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稅務》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稅務政策解讀、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案例分析、稅收技術操作、稅務管理經驗分享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經濟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經濟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河南稅務》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標題為二號小標宋、作者和單位為四號仿宋、正文為三號仿宋。本刊對來稿有增刪或修改權,不同意增刪或修改者請注明。
(2)文中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例如:1…,2…,2.1…,2.1.1…,一律左頂格。一、二級標題后的正文另起,縮進2字。三級標題后空1字接正文。
(3)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4)參考文獻限為作者親自閱讀、公開發表過的文獻,只選主要的列入,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列于文末,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
(5)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6)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7)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姓名、單位、技術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了便于聯系,請提供地址、聯絡電話及E-mail。
(8)圖表應具有自明性,標題和注釋文字須包含實驗對象、方法和條件等內容.圖表數目宜精簡,同一組數據不能重復出現在不同的圖表中。
(9)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10)稿件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來稿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刪改,作者請自留底稿,來稿一律不退。
《河南稅務》雜志是由河南省國家稅務局主管和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7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007-6085,國內刊號CN為41-1238/F,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河南稅務》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經濟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經濟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