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員會
主辦單位: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國際刊號:2097-3802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316.00
國內刊號:13-1439/G4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23年
綜合影響因子:--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創刊于2023年,公開發行的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雜志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秉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刊方針,致力于推動法律教育、法律職業和法治建設的全面發展。其辦刊定位學術自由、兼容并包,以高質量辦刊為宗旨,將質量作為文章錄用的唯一標準。雜志崇尚扎實創新的學風,立足河北,面向全國,旨在從內容與形式上打造精品,積極推進學術交流與對話,廣泛探討法律職業教育及法治建設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雜志設有多個特色欄目,其中包括“專論”“法律教育研究”“法律職業研究”“法治建設研究”“法律新人論壇”和“域外法律視野”等。這些欄目不僅涵蓋了法律職業教育的各個方面,也為廣大法律、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人員提供了廣闊的學術成果發表平臺。雜志還根據理論和實踐的發展需要,不斷更新和優化欄目設置,積極推出國內外法律與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為法治中國建設做出積極貢獻。注重文章的學術性和創新性,鼓勵作者提出新穎的觀點和見解。雜志擁有一支高水平的編輯團隊和審稿專家隊伍,確保每一篇發表的文章都經過嚴格的審稿程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
(1)論文必須是符合學術規范、未曾公開出版的原創作品。稿件的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規定為準。
(2)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3)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4)參考文獻在文中需用括號表示著者和出版年信息,例如(王玲,1983),著錄根據《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5)課題背景和意義:介紹該課題所在領域的現狀和問題,并說明研究該課題的重要性和意義。基金項目請表述準確且附項目編號。
(6)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7)來稿請附第一作者的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身份證號碼、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免)、學位、職稱、工作單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注明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及郵政編碼。
(8)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9)注釋是對文章中某一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也可以是作者對自己觀點的闡發。注釋隨頁標注,采用“①、②、③……”符號排序。
(10)來稿必須是未公開發表過的學術論文。論文要符合學術規范,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論證嚴密,引文準確,文字通達。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是一本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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