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史研究集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內容專業性和原創性:來稿應以漢語史研究為主題,內容具有明顯的專業性和針對性。稿件應未在其他出版物上發表過,且內容應具有獨創性和學術價值。
(2)格式規范性和資料可靠性:來稿應按照《漢語史研究集刊》的格式要求進行撰寫,包括標題、作者、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或參考文獻等部分。同時,來稿所用資料必須準確可靠,并注明出處。
(3)研究方法和觀點新穎性:來稿應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學性和創新性,提倡采用跨學科的研究視角和方法。同時,觀點應新穎、明確,能夠為漢語史研究提供新的思考和見解。
(4)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完整、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并經過統計學處理。
(5)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一般應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標注(加方括號),并在文末按順序列出。作者、譯者、編者不超過3人時全部寫出,超過3人時只寫前3人,后加“等”。
(6)正文中標題層次格式:一級標題用“一”,居中;二級標題用“(一)”;三級標題用“1”。盡量不要超過三級標題。
(7)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8)作者簡介:文尾附注第一作者簡介,含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學位、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等,并注明準確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E-mail地址。
(9)中文摘要字數以300~400字為宜,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與解釋,簡明確切地闡述論文的重要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稱作主語,不出現插圖、表格,不用引文。
(10)論文為課題項目者,須在標題末尾處標注*(上標),并與當頁末尾*鏈接,*后寫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項單位課題(課題編號:)階段性成果。
《漢語史研究集刊》雜志是由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