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應用語言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2)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3)來稿請用小四號字打印,同時提供打印稿和電子文本(word格式)。如有圖版,須單獨提供TIFF或JPG格式照片。
(4)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實用性,研究設計及統計學方法正確,資料真實、數據可靠、論點鮮明、結構嚴謹、層次清楚、條理分明、詳略得當。
(5)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或引用的文獻,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對應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序號]”(上標形式)。
(6)各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排比”,即詞(詞組)類型相同,意義相關,語氣一致。
(7)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8)論文格式與結構:投稿論文應按照標準的學術論文格式進行撰寫,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論文結構應清晰明了,論述應邏輯嚴謹,語言應準確精煉。
(9)引用與參考文獻:如果論文中引用了其他人的觀點、數據或研究成果,必須進行明確的標注和引用。同時,如果引用的內容是其他人的原創作品(如詩歌、圖片等),還需要獲得原作者的授權或許可。對于引用和參考文獻的格式,應按照相關學術規范進行撰寫。
(10)原創性與版權:所投稿件必須是作者原創,未在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過,且版權未轉讓。如果論文中含有他人的版權內容,必須明確標注并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
《漢語應用語言學研究》雜志是由北京語言大學對外漢語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補白、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