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黨建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提倡嚴謹的學風,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相互尊重的自由討論。作者投稿3個月內未收到編輯部反饋信息,可自行處理。
(2)稿件首頁內容包括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學歷、技術職稱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3)正文中各級標題一律用中文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編號為“一”“二”,二級標題編號為“(一)”“(二)”。
(4)參考文獻條目排列: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外文文獻首作者姓在前,名在后,名的首字母縮寫。
(5)基金項目:格式如:“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獲多個項目資助的,項目之間用“;”分隔,一般情況下不要超過2個基金項目。
(6)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7)來稿請注明作者及簡介,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箱,以便聯系。
(8)來稿要求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文中第1次出現的量符號要給出其含義,量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要明顯區分其相對位置。
(9)注釋:用于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做出解釋和補充說明,排在當頁地腳處,每頁重新編號,文中用數字加圈上角標注(如①②……)
(10)來稿選題新穎,內容充實,觀點明確,論證嚴謹。本刊要求作者有嚴謹的學風和樸實的文風,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凡采用他人學說,必須加注說明。
《機關黨建研究》雜志是由機關黨建研究雜志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評論、本刊策劃_深入推進模范機關建設、中心組論壇、課題研究、研究綜述、黨務札記、創新案例、實踐探索、黨建史話、青年筆談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