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經濟》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發展動態、工作研究、調查與思考、充電站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經濟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經濟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呼和浩特經濟》雜志投稿要求
(1)請勿一稿多投或抄襲別人稿件。作者在1個月內如未收到編輯部對來稿處理函,稿件可自行處理。本刊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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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文中各級標題一律用中文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編號為“一”“二”,二級標題編號為“(一)”“(二)”。
(4)文獻序號按其在文中出現先后編排。文獻若為期刊,書寫格式:“作者姓名(外文姓前名后,名可縮寫,3人以上只列3人,后加‘等’字).題名[J].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年,卷(期):起止頁”;文獻若為專著,書寫格式:“作者.書名[M].版次(初版不寫).出版地:出版單位,出版年”。學位論文、會議論文集可作為參考文獻,其他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般不宜引用。
(5)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摘要撰寫避免套話。不應出現作者所從事研究領域里的常識性內容,不應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對論文的內容做解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
(7)稿件包含中文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等內容,并請在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民族、職務、職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信息。
(8)圖表隨正文列出,每幅圖表應冠有圖題和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表格統一使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
(9)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10)所投稿件須符合本刊范疇,立論新穎,觀點明確,能抓住當前社會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
《呼和浩特經濟》雜志是由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管和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在收錄方面,《呼和浩特經濟》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經濟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經濟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