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籍與漢學》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歐美漢籍與漢學研究、日韓漢籍與漢學研究、越南漢籍與漢學研究、文史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漢籍與漢學》雜志投稿要求
(1)所投稿件須論據充分,語言規范,文字簡煉,內容真實可靠,信息及時,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來稿請切勿一稿多投,切勿抄襲,文責自負。
(2)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中文文題一般控制在20個漢字以內。
(3)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4)參考文獻按出現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對應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數字表示。詳細參考文獻格式,見往期雜志。
(5)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6)論文需要同時提供中文和英文摘要。摘要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論述研究目的、原理和結論,具有相對獨立性。
(7)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8)圖表中文字必須用漢字;正義和圖表中數字最多保留3位小數,個別數據位數過多,保留至小數點后第一個非零數字。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來稿收到后,編輯部將在兩周內通知作者是否送交匿名外審。外審周期為三個月,無論是否通過都將及時向來稿者反饋評審結果。
《漢籍與漢學》雜志是由山東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和山東大學國際漢學研究中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7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漢籍與漢學》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