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吉林省財政廳
主辦單位: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
國際刊號:1007-0664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22-1203/F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94年
綜合影響因子:--
《吉林財稅》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1994年,是一本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以財務與稅務為核心內容的專業雜志,致力于為財務與稅務領域的從業人員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知識。以發揚財務與稅務理論研究、促進財務與稅務實務創新為目標,秉持客觀、公正、權威的原則,為廣大讀者提供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分享。雜志內容涵蓋了財務與稅務法律法規解讀、財稅政策解讀、財務管理、稅務籌劃、財務會計、稅務審計、財稅案例分析等多個領域,旨在幫助讀者全面了解和應用財務與稅務知識。
該雜志的編輯團隊由一批職場經驗豐富、學術造詣深厚的專業人士組成。他們通過不斷的調研和學習,確保雜志內容的時效性、權威性和實用性。雜志還定期邀請財務與稅務領域的專家學者、知名企業家等作為顧問或撰稿人,為讀者提供專業的觀點和見解。隨著財務與稅務領域的不斷發展和變化,該雜志將繼續不斷改進和完善自身,致力于為讀者提供更好的服務和內容,成為財務與稅務領域的權威媒體和學術交流平臺。無論是財務人員、稅務人員、企業家還是學術研究人員,都可以在本雜志中找到對自身工作和研究有益的信息和觀點,從而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競爭力。
(1)主題范圍:征稿要求會明確雜志關注的主題范圍,比如財務管理、稅收政策、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主題。
(2)題名與標題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
(3)引文超過150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格,以下各行縮進2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4)參考文獻要精選,以不少于5篇為宜。引用文獻中書刊的層次、數量、出版年份要仔細挑選核實,盡量引用出版年份較新的期刊論文、書籍、論文集。
(5)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6)所投稿件需附必要的中/英文摘要。摘要中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引用參考文獻。
(7)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表示,姓氏的字母均大寫,復姓連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其余均小寫),雙名之間用“-”相連。
(8)稿件中插圖與表格無論何種種形式均應插在Word文檔中規范表達,圖表大小盡量不要超出本刊版心(170mm×230mm)。盡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圖表。
(9)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10)堅持首發原則,請遵守相關學術規范,請勿一稿多投,凡投稿3個月未收到相關通知,可另投他刊。本刊投稿以中文為主,但必須是未發表的稿件。
吉林財稅是一本由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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