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人文學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內容:稿件應關注人文學科領域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哲學、歷史、文學、藝術、宗教、語言等領域。稿件應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創新性,能夠對相關領域的發展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2)稿件形式:稿件可以是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書評、專題研究等形式。字數一般不超過8000字,具體要求請參考各欄目的投稿指南。
(3)語言表達:稿件應使用規范的學術語言,遵循學術道德和規范,避免抄襲、剽竊等行為。同時,稿件應具備較高的可讀性,條理清晰,邏輯嚴密。
(4)審稿流程:稿件投稿后,將進入《海峽人文學刊》的審稿流程。編輯部將對稿件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稿件將送交相關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收到稿件后的一個月內通知作者。
(5)修改與錄用:根據評審意見,作者需對稿件進行修改。修改后的稿件經編輯部審核通過后,方可錄用。錄用的稿件將安排在《海峽人文學刊》的相應欄目發表。
(6)作者給本刊投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等相關法規。因作者抄襲或一稿多投而引起的法律糾紛,本刊概不負責。
(7)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8)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9)注釋采用腳注,一律置于當頁腳下,采取1、2、3……的標號,通篇連續排號。不用尾注、文末參考文獻的形式。
(10)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包括作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同時請提供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便聯絡。
《海峽人文學刊》雜志是由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師范大學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藝理論與批評_專題:民族文學研究的問題與方法、專題討論_學術期刊評價與人文學術危機、中西跨文化比較研究、外國文學研究、八閩文史、文獻考辨、學術隨筆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