政府捆死,現在是解放了農民,但捆死了組織、基層政府。我們現在改革的重點的難點,應該是去激活組織。過去是激活家庭,現在靠激活組織釋放能量。國家不應該再收稅了,要把農民的積累留給基層組織,留給村委會,建立村民自治的財政基礎。
三農問題根本上是權利問題。在時期,農民沒有任何自,責任制后給了自主經營的權利,所以,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到了釋放,給農民權利的過程就是解放農民、解放農村生產力的過程。把農民解放出來以后,糧食增加產量,1985年允許辦鄉鎮企業,使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所以農民得到了在農業以外的收益。
80年代后期允許農民進城,每年有幾千億的收入返回農村,這是另一次解放。我們這么的看,實際上農村的問題,只要你給他們權利,他們就會發展。
農村孩子安全之憂折射發展之痛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兒童溺亡及墜亡的事件不斷曝光,其中很多是農村留守兒童及外出務工人員的子女。這些悲劇在將農村兒童安全問題推向公眾視野的同時,也暴露了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
本刊特選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院長葉敬忠教授,就探尋解決思路,進而為那些受城鎮化影響的農村孩子創造一個相對安全的成長環境等觀點刊發以饗讀者。
文/張鳳云
問:全球兒童安全組織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因意外傷害而失去生命。其中墜亡和溺亡占了很大比例。那么以您的研究來看,這些年有好轉的趨勢么?
葉敬忠:這幾年,大家都在討論這個事情。其實我覺得這幾年沒有什么好轉,這個問題一直有,而且越來越嚴重。
問:我們搜集了最近報道出來的一些案例后發現,很多墜亡或者溺亡的事故都發生在農村孩子身上,有留守在農村老家的,有跟著外出打工的父母來到城市的。您覺得這說明什么問題?
葉敬忠:從表面上看,是農村的父母或者爺爺奶奶粗心大意,監護不到位造成的。但是從深層次看并不這么簡單。
首先,這跟人們的價值定位有關。這么多年來,我們發展的一個主要方向就是追求物質財富的積累?,F今,在國家層面,盲目追求GDP已經飽受詬病,但是這種追求卻越來越內化到了家庭層面和個人層面,目前國人對于財富的追求和膜拜到了一種無以復加的地步。你看現在的農村,過年前大家都陸續回家,過完年又急急忙忙出去。于是我們就會看到:父母外出打工了,孩子留在老家;或者父母出去干活了,帶到城里來的孩子獨自留在住處。
另一方面,每個家庭以及農村社會對于物質以及經濟的追求,也使得留在農村的人們在從事生產的時候,都想最高效地利用每一寸土地。我去過很多農村,發現很多地方的魚塘,都是用挖土機挖的,而且為了生產效益,盡可能將每一寸水面都挖掘成魚塘,四周堤壩的坡面很陡,幾乎是垂直的;而堤壩寬度很窄。但是,這些堤壩有時又是農村兒童上下學的道路,風險是可想而知的。我們不能說農村的家庭不重視孩子,但是跟追求物質相比,顯然是把物質放在了第一位。當然了,這些農村家庭的價值觀是受整個社會的心態以及價值觀影響的。
第二個深層次的原因是以城市偏向為導向的發展模式。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農村資源在不斷往城市流動:土地、勞動力,包括社會照料這樣的東西都從農村轉移到城市去了。雖然這些年強調城市反哺農村,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有很大的進展,但真正跟農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還有很多欠賬。這些都導致了農村留守兒童生活和安全環境改善的乏力。
第三,我們現在談社會轉型,一定程度上表現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變,以及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或者說從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的轉變。在這一轉型過程中,原來是城市的還是城市,它要轉變的其實就是農業、農村和農民,所以陣痛一定是表現在這三個方面,也就是我們說的“三農”。但是我們不能說因為轉型會有陣痛,所以我們就坐視其存在。
追求物質、追求經濟,加上城市偏向,以及社會轉型,所以很多事情一定是發生在農村或者農民身上。因此我們看到很多溺亡或者墜亡的事故高發在農民家庭,不管這些兒童是在農村留守還是待在城市的出租房里。
問:當前我們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高速發展時期,這些問題的出現是否與之密切相關?這對我們有何警示?
葉敬忠:為什么這么多人外出務工,它就是城鎮化、工業化建設的需要。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是城鎮化的背景導致的。這種人口流動直接導致了農村社會人口的照料赤字,比如本該得到照料的農村孩子沒有得到父母的照料,而他們的父母則到城市去照料別人了,這在目前農村社會非常嚴重。發生這些事故就是這種照料赤字的一種體現。
很多農村的父母是在工業化城鎮化的洪流中被挾裹著前行的。這些農村家庭出現的問題,必然與城鎮化緊密相連。那么我們就必須要問,我們的社會準備好了嗎?看看這些農村的孩子就知道答案了:留在農村的,由老人帶著;帶到城里來的,父母工作的時候又沒人管。
事實上我們應該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城鎮化,我們的城鎮化到底要搞到多大程度才適合我們中國的社會,以及我們的城鎮化還有哪些重要的事情沒有做。我們也應該思考,是不是所有到城市打工的人都想要城鎮化,以及應該如何還原一種真正的,大家能夠安居樂業的鄉村生活。
問:我們能采取一些什么措施來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
葉敬忠:像這樣大的社會問題,不管是留在村莊的還是在城市的這些孩子,任何工具性的做法都是值得鼓勵的,比如在池塘邊搞個警示性的標志,放一個竹竿,對孩子進行教育等等,都是好的。但是工具性的措施不可能根本性地解決問題。根本的是要改變這種以追求經濟為導向的社會價值觀,以及城市偏向的發展模式。
問:深層次的問題或許不是一日兩日就能夠解決的,農村家庭的打工沖動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改變的。那么在此之前,我們還能做些什么,來降低農村孩子發生此類意外的概率?
嘉賓:家庭履行好監護責任是必須的。在農村父母外出務工這個大的背景下,有孩子的人們首先應該做好家庭安排。這個家庭安排特別重要的就是對孩子安全的安排,一定要考慮好是不是有充分的人手代替自己對孩子的照料。到農村你可以看到一些極端的案例,一對老人管了三個五個孩子,很難周到照料。孩子出去了,老人又要顧家里的各種事情,他還要管種地。農村父母在衡量家庭的幸福、包括孩子的健康成長,與家庭面對的物質壓力的時候,都應該想一想:物質的東西以后可以有,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有些事情疏忽不得。
從社會承擔的責任方面,我們的村莊是不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特別是假期中,以及平時在孩子放學的時候是不是可以組織一些巡邏隊?把村里一些熱心人組織起來,有時候可能根本不需什么費用。村里的水塘就那幾個,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也就那幾個。村莊并不缺少熱心人,是不是可以把一些退休教師組織起來,在假期里給村里的小朋友輔導功課?我們的很多村莊都有大喇叭,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喊一喊,或者給那些外出務工的父母發條短信,提醒他最近哪個地方發生了兒童安全方面的事件?我想這些農村的父母肯定會非常重視,并對自己孩子的安全問題注意很多。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很多村莊在這方面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或者說非常欠缺。
還有我們的城市,也沒有承擔起應有的責任。那些從農村來打工的父母,如果在他們工作的時候有個地方可以托管孩子,可能就不會出現墜亡的事情。我們的城市社區真是應該張開雙臂,擁抱一下這些來自農村的兒童,因為他們的父母天天在為你家打掃衛生,為你們蓋樓,為你們修路。真正要做這些事情并不那么難。那些熱心的大爺大媽,帶著紅袖章,他們對公益性的事情還是很積極的。
一、緒論
(一)研究背景與意義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有較大比重。在我國總人口中農民占有較大比例,農村經濟的發展程度影響和決定著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緩慢,主要原因之一是在新的經濟形勢下,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資金需求的主體--農民和中小企業戶主,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數額有限。資金的缺乏使生產的擴大和生產條件的改善受到阻礙,因此農業經濟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一直未得到明顯改善,農民收入也因此沒有明顯提高。農村金融機制作為經濟發展中作為重要的資本支配手段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不言而喻,然而遺憾的是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遠遠不盡如人意,其范圍、程度和效率仍有待大幅提高。
(二)研究目的
本文將首先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及金融支持的實際作用做深入分析,明確農村經濟發展中各資金需求主體對資金的需求狀況和農村金融體系對資金的資金供給狀況,對滿足需求的政策、制度、措施加以肯定和拓展,針對未能平衡的資金需求對金融供給體系做相應的政策制度調整和完善。本文寫作目的主要有兩個:首先,詳細闡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進程、現狀和瓶頸,及金融供給體系對其所起支持作用和至今未解決的障礙。其次,對農村經濟發展中未被滿足的金融需求相關原因和解決途徑做具體探討,即對資金的需求和供給兩方面不相匹配的部分做深入分析。
二、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與金融體系
(一)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與金融體系的現狀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國開始實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對農村經濟政策作了大幅調整,新的經濟政策以事實為依據,更具操作性和靈活性,我國農村經濟因此獲得了較大發展。政府通過市場引導農業生產、農產品銷售和農業投資,使我國農業經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1978年之后的六年呈現迅速急劇增長態勢,其后則呈現波動式緩慢增長。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緩慢的態勢并未改變,農民收入并未呈現樂觀的增長態勢,農業經濟對國民經濟的貢獻也并未提高。
(二)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增收相關性
關于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與農民收入水平,不同學者都做了相關研究。國外學者對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增收相關性的研究表明金融制度體系的完善通過促進技術進步與創新,對經濟發展起促進作用。因為金融市場可以通過提高儲蓄投資轉化水平改善投資效率,從而對經濟增長起著促進作用,有利于促進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尚不完善,其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和影響都存在巨大潛力。改革和發展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挖掘、釋放金融體系作用,強化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力度,對于我國農村經濟增長將起到巨大促進作用。
三、構建完善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一)商業性金融
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大致由四個形式的金融組織組成: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民間金融組織。作為我國農村金融的基礎,商業性金融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無可替代的。商業性金融重視經營成本,資金效率,風險規避的經營特點決定了商業銀行的市場活力是合作性、政策性和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無可比擬的。商業銀行的經營特點決定了其經營規模的適度性和對農村經濟發展所起支持作用的不周全性。因為若商業銀行的規模過小則其對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必然不足,若規模過大則由于其商業性必然傾向于經營利潤更高的非農業經濟業務,如此便失去了其作為農村金融體系組成部分的本義。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由于地域、歷史背景、經濟現狀的不同而呈現出形式和程度的差異,其滿足應是不同形式金融組織功能相互補的結果。因此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前景應是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互補,政策性和民間金融組織共存。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經營的業務范圍日漸縮小,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也隨之弱化。但這并不意味著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農村體系中的地位在逐漸動搖,因為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金融需求的形式和規模必然會不斷改變,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合作性和政策性金融必然難以完全滿足需要,商業性金融機構對農村經濟發展支持作用將起到無可代替的作用。
(二)農村合作組織
從我國當前的農村金融組織構成來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占主要地位。這是由當前經濟條件下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現狀決定的。由于我國現階段還處于發展中階段,農村經濟水平還不高,因而金融需求偏向于小額分散的形式,而合作性金融組織的業務形式正好大大滿足了農村中小企業主和農民的融資需求。因此合作性金融組織成為農村融資主體的主要選擇。而且農戶和中小業主的信用狀況和還貸能力相對透明,因此,選擇誠信社員的信息成本較低。在經濟業務的辦理上,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作為農村融資主體的主要選擇,其與業務主體間的經濟業務往來為了解客戶信息提供了方便,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增強了可信度。合作性金融組織的交易成功本相比其他形式的金融大大降低的主要組成部分。
(三)民間金融組織
民間金融組織,指廣大農村經濟主體為滿足融資需求,自發開展和形成的使用非公有經濟成分的資金進行民間經濟融通活動的組織。在我國目前的經濟形勢下,農村經濟發展中巨大的資金需求尚未得到滿足,因而在正規的農村金融體系之外出現了彌補其功能缺陷的民間金融組織。在現階段的經濟形勢下,我國農村資金需求主體的融資形式多為零散的小額分散式。這樣的業務對于商業性和合作性的金融組織而言需要花費的成本相對較高,利潤相對較少,與經營原則相沖突,因而難以得到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機構的支持。民間金融M織的出現正好彌補了這種不足,遵循了市場需求。就其存在性而言,民間金融組織一直被認為是非正規的金融組織,其積極作用與消極影響一直未得到客觀對待,其運行機制也未得到理性研究。
四、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障礙
(一)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金融支持乏力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六種主要組成機構是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在該體系中,農村信用社在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占主體地位,但其經營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存貸款業務、結算業務和業務,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業銀行作為我國農村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吸收了我國大部分的農村資本,但近來農業銀行的經濟業務逐漸轉向收益率較高的非農領域,造成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逐漸減弱。
(二)農村金融工具單一,技術手段落后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階段,金融工具創新的發展有了一定的廣度和深度。在農村,長期以來在金融機構經濟業務中主要使用的是傳統觀的存貸款和結算等基礎類金融工具,究其主要原因,主要是經濟及金融領域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加之經濟基礎薄弱,限制了金融工具在農村金融領域的創新,因此農村金融工具的改進不多見。股票、國庫券、金融債券等金融工具的使用在農村很難普及。
(三)農村金融的法律和政策環境尚待完善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法律的保障。用法律形式維護農村金融市場秩序,規范農村金融行為,防范農村金融風險,是建立健康的農村金融市場的前提。然而相關農村金融組織所實際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卻遠遠現實需要,致使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滿足經濟主體資金需求的能力受到影響。更有甚者,為維護自身運轉,一些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直接導致了農村資金外流,使農村金融支持狀況惡化。
五、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對策與建議
(一)推進農村金融工具創新,增強金融服務功能
在全球化經濟背景下,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為完善農村金融功能、市場機制和服務機制提供了契機,金融體系的完善必將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當前形勢下,我國農村經濟需求的滿足程度依然差強人意。因此,不論從現實還是從長遠來看,為了更好的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工具的改進在所難免。首先需要積極完善和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真正做到讓需要貸款的人有款可貸,為農村資金需求者提供有力支持。其次,擴大金融服務范圍,促進和引導各種金融工具的綜合使用,在原有金融工具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新的融資形式,有效的進行資金管理和風險分散。再次,加強政策協調配合。因為農村金融的創新需要相關政策引導城鄉要素的合理流動與融合,為農村金融市場的完善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擴大信用范圍
改善農村信用環境,擴大農村信用范圍,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不僅關系到農村金融的穩健運行,更關系農村經濟繁榮和農民增收。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首先,將更多農村銀行類金融機構接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進一步擴大該數據庫在農村地區的覆蓋范圍。通過加強相關技術培訓,支持更多有條件的聯接得到進一步延伸。其次,提高農村地區銀行類金融機構基層工作人T的培訓。使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時多用、用好企業和個人信息數據資源。最后,加強農村地區征信宣傳教育工作。幫助農民培育信用意識,維護自身信用記錄,提高自身金融素質,享受更便利的金融服務。
(三)優化農村金融支持外部環境
除了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的問題外,農村金融支持的外部環境對農村金融體系的支農力度也有較大影響。優化農村金融支持外部環境應以下幾個方面做起;首先發展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在盡力滿足農村金融需求的情況下,努力提高農村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保持農村金融體系穩健運行,使農村經濟獲得良好發展。其次,通過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推動金融體系逐步完善,調整維護金融機構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
六、結論
新形勢下,金融支持在我國農村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舉足輕重。明確了解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現狀并在此基礎上盡力改革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對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本文通過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和金融支持的力度范圍的分析,認清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勢,了解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尚待完善之處,并將理論聯系實際,針對金融支持障礙提出相應政策建議。
隨著中國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只有不斷順應新形勢,結合實際改革和完善金融體系,我們才能在經濟全球化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
七、致謝
通過這次論文的寫作,我對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有了更加系統的了解,最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現狀有了更清晰的認識。論文的結束,也意味著我四年大學生涯的結束。四年的大學生活不僅讓我收獲知識,也讓我體驗到生活的充實豐富和美好。
在畢業之際,我首先感謝四年教過我的所有老師,感謝他們授予我知識,教我做人的道理。為我以后的職業生涯打下基礎。還要感謝我的母校―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她給了學習的環境和機會,2009~2013的四年里讓我在這里盡情成長。衷心的希望西亞斯的明天越來越美好。其次,要感謝我的同學。是他們教會了我如何與人相處,教會了我要寬容待人,教會了我感恩,是他們與我共同經歷里四年美好的大學時光。最后,要特別感謝周福順老師,他熱心負責的態度激勵著我,他淵博的知識和科學嚴謹的作風讓我敬佩,在周老師的耐心指導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初稿并最終定稿。所以,在此向周老師表示深深的謝意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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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區分了“發明”與“創新”這兩個概念。作為一個經濟學家,他并不覺得發明的作用特別重要,“只要它們不被實施,發明在經濟上就是不相干的”。照熊彼特的說法就是:我們包括了對新產品的采用,這甚至可作為標準情形。已投入使用的商品生產中所發生的技術變化,新市場或供給來源的開辟,工作的泰羅化,原材料的改進,新的商業組織的創立——簡而言之,在經濟生活領域所從事的任何“不同事情”——都是我們創新一詞所指的例子。而奈爾遜和溫特將創新理解為“現有決策規則的變化”。奈斯特龍更進一步:“一些不連續的變化——即公司活動中的一些突然的根本變動——在這里被稱為創新?!蔽髅伞炱澞膶撔露x為:“為達到一個有用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種新方法”。
熊彼特的經濟發展理論在某種程度也是創新理論,它揭示了創新的重要作用。本質和影響。其主要內容是:(1)創新是開動資本主義引擎和保持其轉動的基本推動力。(2)創新本質上是一種不連續的現象:它們以群聚方式出現。(3)經濟發展是一個周期性的進程:“周期‘波動’實質上是競爭型資本主義的‘進步’形式?!?4)創新具有不同的影響,這就是同時存在不同長度周期的原因。
經濟學家們普遍認為,創新的缺乏是我們經濟問題的根源。當前,我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農村經濟制度創新的缺乏。要實現農民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就必須進行農村經濟制度的創新,政府在制度創新中應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即林毅夫所謂的“強制性制度變遷”。
2制度創新理論的主要內容
制度創新理論的提出者是美國經濟學家D.C.諾斯。L.E.戴維斯。R.湯瑪斯。1970年和1971年,諾斯和湯瑪斯合作,在《經濟史評論》上發表了《西方世界成長的經濟評論》和《莊園制度的興衰:一個理論模式》兩篇論文。其中心論點是:提供適當的個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經濟增長的關鍵,而這種制度的產生是有代價的,除非它所帶來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否則它不會出現。
制度創新理論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如下:
(1)制度創新及其與技術創新的相似性
制度創新是指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的現存制度的變革。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既有相似性,也有不同之處。
二者的相似性是:技術創新經常是技術上一種新發明的結果,而制度創新也往往是制度上的一種新發明的結果;技術創新往往需要在已知的幾種可供選擇的可能性之中進行選擇,制度創新也是如此;正如一個行業的技術創新可能引起另外一些行業的技術創新一樣,一個行業中的制度創新也可能引起其他行業的制度創新。
二者的不同之處是,制度創新的時間不取決于物質資本壽命的長短,而技術創新的時間則依賴于此。
(2)促成或推遲制度創新的諸因素
第一,市場規模的變動能夠改變制度方面一定安排的收益和成本,獲得情報的成本和排斥局外企業的成本,并不隨著交易額的增加而同比增加。第二,生產技術的發展能夠改變現存制度條件下成本和收益之比,從而引起對制度創新的需求。第三,由于一定的社會集團對自己收入的預期發生變化,從而引起他們對現存制度條件下成本和收益之比的看法作普遍的修正。
(3)制度創新過程
第一步:“第一行動集團”的形成。它是指在決策方面支配著制度創新過程的一個決策單位,它預見到潛在的利潤的存在,并認識到只要進行制度創新,就可以得到潛在的利潤。
第二步:“第一行動集團”提出制度創新方案。
第三步:“第一行動集團”對實現之后純收益為正數的幾種制度創新方案進行篩選,標準是利潤最大化原則。
第四步:“第二行動集團”的形成。這是在制度創新過程中,為幫助“第一行動集團”獲得預期純收益而建立的決策單位。制度創新實現后,二者可能進行追加的收益再分配。
第五步:“第一行動集團”和“第二行動集團”共同努力,使制度創新得以實現。
在經過上述這些步驟使制度創新實現后,這時就出現了制度均衡的局面。制度均衡是指外界已不存在可以通過制度創新而獲得潛在利益的機會,也就沒有制度創新的可能性。但是,制度均衡不是永久不變的。當生產技術方面的變化或者制度方面出現新的發明,或者發生新的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方式,再或者法律和政治情況的變化而使社會政治環境發生變化,制度均衡就會被打破。
(4)三級制度創新的比較
制度創新可以在三級水平上進行,即個人創新。團體創新和政府創新。由政府機構來創新有一系列優越性,特別是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一是政府機構發展得比較完善,但私人市場未得到充分發展。二是如果外界潛在利潤的獲得受到私人財產權的阻礙,那么就必須依靠政府的強制力量。三是如果制度創新實行后所獲得的利益歸于全體成員,那么任何個別成員都不愿意承擔這筆制度創新的費用,這樣的制度創新只能由政府機構來進行。四是在涉及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情況下,需要伴有強制性措施的創新,以政府機構來進行最為適宜。
(5)制度創新的趨勢
諾斯和戴維斯根據三級制度創新的比較,得出結論:在美國,各行各業都呈現出這一趨勢,即由政府機構進行的制度創新變得越來越重要,從而整個經濟越來越走向“混合經濟”。制度創新的主體有三類:個人。自愿聯合團體和政府,而本文中所提到的制度創新主體特指政府,也就是說,政府在制度創新過程中應當擔負起重要的責任。制度創新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作為政策制訂者的各級政府與作為制度需求者的農民之間反復博弈的過程。對于農民而言,他們對于每一種制度以及每一種利益格局都是從容忍到不能容忍,終究有一個轉折點導致制度創新。據有關學者的測算,當城鄉收入差距再次擴大到1978年的水平時,即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農民人均收入的3.6倍時,制度創新或者制度變革的臨界點就到來了(蔡昉,2003)。在筆者看來,與其坐等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進而導致制度創新,不如主動采取措施,適時進行必要的制度變革。
3制度創新是增加我國農民收入的治本之策
(1)穩步推進我國的戶籍制度改革
關于是否取消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以及如何改革這一制度,大多數人認為應該盡快取消戶籍制度,但也有不同的聲音。陸學藝認為,戶籍制度一定要改,遲改不如早改。Whaley&Zhang(2004)在假設戶籍制度是勞動力遷移的唯一障礙的條件下,通過一項模擬表明,一旦取消以戶籍制度為代表的對于勞動力遷移的障礙,現有的收入不平等則會全部消失。世界銀行(2004)的一項模擬也表明,在今后能把農業勞動力轉移出1%。5%和10%的假設下,全部國內生產總值將分別提高0.7個。3.3個和6.4個百分點。此外,也有人主張戶籍制度的改革應漸進有序(傅勇,2005)。
目前,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是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的壁壘。所以,要突破橫亙在城鄉之間的戶口藩籬,就必須改革現行的戶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按照在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管理體制,放寬戶口遷移的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礎,突破傳統的“農業”。“非農業”的戶籍管理模式,建立新的適應城鄉人口有序流動的。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循序漸進,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搞“一刀切”。在改革戶籍制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進程,使農村人口不斷向小城鎮和城市轉移和集聚,逐步實現農村大多數人口居住在小城鎮和中小城市,減少現有農戶和自然村落,從而大幅度減少直接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數量。在此基礎上,相應大幅度增加留在農村從事農業勞動力的人均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的占有量,促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優化農業產量與成本的關系,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經濟效益,并較快提高農民的收入??傊?,只有農民合理有序地轉移出去了,人多地少的矛盾才能克服,農業生產率才能提高,農民收入才能增加。
(2)積極探索適應新形勢的農村土地制度
關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學術界有以下五種觀點:一是“私有化”:應該立即實行農地私有化,推動土地集中和規模經營。二是“維持現狀”:應當穩定現有的農村承包制幾十年不變,有學者甚至主張“重建農地自耕農所有制”。三是“國有化”:廢除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一切土地歸國家所有。四是實行國家。集體。個人“三元所有制”,即國有農。林。牧。漁場的土地為國家所有,原來集體的耕地。林果園地。公用的其他場地為集體所有,宅基地。農戶長期經營的口糧田。自留地。自留山等為個人所有。五是實行國家。個人“復合所有制”,即實行農地社會(國家)占有基礎上的農民(農戶)個人所有制。
筆者的觀點是,必須根據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適時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路徑。土地制度的創新也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開展。
首先,應明確構建以村為農地產權主體的農地產權制度。在現行的鄉。村。村民小組三級體制中,由村民委員會來代表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者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職能,既合理又合法。
其次,應改革現行的征地制度,切實保護農民的土地財產權?,F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對農民權利和利益的保護,農民失去土地后無法利用過低的補償去生活。就業。強制性征地嚴重損害了農民的根本利益。因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保障農民權益。控制征地規模的原則,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政府對土地的征用,也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市場方式,實行“陽光作業”;應借鑒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做法,將土地的市場價格作為對農民征地后的補償依據;應以征地安置費和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作為主要資金來源,來保障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生產就業。
最后,要用法律法規引導土地制度創新。法制化應逐漸成為農地制度進一步完善的方向,這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維系社會公正的必然選擇。當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最直接影響農村土地制度變遷和創新的三部法律法規,即《農村土地承包法》?!锻恋毓芾矸ā泛汀痘巨r田保護條例》。此外,應抓緊時機促使《物權法》的出臺。
(3)徹底改變城鄉有別的二元公共產品供給制度
要改變農民的負擔和收入現狀,就應逐步改變城鄉有別的二元公共產品供給制度,讓公共財政盡早覆蓋到農村地區。
一要理性理解農民。認識農業。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而事實證明,在市場經濟下,農業是個弱質產業,農民是個弱勢群體。因此,應盡快結束長期以來通過“剪刀差”和近年來通過“征地”等形式剝奪農民。向非農產業大量轉移農業資源或剩余的農業負保護狀態,而逐步轉入工業反哺農業和對農民的正保護狀態。這種“轉入”的最有效途徑,就是較大幅度地增加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投入,讓公共服務更多地深入農村惠及農民。
二要切實加大對農村生產。生活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投入,主要是水利。土壤和生態建設。
三要加大農業科技投入,促進農業的持續技術進步,要重視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與運用,重點加強節水技術。優質新品種選育。農產品深加工及其貯運技術等的推廣;同時,要建立農產品流通的基礎設施和市場網絡,擴大和完善農產品市場信息網,形成從中央到地方適應農業市場化要求的現代化信息傳播系統。
四要增加對農村基礎教育經費的投入,加快實行免費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并把已經出臺的政策落到實處。要切實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認真落實“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并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要從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出發,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對農村教育經費投入的責任及比例,切實改變以往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責任層層下推而無法落實的狀況。同時,建立專項基礎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制度,重點解決農村中小學辦學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突出困難。此外,應該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農村義務教育。對于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也應給予高度的重視,賦予農民工子女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權利。
五要建立切合農村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F階段,農村社會保障應建立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社會多方籌資,家庭保障與社會保障相結合,互助共濟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必須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六要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提供法律保障。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保持農村穩定的大事,需要有專門的《農民權益保護法》作保障。鑒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受到《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保護,制定《農民權益保護法》應當側重于保護農民在經濟上的其他合法權益,主要是規范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勞動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并為農民的社會保障提供法律基礎。農村的基本公共產品的供給要逐步通過立法,使之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此外,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因為“有法不依”比“無法可依”影響更為惡劣。
中圖分類號:F810.45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5-0032-02
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是衡量財政支農工作質量和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近年來,我國已經開始將建設資金的投入更多地轉向農村。隨著支農資金投入的不斷加大,對強化管理、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黑龍江省財政支農資金投放現狀
黑龍江省是中國的農業大省,在糧食生產和農產品供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但作為農業大省,黑龍江省在財政支農資金的投放方面,卻存在一定問題。
從表1可以看出,全國及黑龍江省財政農業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所占比例均較小。國家財政用于農業支出的絕對量在“十五”計劃期間一直在逐步上升,但相對量除2004年有較大提高,其余整體處于下降趨勢;黑龍江省財政支農資金總量在“十五”期間也一直在穩步上升,但農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整體水平低于國家水平,而且呈波段式下降。
從表2可以看出,黑龍江省農業支出增長率低于財政收入增長率。除2004年以外,財政農業支出增長速度,均未超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說明黑龍江省地方財政對農業的支持力度不夠并且很不穩定。
二、黑龍江省財政支農資金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支農資金配套投入不足影響政策效果
按規定,上級財政下達農業項目資金時,地方政府需拿出一定比例的配套資金,以便加大投入力度。但由于我國大部分地區地方財政緊張,無法拿出這部分資金,而在經濟條件好的一些地區,由于農業是弱質產業的特性,政府也不愿將資金投入到農業中。配套資金的無法到位直接影響了整個項目實施的完整性。
(二)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結構不合理
從黑龍江省財政支農資金分配結構及特征,可以看出,財政農業投入直接用于生產的支出比重不斷下降,而用于各項農業事業費支出的比重不斷上升。主要表現在財政支農經費中用于人員供養及行政開支比重過高;基礎設施建設中大型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支出過高,且多用于一些與農民增收無關的城市防洪、綠化建設等方面。這兩部分就占去了財政支農資金的絕大部分,使得用于農業科技投入,技術推廣,農村救濟投入,農村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支出較少,大大降低了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財政支農環節錯位
與發達國家農業政策相比,我國政府支持農業過多地注重對流通環節的支持,而忽視了對生產環節的支持。體現在政府希望對糧食流通企業按定購價或保護價收購糧食的支持,以此來保護農民利益。但實踐表明這種支持方式效率低下,農產品流通部門從中受益匪淺,農民收益卻非常有限。
(四)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首先,財政支農投資管理政出多門,缺乏統籌規劃。從管理體制看,有財政部門與農業部門共同投資管理,也有另設機構或由政府成立的投資公司單獨投資管理的。這些部門的投資內容大體相同,但卻缺乏統籌規劃,低水平的重復投資,導致效率不高。其次,決策過程不科學。目前的支農投資決策基本上是單一的技術決策,缺乏經濟、財務方面參考,不少項目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性,如有的項目建得起用不起,原因就在于運行費用過多,收益單位無利可圖。最后,財政體制的不完善,也不利于財政支農資金運行效率的提高。一些屬于基層財政部門管理的支農事務,由于事權與財權的不統一,基層財政部門無力支持,只有受上級財政部門的“遙控”指揮,不利于基層部門積極性的發揮和資金效益水平的提高。
(五)財政支農資金缺乏有效監督機制
首先,國家財政支農政策落實不到位,鄉村財務管理混亂,農民權益得不到保障。其次,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屬不清,項目實施單位不按程序申報、審批、立項和建設,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套取、騙取項目資金,損失浪費、甚至涉嫌個人經濟犯罪等問題。最后,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的監督機制落后,項目審批制度化、公開化、科學化不夠,且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三、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的方法和途徑
(一)引入多元化的財政支農資金投入
黑龍江省工商企業、資本市場、外商對農業的投入還有很大潛力可挖。應積極鼓勵和扶持各類工商企業進入農業開發領域,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同時利用證券市場為農業籌集資金,支持各類證券資本進入農業企業并加強對現有農業上市公司的扶持和監督。逐步建立起以農村集體和農民投入為主,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外資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農業投資格局。
(二)調整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的支出結構
調整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的支出結構的措施主要有三個:一是財政支農政策要向初級生產要素傾斜,主要向農村基礎教育和農民職業教育傾斜。此外,財政部門也應安排專門用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對接受培訓的農民給予一定的補貼和資助。二是繼續加大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力度。與中央財力增長相適應,財政應逐年增加一部分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用于農業建設,保證農業投資有一個正常穩定的來源。三是建立對農民收入的直接補貼制度。逐步將主要農產品市場風險基金轉為對農民的收入的直接補貼,同時在主產區建立對農民使用直接補貼制度,并嘗試將一部分農產品出口補貼也轉為對農民的直接收入補貼。
(三)財政支農資金投入要統籌兼顧
各級政府應始終以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為目標,加大與之切身相關的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研發的投入。投入時應充分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從如何發揮當地優勢的角度有選擇的進行投入以提高當地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強化農業現代化的物質基礎。做到把支農資金用在刀刃上,避免以往撒胡椒面式的傳統做法,使每一分錢都能發揮最大效用。
(四)支農資金的有償使用與無償使用相結合
對于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全局意義的農業教育、農業科學技術的研究、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道路建設以及有社會效益、生態效益而沒有直接經濟收入或收入很低、受益主體不能明確的項目等,應以無償為主。對于發展農村商品經濟和有直接經濟效益的技術承包、多種經營等項目支出,應以有償為主,以加強項目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心,提高經濟效益。
(五)加強對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督管理
要及時檢查,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實行支農進度與支農資金投放掛鉤的措施,建立支農預算執行通報制度,把各地支農支出進度作為考核各地區財政支農工作的主要指標,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支農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并完善財政內部監督、審計監督與社會輿論監督相結合的財政支農資金監管體系,實現對財政支農資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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