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限制:《近代中國》雜志專注于研究近代中國歷史和社會的學術刊物。征稿稿件應涉及近代中國歷史、政治、經濟、文化等相關主題,并提供有關時期的具體案例和深入分析。
(2) 研究內容:請確保您的稿件具有學術價值,深入探討近代中國特定歷史事件、社會現象或相關議題,并提供清晰的觀點和分析。可以基于原始文獻、歷史檔案、學術研究成果等進行研究,并提供詳盡的歷史考證和理論依據。
(3)文章結構:請將您的稿件組織成引言、主體段落和結論等基本結構。在引言中明確您的研究目的和重要性,主體段落中詳細闡述您的觀點和分析,結論中總結您的研究結果并提供進一步的討論和展望。
(4)引用和參考文獻:如有引用其他學術文獻、史料或研究成果,請在文中標注出處,并在文末提供參考文獻列表。請使用標準的引用格式,以確保學術嚴謹性。
(5)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6)來稿一律采用電子版,所有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本刊對所有來稿均有修改權,如不同意者請注明。
(7)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8)標題應具有高度概括性(鼓勵同時提供作者自擬的英文標題);較長的稿件可以使用多級小標題,但盡量不超過三個層級。
(9)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10)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近代中國》雜志是由上海中山學社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經濟社會史研究、中外關系史研究、孫中山研究、近代史研究、思想文化史研究、法律政治史研究、史料輯存、學術動態、書評等方面。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