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環境》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獻綜述、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環境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環境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吉林環境》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2)請另頁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單位、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和通信地址 (包括電話號碼、E-mail地址等),以便及時聯系。
(3)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4)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5)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6)圖、表力求簡明清晰,墨色要黑,線條要勻,圖中文字、符號、坐標中的標值必須寫清,并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圖像清晰,層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圖、表中出現的數值都應標有明確的量與單位。
(7)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8)參考文獻列出的一般應限于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其他相關注釋可用腳注在當頁標注。
(9)論文應具有明確的主題,內容充實,結構嚴謹,文字準確,語言流暢。
(10)請投稿者確保所提交論文的原創性,并遵循學術規范,如有抄襲、剽竊等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
《吉林環境》雜志是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吉林省環境保護局主管和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吉林省環境保護局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2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003-1294,國內刊號CN為22-1149/X,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吉林環境》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環境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環境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