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學》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獻整理與研究、社會史研究、學術史研究、書評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徽學》雜志投稿要求
(1)所投稿件應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出版物法規,如關于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規范等。
(2)論文參考文獻要求:參考文獻需按照《徽學》雜志要求的格式進行著錄,并確保所引用的文獻準確無誤。
(3)稿件格式要求:稿件需按照《徽學》雜志的排版規范進行排版,包括標題、作者信息、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具體格式可參考已發表的論文格式。
(4)稿件內容要求:稿件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和創新性,同時能夠系統闡述徽學領域的核心問題,為推動徽學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5)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6)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順序排序,用序號[1]、[2]、[3]、[4]……標示,若只有一個參考文獻,則文獻前不加序號。
(7)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8)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
(9)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10)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徽學》雜志是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主管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0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徽學》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