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帛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選題要新,與時俱進。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化現實針對性。
(2)標題層次不宜過多,一般不超過4級。層次序號為“10進位制”。例如:第一級為 1,第二級為 1.1,第三級為 1.1.1等。序號頂格書寫,序號后空一格書寫正文。
(3)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4)參考文獻應用方括號按順序標注在正文引用處右上角,在文末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手依次編碼。
(5)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6)摘要:排在作者單位之下,以提供文章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概述文章主要內容,字數在300字之內。
(7)來稿中以下項目應完整:題名、作者姓名及機構名稱、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英文題名、作者英文姓名(漢語拼音)及機構名稱、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并附有作者簡介、基金項目、聯系方式等。
(8)文中量和單位一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各種符號、字母應注意正確標示大、小寫和正、斜體,其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別明顯。標點符號的使用要準確。
(9)注釋碼,請用①②③之類表示,并標注在正文相應內容的上方,如:——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
(10)選題具有前瞻性,內容具有原創性,論證具有嚴謹性,結論具有實用性;強調“四個統一”:思想與方法的統一,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國內與國際的統一,繼承與創新的統一。
《簡帛研究》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秦漢史研究室;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歷史學、文獻學、古文字學、哲學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